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代社会主义经济学核心共享利益观的分析
2017-05-30马晓伟
马晓伟
摘 要:在研究经济学时,还要加强经济利益问题的剖析。基于这种认识,本文对现代社会主义经济学的核心共享利益观展开了分析,从而为关注这一话题的人们提供参考。
关键词:现代社会主义经济学 共享利益观 中国社会经济体制
中图分类号:F046 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11(a)-179-02
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一切经济关系都应从经济利益的角度进行理解。所以在研究现代社会主义经济学时,还要以共享利益观的分析为核心,继而更好的推动该学科的发展。
1 现代社会主义经济学及其核心概述
所谓的现代社会主义经济学,其实就是建立在现代社会主义体制上的经济学,其以现代社会主义为契机进行经济学方法的运用,从而对现代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运行展开研究。而马克思作为社会主义的创立者,一早就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经济利益关系以人为主体,将成为阶级关系和利益关系的承担者,从而为社会主义经济学奠定了以利益观为核心的基调。马克思在诸多论著中,都曾经提出过利益观为社会主义经济学核心的论调[1]。在研究德国林木盗窃法等问题时,马克思就指出,在政治经济学中,研究各种社会现象还要以经济利益为出发点进行深入探讨。而马克思提出的经济利益观大多为无产阶级提供服务,即实现了利益的大多数人共享,因此为一种共享利益观。马克思、恩格斯都曾经指出,不同经济体制将进行不同利益追求,资本主义追求私人利益,社会主义则追求共同利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现代社会主义为中国社会经济体制,其以共同富裕为基础,以共有制为基本经济制度,因此追求共享利益。共享利益观的树立,不仅体现了中国经济的独特性,也展现了中国经济的开放性,能够促进中国经济利益实现的同时,促进中国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合作,进而为国际新经济秩序的建立奠定良好基础。
2 现代社会主义经济学的核心共享利益观的内涵
想要践行现代社会主义共享利益观,还要明确其内涵。作为以广大人民利益为核心的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学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产生了不同的理论形态。在经典社会主义经济学的发展阶段,以马克思为代表的共产主义者倡导追求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体现的是“社会利益观”。发展至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阶段,国家利益成为了广大人民利益的集中代表,体现的是“社会利益观”。而在现代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相应的经济学开始注重各方利益的协调,以确保广大人民能够享受经济发展成果,体现的则是“共享利益观”。分析三种利益观可以发现,在马克思提出的经济共同体中,所有社会成员将联合占有生产资料,并通过联合劳动得到共同产品,所以需追求共同利益的实现和增进。发展至传统社会主义阶段,社会经济体制实行集权化和行政化,所以经济理论以国家利益为核心。但在现代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随着中国社会的改革发展,中国社会经济体制已经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坚持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状态,所以还要使全体人民根据效率优先原则各得其所,然后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实现利益共享。而使个人收入与贡献程度相适应,才能使劳动者经济利益得到保障[2]。实现统筹兼顾,则能使各种利益关系得到协调,以确保各种机构和团体的经济利益能够得到保障。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共享利益也是开展国际经济合作的基础,将成为中国取得和平发展的唯一路径。因为作为世界经济贸易大国,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在给全球贸易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也给他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压力和挑战,进而使中国对外经济关系需要面临诸多新问题。而以共享利益观为核心思想发展经济,则能给各国带来更多的民族国家经济利益,使各国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进而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3 现代社会主义经济学的核心共享利益观的确立
3.1 理论支撑
共享利益观的提出并非空穴来风,其与其他理论观点一样都拥有强大的理论支撑。在共享利益观当中,其最为重要也是最为基础的理论依据便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其中与共享利益观有所关联的劳动及剩余价值论等均是共享利益观的理论支撑。马克思认为劳动价值论指的是任何一种商品中均凝结了抽象的劳动,而其最终以商品这一实体形式展现出了自身机智,也就是说价值来源于商品生产中需要耗费的劳动。因此劳动者拥有分配新价值的资格,可以分享其中部分国民收入。但马克思同时也指出,劳动具有难易等级之分,虽然无论是从事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的劳动者从理论上来说都可以参与到新价值分配当中,但事实上从事复杂劳动的劳动者,其所创造出来的价值明显加大,因此其理論应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大头。而在现代社会主义当中,从事复杂劳动的劳动者除了本身劳动者身份之外,又增添了一重人力资本所有者的身份,因而其除了可以获得一般劳动收入之外,也同时享有剩余索取权也就是可以参与到与之相对应的资本收入当中分享。
马克思提出的剩余价值论同样也是现代社会主义经济学的核心即共享利益观的重要理论支撑之一。在马克思的眼中,工人的剩余劳动所集结而成的剩余价值,是以利润的形式存在,从本质上来说其就是一种资本产物。资本家通过占有剩余劳动以及其中的剩余价值,之后借助部门内外之间的竞争形式完成利益均分,也就是按照资本与利润相等量的原则重新分配剩余价值。资本家们在将剩余价值瓜分殆尽的过程中,其实与工人产生了一种对剩余劳动成果进行分享的利益关系。马克思在这一理论当中同时还对包括产业和商业利润等在内的其他剩余价值形式进行了明确探析,表明在资本家及土地所有者,均是根据自身拥有的所有权对剩余价值以及工人的剩余劳动成果进行共同瓜分,以此长时间地维持稳定的共享利益经济关系。
3.2 实践经验
除马克思的劳动与剩余价值理论,西方大量经济学家还在共享利益观的研究过程中提出了其他的理论观点,譬如说舒尔茨的“人力资本论”等。但其核心都是对资本家的剩余索取权的认证,表明资本家以及享有生产要素者之间都具有参与新价值分配的权利,故而彼此之间会呈现出一种稳定的共享利益的经济关系。而在与现代社会主义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整合之后,我们可以看出现代社会主义经济学的核心就是共享利益观。从实践来看,在以美国、日本等为代表的现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当中,普通员工的薪资待遇远远低于经理及经理以上职位人员的薪酬待遇,而经理等人员之所以拥有高薪,正是由于经营者分享了企业剩余。而在部分企业中员工持股,使其通过拥有企业自身股份获得相应收益的方式也是资本将通过让渡一小部分的剩余索取权,使得普通职工也可以参与到企业剩余分享的行列当中。虽然从本质上来说企业的持股结构并未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其还是属于私有制范畴中,但由于普通职工也可以参与企业剩余分享,因此原本只有极个别私人资本所有者独占企业剩余的情况被彻底改变。
随着近些年来我国改革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深化,原本国家集中拥有的剩余索取权开始慢慢转变为社会大众分享国家剩余。不仅普通的私营企业主以及普通职工可以通过经营利润或是“年薪制”等方式拥有剩余索取权,在“共同富裕”和“藏富于民”的政策下,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突飞猛进的发展,共享利益观在我国还得到了不同方面、不同程度的深入实践[3]。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在实践共享利益观的过程中不能盲目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实践路径,而是需要通过切实与我国国情进行充分结合,并运用现代社会主义经济学对其进行积极创新,进而有效保障共享利益观可以同我国的实际情况相贴合,为其推动按劳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制度的完善、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长效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4 结语
通过分析可以发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过程中,还要使现代社会主义经济学共享利益观为核心,从而在符合中国社会基本国情的同时,促进中国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合作,进而为中国社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为此,还应加强相关理论的研究,并通过加强实践获得更多的发展经验,进而为共享利益观的确立提供更多的理论和经验保障。
参考文献
[1] 张笑扬.多元·裂变·包容·共享——和谐视阈下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建构[J].前沿,2011(19).
[2] 陈竹韵.未来经济利益观对浙江民营企业家的启示[J].中国集体经济,2012(22).
[3] 周莉,庞世伟,王敏.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经济利益观念的冲突与调适[J].经济研究导刊,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