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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贫困生精准认定对策研究

2017-05-30谭明成

高教学刊 2017年13期
关键词:贫困生高职院校对策

谭明成

摘 要:高职院校贫困生认定是资助工作开展的核心与前提,做到精准有效是实现资助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一环。但是当前面临着认定前申请资格的主体意识不端正、认定中证明材料不真实、民主评议不公平、认定后的动态管理和信息反馈缺乏等诸多问题,需要从工作机制、诚信教育、差异资助、咨询引导、指标制定、队伍建设、信息管理、平台搭建等方面努力实现贫困生精准认定,以达到精准资助的目的。

关键词:高职院校;贫困生;精准认定;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17)13-0177-03

Abstract: In vocational colleges, the identification of poor students is the core and prerequisite for the financial assistance. Therefore, accurate and effective work of identification is an essential part in order to achieve fairness and justice. However, currently there still exists some problems, such as the bad consciousness of the applicant when applying for qualification before identification, falsified proof materials and unfair democratic appraisal in recognition, and lacking of dynamic management and information feedback after identification, etc.. To achieve accurate identification of poor students, it should be improved from many aspects, including working mechanism, integrity education, differentiated financial aid, counseling and guidance, standardizing the criteria, team building, information management, platform building and so on, so as to achieve the purpose of precise aid.

Keywords: vocational colleges; poor students; accurate determination; countermeasure

“十三五”脫贫攻坚工作提出六个精准要求“扶贫对象精准……”,高职院校作为教育资助工作的重点之一,要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对贫困生资助做到三个精准“精准认定、精准措施、精准管理”。精准认定是三者的难点与核心,是指根据学生地区经济差异、家庭经济差异以及学生个人消费行为等实际情况,采用科学、系统方法判定学生困难的程度和等级[1]。精准认定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包括认定前申请资格的主体意识,认定中证明材料的真实、民主评议的开展,认定后的动态管理和信息反馈等等。

一、高职院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资助主体上存在的问题

由于经济上的贫困,以及单亲、孤儿或父母残疾甚至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特殊家庭原因,让贫困生成为了一个内心脆弱、敏感、缺乏自信的特殊群体。强烈的自尊心导致其不愿在师生面前讲述过多的家庭致困原因,没有勇气甚至拒绝申请资助资格。另外,国家对高等教育扶贫力度逐年加大,在校贫困生获得资助机会增多,让一些不存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起了贪念,为得到生活补助,谎报家庭困难情况、作假证明,甚至拉拢关系扰乱民主评议,侵占了原本用于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限资助名额,获得资助后更是挥霍、奢侈消费。

(二)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 贫困证明不可靠。贫困证明是资格认定工作的重要审核材料,但存在各种影响其可靠性的因素。部分生源地村镇基层组织缺乏监督与约束,出于照顾心态,在贫困生认定审核盖章时流于形式,更有家长在经济利益驱动下,采取找关系、托人情等不良手段获取假证明;贫困生所在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平衡,促使相同人均年收入家庭的实际生活水平存在差异,来自村镇的原始家庭经济证明难以直接判断贫困程度;民政局存在审核不够细致或出于照顾心理没有认真核查家庭情况;高职院校资助人力不足难以展开大面积实地核查。

2. 资助队伍较薄弱。高职院校对资助工作的支持较为缺乏,特别是专业团队建设薄弱,院级资助中心通常只有一名专业工作者,其他工作皆由辅导员完成。贫困生认定工作在每个学年初限时完成,按照比例每位辅导员需要审核近百份的贫困认定申请,进度赶、工作量大。特别是新生班级,师生还不熟悉,审核工作更为繁重。

3. 班级评议不客观。一方面,高职院校贫困生认定权限逐级下放,班级民主评议虽然在学校制定的贫困生认定大框架下进行,但存在着辅导员根据竞争程度设定不同附加标准的情况,同一个学生在不同标准下可能得出不同的民主评议结果。另一方面,小组评议凭感觉、凭关系问题突出,特别是在新生阶段同学间不熟悉的情况下;有些自尊心较强的贫困生不愿透露过多家庭困难情况,而评议小组未必对每个申请资助者情况熟悉;部分学生谎报困难情况,利用人际关系拉票。以上导致班级民主评议具有较强主观性,客观公正难以实现。

4. 名额分布不均匀。高职院校获得的贫困生资助名额有限,学校通常较为直接地以系部、辅导员、班级为层级,根据人数比例逐级分配[2]。辅导员根据学生贫困证明材料和日常生活消费、在校表现等进行班级排名,以此确定认定名单。由于新生入学班级分配主要以投报专业志向为依据,因此可能存在贫困生较为集中的系部或者班级名额严重不足,而有些却绰绰有余的情况发生。由于每个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存在差异,贫困程度的评判和名额的分配难免存在偏差,同一个学生在不同的系可能被认定为两个结果。

5. 标准量化难度大。第一,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是一个变量,随家庭情况的变化而变化;第二,各地消费水平在不同经济发展区域标准不一,在校学生的生活、娱乐消费水平存在一定差别;第三,不同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存在明显不同,不能仅以地方基层组织和民政局出具的贫困证明来确定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水平;第四,个人主观意识对贫困有不同理解;第五,消费标准难以准确把握,特别是随着时代发展,已不能仅以拥有电脑等电子产品来作为奢侈消费的判断标准。

(三)认定后的管理问题

1. 动态管理缺乏。贫困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由于人、财、物的限制导致学校无法对贫困生进行回访和受助后持续跟踪,而贫困生在一定的时间内家庭经济状况、生活支出、学习表现、综合评价等会发生动态变化[3]。例如,部分申请贫困资助的学生,家庭经济困境可能只是短期的、突发的,并不会一直恶劣下去或者无法改善;有的学生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突然变成贫困生;有的贫困生生活懒散,成绩变得糟糕;有的贫困生没有珍惜所得资助,随意挥霍;有的缺乏诚信意识和感恩之心。

2. 监督机制不完善。贫困生认定工作不合理现象的产生,与监督惩罚机制缺失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高职院校将大部分精力投入专业教学,对于伪造贫困证明等行为最严厉的仅仅是取消其贫困生资格及批评教育。犯错成本低下,弄虚作假行为难以遏止。对于不珍惜资助资格、挥霍浪费、懒散恶学等行为,身边的学生或者只关注自己的事情,视而不见,或者有投诉意见无法上达,导致监督积极性进一步降低。

二、贫困生精准认定的对策

(一)健全工作机制

贫困生认定工作牵涉环节多、人员多,必须完善相关机制,优化认定工作的标准和流程,逐步加强认定工作的制度化建设。需要建立资料审核、信息安全保障、民主评议、信息反馈跟踪等制度和机制;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转变认定工作方式,能够正确理解大数据、用好大数据;增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信息资料的动态更新;保护好贫困生个人信息安全;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矫正贫困生认定工作中的偏差。

(二)加强诚信教育

以诚信教育为主体,通过宣传栏、新媒体和专题网站等详细解读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申请流程,并面向全校学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关于诚实、守信的主题教育,引导学生在诚信宣传讲座、主题征文等活动中加深对诚信的内涵与意义的理解,让诚信美德焕发出青春的力量。建立贫困生诚信档案与健全赏罚机制,为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的优秀个人提供更多评优、入党的机会,严肃处理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在校内评选、就业推荐等方面进行适度约束。

(三)倡导差异资助

正视资助工作中个人与区域的差异。在确保身体孤残、低保家庭、因灾致贫的贫困生优先享受保障性资助的情况下,根据个人贫困程度发放奖助学金,或采取协助贷款、减免学费、提供勤工岗位等形式解决经济困难问题;资助工作还要关注生源地经济发展情况,与不同院校所在地区的经济水平比较,建立起有一定梯度的差异性资助模式。同时,要求享受了相关资助政策的学生必须参加相关公益活动还有一定时段的勤工助学,杜绝不劳而获的心态,充分发挥贫困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激发潜能,成长为一名自立自强的大学生。

(四)做好咨询引导

高职院校需要予以贫困生及时的心理咨询和引导,因为各种关于心理、学习、生活的问题极易发生。例如有的受助学生由于长时间获得资助变得过于依赖而缺乏斗志;有的在家境潦倒、生活拮据的困难面前感到迷茫无助;有的过多参与勤工助学影响了学习成绩等。高职院校应着眼于学生的长远发展,组织心理老师有针对性地对学生的生活、学习和心理发展给予指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消费观;充分利用学生组织的集体凝聚力和感染力,在丰富多彩的心理游戏活动中搭建沟通心灵的桥梁,培养贫困生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提高道德修养和人文素质;开展感恩励志教育,通过树立自强自立典型鼓舞、激励贫困生,从而达到培养自尊、自强、自立的品质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的育人目的。

(五)制定精准指标

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需要对贫困生认定参考指标进行优化整合,合理利用定量和定性分析,制定出贫困生认定的等级标准和细则内容。贫困生的认定标准将变得更为精细,有利于在各环节中全面掌握贫困生实际状况,使得资格审核更为高效。指标制定可以从区域差异、家庭情况、学生情况、在校评价等几大方面进行细分,建立二级审核指标,例如生源地与高校所在地的区别、家庭成员是否残疾、学生在校表现等等,以便更好地全面了解贫困生的状况。

(六)提高队伍水平

根据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精准要求,需要完善相应的机构设置,建成以校级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学校辅导员为主体,班主任、学生干部为辅助的专业团队[4]。加强责任意识和提高对资助工作的整体认识,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完成资助工作;需要对资助队伍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开展理论探讨和解决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与生源地政府机构、基层组织保持联系,做到关于贫困生的动态管理,建立和健全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资助育人体系。

(七)優化信息管理

首先,高职院校资助名额有限,建立全校贫困生信息库,详细记录每位学生的家庭审查情况、学习生活消费情况、诚信记录等并进行综合比较,实现全校贫困等级排序,可以避免了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由于各系标准不一造成的不公平情况发生。其次,畅通贫困生监督和举报渠道,通过信箱、电话和新媒体等方式接受全体学生的公开监督,实时把握贫困生的真实情况。根据成绩考核、是否有违纪违规、是否奢侈消费等,调整贫困生帮扶等级。最后,及时动态更新贫困生的相关情况数据,对突遭自然灾害、家庭亲属突患重大疾病或者遭遇重大意外伤害等直接导致暂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立即根据当前困难实际给予临时经济补助。

(八)搭建共享平台

贫困生认定依靠于一个庞大的信息体系,如果能将各种数据库、校内部门及政府机构共同纳入到动态网络,形成大信息共享,将形成有力、有效的监督体系和资助认定体系。一方面,校园大数据可以将学校相关部门联动起来,包括学生工作系统、后勤保障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等,有利于分析得到“精准资助”名单,并反馈到学生工作系统,以便辅导员更快捷、更精准地掌握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更精准地展开勤工俭学名额分配。另一方面,构建政校信息平台,将教育、公安、银行、住建、民政、税务等部门纳入大数据信息共享体系,获取学生个人及家庭情况将变得更为全面、客观。高职院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效率和精准率将会大大提高,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精准资助的目的也将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吴丽仙.建立精准学生资助工作机制研究[J].教育评论,2015(9):46-49.

[2]王玉梅,何华莉.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探析[J].科教导刊,2012(4).

[3]周云,王春华,李海黔.高校辅导员在国家助学金评审过程中存在的误区[J].重庆与世界(学术版),2012(1):46-47.

[4]宋彦民,王聚芹.评定高校贫困生工作新探[J].潍坊教育学院学报,2008(4):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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