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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五有”要求 争当人民满意代表

2017-05-30谭观银

公民导刊 2017年2期
关键词:人大代表代表群众

谭观银

【主任笔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对人大代表提出更高更严要求。作为新常态下承载着组织和人民重托的人大代表,必须恪尽职守,主动作为,认真践行“五有”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争当人民群众满意的好代表。

心中有党 对党忠诚

对党绝对忠诚是人大代表讲政治的首要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党绝对忠诚,关键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决不容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非组织活动。新一届人大代表60%是中共党员,不是党员的也是人民群众中的杰出者,无论是党员还是非党同志,都要树牢党的观念,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的人,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义务和责任。

一要强化学习。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人大代表要自觉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深入持久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赤胆忠心。忠诚是衡量人品格的重要标准。苏武“北海牧羊”,岳飞“精忠报国”,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无数先贤名士用行动为忠诚作了生动诠释。作为新时期人大代表,忠诚依然是恪守的第一政治品格,必须把党性修养正一正,代表义务理一理,始终把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排在第一位,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切实维护党中央的绝对权威,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决定的坚决执行、禁止的坚决不做。

三要坚定信念。理想崇高、信念坚定是人大代表的政治灵魂。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了“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也就没有今天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的幸福安康。人大代表要常吸理论之“氧”、常补精神之“钙”,拧紧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铸牢政治定力这块“压舱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听党话、走好路、扎实干,综合运用视察、检查、调研、评议、询问等监督方式,全力助推中央、市委、县委的各项政策落地生根,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监督水平。

心中有民 服务人民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大代表的最根本要求。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必须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愿望。

一要树牢群众观点。人大代表人民选,我当代表为人民;代表心中有群众,群众心中才有代表。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思想上相信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把群众当亲人,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像对待自己兄弟姐妹一样贴进群众、关心群众、帮助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拜群众为师,耐心细致做好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的工作,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中来,以获取最广泛、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努力形成干群齐努力、凝心谋发展的生动局面。

二要站稳群众立场。坚持人民至上,学会换位思考,始终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践,察实情、听民意、谋实策,竭尽全力办实事,真心实意做好事,全力以赴解难事。

三要维护群众权益。坚持把实现人民群众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用走访调查、交友连心、干群恳谈、热线访谈等多种方式,知民之所急、民之所需、民之所求,找准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法定程序督促政府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热难点问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

心中有责 依法履职

强烈的责任心与使命感,是人大代表工作的原动力。

一要懂责。人大代表肩负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双重责任,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把学习宪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履职活动手册作为当前重要任务,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地方事务。

二要知责。要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认清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认真践行“4+1”的履职要求(每年参加一次以上代表活动、提出一条工作建设、走访一次选民、帮扶一户贫困户,本届到选区进行一次述职评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要尽责。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强化“热心助推经济发展,真心为群众办实事”的代表意识。要心中有团火,以“闻鸡起舞、舍我其谁”的使命感,满怀激情、奋发有为地攻坚克难,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地为民谋利,做到当一届代表,造福一方人民。

心中有惧 明懂纪规

纪规是“紧箍咒”,是“护身符”,是人大代表履职的“安全带”。

一要学纪规。党章“条例” “ 准则”是总纪规,中央“八项规定”、重庆市委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和生活作風“十二不准”、换届选举“九严禁、六不准”是具体纪矩,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规矩,我们都要学懂、弄通、执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要讲纪规。时刻保持坚定的政治定力,不能做“两面人”、阳奉阴违;言谈举止要适度,说话有分寸,要遵守议事规则,不能乱评乱议、口无遮拦,严禁发表与中央要求和会议精神相悖的言论;模范遵守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个人、集体、组织三者关系,坚持重要事情请示汇报、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三要守纪规。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做到用党规党纪规范自己言行,绝对不做有损于党的利益和名誉的事情;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不妄议中央、不妄议组织、不妄议领导,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保持一身浩然正气,树立人大代表干事创业的良好形象。

心中有戒 心存敬畏

个人干净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立身之本。

一要保持“纯”。 坚持把廉洁自律入脑入心,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注重培养健康情趣,以“三省吾身”的精神警醒自己,常扫“思想尘垢”、常祛“心灵阴霾”、常省“言行渣滓”、常敲“律己警钟”,始终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时刻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二要节制“欲”。一念之欲不能制,就会踏进地狱门。作为人大代表,要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排非分之欲,不踩“红线”、不越“雷池”、不闯“禁区”,坚决做到不为权力所累、不为金钱所惑、不为名利所缚、不为美色所诱,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三要坚持“慎”。处处践行慎微、慎权、慎独、慎友,自觉做到律心、律口、律手、律耳、律足,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交的不交、不该去的不去、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守住党和人民交给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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