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回到傅斯年”
2017-05-30高寿仙
[摘要]自宋代以来,人们便将学术分为“义理”与“考据”两途。就理想状态而言,当然应当是义理与考据并重;但在实践中,大多数学者都是偏重一途,而且往往以自己的治学旨趣作为评价标准,从而发生尖锐的观点对立。就总体性的人文社会科学而言,“考据”与“义理”都是认识人类社会的重要途径,“义理”的功用或许更为强大。但具体到史学研究,虽然因学者个性和研究内容的差异,既可以偏重“考据”,也可以偏重“义理”,但“考据”无疑具有更加基础性的地位。也就是说,在史学研究中,“考据”不应当是与“义理”并列的两个途径,而应当成为所有史学研究者都必须具备的自觉意识。
[关键词]义理;考据;史学研究;考证方法
[中图分类号]K20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4917(2017)03-0059-08
一、义理与考据之争
2000年,谢泳发表一篇题为《回到傅斯年》的短文,认为20世纪20至40年代,以傅斯年和胡适为代表的中国现代史学中的“史料学派”,本来已为中国现代史学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但到1949年以后,“史料学派”被人为地阻隔,以致老一代学者不能再做出更大的学术成就,新一代学者的学术训练则走上了歧途。到了8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史学界开始反省近半个世纪以来在学术上的失误,到了90年代,已经开始向中国现代史学的起步阶段回归,其主要特征就是“回到傅斯年”。①
2004年,黄波发表题为《要不要“回到傅斯年”》的回应性短文,承认谢氏观点“有合理性”,同时提出质疑:“中国人的实用理性向来发达,中国人思维、治学的特点本来就‘不玄想,贵领悟,轻逻辑,重经验,所以历史研究中‘回到傅斯年虽然重要,但我们不应同时注意研究和吸取德国抽象思辩那种惊人的深刻力量?”他还指出:“80年代那些轰动一时的名著当下屡被人讥为‘空疏,可是只要一堆‘空疏之论中有片言只语启发你深沉思考,这不就够了吗?”[1]
撇开其中的意识形态色彩不论,两位学者的观点分歧,其实古已有之。自宋代以来,学者们常把学问分为三途。如宋代程颐指出:“古之学者一,今之学者三,异端不与焉。一曰文章之学;二曰训诂之学;三曰儒者之学。欲趋道,舍儒者之学不可。”[2]
清代戴震认为:“古今学问之途,其大致有三:或事于理义,或事于制数,或事于文章。事于文章者,等而末者也。”[3]
姚鼐也谈到:“余尝论学问之事,有三端焉。曰:义理也,考据也,文章也。是三者,苟善用之,则皆足以相济;苟不善用之,则或至于相害。”②对于三途之价值高低,三位学者看法不尽相同,但所言三途之内容十分相近。其中文章(词章)一途,讲究文字的表达形式和修辞技巧,与学术研究关系稍远,若暂时撇开不论,则学问便只剩下两途。此即宋代陆九渊所说:“今天下学者,惟有两途,一途朴实,一途议论。”③清代章学诚亦言:“高明者多独断之学,沉潜者尚考索之功,天下之学术,不能不具此二途。”[4]归纳古代学者的见解,可将学术分为“义理”与“考据”兩途。前者重议论,尚独断,治学路径近于“六经注我”;后者重考索,尚朴实,治学路径近于“我注六经”。
就理想状态而言,当然应当是义理与考据并重。但在实践中,能够兼顾两者并使之混融无间者实属凤毛麟角,大多数学者都是偏重一途。而且,学者们还往往以自己的治学旨趣作为评价史学论著之优劣的标准,从而发生尖锐的观点对立。比如,围绕宋代郑樵及其《通志》,清代学者就有针锋相对的评论。擅长考据的戴震余英时认为,尽管戴震“自入都以迄晚岁,二十余年中,始终是以考证学家的面目与世相见的”,其实他“对义理的兴趣远比他对考证的兴趣要浓厚而真实得多”。参看余英时:《论戴震与章学诚:清代中期学术思想史研究》,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96—106页。,曾对郑樵提出严厉批评:“凡学未至贯本末,彻精粗,徒以意衡量,就令载籍极博,犹所谓思而不学则殆也。远如郑渔仲,近如毛大可,只贼经害道而已矣。”戴震:《戴东原集》卷9《与任孝廉幼植书》,第519页。同卷《与是仲明论学书》(第521页)也谈到:“前人之博闻强识,如郑渔仲、杨用修诸君子,著书满家,淹博有之,精审未也。”而崇尚独断的章学诚,则对郑樵大加赞扬,认为“自迁、固而后,史家既无别识心裁,所求者徒在其事其文,惟郑樵稍有志乎求义”;称许《通志》“发凡起例,绝识旷论,所以斟酌群言,为史学要删”。[5]戴震生前声誉甚隆,但时人所重在其训诂名物,对其《论性》《原善》诸篇,“则谓空说义理,可以无作”,惟独章学诚推崇这些著作“于天人理气,实有发前人所未发者”。[6]
章学诚“高明有余,沉潜不足”[7],与当时学风格格不入,故生前落寞无闻,但清末以来备受推崇,被视为与戴震双峰并峙的学术大师[8]。
清代以后,这种学术分歧实际上长期延续下来。在重视实证的学者中,傅斯年堪称旗帜性人物。1928年,他出任新成立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认为当时中国之历史学和语言学,因不直接研究材料,与顾炎武、阎若璩相比大有退步,所以在为该所拟定的“工作旨趣”中特地申明:“历史学不是著史:著史每多多少少带点古世中世的意味,且每取伦理家的手段,作文章家的本事。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利用自然科学供给我们的一切工具,整理一切可逢着的史料。”[9]3所谓“伦理家的手段”“文章家的本事”,含义与清人之“义理”“词章”类同,可知在傅氏心目中,只有考据才是史学正途。在一篇阐述史学方法的文章中,他更加明确地指出:“史学的对象是史料,不是文词,不是伦理,不是神学,并且不是社会学。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作艺术的建设,不是作疏通的事业,不是去扶持或推倒这个运动,或那个主义。”[10]正是在傅氏等人的影响下,形成了谢泳所说的“史料学派”,其中史语所“不以空论为学问,亦不以‘史观为急图,乃纯就史料以探史实”[11],是实践傅氏主张的典范。
当然,傅斯年的观点,也受到不少学者的批评。除谢泳提到的20世纪50年代大陆史学界开展的“唯物史观派对史料学派的斗争”外,其实港台学者也提出不少批评意见。比如,1975年思想史家林毓生在接受访谈时,对台湾人文学界偏重考据的风气深表忧虑,特地提出一个响亮的口号:“不以考据为中心目的之人文研究。”林氏认为,“作为人文研究的史学,其意义不在于是否能达到‘客观的历史真实,而是在借历史的了解,帮助我们了解我们今天的人生、社会与时代,并进而寻找一些积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求的是创造,每个时代的知识分子都必须有其独特的见解以贡献他们的时代”。在他看来,“考据工作不能胜任这种工作,它只是边缘性的东西”。他批评许多学者仍然从事于(广义的或狭义的)考据工作,“他们高喊为未来做奠基铺路的工作;实际上,他们的工作与我们今日所面临的时代问题背道而驰,不但没有接触到问题的核心,而且颇有本末倒置的倾向”。他还明确指出:“在传统的中国学术界中有不少人把‘考据与‘义理相提并论,好像这两种工作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从强调创造的人文研究的观点来看,‘考据与‘义理不能相提并论。一个是边缘性的工作,一个是核心的工作”。[12]
事实上,就是同一位学者,前后看法也可能迥然相异。以钱穆为例,他早年“游情于清代乾嘉以来校勘考据训诂之藩篱”[13],针对时人对考据之诟病,如“考据仅是整理旧知,无所新创”,“考据琐碎,无关大体”,“考据仅争故实,不明义理”云云,他一一予以批驳,认为“考据之事,极其至则发前人所未发,开天地之奇秘”,“非碎无以立通”,“义理自故实生”[14]。但到后来,钱氏治学宗旨从考据转向义理。他将中国近世史学分为传统(记诵)、革新(宣传)、科学(考订)三派,批评记诵、考订二派“同于缺乏系统,无意义,乃纯为一种书本文字之学,与当身现实无预”[15]3。1969年,他在为《中国历史研究法》所撰序言中,甚至提倡“意义”先行:“做学问,当知先应有一番意义。意义不同,则所采取之材料与其运用材料之方法,亦将随而不同。即如历史,材料无穷,若使治史者没有先决定一番意义,专一注重在方法上,专用一套方法来驾驭此无穷之材料,将使历史研究漫无止境,而亦更无意义可言。”[16]其说法与当时大陆史学界流行的“以论带史”高度契合。
可以看出,本文开始所述谢、黄二氏的观点,不过是上述分歧之流衍。我个人感觉,如果非要争辩“考据”与“义理”孰轻孰重、孰优孰劣,恐怕永远也达不成公认的结论。事实上,是偏重考据还是义理,除个人性情之差异外,时代风气亦影响甚大,两者颇有交替之势,正如章学诚所说,“譬犹日昼而月夜,暑夏而寒冬,以之推代而成岁功,则有相需之益;以之自封而立畛域,则有两伤之弊”[4]。20世纪80年代,曾有“史学危机”之说,为了解决这个所谓的危机,出现了两种主要倾向:一是复古倾向,提倡“回到乾嘉时代”;二是求新倾向,就是积极学习西方的理论与方法参看萧凤霞、包弼德等:《区域·结构·秩序——历史学与人类学的对话》,《文史哲》2007年第5期。此处所引为孙卫国之言。。对于推动中国史学发展,两种倾向都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但也应看到,在发展过程中,求新倾向有时过于重理论而轻史实,出现了严耕望所说的“攀附理论”问题[17]55、155-157。复古倾向虽然讲求实证,但受基本功力、急于求成等因素影响,不少论著只是堆砌史料,而怠于比勘辨析,不但不能纠正原有的疏误,甚至增添了新的错讹,表面好像是“回到乾嘉时代”,或者像谢泳说的“回到傅斯年”,其实严重背离或丧失了考据学的真精神。因此,按照章氏“推代而成岁功”的说法,笔者觉得现在有必要重新强调一下考据在史学研究中的基础作用。
二、跳出乾嘉看考据
文学家可以无拘无束地想像,哲学家可以自由自在地思考,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政治学家可以构建高度抽象化的“理想型”甚至进行数理模型分析,但历史学家却不能不关注具体的历史事实,不能不顾及历史事实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尽管正如一些学者,特别是后现代学者所说,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历史学家可能永远也无法写出绝对客观、绝对真实的历史,但不能因此就放弃了对历史真相的追究,更不能完全泯灭了文学虚构与历史重构的界限。这可能是历史学区别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特征。
西方学界曾经流传这样一个故事:政治学家罗尔斯与一位到访的欧洲史学家晤面,交给对方一篇有关现代政治的论文草稿,它是从1548年《威斯特伐利亚条约》谈起的。当这位史学家提到条约签订的公认年份是1648年时,罗尔斯温和地答道:“啊,真的吗?”然后拿起笔改了数字。仿佛,除了一个数字,罗尔斯不觉得这论文有什么部分需要进一步修改。[18]对于抽离历史情境而进行形式化思考的理论家来说,历史事件只是供其随意取用的素材,是否准确或许确实无关紧要。但对于一位历史学家来说,如果他据以立论的基本事实明显是错误的,即使他构建的理论大厦再宏伟,恐怕犹如建在沙滩上的大楼,很难长久屹立。前引黄波谈到:“只要一堆‘空疏之论中有片言只语启发你深沉思考,这不就够了吗?”确实,“空疏之论”亦有其价值,甚至会给人以深刻的启示,但我个人觉得,这是思辨性的价值,而非史学性的价值。譬如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斯宾格勒的《西方的没落》、汤因比的《歷史研究》,肯定能启发人的思考,但它们都属于“玄想的历史哲学”(“speculative philosophy of history”)[19],其价值在哲学而非史学。
在考据与义理的长期争论中,可以看到这样一个现象:考据派中有像傅斯年那样的极端说法,对“伦理家的手段”“作疏通的事业”完全持否定态度。而义理派所反对的,主要是为考据而考据,并未完全否定考据的价值。以章学诚为例,他特别崇尚“独断之学”,但也反对“索义理者略征实”;他赞扬郑樵为“良史才”,同时又批评他“有史识而未有史学”[20]。他认为,“天下有比次之书,有独断之学,有考索之功”。“比次之书”虽然“其用止于备稽检而供采择,初无他奇”,但却是后两者的基础,“独断之学,非是不为取裁;考索之功,非是不为按据”。[4]钱穆虽然认为在中国近世三派史学中,“惟‘革新一派,其治史为有意义,能具系统,能努力使史学与当身现实相绾合,能求把握全史”,但同时又抨击该派“急于求智识,而怠于问材料”,认为“彼之所谓系统,不啻为空中之楼阁。彼治史之意义,转成无意义。彼之把握全史,特把握其胸中所臆测之全史”[15]4。林毓生提出“不以考据为中心目的之人文研究”,特地说明“并不否认考据的用处”,他谈到:“我们在研究之时,虽然不会找一个考据题目,但是在研究过程中,还是会碰到考据问题的,此时我们还是要花时间去做考据的。所不同的是这种考据是为了寻求更正确、更清楚的人文研究而作的考据。”[21]
就实际的学术研究而言,不同时代、不同学者虽然有所偏重,但很难将考据与义理截然分割开来。即使在考据学最鼎盛的乾嘉时代,主流学者仍以探求义理为宗旨。除两大代表人物戴震与章学诚[19]外,其他学者也多秉持此种理念。如考据大家钱大昕指出:“有文字而后有诂训,有诂训而后有义理,训诂者,义理之所由出,非别有义理出乎训诂之外者也。”[22]王鸣盛也谈到:“经以明道,而求道者不必空执义理以求之也,但当正文字、辨音读,释训诂,通传注,则义理自见,而道在其中矣”。“读史者,不必以议论求法戒,而但当考其典制之实;不必以褒贬为与夺,而但当考其事迹之实。”[23]为了纠正宋明儒者空衍义理之弊端,清代学者特别强调“实事求是”。凌廷堪解释说:“夫实事在前,吾所谓是者,人不能强辞而非之,吾所谓非者,人不能强辞而是之也,如六书、九数及典章制度之学是也;虚理在前,吾所谓是者,人既可别持一说以为非,吾所谓非者,人亦可别持一说以为是也,如理义之学是也。”[24]当然,无可否认,清代考据学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最大的缺陷是学术范围和视野过于狭隘。正如胡适所批评的:“文字的材料有限,钻来钻去,总不出这故纸堆的范围;故三百年的中国学术的最大成就不过是两大部《皇清经解》而已。”[25]
现时距离胡适发表上述评论,已过了将近90年。我们回头再看考据,恐怕应当跳出乾嘉那个特定时代,充分认识20世纪以来考据学在资料和方法两个方面的不断发展。
就资料言,清代考据家也强调“搜罗偏霸杂史、稗官野乘、山经地志、谱牒簿录,以暨诸子百家、小说笔记、诗文别集、释老异教,旁及于钟鼎尊彝之款识、山林冢墓、祠庙伽蓝碑碣断阙之文,尽取以供佐证”[23]。20世纪初期,王国维提出“二重证据法”,提倡将“地下之新材料”与“纸上之材料”相互印证王氏原话是:“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参看王国维:《古史新证——王国维最后的讲义》,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3页。,大大拓展了资料范围。他运用此法获得了令人瞩目的丰硕成果,并对此后的史学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李学勤总结说:“几十年的学术史证明,我们在古史领域中的进步,就是依靠历史学同考古学的结合,传世文献与考古发现的互证。”[26]傅斯年倡导“史学就是史料学”,更是特别重视“扩张新材料”。他认为,“凡一种学问能扩张他所研究的材料便进步,不能的便退步”,“能利用各地各时的直接材料,大如地方志书,小如私人的日记,远如石器时代的发掘,近如某个洋行的贸易册,去把史事无论巨者或细者,单者或综合者,条理出来,是科学的本事”。他还指出,在材料的扩张方面,中国还应向西方学习,“如最有趣的一些材料,如神祇崇拜,歌谣,民俗,各地各时雕刻文式之差别,中国人把他们忽略了千百年,还是欧洲人开头为有规模的注意”。[9]5-6可以说,傅氏所说的“史料”,已经将各种类型的材料包容无遗。近年史学界特别重视新史料,包括出土的文物、墓志,传世的档案、文书、碑刻等等,皆未超出傅氏眼界所及之范围。
就方法而言,乾嘉学者擅长训诂、校勘、辨伪、辑佚等,其史学研究“最喜罗列事项之同类者,为比较的研究,而求得其公则”[27]。这是时代使然,并非考据学不能运用其他方法。傅斯年在提倡“扩张新材料”的同时,又提倡“因时代扩充工具”,认为“现代的历史学研究已经成了一个各种科学的方法之汇集。地质、地理、考古、生物、气象、天文等学,无一不供给研究历史问题者之工具”[9]7。傅氏所论,偏重于技术工具,其实各种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也同样可以充实考史之方法。以中古史大家严耕望为例,其治学深得考据学之精髓,但又“赞同运用各种社会科学方法与理论作为治史工作的辅助”。他特地以自己读摩尔根《古代社会》而悟出尧舜禅让实为部落酋长选举制、借鉴近代行政学理论厘清唐代六部与九寺诸监之职权为例,说明“社会科学对于历史研究有多少重要”。[17]9-10、155经济史家吴承明主张“史无定法”,认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的研究方法都可有选择地用于历史研究,尤其是用于考据和实证”。他还提出一个很有启发性的观点,就是“在经济史的研究中,一切经济学理论都应视为方法论”,“不同问题可用不同方法,同一问题也可用多种方法来论证”。[28]
前辈学者的这些论述启示我们,考据学不排斥任何材料,也不排斥任何理论,各种理论都可以成为考据学的有力分析工具。近年来,中古史领域围绕“历史书写”或“史料批判”展开热烈讨论,大家的观点不尽一致。我个人感觉,这一学术思潮的兴起,固然受到现代文学、文化研究中文本理论的影响,但其研究路径与清代以来的考据学实多契合,有学者就明确地将自己的研究上接至顾颉刚的“层累地造成中国古史论”。参看《中国史研究动态》2016年第4期刊登的“‘历史书写的回顾与展望”笔谈,包括四篇文章:孙正军的《通往史料批判研究之途》、安部聪一郎的《日本学界“史料论”研究及其背景》、徐冲的《历史书写与中古王权》、赵晶的《谫论中古法制史研究中的‘历史书写取径》。这或许是考据学富有与时俱进的生命力的一个新表现。
三、“无据不成史”
在谈到考据时,有人将其视为低层次工作,类同于章学诚所说“比次之书”。按照章氏说法,“比次之道,大约有三:有及时撰集,以待后人之论定者,若刘歆、扬雄之《史记》,班固、陈宗之《汉记》是也;有有志著述,先猎群书,以为薪槱者,若王氏《玉海》,司马《长编》之类是也;有陶冶专家,勒成鸿业者,若迁录仓公技术,固裁刘向《五行》之类是也。夫及时撰集以待论定,则详略去取,精於条理而已。先猎群书,以为薪槱,则辨同考异,慎於核核而已。陶冶专家,勒成鸿业,则钩玄提要,达於大体而已。”[29]可知即使所谓“比次之书”,也并非简单的资料汇编,撰著者需要付出相当大的精力。然而在章氏看来,这连“考索之功”都算不上,只是为“考索之功”提供资料基础。就操作层面而言,考据有不同类别和层次。严耕望将其分为“述证”与“辩证”,他解释说:“述证的论著只要历举具体史料,加以贯串,使史事真相适当的显露出来。此法最重史料搜集之详赡,与史料比次之缜密,再加以精心组织,能于纷繁中见其条理,得出前所未知的新结论。辩证的论著,重在运用史料,作曲折委蛇的辨析,以达成自己所透视所理解的新结论。”[17]186要达到“辩证”境界,恐怕不但资料搜集要详备,还要广泛借鉴相关的理论模式和分析手段,绝非汇聚比勘那样简单。
考据学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不少值得重视的原则和方法。如乾嘉学者在考据实践中,归纳出本证、旁证、理证等方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陈垣所著《校勘学释例》,被胡适誉为“中国校勘学的一部最重要的方法論”[30],其中提出的校勘四法:对校法、本校法、他校法和理校法[31],就是对传统考据学方法的归纳和总结。梁启超曾将清代朴学之特色归纳为十条,其中“凡立一义,必凭证据”;“孤证不为定说”;“隐匿证据或曲解证据,皆认为不德”;“凡采用旧说,必明引之,剿说认为大不德”等等[27],至今仍为学界之通则。严耕望在《治史经验谈》中,列举了七条“具体规律”,包括“尽量少说否定话”;“不要忽略反面证据”;“引用史料要将上下文看清楚,不要断章取义”;“尽可能引用原始或接近原始史料,少用后期改编过的史料”;“后期史料有反比早期史料为正确者,但须得另一更早期史料作证”;“转引史料必须检查原书”;“不要轻易改字”[17]27-49,对于治史者颇有引导和警示价值。
笔者并无资格谈论治史方法,近些年在阅读史学论著过程中,感到有两个问题较为突出,特在此提示一下。
一是没有准确地理解史料。乾嘉学者多通音韵训诂,但在戴震看来,“今之学者,毋论学问文章,先坐不曾识字”。章学诚闻言颇感惊讶,戴震解释:“予弗能究先天后天、河洛精蕴,即不敢读‘元亨利贞;弗能知星躔岁差,天象地表,即不敢读‘钦若敬授;弗能辨声音律吕,即不敢读‘关关雎鸠;弗能考三统正朔、周官典礼,即不敢读‘春王正月。”[32]戴氏之言,是提醒学者了解字面背后的丰富内涵,这必须具备深厚学养才能做到。就史学研究的基本要求说,恐怕首先是准确理解史料的字面含义。笔者读过的史学论著中,错误理解并非鲜见。有些是古文功底较差造成的误读,有些是不了解相关制度造成的误解,当然也不排除个别学者为了证成已见有意曲解。这里随手掇拾两例:
英国汉学家科大卫根据《钦明大狱录》探究明中叶的户籍、身份等问题。该文献所载李福达案件文书中,经常出现“在官”一词,如“投该州在官民高尚节伊先未故父高英赁房行医”“投该州在官民李善家行医”“杨鼎与本镇在官民赵胜,各不合不审来历,辄便容住”等等。科氏引用这些资料后解释说:“至此,值得注意的是明中叶身份建立与户口的关系。李福达每迁一次,需要当地‘在官民——里甲登记下的户口——承认。”[33]很显然,他将“在官”理解为已在官方户籍册中登记户口。其实,“在官”是与“未到”相对应的法律词汇,科氏所引文书中,就有“未到王宽未到妹王氏”“该县未到里老冯武”“代州知州未到胡伟”等说法。“在官”表示此人已经在押,“未到”表示此人尚未到案,与里甲户籍并无关系。由于误解了“在官”一词,该文关于明中叶户籍与身份的解释,其合理性不免要打一点折扣。
美国汉学家马立博在探究中国帝制晚期华南环境与经济变迁时,从光绪《广州府志》引用了这样一句话:“虎至城北濠,居民环捕之,竟逸去。”按照通常理解,“逸”字意为“逃走”,但马氏将其解为“放走”,因而大为惊诧:“在组织起来捕获了这只有很高经济价值的老虎之后,他们居然只是放走了它?……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是当时的中国人或广州城的居民已经对自然和野生动植物具有了一种新的理解吗?或者他们已经意识到了在自己生活着的自然世界中,其他动物包括老虎也有着生存的权利?”他还提示说:“1642年释放老虎这件事不仅令人困惑和了不起,而且非常不寻常。为了理解这种不寻常,我们必须把这件事放在1642年中国所处的世界背景中进行观察。”[34]
马氏对华南生态变迁的探索很有意义,但这一重大误解无疑会削弱其解释的说服力。
二是没有均衡地使用史料。史学必须以史料为基础,陈垣提倡搜集史料要“竭泽而渔”[35],这成为很多史学工作者追求的目标。但在实践中,做到“竭泽而渔”殊非易事,正如季羡林所说:“搜集资料要巨细无遗,要有竭泽而渔的精神,这是不言自喻的。但是,要达到百分之百的完整的程度,那也是做不到的。”[36]
严耕望治学深受陈垣影响,提倡研究中古史“要尽可能的把所有关涉这个时期的史料书全部从头到尾的看一遍”,同时他也认识到,“从事明清及近代史的研究,就几乎根本办不到,也就是说,任何人研究任何问题,几不可能掌握该问题现存的全盘史料”[17]20-22、139。现在虽然进入“e考据”时代,搜集史料的手段和途径空前扩展,仍然不可能做到“竭泽而渔”。此外,即使已经搜集到的史料,如果数量过于庞大,研究者也只能有选择地加以利用。因此,历史学者使用的史料,与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中使用的抽样数据,其实颇有相似之处。
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者所用“抽样资料”是否均衡全面,决定了其论点是否成立。在研究工作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之一,就是“只留意有利于自己意见的史料”,甚至“任意地抽出几条有利于自己意见的史料”。严耕望将这种做法称为“抽样作证”,他指出:“现在某方面人士利用史学作为政治的工具,为政治服务,他们的主要方法之一就是抽样作证!我们一般人治史当然无特别目的,但仍不免主观,也不免欣喜自己意见之能成立,虽然作者并无曲解的意图,但为欣喜自己意见的意识所蒙蔽,无意中也会犯了抽样作证的毛病。”他举了一个例证:宋庄季裕《鸡肋编》卷中云:“昔汴都数百万家,尽仰石炭,无一家燃薪者。”有一位国际知名的日本学者,以这条史料为基础,引了颇多史料作为辅证,断言石炭(即煤)是北宋开封府一般人民生活中的主要燃料,认为这是一次“燃料革命”。其实,宋代文献中有大量汴京烧柴的记载,可以证明当时燃料仍以薪柴为主,至少薪柴与石炭参半。严耕望:《治史三书(增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31—33页。严氏批评他人,一般不提其姓名。这位日本学者当为宫崎市定,参看宫崎氏所撰《宋代的煤与铁》,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翻译组编译:《宫崎市定论文选集》,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这位日本学者恐怕是先有了“唐宋变革”的观念,以致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不利于自己观点的史料。
事实上,即使对这一问题有了充分自觉,实际研究中也不一定能够完全避免。著名经济史家李伯重曾对“宋代经济革命”说进行检讨,认为此说只是一个“虚像”,而导致“虚像”的主要研究方法有两个:一是“选精法”,即从有关史料中选取一两种据信是最重要(或最“典型”、最有“代表性”)者,以此为据来概括全面;二是“集粹法”,就是在对发生于一个较长的时期或一个较大的地区中的重大历史现象进行研究时,将与此现象有关的各种史料尽量搜寻出来,加以取舍,从中挑选出若干最重要(或最“典型”、最有“代表性”)者,集中到一起,合成一個全面性的证据,然后以此为据,勾画出这个重大历史现象的全貌。[37]可以看出,李氏对于传统经济史研究中片面使用史料的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考察和深刻的反思。然而笔者在细读其著作过程中,觉得亦有类似的论证方式[38]。比如,李氏在考察明清江南农业技术进步时,认为“到了清代,牛耕在江南再次变得普遍”,“牛力的使用在清代前中期已很普及,这一点十分重要”[39];但在论证江南工业的“超轻结构”时,又认为明清江南“畜牛并不普遍”,“本地养牛不多,输入数量又甚微,因而牛在明清江南成为一种稀缺之物”。[40]在文献记载中,两方面史料都能找到,而前后判断如此不同,可能正是无意识地运用了“选精法”和“集粹法”。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就总体性的人文社会科学而言,“考据”与“义理”都是认识人类社会的重要途径,“义理”的功用或许更为强大。但具体到史学研究,虽然因学者个性和研究内容的差异,既可以偏重“考据”,也可以偏重“义理”,但“考据”无疑具有更加基础性的地位。章学誠谈到:“天下但有学问家数,考据者,乃学问所有事,本无考据家。”[41]余英时亦言:“史学论著必须论证(argument)和证据(evidence)兼而有之,此古今中外之所同。不过二者相较,证据显然占有更基本的地位。证据充分而论证不足,其结果可能是比较粗糙的史学;论证满纸而证据薄弱,则并不能成其史学。”[42]也就是说,在史学研究中,“考据”不应当是与“义理”并列的两个途径,而应当成为所有史学研究者都必须具备的自觉意识。它或许不能解决最终的“义理”问题,但若要在史学范围内探讨“义理”问题,却必须以“考据”为出发点李天纲将从时间、空间、人物、事件入手的称为“历史考据”,而将从文字、语言、概念、定义开始的称为“义理考据”。参看李天纲:《E时代的考据之魅》,《书城》2007年第4期。,并在论证过程中始终坚持“无据不成史”的原则。就“考据史学”的发展而言,前辈学者依靠博览群书和博闻强识,做出了辉煌的成绩。现今进入“e考据”时代,学者们可以接触到的史料范围,以及史料搜集的便利程度,都远非前辈学者所可想像。只要大家继承前辈学者严谨笃实的学风,勤勤恳恳地从事研究,就一定会做出大量“充实而有光辉”的成果这句话是杨联陞在称述一位史学工作者的成就时提到的,被严耕望采纳发挥以作为评价史学论著的标准。“充实”是指材料丰富、论断平允、踏踏实实、不发空论,“光辉”是指有“恢宏的意境,通豁的识力”。参看严耕望:《治史三书(增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63—66页。。
[参考文献]
[1]黄波:《要不要“回到傅斯年”?——“历史科学中两条道路斗争”的再解读》,《博览群书》2004年第2期。
[2]程颢、程颐:《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87页。
[3]戴震:《戴东原集》卷9《与方希原书》,《续修四库全书》第143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523页。
[4]章学诚:《答客问中》,《章学诚遗书》卷4《文史通义内篇四》,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38页。
[5]章学诚:《申郑》,《章学诚遗书》卷4《文史通义内篇四》,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37页。
[6]章学诚:《书朱陆篇后》,《章学诚遗书》卷2《文史通义内篇二》,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16页。
[7]章学诚:《家书三》,《章学诚遗书》卷9《文史通义外篇三》,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92页。
[8]余英时:《论戴震与章学诚:清代中期学术思想史研究》,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3—5页。
[9]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傅斯年全集》第3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10]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傅斯年全集》第2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08页。
[11]傅斯年:《〈史料与史学〉发刊词》,《傅斯年全集》第3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35页。
[12]林毓生:《不以考据为中心目的之人文研究》,《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273—282页。
[13]钱穆:《八十忆双亲师友杂忆》,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92页。
[14]罗根泽编著:《古史辨(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钱序,第4—5页。
[15]钱穆:《国史大纲(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引论。
[16]钱穆:《中国历史研究法》,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页。
[17]严耕望:《治史三书(增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
[18]Raymond Geuss,“Neither History nor Praxis”, Outside Ethics,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5,p.39.转引自保罗·皮尔逊:《时间中的政治:历史、制度与社会分析》,黎汉基、黄佩璇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译者的话,第2页。
[19]余英时:《论戴震与章学诚:清代中期学术思想史研究》,三联书店2012年版,总序,第4页。
[20]章学诚:《与族孙汝楠论学书》,《章学诚遗书》卷22《文集七》,第224页;《志隅自序》,《章学诚遗书·章氏遗书外编》卷16《和州志一》,第552页。
[21]林毓生:《不以考据为中心目的之人文研究》,《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276页。
[22]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24《经籍纂诂序》,《续修四库全书》第1438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657—658页。
[23]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序》,《续修四库全书》第45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38页。
[24]凌廷堪:《校礼堂文集》卷35《戴东原先生事略状》,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317页。
[25]胡适:《治学的方法与材料》,《新月》第l卷第6期,1928年。
[26]李学勤:《“二重证据法”与古史研究》,《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27]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47页。
[28]吴承明:《经济史:历史观与方法论》,《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3期。
[29]章学诚:《答客问下》,《章学诚遗书》卷4《文史通义内篇四》,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39页。
[30]胡适:《元典章校补释例序》,陈垣:《校勘学释例》,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版,第1页。
[31]陈垣:《校勘学释例》,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版,第118—122页。
[32]章学诚:《与族孙汝楠论学书》,《章学诚遗书》卷22《文集七》,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224页。
[33]科大卫:《从〈钦明大狱录〉看明中叶的户籍、身份与城市生活》,赵世瑜主编:《大河上下:10世纪以来的北方城乡与民俗生活》,山西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34]马立博:《虎、米、丝、泥:帝制晚期华南的环境与经济》,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30—132页。
[35]李瑚:《励耘书屋受业偶记》,白寿彝等:《励耘书屋问学记——史学家陈垣的治学》,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116页。
[36]薛克翘编:《学海泛槎:学术回忆录》,新世界出版社2015年版,第279页。
[37]李伯重:《“选精”、“集粹”与“宋代江南农业革命”——对传统经济史研究方法的检讨》,《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
[38]高寿仙:《用另一种眼光看清代江南农业经济》,《中国图书评论》2008年版第1期。
[39]李伯重:《江南农业的发展(1620—1850)》,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50—53页。
[40]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业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78—280页。
[41]章学诚:《与吴胥石简》,《章学诚遗书》卷9《文史通义外篇三》,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79页。
[42]余英时:《关于韦伯、马克思与中国史研究的几点反省》,何俊编:《余英时学术思想文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5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