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控股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分析
2017-05-30汪伟立
汪伟立
摘 要:基于会计制度不健全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会计信息质量低下一直是一项突出问题,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模的扩大与发展速度的提升产生了较大的制约。研究表明,相较于单纯以会计准则体系为视角进行会计信息质量低下的原因与对策分析,以制度为视角展开的研究更加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以此实际情况为立足点,在国家控股基础条件下对会计稳健性的相关问题进行剖析,以期引起足够的重视。
关键词:国家控股 内部人控制 债务软约束 政府干预 会计稳健性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1(b)-000-02
由于体制改革得不彻底,国有控股背景下的上市公司股东相较于经理层与债权方所构建的契约关系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不明确性,这在上市公司的管理工作中有着较为直观的体现,包括内部人控制、债务软约束以及政府干预在内的相关公司治理特征较为突出。在此形势下,由国家控股的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行为将会受到不容忽视的重大影响,会计信息的有效需求会由此在较大程度上被削弱,最终对公司的稳健性产生影响。
1 会计稳健性的相关研究
稳健性是会计确认与计量的传统与原则,在财务会计中以重要惯例的身份而存在,属于会计理论中影响力最大的计量准则,迄今对会计实务产生的影响已达500年之久。由于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中都存在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较之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极为不同,致使针对我国特殊股权结构为上市公司带来的影响研究十分丰富,例如围绕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价值以及投融资行为等展开的研究等。目前,有关国家控股对会计信息质量与行为产生影响的相关研究相对不多,尤其是针对会计稳健性这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原则,研究就更少,这为本文提供了研究空间。为了把握国家控股条件下企业会计稳健性及会计信息质量所受到的影响,文章分别从内部人控制、债务软约束以及政府干预三个层面进行分析。
2 国家控股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
2.1 内部人控制影响会计稳健性
在股东—经理层契约层面,内部人控制问题是国有公司的一项重要特征。基于全民股东的过高分散性,国有公司经理层所接受的监督工作执行方其实是政府官员。在传统的国资管理体制下,“五龙治水”与国家出资人缺位现象异常突出,虽然新的体制对国有公司的管理方予以明确,指出国资委拥有国有公司的集中管理权,但国资委并不能完全消除官员监督过程中出现的“廉价投票权”现象。基于现金流量权激励的欠缺,政府官员在执行监督与检查工作之时动力不足,他们很难像私有公司股东一样对经理层进行严格的监督,甚至经常会有官员难以经受经理层寻租诱惑现象的发生,他们常常会对经理层的自利性行为持一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任态度。除此之外,官员在对经理层进行监督之时还可能会面临一些监督信息不充分、监督指标政治化特征明显等难题,这些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弱化监控力度与效果,在实质上给予内部人控制公司的权利。
对于股东而言,具有较高稳健性的会计信息是他们监督经理层并保护自身合理與有效权益的不可或缺的工具。然而,当内部人控制股东与经理层之间所建立的契约关系出现失衡之时,以官员为代表的委托方是无法成为会计信息的有效需求主体的,在这种情形下,内部人便会有更大的空间操控会计报告的整个过程。由此,稳健性不高的会计信息便会发展为帮助内部人对私有收益予以隐秘攫取的重要工具。当公司及自己的业绩出现下滑走向时,内部人会拥有更多的可能性去粉饰报表,以此来对管理层做出更换决定的行为予以避免;当投资太多致使失败发生之时,内部人还可以隐瞒而不上报,或者对损失予以推迟确认,以此来达到对失败进行掩盖的目的;为了增加薪酬,或获得更高的政治晋升机会,内部人还会提前确认公司的收益,或者对产生的现有损失采取推迟反映的措施。以上发生在国有公司中的内部人控制问题都会对稳健性造成不容忽视的损害。
非国有公司中的有效监督权由私人股东予以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制定或提高内部人控制制度,都不会导致明显的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发生,因而其稳健性不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内部人控制的负面影响。与之相反,国有公司中存在着官员监督效力低下以及治理机制不够健全的现象,这就使得内部人控制制度的制定或提高会在较大程度上导致实际代理问题的发生,进而对稳健性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2.2 债务软约束影响会计稳健性
从债务契约角度来分析,会计政策稳健性的高低同债务契约有效性的高低以及债权人利益保护水平的优劣有着较为直接的联系,对于债权人而言,他们会对经理层稳健性的提升持积极肯定与监督推动的态度。如果企业的债务比例过高,势必会面临很大的破产风险,这就导致债权人会对企业制定的各项会计政策所具有的稳健性提出更高的要求,由此可知,债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出对稳健性予以提升的作用。但是,就现有状况来看,国有公司的债务所具有的软约束特征更为明显。在改革开放初级阶段,国家在向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支持时以对国有银行的控制为支撑,对于银行而言,它们所肩负的使命是为国有企业融资,这一行为所带有的政治色彩十分浓厚。随着政策性银行的成立以及银行体制改革的加速与深化,基于战略层面的要求对存在于银行中的国家性质的干预行为予以淡化,但为了使当地政绩得到提升,地方政策依旧采取干预性的措施对国有银行进行相关的管理工作,这是现阶段出现债务软约束特征的一个重要原因。频繁的干预导致银行只是出于对政府行政命令的执行而对国有企业贷款,银行自身难以自主采取控制程序,利益遭到了严重的损害。
稳健性的提高有利于提升债务契约监督的有效性,向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与提升提供合理的保障。但是,现有国有银行与国有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剥夺了银行对贷款风险的自主控制权,在失败发生时也无需银行担负过多的责任,因而不具有足够的监督动力,推动国有公司提高稳健性的积极性不会很高。与之相反,政府的影响不会过多地存在于国有公司与银行之间建立起的债务关系之中,他们之间更多地体现的是市场化的特征,银行对公司稳定性提高的推动更加具有积极性。
2.3 政府干预影响会计稳健性
在国有公司中,政府的干预是其所具有的另一项不容忽视的特征。分权改革以来,激励政策导致地方政府更加具有积极性与主动性去追求当地政绩的最大化,而政绩提升的重要来源就有对国有公司的干预。一方面,地方政府在对国有公司进行行政干预之时并不会大张旗鼓,干预行为通常都具有隐秘性。行政干预对政企不分的现象予以强化,这同中央政府制定的政企分开方针相违背,对外泄露可能会遭受中央的批评,加之行政干预被舆论界认为是造成国有公司业绩低下的“罪魁祸首”,为了使政治成本尽可能地降低,地方政府会对国有公司的透明化披露采取压制性的措施,这必然会在很大程度上损害公司的稳健性。另一方面,官员对政绩的过度追求也会使国有公司的稳健性出现大幅度降低。官员政绩的优劣会通过国有公司账面盈利的高低直接体现出来,若国有公司的业绩不理想或出现下滑,当地官员便会对其实施干预行为,让公司减少账面损失,推迟确认时间,更为严重的,还会鼓励公司过高地估计利润。对于官员来说,他们在追求政绩最大化的同时并不会对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予以充分的考虑,其所关注的业绩实质上只是一个数字,它并不代表真实产生的价值,若公司有较高的稳健性,会负面影响业绩数字,各年度之间的业绩数字会出现较大的变动,为防止这一现象的发生,地方政府官员会制止国有公司追求高稳健性。
综上,政府干预会对国有公司的穩健性产生负面影响,政府干预行为越严重,当地官员的掩盖干预倾向会愈加明显,政绩追求动机亦更为突出,势必会极大地降低当地国有公司的稳健性。与之相反,非国有公司中存在股东抗拒倾向,它们遭受的政府干预并不明显。
3 结语
高稳健性与高会计信息质量以市场化契约治理模式为基础,会计稳健性的高低会受到信息需求的极大影响。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契约协商制定治理制度的动力严重不足,很多公司内部仍然具有鲜明的政府影响烙印。要想从根本上对国有公司稳健性及信息质量问题予以改善,单纯地强调准则改革与外部管制并不够,监督与管理层必须加强对“内部治理弱化”的重视,多元化股权,对国有产权下的监管机制予以健全,加速改革银行现有体制,对地方政府干预行为进行更大力度的约束,构建市场化契约治理模式,完善契约主体治理机制,对内部人的自发动机进行更好地监督,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披露意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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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朱茶芬,李志文.国家控股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研究[J].会计研究,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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