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2017-05-30
国资监管,是国企改革中的一块硬骨头。监管不能缺位,要强化对国资国企的监督职能,筑牢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大堤。
提升监管效能
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在3月9日的记者见面会上表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我们要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定位,科学界定监管边界,做到该管的要科学管理、不能缺位,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不能越位,真正地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国务院国资委重点从健全制度、转变职能、强化监督三个方面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国资监管的制度体系。依法监管,就是要不断地健全和完善制度。近年来,我们出台了强化监管的制度性文件27个,在2016年我们就出台了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等一批重要的文件。
二是推进国资委的职能转变和机构调整。针对国资监管中缺位、越位、不到位的问题,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调整优化了职能43项,合并6个局,新成立4个局,更名5个局。黄丹华将这一调整用“壮士断腕”来形容,显示了国资委系统的决心。
三是打造“三个平台”强化监督防流失。专门新设立了三个监督局,打造监督工作的领导决策、协调处置、监督报告三个平台,加快建设监督工作的完整闭环。
国资委到底该管什么,管资产管到什么范围?很多地方国资委也做出了探索。例如银川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划分,分为金融类和非金融类资产,前者由金融局管理,后者归国资委管理。基于這样的顶层设计,银川市开展了“四清”行动,将散落在各个委办局的资产全部清理出来,注入国有企业,壮大资产规模,从而盘活了存量资产,形成了大国资格局,使国资监管由分散式管理向集中式管理转变。
改革的成效还体现在监管效能的不断提升上。黄丹华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国资委的职能转变,围绕提高效率、增强活力、防止流失,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优化监管职能、改进监管方式,不断地提高国资监管的有效性、针对性。
彭华岗表示,国资监管的核心是加快从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一方面,强化外派监事会作用,围绕企业财务、重大决策、运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依规履职情况,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等重点,着力强化对企业的当期和事中监督。另一方面,整合各方面监督力量形成合力,推动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加大问责力度。
肖亚庆强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的责任是很大的,所以要在监管的系统性、有效性、针对性上下功夫。”
他还要求“要强化风险控制。改革就是要奔着问题去,哪儿的问题多,就优先改哪儿,有什么问题就改什么。控制风险是我们贯彻落实稳中求进总基调的根本保证,2017年要进一步加大风险管控力度。”
加强海外监管
现场记者问及国资委将如何加强央企在海外投资和并购监管的问题时,肖亚庆回答说,现在中央企业从法人单位来看,有9112家企业法人大约在185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运营活动。总的来看,这些年都有积极回报。
肖亚庆介绍,央企在海外既要能够遵守中国的法律,又遵守当地的法律,即使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得到良好的经济回报,又使企业在当地运营中履行好自己的社会责任,展示我们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良好的负责任的形象,主要做好三方面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使我们“走出去”的制度符合中国的法律规定,符合当地法律规定,也符合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实际。国资委出台了对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配套办法来完善制度体系。二是严格规范经营。在经营过程中,刚才讲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应该按照国际规则,按照所在国的法律,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树立好形象。三是要严肃问责。对国资委来讲,加强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对发现的问题绝不姑息,对违规的责任一定要严肃追责。
彭华岗透露,将加强对国有企业境外投融资、产权变动和资金的管控,强化境外法律风险防范,逐步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业务的年度审计,做到境外企业、境外业务审计全覆盖。
3月12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部长通道”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看好管好用好國家的资金这是审计机关的头等大事,对“屡审屡犯”问题加大惩处力度。
刘家义说,目前审计整改效果越来越明显,整改问题的到位率越来越高,到位率去年基本上在98%、99%以上。同时,整改问责机制逐渐形成。
“审计署将牢牢抓住五个‘促开展工作,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刘家义说,一是促发展,推动稳中求进、精准扶贫等政策落实;二是促改革,推动供给侧改革等若干措施落地;三是促安全,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警示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各种隐患;四是促绩效,将按照中央要求,加大对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国有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效益不高、低效或无效的行为,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协调统一;五是促反腐,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惩治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