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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农业院校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作用及策略探讨

2017-05-30刘爱辰

企业科技与发展 2017年12期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农业院校培育

刘爱辰

【摘 要】当前,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已经刻不容缓,作为以培养农业专业技术人才为主要责任的地方农业院校,必须承担起培育工作的重任,从而切实提高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文章首先简单介绍了地方农业院校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优势,其次分析了其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最后重点探讨了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对策,希望能够为相关从业人员带来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农业院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中图分类号】G7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17)12-0188-03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解决,直接影响到我国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发展,而在这当中,农民则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核心,其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受益者,更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因此,不管是着眼于当前,还是考虑到未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必须积极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将他们培育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如图1所示)。因此,以培养农业专业技术人才为主要责任的地方农业院校就必须充分发挥自身在人才、技术等领域的优势,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1 地方农业院校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优势

1.1 地方农业院校具备人才和专业的优势

地方农业院校能够依托自身的办学条件,面向农民开展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从而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综合素质。具体来说,农业院校可以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来扶持“一乡一色”“一村一品”工作的开展,强化农民的种植和养殖技术。地方农业院校还可以依托当地农业发展实情,广泛开展科技兴农服务,通过开办咨询站、培训班、远程服务等方式来帮助农民解决实际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从而更好地推动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

1.2 地方农业院校具备科研创新和实用技术推广的优势

地方农业院校在科研水平上处于绝对的领先地位,各学院都有比较成熟且技术理念先进的研发团队,在开发创新新品种、新技术等方面具有绝对优势。因此,各地方院校应当充分利用自身学科的优势,加大人力和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实用技术成果的转化,把新技术、新产品转换为经济收益,使地方农业院校真正做到为地方经济服务,为广大农民谋福利,真正发挥地方优势,培养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职业农民。

2 地方农业院校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地方农业院校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过程中都存在地位和职责不明确的现象,相当一部分院校都未真正开展培育职业农民的工作。当前,地方农业院校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1 培育方向不明确

新型职业农民主要分为生产型职业农民、服务型职业农民及经营型职业农民等几种类型,但当前地方农业院校开设的相当一部分专业都集中在对农作物品种进行研发与生产方面,虽然符合生产型职业农民的要求,但在服务型职业农民和经营性职业农民培育方面却相对缺乏,且培育方向也不够明确,尚未开展必要的专业建设和师资配套等工作。

2.2 培育对象的素质无法保证

当前,开展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大部分的培育对象都直接出自农村,综合素质相对较差,不少人的学历都处在中学及其以下水平,且年龄也相对较高,普遍在40~60岁。实际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最好的培育对象是青少年群体,但当前大部分地方农业院校都开设了大量的技术类农业学科,因此在招生方面往往比较宽泛,对于学生的文化素质要求也不高。

2.3 缺乏必要的师资力量

我国地方农业院校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大部分的农业院校都未开设面向农民进行培训的专业,甚至就连一些基础性的工作,如培训教材的编制、实践基地的设置及师资力量的配备等都非常有限。不仅如此,与其他行业比起来,农业技术培训工作的艰苦程度也相对较高,这也导致了不少从事农民培育的人才纷纷流失,特别是“双师型”的人才,更是严重缺乏,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进展。

2.4 毕业生专业不对口现象较多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的逐渐严峻,不少地方农业院校的毕业生在沉重的就业压力下,都被迫放弃了在校期间所学的专业,从而出现了大量专业不对口的现象。在当前农民培育体系尚未建立起来的形势下,更是存在不少的农业院校毕业生由于薪酬低及前景不好等原因而不得不转行。

3 地方农业院校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对策

3.1 科学合理地对培育方向进行规划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目标分为三大类型:掌握一定农业生产技术的生产型职业农民,掌握一定农业服务技能的服务型职业农民,以及掌握农业生产技术、有较强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经验的经营型职业农民。地方农业院校应当结合培育目标,科学合理地对培育方向进行规划。比如,政府行政单位虽然承担着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的重任,并负责指导和管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但其本身也缺乏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因此地方农业院校就可以结合政府单位的管理和指导内容来开设相应的专业和课程,有针对性地培养专业性人才。再比如,地方农业院校中也可以成立相关的科研团队,鼓励他们对市场需求进行判断,并结合相关的政策法规,为以后的发展方向制定更为科学的依据或参考。

3.2 对不同层次的培育对象进行针对性的培育

当前,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不仅要推广先进的生产技术,而且还要对广大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先进技术的普及教育。但必须承认的是,我国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对象存在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培育工作的效果。鉴于此,为了提升农业院校培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必须对培育对象进行细致和科学的层次划分,并对不同层次的培育对象进行针对性的培育。具体来说,对于一些综合素质非常差的培育对象,应当继续由“农广校”“电大”等培育机构进行培育或者实地进行指导;对于一些综合素质一般的培育对象,可以通过咨询站、培训班、远程服务等方式向他们传授先进的专业知识;对于一些综合素质较高的培育对象,则可以对他们进行全面的授课,促使他们学习并掌握农业经营管理、农业产业化发展等多種知识。

3.3 加大师资和教材的配套力度

地方农业院校在教学资源和师资储备方面有着较为明显的优势,因此针对当前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面师资不足、相关配套工作不完善等现状,地方农业院校应当在开展培育工作初期,对一部分具备农业教学经验的教师集中予以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式优选出一批合格的教师,对于这部分教师从待遇、职称、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从而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在培育教材方面,地方农业院校还应当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在发挥本校专业优势的基础上,尽快制订合理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案,尽早开展教学工作。

3.4 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当前,由于受到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不平衡、就业形势严峻及毕业生自主择业能力相对较弱等因素的影响,相当一部分地方农业院校的毕业生在从业时都选择了与自身专业不对口的工作。尽管我国近年来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农业创业的优惠政策,但仍然存在较为明显的人才流失现象。鉴于此,地方农业院校必须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专业结构,加大对他们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力度,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并积极寻求相关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从而引导和鼓励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到“三农”工作当中来。比如,对于毕业后自主回农村进行创业的学生,可以指导和帮助他们申请相关补贴;对于部分综合素质相对较高的学生,也可以指导或者推荐他们进入从事相关培育工作的政府部门。

4 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必须予以重视,地方农业院校作为培养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基地,必须承担起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任,尽快将他们培育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从而更好地推動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

参 考 文 献

[1]黄雪萍.农业高职院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思考[J].绿色科技,2014(12):295-296.

[2]蔡云凤,闫志利.中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比较研究[J].教育探索,2014(3):154-157.

[3]闫志利,蔡云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历史演进与当代创新[J].职教论坛,2014(19):59-64.

[4]诸葛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的创新与实践[J]. 安徽农业科学,2015(32):357-359,372.

[5]王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农民的自我教育探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10):158-159.

[6]赵恒.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J].继续教育研究,2016(8):30-35.

[责任编辑: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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