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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碑树德:清代清水江地区少数民族妇女的公益事业及其表达

2017-05-30吴才茂

关键词:碑刻清代话语权

摘要:清代清水江地区碑刻林立,其中又以纪录社会公益事业者最为繁多,少数民族妇女身影闪烁其间,她们通过捐钱、捐田产、捐工、捐草鞋、捐木材、捐首饰等方式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同时亦有众姐妹甚至独立主持社会公益事业者,其出钱出力并把自己的名字刻写在石碑上,以期“永垂不朽”。这样的历史事实,不仅展现了少数民族妇女们有较高的社会活动能力,而且隐含着妇女拥有分享社会话语的权利,值得学界关注。

关键词:清代;清水江地区;碑刻;少数民族女性;话语权

中图分类号:C913.6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99(2017)02-0015-10

国际DOI编码:10.15958/j.cnki.gdxbshb.2017.02.03

碑刻,即在碑碣、石壁上刻写、雕镌文字、图案或宗教造像等,赋予其文化信息的石质载体,或称“石刻”[1]。在传统社会中,立碑以纪事,已经有悠久的历史。清水江地区虽处“化外之区”,然“纪事以草绳,刻木以为契”的现象却被不断提及。从明代开始,还逐渐兴起了立碑纪事的文化传统。举凡王朝典章制度的推行、民间社会生活的规范、社会公益事业之纪录等,无不以碑刻的形式展现出来。尤其是清代以降,可用“林立”一词来形容其繁多,每个村落的村头寨尾,均多少不一地竖立着各类不同的纪事碑刻。

我们曾把收集到的碑刻分成几个大类:政治军事、乡规民约、交通教育、宗族、宗教、经济等六大类予以介绍,认为有极为重要的学术价值,然当时并未在意那些密密麻麻的捐资名单,妇女的社会参与行为被遮蔽。

后来,当笔者又仔细校对和整理这些碑刻之时,常常被里面密密麻麻麻的捐资名单所感动,发现众多的妇女身影闪烁其间,她们参与了大量的社会公益事业,有与丈夫或与子孙一道参与者,有独立参与者,亦有独立主持者,并且镌刻碑刻,以期“永垂不朽”。这样的历史事实,不仅展现了少数民族妇女们有较高的社会活动能力,而且隐含着妇女们拥有分享社会话语的权利。

一、“自古修路一善事”

立于天柱縣竹林乡新寨村的一通《永远不朽》碑中有序言曰:“尝稽唐虞有土阶之风,三代有石级之制,文帝有修数百年崎岖之路之训,自古修路一善事也。”①

在民众社会生活的思维里,修筑道路乃是大善之举,但凡有以修路募捐者,人们亦多乐于襄助其事。

贵州在明代即有“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2]卷100《杂谣歌辞》之谚,山路崎岖,道路泥泞,一旦下雨,极为难行。生活在这种自然环境下的人们,为了尽可能地消除泥泞不堪的行程,人们热衷于修“花街”或用鹅卵石铺设道路,其工程量颇为巨大,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在这种情况下,修筑道路亦成为动员一方社会的重大活动,对这样的重要社会事务,人们也会以自己的方式,立一方碑铭的形式记述他们的事迹。从这些碑刻中,勾勒出了一副人们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景象。妇女在其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她们更多的是体现在出力上,即参与道路的开挖、挑土、挑石等工种,这些事迹在碑文较少记录,但在捐资名单中,仍可一窥其事迹。为示说明,先誊录一方碑文如下:

一路福星碑记

阴隲文曰:修数百年崎岖之路,帝有明训,路之修,功之积也。辛酉年夏六月,余因均摊携粮务,跋岩公墓山,气喘足衰,登龙神倦憩树下,走扇眺麓渡头一冲,山低无碍,平而且直路形如书,不觉击节,欣此诚天造地设也。曷更便之,会众议均毕,遂与李公言其形似,并率副倡首,而公亦慨然乐世。观迹志,若合节,即诹日募众,茶山油树田坵,业人俱不自惜,众力合辟,不数日而康庄以成。俾弹泥涂泞滑,因募众捐赀甃石,而人性皆善,乐助非一,愈引愈长。十三年来,不辞劳瘁,冒雪冲寒,共得五百余金,修砌将竟〔近〕三十余里。曲者直之,坡者平之。始于辛酉之夏,竣于癸酉之夏,巩固乐颂荡平也。余以为非,众善士之善根畅发,何由坎如抵而如矢哉!乃搦笔书之,并记三至,以传高人贤士之令德于不替云。生员彭勷朝拜撰,玄孙宏选敬书。

信士彭美玉、妻李氏、男慎徽三十两,信士彭美珍、妻李氏、男生员彭功汉二十五两,信士李春荣、妻潘氏、孙不圣二十两,信士彭美贤、妻潘氏十三两,生员彭勷朝银八两,信士李奇王银三两,信士彭乐天银二两,信士李奉宇银二两,信士李德□银一两八钱,信士李奉卿、男胜魁银一两八钱,信士彭朝天、母李氏一两六钱,信士杨承先一两五钱,信士李天禄一两五钱,信士李士林、妻唐氏一两五钱,信士李春相、妻彭氏一兩五钱,蒋国莲一两五钱,彭相明、妻吴氏一两四钱,彭美凤一两三钱,彭达先、母袁氏一两三钱,李德元一两二钱,彭氏日芝、彭石兰二两,彭氏晚女、巳梅二两,李荣臣、男麟玉一两二钱,彭天禄、孙松云一两二钱,李春奇一两二钱,彭颢朝、妻吴氏一两二钱,李军荣一两二钱,彭□荣一两一钱,彭廷正一两零五分,唐玉先一两零五分,李顺通一两,李贵所一两,李周玉一两,彭儒昌一两,李□

按,本文抄录之碑文,若能辨识缺字数,则以□标之,若未能辨识缺字数,则用替代。

茂一两,李见元一两,李春耀一两,李春辉一两,彭云茂一两,吴瑞臣一两,彭奇得一两,彭奇文一两,李星明一两,将子厚、母杜氏一两,杨军华一两,李廷玉一两、僧秀芳一两、僧一念一两,僧福因一两,李□□、妻□氏一两,蒋子辉八钱,□□□八钱,李春□、妻王氏七钱,刘□祥六钱,杨君裕六钱,彭美祥六钱,彭美材六钱,彭富梅、妻王氏六钱,李茂荣一钱六分,彭美荣五钱,彭己仔五钱,李寿文五钱,杨君林、妻王氏五钱,李□□五钱,彭癸卿五钱,李□辉五钱,□子贵五钱,□氏□赞五钱,僧□高五钱,刘茂子四钱,李□□四钱,李高宇五钱,蒋子高五钱,李兰茂五钱,李□□□钱,李□□□钱,彭华显四钱,彭材□五钱,谢元五钱,彭文,彭美祥、母李氏四钱,刘德□四钱,彭荣昌四钱,彭德朝□钱,李荣□□钱,李□元□钱,彭春□□钱,彭子□四钱,李□□□四钱,李□□四钱,彭□□四钱,彭□昌四钱,彭贵材四钱,李会仙四钱。

道光十七年岁次丁酉二月 吉日立 信士彭周民 重修 石匠信天顺道光十七年(1837)《一路福星碑记》,碑现存于贵州省天柱县竹林乡地坌村风雨桥头。

这一方记录修路的碑刻,题额“一路福星碑记”,序文由生员彭勷朝撰写,叙述了地坌民众十三年来的修路经历,他们“不辞劳瘁,冒雪冲寒”,获得捐资“五百余金”,修砌道路“将近三十余里”。捐资名单里,值得注意的是女性参与情况:有与丈夫、儿子一起捐资者,如彭美玉与妻李氏及子慎徽;有与丈夫、孙子一起捐资者,如李春荣与妻潘氏及孙不圣;有与丈夫一起捐资者,如彭美贤与妻潘氏;有与儿子一起捐资者,如彭朝天与母李氏;有女性自己独立捐资者,如彭氏晚女,等等,通数下来,这一方碑铭,有近20位女性参与了捐资,占总人数的17%。

妇女参与修筑道路的事例还很多,例如在天柱县新寨村,乾隆二十年、乾隆四十二年、乾隆四十四年、乾隆五十年、嘉庆十五年均有“改砌辟路”之役,并立有石碑记其事,在这些密密麻麻的捐资名单里,总有妇女的名字在其中,她们或多或少,尽己所能,捐钱出力,因为她们相信“积善之家有余庆”乾隆二十年(1755)《修路碑记》、乾隆四十二年《永远不朽》、乾隆四十四年《周道如砥》,乾隆五十年《亘古不朽》、嘉庆十五年《功垂不朽》,这五通碑现存于贵州省天柱县竹林乡新寨村口。。所以,她们不仅积极参与贡献劳力,亦多少不一地捐资钱财,并把自己的名字刻上了碑刻,这无疑体现了妇女们在修路事业上的重要贡献。

二、“造桥以便人行,所以积德于己”

天柱县坌处镇归宜桥的碑群中,一通光绪十一年刊刻的《上应七星》碑中的序言这样写道:“盖闻造桥以便人行,所以积德于己。”光绪十一年(1885)《上应七星》,碑现存于贵州省天柱县坌处镇归宜桥头。在民众的观念中,架桥与修路一样,不仅方便别人,亦系为自己积德,故而这种行“万世功阴”的善事,人们一直有热情参与捐资。

清水江地区涧溪纵横,人们为出行方便,多架设木桥、石桥等桥梁。木桥架设较为简易,砍或三或五或七(笔者注:人们取单数不取双数)根杉木,用楠竹编的“缆绳”撬在一起,架于河面之上,工程量小,少数人即可完成,但常常因涝灾冲走而又需重新架设。如一通碑刻就这样记述道:“前人徒架木板以便往来,然木經雪则溃,桥淋雨必坏,先人休来久而又折,折不久而又修。”道光二十一年(1841)《万福攸同》,碑立贵州省从江县谷坪乡流架村,此据张子刚:《从江石刻资料汇编》,政协从江县文史委学习委员会、从江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内部编印本,2007年,第66页。因此,人们会不断地创设条件,修筑石桥。

而石桥因工程量庞大,实际上又成为一方村落的社会大动员,他们为修筑桥梁,奔走乡间,倡导积善树德,妇女们也积极地参与到这一社会事业上来。例如乾隆三十年剑河柳霁修永兴桥就是这样的情形。为示说明,抄该修桥碑文内容如下:

尝闻功莫大于济人,德莫重于普被。功德普能□益者,惟在修理道路桥梁也。今柳赍坡脚,大河傍边,有所溪涧,乃大道之通衢,若值天时雨水之际,水势滔滔。不独往来商贾,有阻之吁;而上下官宰车马,亦有临水隔逆之叹。帷□于独力难为,只得邀化□公捐资以劻勷,请匠鸠工,建造桥梁。天雨以济来往之阻隔,天干以免上下临水之返复。是以从善,人等乐助。分金姓名开列于左,是为序。计开化首 石匠宝庆府谢成才等敬刊。

头人信士吴逢金,助银十两;头人信士乐宏远,助银三两。

福建厅〔汀〕州府吴胜元,助银一两一钱;杨才一两,龙彬林一两,万世宏一两,肖傅先一两,龙江一两,黄殿杰一两,李宗唐一兩,龙保加一两,黄才同妻何氏,一两五钱;黄兴同妻杨氏,一两五钱;宣国良五钱,杨秀童五钱,杨秀新五钱,杨子霞五钱,吴宗尧五钱,伍甫芝五钱,覃绍书五钱,舒甫杨五钱,余德荣五钱;龙宏德五钱,李万春五钱,徐琢玉四钱,杨昌松四钱,杨起贵四钱,杨昌恒四钱,刘兴立四钱,张士杰四钱,王廷一三钱,彭天信三钱,彭天朝三钱,彭天玉三钱,舒万象同妻龙氏,银一两;曾学章同妻吴氏,银一两;生员鲍现三钱,梁玉才三钱,饶集盛三钱,龙洪林二钱,龙秀昌三钱,吴作兴三钱,唐能宗三钱,罗天辉三钱,刘世忠三钱,福建包德臣三钱,江西鲁瑞云三钱,江西傅周南三钱,龙胜云三钱,龙仁九三钱,杨正元六钱;周士文二钱五分,长其祥二钱五分,吴玉安二钱五分,鲍□二钱,姚桂芳二钱,杨昌林二钱,杨飞九三钱,龙甘霖二钱,杨春莲二钱,王思奇二钱,龙治国二钱,龙君现二钱,王家相二钱,龙希圣三钱;欧学昌二钱,李文沛二钱,杨德才二钱,龙起云二钱,舒门胡氏二钱,康文魁一钱八分,舒大成一钱五分,胡寿廷一钱五分,吴学元一钱五分,吴学智一钱五分,杨恒舒一钱五分,龙士朝一钱二分;杨必现一钱二分,各寨功课:龙三陇化五钱,龙老輦五钱,龙任田二钱,龙云飞二钱,龙群富二钱,龙士俊三钱,龙□矮二钱一分,龙老封三钱,龙金輦保三钱,龙金研包三钱

皇清龙飞乾隆三十年岁次乙酉蒲月朔十日谷旦敬立乾隆三十年(1765)《永兴桥碑》,碑现存于贵州省剑河县南加镇柳霁村柳基小学。

序言首先提出了修理道路桥梁的功德极大之观点,并进步一阐释了何以要修桥的缘由,然后人们“从善”“乐助”钱财。从接下来的捐资名单里,虽然捐助的人名大多是男性,仅有5位女性,其中有4位人妇,若从“男主外、女主内”的角度而言,这四对夫妇亦可如其他男性名字一样,仅有丈夫的名字出现即可,但她们却与丈夫一道,参与修桥的社会公益事业。这也恰恰是清水江地区女性参与社会活动的特点,她们与丈夫一道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从事栽山种杉的经济活动、签署买卖契约等。[3]这种夫妻一道参与社会活动的事例,在清水江地区极为多见,它更能显示女性在家庭中的社会参与权利。

妇女参与捐资架桥的事例较为常见。例如乾隆五十八年在天柱县大圭修福星桥时,共计106人捐资,其中有19名妇女参与。乾隆五十八年(1793)《流芳百世》,碑现存于贵州省天柱县高酿镇大圭村口溪边路里坎。又如在天柱的三寨,嘉庆五年修筑桥梁时,共计62人捐资,其中有10余位妇女参与捐资。嘉庆五年(1800)《盘龙桥碑》,碑现存于贵州省天柱县高酿镇三寨村石拱桥。再如锦屏锦所的“益后桥”,就系“姚氏与子学礼媳王氏同修”的。嘉庆二十三年(1808)《万古流芳》,碑现存于贵州省锦屏县大同乡锦所村益后桥头。另外,即便在官方倡导的修桥事业中,妇女们亦和“县主”的名字一样,被刻在石碑上,被人们所传诵。嘉庆十二年(1807)《重修永安桥碑记》,碑现存于贵州省剑河县南加镇新柳村杨秀发家。

这些事例的不断涌现,显示着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机会越来越多,她们以此拓展社会生活空间,表达自己向善的意愿,并赢得了人们的尊重。

三、“布渡济人,名标翰院”

锦屏县赤溪坪《奕世流芳》碑序曰:“盖闻编桥救蚁,身获鼎元;布渡济人,名标翰院,此故报施昭然,毫末而不查者矣。”乾隆五十三年(1788)《奕世流芳》,碑现存于贵州省锦屏县三江镇赤溪坪王兴汉家,此据姚志昌选辑点校:《锦屏碑文选辑》,锦屏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锦屏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内部编印本,1997年,第78页。修渡与筑路架桥一样,亦是积阴功的三大善事之一,所谓 “阴功之说,一架桥,一修路,一义渡,只三者,实济人利,大开方便之门也”姚志昌选辑点校:《锦屏碑文选辑》,第85页。。修路、修桥在边远的乡村社会,并不能适用于大江大河,而清水江地区河流众多,大的河流就有?阳河、清水江、都柳江等,两岸的居民过河,清代基本是依赖渡船出行。然而,并非每家每户均有船只(注:独木船亦仅极少数人家自备,且行船风险极高),即便有船只,亦需要固定的渡口。因此,渡口的修筑和维护,尤其是雇聘日常划渡人员的费用,成为乡村渡船极为重要的部分。为此,乡民积极应对,购置田产,修造房屋,以雇聘划船之人。例如下面這则碑记就详述了这种情形:

修渡碑记

菜溪之下,江畔之右有冲,曰渡头冲砂,曰渡头砂,或曰昔砂。所设渡于此,故曰渡头。何今有其名而无其实也。兄廷佐,舅氏春荣公募辟此冲成路,砌以石阶、路工告成。但黔、湘、闽、粤商贩往来至此冲口,望洋却步难□,其上距里许公渡,然中隔一涧,每至春夏江水泛涨,汹涌难越,且溪畔陡峭不可扳援,行人病涉不知几何,予循名求实,请命于父,商诸兄若弟,各捐银两置田,造舟起屋宇于江之左岸,柴山草场园圃皆备,俾舟人食田,操舟人至□渡,是岂予之忧然此事哉。但轸念望若之若,聊务效一事之便,期不召渡头之名,河伯有知,当亦量□之□念云。倡首生员彭勷谟拜撰。

今将姓名各捐银两并捐买田基菌山油树渡业于左。外碑亭费用共计银十两零□。信士彭美珍、妻李氏、男生员勷谟、媳蒋氏、孙生员达、清、发、孙媳李氏、刘氏、袁氏、曾孙相辅、相翼、相虞、相德、相举、相扬、生员相唐捐银八十八两;信士彭美玉、妻李氏、男勷典、媳蒋氏、孙生员典、廪生第、孙洙、郊、泗、相、孙媳李氏、袁氏、李氏、袁氏、潘氏、袁氏捐银八十八两,玄孙宏彬、开海、开钟、开□另捐渡船一艘,并盘二碑;信士彭乐天、妻唐氏、谢氏、男相和、相敬、媳唐氏、杨氏、孙守先、大元捐银二十二两;信士彭美华、妻刘氏、男述天、述配、述言、述杰、生员介寿捐银十四两二钱;僧一念捐银一两零二分;生员彭勷朝、李氏捐银一两二钱;信士李天禄、妻彭氏、男亮宏捐施土名油麻砌宅基□坪……

嘉庆十九年岁次甲戌夷则月 吉旦立 信士杨昌选沐手敬书 镌碑石匠信正起嘉庆十九年(1814)《修渡碑记》,碑现存于贵州省天柱县竹林乡地坌村凹背桥头。

这个位于天柱县清水江边的渡头冲砂渡口,即是以地坌村的彭氏家族为主体修建的,尤其是彭美珍与彭美玉两兄弟及其后裔,人数众多,而且其家内的妇女全部都参与,夫妻一道的事例,在此体现的更加充分。籍此足资说明,妇女们并非仅仅是家庭中的主妇,在这种积德的善行里,亦有她们的一份,即有上碑的权利。

另外,从碑刻中可知乡村渡口的一般情形,即先有渡船,然后置办房屋和田产,为“舟子”提供居所和工钱,以便渡口每日有专门的划船之人,随时为人们的出行提供过河服务。这种由乡村生活经验所产生的渡船机制,普遍存在于清水江地区。例如,从江县的下江渡口,由刘氏等12人捐资208两,“置田制产”,得买“渡船田280禾”,以供舟子之求。参见张子刚:《从江石刻资料汇编》,第107页。又如,嘉庆二十三年在黎平修寨己义渡,亦为37名(其中8妇女)捐资,费银102两“买田九契十三坵”以资过渡。参见张子刚:《从江石刻资料汇编》,第106页。这些事例,虽然更多的是现实需求驱动了人们去参与,但她们亦期望通过这类善事,“伏愿波光盖照”,达到 “兰质流芳”、“孙枝挺秀”赤溪坪之津渡,就是倡首龙朝宿、同缘男龙廷勷、媳龙氏以此目的而修筑的。乾隆五十三年(1788)《奕世流芳》,碑现存于贵州省锦屏县三江镇赤溪坪王兴汉家,此据姚志昌选辑点校:《锦屏碑文选辑》,第78页。的强热愿望。

四、“建立观宇,以祀神人”

锦屏县瑶光寨《神庥保障》碑序曰:“国家雍熙雅化,固首重乎人文,而犹莫重于祀典。所以自古及今,无论府州县治,乡村僻壤,莫不建立观宇,以祀神人”乾隆三十一年(1766)《神庥保障》,碑现存于贵州省锦屏县河口鄉瑶光中寨。。而陈寅恪先生在《明季滇黔佛教考》序中曾有言:“黔建省较后,其开辟有赖于僧徒。”[4]明代以来,清水江地区的“穷乡僻壤,莫不为庙”嘉庆十三年(1808)《修庙碑记》,碑现存于贵州省天柱县坌处镇大冲村回龙庵旁。,大量的寺庙得以修筑[5]。不仅如此,人们还热衷于捐资置办庙田、雕塑神像,例如:

善志佛天

原序遵照先人通明,号岳崧,兴文【里】四图人,总角就释,性好洁,勤劳兴创年余,挂锡太平,辄振饬。清雍正六年戌申冬,率徒侄显荣,号秀芳,遂作创建天华山之举。又得僧师悟透,以募波之余,以为之助,遍募木,碧宇辉煌,金容灼灼。置田地,山主兴崇信金沙矣。惟是山之募,始于戌申,兴建于壬子,竣于丁卯。三师之苦行为回,略述其始末,并为将所置田地合〔和〕佛相,纪载传之永久。

庶登是山者仰视,刻录于以三师之铁鞋踏破,乃臻□正佛,相通、乡众施主合修;三宫帝,李春荣、生员彭勷朝、勷谟修;普安师,潘启胜、明胜,文胜、坤胜,邓天德、陈明用、潘云魁、潘己生、杨朝玉、陶启苍潘子□修;左观音菩萨,菜溪彭美玉修;梓潼帝君,彭慎徽、李希圣修;达摩祖师、给孤长者,李春荣募修;阿难,菜溪彭石保修;右地藏,李春荣,生员彭勷朝、妻李氏,彭奇德、胡连臣修;神光祖师,邓有泉修;行雨龙王,彭慎宣修;伽蓝,杜子荣、杜美胜、杜必祥修;万岁碑、九子娘娘,鲍塘吴贵明修;五通菩萨,僧一念修;蛇垩龙王,僧福个修;韦驮菩萨,袁子凤、母吴氏修;鉴斋,吴明□、吴美□修;罗汉第一尊,彭美贤修;第二尊,龙胜美修;第三尊,吴君贤修;第四,生员王道宏修;第五,吴君占、德章合修;第六,李春儒、蒋国连合修;第七,李亮宏修;第八,杨通元、吴周孝修;第九,李春佑修;第十,龙瑞臣、龙祖臣合修;第十一,彭美凤、达光修;第十二,吴上凡、吴丙寅修;第十三,刘美正修;第十四,吴贵明、隆才、君禄修;第十五,蒋子高修,。

田地:彭美华、彭美珍施天华山顶背下田一十四坵,册载禾六十边二手,庵加垦二坵在内。又生员彭效谟施架子右□,僧一念俗地,菜溪长房彭姓施静神庙背冲,中田一坵、下田五坵,册禾五十一稨。又施花里王滩半坡下田二丘,岭上一丘,册共壹十担,岭上新田一坵,禾七稨三手未入册。又施淘鱼冲下田三坵,册禾七稨,为僧福固施。一担四手。以上一念共施。彭美玉、男慎微施架子冲下田五坵,册禾二十二稨五手。又妻李氏、男慎微施瓦厂坳三坵,册禾十担;又妻李氏、男慎微施庵脚盘田。僧碧明俗地,菜溪下房李姓施天华山下路脚冲下六坵,册载禾四十七稨三手,庵加开垦三丘在内。李春荣、孙希圣施本庵门首下田一坵,册载禾一十八担稨三手。又李希圣、彭慎微同施本庵右虎坡楂树一块,子十五箩。菜溪李国明捐田价银七两,湳头邓儒凡四两二钱,潘文□、文美共三两五钱二分,潘启胜一两九钱,一两二钱。潘通凡一两二钱,潘文芝一两,生员潘岱嵩一两。十人各捐田价,共买施土名踏道坡左,庵背下田一丘,禾五担。龙胜美四两,李茂胜一两,共买施瓦厂正冲田三坵,册禾一十四稨。生员彭勷稨四手半,内三门塘王子胜捐一稨五手半。庵僧得买中寨匣口下田五坵,册禾杨溪一两,中寨刘贵之一两三钱五分,鲍塘吴景明一两,吴美之一两,在一十五稨五手。僧道坚用价八两田一坵,约有禾一十稨。乾隆二年(1737)《善志佛天》,碑现存于贵州省天柱县竹林乡天华山庵堂内。

该碑文刊刻日期处已损坏,无法辨识,然从碑文中可知,此碑始于雍正六年(1728),兴建于壬子(雍正十年,1732),竣于丁卯(乾隆二年,1737),耗时近十年,其立碑时间亦不会早于乾隆二年。碑文叙述了天柱县兴文里四图人岳崧及其徒侄显荣一起创办天华山寺庙的经过,在这一过程中,他们不断募捐,以菜溪彭氏为主众的多人士都参与进来,他们捐修了诸多神像,并置办庙产,其中彭勷朝及妻李氏等修了右地藏菩萨,袁子凤及其母吴氏修了韦驮菩萨,彭美玉、妻李氏及其子捐了多处田土作庙产之用,夫妻、母子一道地参与到了佛事活动中来。

如果说夫妻、母子一道,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尚受丈夫与儿子的限制,那么,她们独立助修寺庙,则体现了她们完全拥有参与社会事务的主动权。例如:

元善資培

慨自汉明尊崇佛教以来,天下名山洞府、城郭、乡市莫不建庵修寺,奉佛祀神昭然也。我地兴团太平庵自兵灾以后,众捐资已竖内进五间,数月落成,前碑即篆,迨至光绪戊戌新正,余因发心与合村父老酌谪倡邀善事,醮建三元,就会抽资配建前厅左右两厢,兼之增修内进,龛瓦底,季冬而告竣,旋岁首以修斋。迄今三元告毕,戏顾酬还,窃恩善事,均已周隆□,簿化众姓,男女多寡捐资,焚阴册以注果,给阳牒以为凭,惟零星散户名烦资微,难以枚举,而修庵之费由会首炉内捐资派□,若非勒石,则功果虽在,恐年湮无凭,是延匠鉴石镌碑,庶乎命垂千古,德播万年,愧余也碌碌庸才,草草成序,爰将众善首姓名録列于左:

倡修生员彭颢源谨撰并书,监生彭宏魁捐项并木钱三千二百三十文;生员彭颢源捐项并木钱贰千□佰五十六文;从九王承厚捐钱弍千弍佰五十六文;信士蒋集发捐项并木钱弍千七佰;信士唐远用捐钱弍千文;信士李绍科捐项并钱弍千四佰文;信士龙昌林捐钱贰千文;信士李堂开捐钱乙千八百文;耆员潘万本捐钱乙千八百文;监生彭宏彬捐项并木钱弍仟零十弍文;信士唐宗敏捐项并木钱弍仟柒佰乙十文;李大亨捐钱壹千陆佰文;彭开源捐钱壹仟伍佰六十六文;袁李氏田娥、龙益发、袁光玉,此三名各捐钱乙仟五佰廿十文;信士彭勷富、耆员彭勷□,此二名各捐钱乙仟四佰文;信妇吴彭氏翠娥捐钱乙仟三佰六十六文;彭刘氏银香捐钱乙仟三佰文;信士李玉枝、李玉田、潘万泰、蒋集贤、妇唐杨氏贞鸾,此五名各捐钱壹仟弍佰文;妇蒋邓氏娇娥、士李桥先,二名各捐钱壹仟乙百文;李潘氏玉娥捐钱壹仟文;刘昭星、龙袁氏瑞姜、李美瑜、杨万荣,此四名各捐钱玖佰陆拾文;李敷杏、妇李彭氏闰娥、杨承贵,此三名各捐钱捌佰四十文;彭开彦捐钱柒佰六十文;龙氏芝淑、李堂轩、王述江,此三名各捐钱柒佰弍拾文;生员彭守桢、彭守白、耆员潘德森、监生彭守敦外捐木钱贰佰文;彭守第、耆员彭守敏、信士杜守仁、彭宏昌、李玉荣、李华茂、李焜泰、彭宏□、吴亲武、龙远亨、袁光腾、潘世钦、潘通道、潘亨、唐文兴,此牌拾玖名各捐钱陆佰肆拾文;耆员邓祥昭、军功刘中厚、信士潘万理,此三名各捐钱六百四十文;彭宏源、李堂福、龙成江、潘通微、潘通顯、龙祥发、杨珍儒、唐昌原,此八名各捐钱伍佰陆拾文;信士唐家康、监生刘道亨、职员刘道善、信妇杜潘氏恩合、潘龙氏回香、王刘氏四女、唐邓氏易娇、姚刘氏翠鸾、刘舒氏晚凤,以上九名各捐钱六百四;信士潘仕恩、唐家爵、住持僧崇桂,此三名各捐钱六百四文;信士彭宏栻、龙志贤、蒋集道、龙远耀、李来成,此五名各捐钱伍佰肆拾文;彭守泰、唐守嗣、李大昌、彭守富、彭宏朝、彭相吉、李海松、信妇彭杨氏瑞菊、唐吴氏凤音、李吴氏新凤、蒋氏香翠、潘氏文凤,以上拾贰名各捐钱肆佰捌拾文;信士彭炳寿、唐远明、李美璠、耆员李登台、李堂昭、蒋日灿、彭守芳、杨先尧、蒋旧锦、蒋运成、李玉和、王昌照、唐昌林、彭守善、信妇唐潘氏子合、李袁氏易鸾、蒋袁氏笑菊、李蒋氏□□、□□□,以上二十名各捐钱肆佰捌拾文;生员王名济、□员王承坤、监生王俊益、信士李绍香、杨文德、王述禹、李堂林、杨文芝、唐定能、杨先胜、唐绪泮、唐家模、唐家伟、唐□□、□□□、□□□、□□□、□□□、□□□、□□□,以上二十名各捐钱。……《元善资培》,因碑有损,立碑时间已未能辨识,从内容有光绪戊戌新正等语来看,应在光绪二十四年之后所立,碑现存于贵州省天柱县竹林乡天华山庵堂内。

这一方碑刻记录了咸同兵燹之后重修太平庵的情形,其中24位妇女参与捐资,最多的是袁李氏田娥,计1520文,其余从1366文到480文不等,她们并未逊色于男性,为寺庙的重建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另外,寺庙还有“焚阴册以注果,给阳牒以为凭”的举措来,人们捐资之后,寺庙会开一份“为表扬功德事”的“牒”给她们按,有关这种牒文的样式,参见张应强、王宗勋主编:《清水江文书》第2辑第6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62页。。这些事例,足见妇女参与佛事的广泛性。

事实上,妇女对宗教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妇女参与佛事活动,是明清时代妇女社会生活史里面的重要内容。陈宝良曾指出:“从明代妇女社会生活史的历程来看,从‘妇无外行到‘妇有外行,不能不说是一大转向。而在这一转向中,妇女的佛道信仰堪称引发转向的关键。”[6]清代清水江地区,虽然地处边疆,但苗族妇女亦深受佛道的影响。她们走出家门,积极参与佛事活动,捐助修缮寺廟,并在碑文里刻上自己的名字,此无疑也是妇女“有外行”的重要表现。

五、“文教昌明”

学校是清王朝在黔东南苗疆之地实施“宏文教,变苗俗”的重要策略,兴办学校,推行儒学教育便成为国家经营苗疆的重要举措按,已有的研究成果,对清代清水江地区官学教育体系的建立、官办学校的管理以及学校经费及其社会变迁均有论述,但并未着力于民间参与,尤其是妇女参与捐资助学,无人提及。参见李斌、吴才茂、龙泽江:《明清时期清水江下游天柱地区教育变迁——以碑刻史料为中心》(《教育文化论坛》2011年第2期);姜明:《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区的官学教育》(《教育文化论坛》2013年第3期)。。尽管清王朝通过各种方式给予苗人们就学考试的机会例如,在《学政全书》中,就有多条与苗人学额相关的条款,以示激励,参见(清)素尔讷纂修、霍有明、郭海文校注:《钦定学政全书校注》,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67~270页。,但乡村社会里的教育资源仍十分有限,尤其是教学场所需要人们自己筹建与维持。于是,乡民助学之风兴起,在既可使子弟获取知识、又可积累“功德”的驱动下,人们不断捐资助学。因为教育的重要性,所以在我们收集到的碑刻史料中,数量最多。其内容包罗极广,有的碑铭,不仅记录人们的捐资行为,表彰他们的功德,甚至也会把与教育相关的问题,长篇大论地刊刻在碑铭之上。例如剑河县柳霁的一方《创建蔚文书院官绅士民捐输碑》,就用了5800余字的篇幅,详细说明了书院山长的选聘、职责、待遇,教师师资延聘、薪资、上班时间,考试的方式,生童的选拔等内容道光八年(1828)《创建蔚文书院官绅士民捐输碑》,碑现存贵州省剑河县南加镇柳基村柳霁小学。。

在这众多的助学碑刻中,妇女的身影并未缺场。例如道光三年在锦屏县石引修学校时,就有“陆氏六妹、陸氏什女、陆氏三妹”等10余位妇女参与捐资,以期“人文蔚起,永垂不朽”。道光三年(1823)《石引学碑》,碑现存贵州省锦屏县平秋镇石引村。又如光绪十四年柳霁书院锻造钟铭,费用由人们捐资,在现存 “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皇图巩固”等三联钟上,刻列着上至千总、把总,下至黎民百姓的捐资者姓名,其中就有“鲍吴氏助钱八百文、返排周贺氏一千文、唐吴氏出钱一千二百文、首仕倪肖氏、陈刘氏各助银一两”的记录。钟现悬挂于贵州省剑河县南加镇柳基村柳霁小学二楼。而最为典型的事例,来自天柱县,一方残碑记录下了全部由妇女捐资修建校舍的事迹:

……谨将乐捐建筑校舍姓名列后:

发起人:龙大海、刘邦闻

赞助人:刘玉莺、即龙池妻,捐钱伍拾肆仟捌佰文;胡芝茂、即宏开妻,龙贵桃、即秀囗母,各捐伍拾仟文;胡翠元、即龙池母,龙翠□、即□□母,各捐肆拾仟文;刘引秀、即□宪母,刘翠花、即□□母,龙兰秀、即□杰母,陶翠柳、即□植母,龙贞凤、即□星妻,刘凤□、即□□母,李清桂、即若□母,龙□翠、即景□母,杨代元、即□□母,胡翠□、即□□母,龙□显、即□□母,以上十名各捐三拾仟文;刘秀□,捐钱□拾仟文;龙引秀,捐钱三拾贰仟文,即昌继母;吴贞润、即昌铭母,沈翠花、即秀□母,龙喜娇、即万钟母,吴燕光、即东源母,杨淑弟、即显殊母,吴□元、即□相母,□□兰、即长庚母,龙□花、即刘兴母,龙二妹、即东贵母,刘莲娇、即太和母,刘□娥、即照荣母,以上十一名各捐钱贰拾仟文;罗引梅、即宏藻母,龙规丹、即宏仕母,各捐钱贰拾仟文;龙□娥、即□□母,龙代妍、即长贵妻,龙桂桃、即国宝母,龙凤娥、即国家母,龙内淑、即□相母,龙宪规、即定炳母,吴引□、即宏裕母,以上七名各捐。……无碑名及时间,碑现存于贵州省天柱县高酿镇木杉村小学内。

这是一通碑铭的后一部分(笔者注:因为一块碑铭记录不下,在清水江地区有很多碑刻都会由两到三块碑组成,叙述完整一件事情),虽然碑铭的序言已不知所踪,时间亦未明确。然而,通过访谈村民及稽查族谱,时间应在清光绪至民国初年。更为重要的是,这份捐资名单,除了发起人龙大海、刘邦闻外,后面的赞助人因为注明了“某某母”、“某某妻”,其妇女的身份极易辨认。由此可知,妇女不仅有参与助学的权利,而且形成了捐资的风气,这对教育自愿匮乏的乡村社会来说,无疑是人们重视教育的体现。

妇女不断地参与到助学的公益事业上来,她们的目的其实简单朴实,就是“望子成龙”,让子孙有读书而获取知识的空间。当然,当她们捐助了钱财以后,亦会关注自己是否上碑权利,因为在她们看来,上碑的目的也很明确,就是为自己及家庭积德,以便获得神明的眷顾,从此家庭朝着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六、女性独立与话语权的分享

如果说上述事例,妇女尚处于配角,只是男性支配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参与者的话。那么,女性独立发起并完成的社会公益事业,则完全是女性独立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表现了。为示说明,兹先迻录一方碑刻全文如下:

修井路碑记

尝谓民非水火不生活,是水之于人,刻不可绶者也。此地有清泉一湍,水由地中行,先人因以汲水资生者,迄今十有余世矣。在道光年间,路属泥涂,步履维艰,余三公永佑独捐石版,修成坦荡。而于井尚未兴修,仍然狭隘,每逢夏涸,欲立以待。因语我族妇女,慷慨捐资,裂石新修,方成井样。则向之源源而来者,兹亦混混而出,盈科而进,放于四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此吾村大幸也哉。勒诸珍珉,以志不朽。为首王起明敬书,邑文生潘滋大代撰。

舒氏首女捐钱一千八百文;潘氏引弟捐钱一千八百文;刘氏明珠捐钱一千四百文;吴氏翠捐钱一千四百文;刘氏音莲捐钱一千一百文;吴氏什凤捐钱一千一百文;王氏昭娥捐钱一千一百文;王氏茂莲捐钱五百二十文;吴氏青姜捐钱三百二十文;吴氏金莲捐钱三百二十文;王氏桂莲捐钱三百二十文;吴氏金兰捐钱三百二十文;周氏老园捐钱三百二十文;王氏桂莲捐钱三百二十文;龙氏玉娥捐钱二百文;刘氏彩香捐钱三百二十文。

宣統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小寨敬立宣统二年(1910)《修井路碑记》,碑现立于贵州省天柱县坌处镇三门塘村小寨水井旁。

这是一方记录舒氏首女等16位妇女捐资修建水井的碑刻,从碑铭的形制及序言来看,与其他碑刻类同,并无区别。然从捐资名单,却给人以强热的冲击,人们认为以之研讨的空间徒然增多

。因为一般的观念里,如果捐资名单全部是男性,人们认为理所当然,亦无奇怪之处。但是,水井在古代的社會生活中极为重要,正如碑中所言一样:“民非水火不生活,是水之于人,刻不可绶者也”。而这么重要的日常生活资源,却要“我族妇女,慷慨捐资,裂石新修,方成井样”。这不仅仅象征着在以男性主导的村落文化中女性力量的一次彰显与舒展,更为重要的是体现了女性在社会生活中已经具备了主导社会事务的能力,即她们已经可以脱离男性而独立地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甚至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倡首”,不需要“语我族妇女”这样的被动表达。例如,另一方妇女修井碑,就更为集中地展现了这种情形:

重修井碑记

稽井,由来久矣。唐尧凿井,兆民饮德,周王画井,数口无饥。古时徙处同井,不万以井为利用饮泉之区,而以为出入相友、守望相助、患难相扶持、相亲睦之地。迄今年代虽远,典章犹传,溯共风规,令人景仰,如在目前。想我村名大兴团,自始祖由黔徙处于斯,前后左右,山水环抱,田依屋,围绕井泉。田坎行径湾中,涌出近□,左右上下有田,环曲有路,诚是天然,仿之廉泉让水,不足过之。吾先公,昔年多伟人,屡钟贤士,井坎行径,约族人砌石修补,以便往来。自昔及今,历年久远,井石毁坏,泥土浸入。每逢春夏暴雨绵落,井泉清洁翻成混泥。族中老幼妇女睹斯吸斯,同心动念,勇跃捐资,乐为继造,比先公之修凿,更加完治。井中踏石坂,不使泥从中出;井外石坂竖四方,俾免污流外浸。由此以后,泉流清洁,人生秀灵。缅先公至兹,族居处并无异姓,因以募化捐资,只我一族,并不募及别人,非为度量狭隘,思维纯祖武,重本根也。重本者,如木有本,如水有源。吾村井泉,讵是悬空降流,而本可溯乎。览易系辞曰:山上有水,又曰山下有水,则山上之水,即为吾山下井泉之源,不待问踩而知;孟子尝曰:居之安,则资之深,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易所云:改邑不改井,而井养无穷。信有然矣,余故代以为序。计列捐资名于后:

倡首信妇王门刘氏长音,王门吴氏新桃。

信妇王门刘氏长音捐钱二千四百文;王门吴氏新桃捐钱二千四百文。

信妇王刘氏长梅、王潘氏银姬、王刘氏三女、王龙氏福姬、王龙氏凤丹、 王刘氏宗淑、王吴氏凤桃,每人捐钱一千二百文;王粟氏燕娥捐钱一千文。

信妇王吴氏妹崽、王吴氏莲姬、王刘氏培兰、王潘氏五英,每人各捐钱三百二十文;王刘氏仁秀、王刘氏丹姜、王刘氏福叶、王唐氏汪妹,每名捐钱二百四十文。

族晚邑文庠生绍周王国桢代撰 石匠

大清宣统三年暑月十八日共立碑宣统三年(1911)《修井路碑记》,碑现立于贵州省天柱县坌处镇三门塘村村北。

时隔一年多以后,三门塘又出现了妇女集体筑井的行动,这一次共计18位妇女参与捐资,其中“刘氏长音,吴氏新桃”是倡首,即发起者。这已足资说明,妇女不仅有极强的社会公益事业意识,而且具备了实践的能力,一旦时机出现,她们便会立即组织起来,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另外,虽然她们可能并未识字,亦无书写碑铭的能力,但人们却为她们洋洋洒洒地撰写了数百字的序言,表彰她们的功德。她们的姓名得以传诵至今,为人们所关注,实则亦是对“勒诸珍珉、以志不朽”的最好回应。

如果把妇女主持修井,阐释为水井和她们的日常劳作密切相关,甚至妇女井的深层含义在于使得家族财源不断、人丁兴旺的话。[7]又或言上述妇女修井,只是三门塘男性兼顾不过来而分权与妇女,并且碑序也还是以传统男性的口吻来书写,女性并未真正全部拥有主导社会公益事业的权力的话。那么,妇女群体独立捐资助修宗祠,并且以女性的口吻书写碑铭,则不仅体现了妇女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真正独立,而且还进一步地体现了妇女社会公益事业的帮助下,分享着地方社会中话语权的权利。为示说明,兹誊录天柱县竹林乡高坡苗寨妇女捐修宗祠所刻碑文如下:

永垂不朽

潘氏重修漆龛小引,□□乐羊之妻断机助学,齐御之妻窥御激夫,是皆内助称贤,扬芳于粉黛中也。氏等虽不敢以贤□□誉,克步芳躅能不见善行,是慕率由芳规乎。我良人等立志以报本寻源,故自前清丁未岁□来创造祠堂,建竖牌楼,修社龛子,连年支费颇为浩繁。迄今各房又具匾对,以颂祖德工程,将见□竣,懿戚欲贺落成。惟有龛位尚未胶漆粘金,殊属阙事,良人等以为我族贫富不一,兼遭岁歉,意欲稍待来年始付涂丹,岂不一篑自已乎。氏等曾闻先祠之毁于兵燹者,其龛位亦属各房,祖妣等抽款装成,则见先祖妣等之热心赞取,止吾属所宜,则效者也。以故氏族等订劵,讬本族好义之士□□、通国、光世三倡首。爰约同族一体脱簪饮助一臂,竟良人未竟之志,法祖妣作法之心。富而好礼,省多捐贫,而乐道者寡助,文明募化,任意乐输。一时欢腾应募登劵数十余名,骤掷簪环,集赀数十余串,遂命匠与工,不日完竣用妥。先灵佐启我后彼丈夫也,庶免悬劳我妇人也,亦与有耀。用陈斯数语,俾吾属□□归潘氏者,区区内助犹,可永垂不朽焉,是为叙。职员潘通前拜撰,职员潘通杰书。

彭氏桂花、杜氏壬莲,上二名各捐钱二千四百文;刘氏瑞桃、彭氏檀花、唐氏清香、刘氏桂翠,以上四名各捐钱一千六百文;刘氏玉英、刘氏求翠、唐氏金翠、王氏枝淑、龙氏正花、彭氏元瑞,以上六名各捐钱一千二百文;唐氏衯兰、李氏新花、杜氏林翠、吴氏牡丹、龙氏兰桂、唐氏兰翠、邓氏文翠、吴氏金梅、龙氏银桂、吴氏银妹、刘氏丙桃、吴氏元凤,以上一十三名各捐钱一千二百文;龙氏成合、杜氏申合、罗氏长妹、吴氏翠兰、龙氏新桃、龙氏子桃、唐氏金梅、刘氏清桂、吴氏□妹、刘氏槐翠、唐氏明合、龙氏善花,以上十二名各捐钱六百四十文;吴氏金翠、李氏乚凤,二名各捐钱六百四十文;龙氏丙花、龙氏金翠、吴氏翠姑、李氏曾秀,以上四名各捐钱五百二十文;李氏岩桃捐八百四十文;唐氏□香捐钱一千二百文;杨氏见香、唐氏岩凤、唐氏文翠,以上三名各捐钱六百四十文;王氏长妹、罗氏成花、刘氏兰桂、唐氏未翠、吴氏泗妹、唐氏寄来、吴氏成梅、杨氏家梅、吴氏干凤、唐氏丙花、吴氏明花、唐氏庚合、龙氏辛兰、刘氏坤花、刘氏兰花、吴氏桂丹、龙氏槐姐、龙氏秀桃、王氏壬合、杜氏成花、唐氏见香、唐氏清玉、唐氏荣翠、粟氏丞继、唐氏凤香、吴氏桥花、罗氏未香、唐氏初红、龙氏了娇、杜氏丙桃、刘氏银江、王氏桂姬、龙氏成兰、吴氏秋花、刘氏□花、龙氏岩□、彭氏文香、唐氏壬娥、刘氏酉翠、李氏壬合、粟氏永继、吴氏成凤、唐氏成玉、杨氏莲寄、吴氏梦花、李氏凤香、龙氏梅兰、龙氏鸾娇,以上四十八人各捐钱三百二十文。民国十一年(1922)《永垂不朽碑》,现立于贵州省天柱县竹林乡高坡村潘氏宗祠前。

這通碑刻所示讯息,主要有四:一是潘氏宗祠修建之后,因为缺乏资金,“龛位尚未胶漆粘金”,男人们意欲来年再行“涂丹”,但妇女们认为延迟的话,就功亏一篑了。所以,她们要“脱簪饮助一臂”之力。二是道出了先世祖妣亦有捐资修“龛位”的先例,她们要继承先妣的事業。换言之,妇女独立捐修“龛位”的现象,在清代即已出现。三是妇女们有“订券”的意识,明了公益事业所需的程序,并委托“好义之士”的倡首来张罗其事。四是女性话语权的获得,这篇序言以妇女的口气在叙述,诸如“氏等”、“良人”(妻子对丈夫的称谓)一类的词语,频繁出现,表达了她们自我书写的意识,这也是这通碑刻最有价值的地方。她们在碑文中,也说出了自己心声:“竟良人未竟之志,法祖妣作法之心”。在她们看来,丈夫们无钱完成的事业,她们可以捐助自己的首饰或私房钱来完成。

另外值得统计的是,这通碑铭共96位妇女参与捐资,捐资最多者为2 400文,最少者320文,共计得款64 360文。这些数字说明,妇女在日常生活中,拥有一定的私人财产或者说私房钱。在其“良人”(丈夫)无钱的情况下,慷慨捐出,宣示女性“外助”的角色。

七、结语

清代清水江地区乡村妇女,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并具备这样一些特点:

一是涉及的领域比较广泛。她们主要参与了修路、架桥、筑渡、砌井、立庙、兴学、建祠堂等社会公益活动。其中最值提出者有二:第一是妇女们对日常生活影响极大的水源,即井的修筑,最为重视,参与程度也最深。因为井水与妇女们每天的挑水煮饭紧密相连,一口好井水是她们最为期盼的,所以,出现妇女发起修井的事例亦不足为怪;第二是妇女对教育的重视程度超出了一般人的想象,人们较为普遍的印象,教育落后即便在现代社会里也是贵州的标签之一,然而,虽然清代乡村社会里的苗妇可能并未有受教育的机会,甚至基本都是文盲,生活也极度艰辛,但其“望子成龙”的急切之情,在全部由她们出资修建校舍的行为中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了。

二是捐助的方式多样。具体有捐银两、田产、草鞋、木材、劳工(以劳作的天数来计算)及首饰,其中最为常见的是银两。但碑刻把物质和劳动也刻写出来,不仅表现了参与方式的多样性,经济拮据者亦能以金钱之外的方式参与,这使社会公益事业本身就具备了极强的吸纳性,对妇女的参与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为乡村社会妇女获取金钱的能力,相较于男人而言,要小的多,所以,这种只要具备善心即可参与的社会活动,对妇女更具吸引力。

三是妇女积德意识较强。之所以能在这些碑刻中看到妇女的名字,不仅是因为人们对作善事有“立碑树德”的传统,更因为妇女也有表达的愿望。她们虽然文化水平低下,多数是文盲,亦有所谓“女人头发长、见识短”一类的谚语来形容其无知,但在妇女们心中却有对家人、对家族和社会的大爱。而这种爱护的表达,常常是在默默无闻中实践着,为人们所忽视。当面对社会公益事业这种为公众所知的社会活动时,她们便毫不犹豫地展现出了爱心。因为这不仅能为家人积德、为社会祈福,更有被人们书写的机会。通过碑铭的书写,她们的行善积德行为,亦与很多碑刻的题额所写“永远不朽”一样而流芳百世。

四是妇女参与和主导社会公益事业,当然并非仅仅是“功德”观念的体现,事实上也隐含了妇女分享社会权力的历史事实。她们通过这种社会权利的分享,进而在地方社会中获得了部分话语权,以女性的口吻来书写自己的“小历史”,表达了她们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关注和追求,这为女性在社会生活中获取进一步的社会权利与地位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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