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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农业”与公益扶贫相结合模式的绩效问题分析

2017-05-30陶瑞涵张怡雅倪雪峰

中国商论 2017年19期
关键词:互联网+农业互联网农业

陶瑞涵 张怡雅 倪雪峰

摘 要: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为我国农业发展与公益扶贫提供了新的思路。本文通过互联网平台,建构起社区支持农业模式,对省级贫困村X市T村进行扶贫干预,并进行随机对照实验,采用OLS多元线性回归和独立样本的t检验对结果进行讨论,考察了“互联网+农业”与公益扶贫有机结合模式应用的有效性。结果表明,该模式不仅能有效推动X地区的精准扶贫、减贫脱贫工作,还对我国其他贫困地区的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互联网+农业” 公益扶贫 社区支持农业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07(a)-184-03

1 引言

2015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于2015年10月16日在北京召开,主要阐述中国政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全面推进扶贫攻坚的举措)上再次强调,中国扶贫攻坚工作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关注粗犷式扶贫无法覆盖的薄弱点,实现2020年全面小康。实现精准扶贫,既需要政府的推动,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在“互联网+农业”的农业现代化发展背景下,公益组织可以借助互联网,创新改善农业。本文研究“互联网+农业”与公益扶贫有机结合模式的实施情况,为扶贫工作寻找市场化解决方案。

为实现“十三五”国家扶贫的既定目标,有效解决我国“三农”民生问题,专家学者对我国现阶段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系统的分析,并提出了许多科学的解决方法。扶贫工作中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如何精确有效识别贫困户,王国勇指出在农村地区应多维度、因地制宜进行贫困户识别,并且建档立卡,应该不断健全驻村干部的帮扶机制。同时,邓维杰也指出要真正实现精准扶贫,应对贫困村实施分类管理,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融合的贫困户识别和帮扶机制。而在扶贫的具体过程中,需要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探索多种扶贫方式,并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在发挥保障性救助制度效用的前提下为贫困农户创造就地劳务条件。为农民提供就地劳务条件,可使扶贫工作从过度依赖外部条件向自发性脱贫方向发展。在互联网背景下,扶贫手段也突破了传统社会性救济、财政补贴等途径,而不断寻求“互联网+扶贫”模式。学者李国英指出互联网与农业的结合能够积极拓展农业的下游渠道,增加农产品的销售途径,并且着重指出了“新农人”在三农市场的重要性。

农业扶贫是一个多维度的社会资源融合工作,因此新农人不应仅仅局限于投身农业的个人,而应拓展到泛指的“新农人+”的群体性概念。基于对该理念的拓展,廖建军从公益慈善的角度出发,分析了公益慈善参与扶贫所带来的积极的社会效益,并且指出公益组织应与政府之间形成良好的互补关系,并且要创新其运作机制。

总揽以往研究,发现对“互联网+农业”与公益扶贫有机结合模式的研究尚为缺乏,且缺少相关实地调研数据的支撑。鉴于此,作者运用随机对照实验的方法对X市C镇T村进行实验,以探讨如何让公益组织利用互联网技术介入农业产业的扶贫。

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2.1 主要理论

本文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 “收入流价格理论”与社区支持农业(CAS)理论。

收入流价格理论由舒尔茨提出,长期收入流的来源供给和需求都稳定,其价格不变,但是传统农业的资本收益率较低,所以改变这种情况只能通过打破收入流来源长期较高的均衡价格。为此,改造传统农业就需要寻找一些廉价的新生产要素的投入,改变收入流来源较高的均衡价格,来获得收入流的增長。

社区支持农业理论(CSA)直接联系着农产品消费者和生产者,形成更强的消费-生产者关系。城市消费者寻求与市郊农产品生产者签订合同、义务劳动、支付预付款等方式鼓励农民生产优质农产品,并得到相应的产品配额。

2.2 研究假设

基于以上理论,我们认为公益组织可以通过对互联网技术的充分运用,将农业生产的生产端与消费端直接联系起来,改变现有的小农经济生产模式,提高农民净收益,帮助农民摆脱贫困。

2.3 数据获取

本文主要采用实验经济学方法与统计调查方法获取数据。采用实验经济学中的独立决策类经济学实验,先从一个假设前提出发,通过调研数据进行计量研究和统计分析,得出结论。

(1)实验对象介绍

本研究对象为湖北省X市C镇T村这一省级贫困村,该村位于C镇东南方向,地理位置偏僻。根据调研及访谈结果,全村五个村民小组共270户1100人,现有耕地1057亩,人均耕地不足一亩。其中650亩耕地是沙田土地,质量较差,农田基本建设落后。截至2014年底,全村外债13.29万元,村民人年均收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全村低保户56户63人,五保户9户10人。

(2)被试选择及分配

本实验的实验对象为T村270个农户。该村被分为两个组,实验组为T村的34个贫困户,进行扶贫干预;控制组为其余农户,不进行扶贫干预。本实验对实验组施加“互联网+农业”与公益扶贫有机结合模式的实验处理(见图1)。

(3)随机对照实验控制

首先选择T村贫困农户参与X市鸿鹏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然后,选择两优688绿色无公害水稻(两优688该品种属籼型两系杂交水稻,米质九项指标达国家一级标准)作为实验品种,采取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方法、新药剂种植100亩田地。利用网络众筹的方式引入互联网因素,于2016年10月19日通过审核正式上线。同时,基于社区支持农业理论(CSA),公益扶贫组织通过线上众筹方式带动线下体验式消费,线下体验式消费于2016年10月19日起与线上众筹同步进行。

实验期间,共生产约50000斤有机稻米。最终,线上众筹销售312斤,共计5113元,线下体验式消费销售8360斤,共计45980元。实验期间结束后,累计总销售额为260000元,总成本约180000元,盈利约80000元,该部分用于扶贫工作,其中约50%用于帮扶X市T村鸿鹏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三十四户贫困户,其余50%作为此模式下一轮的运营成本,促进可持续发展。

(4)调查统计

本研究正式实施调研两次:第一次为2016年6月,得到问卷共计321份,回收有效问卷218份,有效回收率68%;第二次为2016年11月,得到问卷共计211份,回收有效问卷184份,有效回收率87.2%。

(5)问卷设计

在问卷设计上,采用李克特量表(Likert scale)分析方法(李克特量表(Likert scale)是属评分加总式量表最常用的一种,每组陈述问题的回答有“非常不同意”“不同意”“不一定”“非常同意”“同意”,对应记为1、2、3、4、5,加总即可反映被试者在该问题上的态度强弱),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非量表部分,第二部分为量表部分。在对实验组、控制组被试进行提纲式深度访问的基础上,整合有效的数据得到非量表,分为三个维度:个人基本信息、家庭经济情况、农村社会情况。其中,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职业、家庭人口数、家庭常住人口数;家庭经济情况包括家庭年收入、收入主要来源、家庭每年现金支出、家庭拥有土地面积、家庭经营土地面积、家庭土地经营成本、家庭土地经营收益、家庭是否拥有互联网、手机的用途;农村社会情况包括被试对农村贫困现象的看法、被试对农村突出问题的看法、被试对精准扶贫的看法。

量表部分列举的四个变量分别包含三个题目,使用Likert5级量表对变量进行测量,用来测量收入预期、互联网销售、新型农业生产形式、公益扶贫这四个变量分别对实验组被试收入增加的影响方式及程度。

3 统计分析

3.1 被试个体特征

通过独立样本的t检验可以发现,在符合实验对比要求的被试中,控制组、实验组的被试在普通个体特征变量上没有显著差别(P>0.05),见表1。

3.2 农民收入变化

通过独立样本t检验可以发现,在符合实验对比要求的被试中,实验组(贫困人口)的被试家庭年收入有显著增加(P<0.01),控制组(非贫困人口)的被试家庭年收入没有显著增加,见表2。

单从非贫困户和贫困户实验前后的家庭年收入的均值,实验对两种类型的家庭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家庭年平均收入都得到了提高。但检验之下,贫困户的收入提升是显著的,通过了t检验。而非贫困户由于原来的收入基数差别较大等原因,收入的提高程度检测并不显著。

3.3 收入增加的途径分析

以人均年收入为解释变量,以收入预期、互联网销售、新型农业生产形式和公益扶贫为控制变量,建立回归模型。回归模型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

从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模型的DW大于1.5且小于2.5,不存在序列相关问题。同时,模型在统计上是显著的,说明上述结果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从各变量的回归系数来看,收入预期对其经济收入的回归系数为正且显著异于零。根据心理量表编制标准,表明收入预期评分对其经济收入具有显著负向影响,即收入预期评分越高,其对生活质量及收入的评价情况越差。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部分是由于收入预期增高实际上某种程度导致了农民没这么勤奋,以为经济情况将会变好,危机感下降,只是另外三个因素带来的收入增加更多,弥补了积极性的减弱,所以他们依然认为收入预期对收入有正影响,统计均值变小了,但在实际上不是如此。

互联网销售、新型农业生产形式和公益扶贫的回归系数为负且除收入预期外,其他变量系数显著异于零,表明这些变量对农民的人均年收入具有积极影响。根据问卷的评分编制可知,农民对互联网销售、新型农业生产形式和公益扶贫得分越低,表明农民收入越高,回归系数负合理。

4 研究结论

第一,此“互联网+农业”与公益扶贫有机结合模式是有效的。通过对实验前后实验组、控制组家庭年收入变化的t检验分析对比可知,实验组收入在实验前后有显著提高(P<0.05)。在对实验组心理量表分析中发现“收入预期”、“互联网销售”、“新型农业生产形式”和“公益扶贫”四個变量对收入的增加均有积极作用。

第二,运用互联网扶贫是一个新的趋势,并且具有推广价值。我国正处于扶贫模式创新的浪潮,互联网的普遍性与低成本性为“互联网+农业”与公益扶贫有机结合模式的推广和普及提供了可能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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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邓维杰.精准扶贫的难点、对策与路径选择[J].农村经济, 20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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