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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问题研究

2017-05-30刘明霞

科技风 2017年11期
关键词:确权登记建议

刘明霞

摘要:在我国许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有很多困难,主要是由于土地资料不全,记录不完整,土地权属变化快等引起的。本文介绍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中存在的一些难点,并给了一些意见,希望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建议

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制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农村向城镇转移,拆迁安置工作都有十分重要的价值。经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将所有权证发到每一位所有权拥有者,并将信息纳入地籍管理系统,这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通过这项工作明确了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界限,减少了因权属、界限不清引起的利益纠纷,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2)完善了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减少了土地闲置率,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进行了多次土地改革,极大地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时代在发展,只有不断创新,提出新的土地管理方法,才能跟得上时代的脚步,才能为农民谋福利,才能得到老百姓的积极拥护。3)有利于对农村土地进行有效管理,弄清土地使用情况,有利于國家对闲置土地整合,实现对国土资源有效利用,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二、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民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七十,国家十分重视解决农民的问题。在土地确权工作中主要有以下问题:1)相关部门不能正视此项工作,没有认识到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性,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合理的工作方法;2)农民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了解不足,没有积极性,不愿意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调查;3)土地归属资料缺失。以前的土地归属登记资料都是纸质档案,查询起来极其困难,历经几十年,很多农民未能妥善保管相关证明资料,也未补办相关证明,这严重阻碍了确权登记工作的进行;4)土地边界不清导致权属争议。很多地方长期未分地、动地,家庭添人导致宅基地不够,就随意占用耕地或闲置用地来作宅基地,且未经过任何部门审批登记。有些沟渠被村民随意填占,归属权不清晰,极易造成争议。5)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人员不足,任务重,导致许多工作人员为了赶进度而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单方指界,在确权签字时,群众不认可,只能重新测量,浪费大量人力和时间。有些工作人员态度差,专业素质不高,更有甚者,与指界人员产生矛盾,使工作陷入僵局。

三、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一些建议

(一)对农民做好宣传活动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一定要引起群众的重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管理人员的带头作用,由村干部和党员带头号召农民学习此项工作的意义和过程,让群众认识到这项工作与他们的利益是分不开的,让农民能够自觉配合工作。要让农民切实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让他们了解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流程,并要求他们在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遵法守纪,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土地测量等工作。

(二)对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专业的培训

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是一项复杂的任务,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直接影响到这项工作的效率,要对业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这项工作由合格的人才队伍来执行。可以通过竞标的方式,选择专业的测量队伍来进行实地测量,要让工作人员抱着为人民服务的态度来解决问题,对待群众要耐心,热情,以得到群众的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不得做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三)要尽量使用现有的权属资料

在以前多次的地籍调查登记中,积累了大量的地籍管理资料,我们可以把它们作为参考,对于其中真实可信又合法的可以作为本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参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已有的土地资料进行审查和整理。对于那些资料缺失和不正规的登记,要想办法补充完整,发现错误要立即改正。

对于在土地确权工作中有争议的权属问题,要请教村内知情的老人,了解相关情况,和群众共同磋商,妥善处理,以免激化矛盾。对于无法确定权属的土地要先划定争议区,并记录在案,纳入管理数据库,为后续确权工作作准备。

(四)要先划定试点,稳步实施

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全面实施之前,要先选取一些有代表性的乡镇作为试点,积极发现在确权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难点,并充分发动广大干部进行研究讨论,总结经验,在维护群众利益的基礎上,找出可行有效的办法,制定出一系列方案。其次,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大范围地区,要注意倾听群众的声音, 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与土地管理部门保持联系与沟通

工作人员应随时保持与随时向土地管理部门报告工作进度和工作难点,要准确获取界址点,遇到地貌变化无法确定时,要立即报告给上级部门,在合法的范围内查阅相关地籍资料,做出准确的决定。对于不能确定是否被征收的土地应到国土资源局了解具体情况。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避免问题的复杂化。

(六)加强工作监管,有效解决问题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监管,相关部门要制定合理的方案,派出监察小组去一线对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首先对土地测量,确权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使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合理合法。其次要对已完成确权登记的土地进行复查,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避免"带病作业”。

四、结语

笔者就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行了详细说明,指出了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并给出了一些建议。此项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强,触及范围大,要求高的复杂任务,想要完满的完成这个任务,就必须做出严密的规划,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把农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积极协调各方,解决纠纷。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农民的问题,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快速达到共同富裕。

参考文献:

[1]郑明贵,郑方.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几点探讨[J].科技创新导报,2014,(5):199.

[2]丁皓希.浅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J].山西农经,2012,(6):42.

[3]孟繁伟,胡利.浅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易产生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与企业,2013,(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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