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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王世襄援引的家具史料的多重意义再发掘

2017-05-30张辉

收藏与投资 2017年5期

张辉

很久以来,我国明清史学界就关注一条史料,以其论证晚明奢华风尚、资本主义萌芽。而关注明式家具史料的人士,对这条史料当然也耳熟能详,自王世襄在《明式家具研究》援用作为硬木家具普遍使用的年代史证后,它便成为不刊之论。

它的出处是范濂《云间据目抄》,我们现在再结合明史学界的研究方法和成果,可以发现这段史料还有多重历史信息可做进一步的阐发。

“细木家伙,如书桌禅椅之类,余少年曾不一见,民间止用银杏金漆方桌。自莫廷韩与顾、宋两家公子,用细木数件,亦从吴门购之。隆万以来,虽奴隶快甲之家,皆用细器。而徽之小木匠,争列肆于郡治中,即嫁妆杂器,俱属之矣。纨绔豪奢,又以椐木不足贵,凡床橱几桌,皆用花梨、瘿木、乌木、相思木与黄杨木,极其贵巧,动费万钱,亦俗之一靡也。尤可怪者,如皂快偶得居止,即整一小憩,以木板装铺,庭蓄瓮鱼杂卉,内则细桌拂尘,号称书房,竞不知皂快所读何书也。”

下面对此逐一分析:

一、明式家具使用年代——“隆万以来”

细木家具和黄花梨、瘿木、乌木、相思木(鸡翅木)、黄杨木等贵重木材家具使用的时间为“隆(庆)万(历)以来”。

明嘉靖年,一朝首贪严嵩被抄家,其家产帐目清单,名《天水冰山录》,取“太阳一出冰山落”之意,时为1562年。严氏抄家帐目所列,为其二十年主政之鲸吞,为当朝的财富博览,其中与“花梨”相关制器,有木鱼、镜架、盒子和“素漆花梨木等凉床四十张”。可见嘉靖年间,黄花梨家具已初为使用。固然所制家具種类罕少,级别甚低,但无论如何,这是“花梨家具”初度的准确史料。以《天水冰山录》这条史料为标志,可认为明嘉靖年,明式家具已经出现。范濂《云间据目抄》中,“隆万以来”的文字记载,表明的是苏州、云间(今上海松江)地区黄花梨家具的使用状况。嘉靖、隆庆、万历,时间衔接相连。

另外,万历朝太监刘若愚在《酌中志》中,说明御用监职司“凡御前安设硬木床、桌、柜、阁及象牙、花梨、白檀、紫檀……等件,皆造办之。”此为京师中枢使用黄花梨、紫檀家具的情景。

南京博物院藏明“万历乙未充巷叟识”款黄花梨平头案可视为万历实物之证。

上述诸项可证,明万历年间,按照传统家具匠作生产的、商品化的黄花梨家具使用已比较普遍。

二、细木家具和黄花梨家具的使用者

“莫廷韩与顾、宋两家公子”,莫廷韩,号是龙,华亭(今上海松江)人。其曾祖科举入仕,后世家运由此发达。其父莫如忠,嘉靖年进土,隆庆年间,晋官浙江右布政使。莫氏出自松江地区名门大族,中年以后成为一代书画大家,是明末华亭派的代表人物。这里所说的还是其早年为富家公子时的情景。

这条文字重要的是表明“动费万钱”的黄花梨家具的使用者是莫廷韩之辈的“纨绔豪奢”。一语破题,黄花梨家具就是当时的豪奢阶层用品。

三、奢靡风尚的产物

“极其贵巧,动费万钱”的黄花梨等硬木家具的使用,在范濂看来,是“俗之一靡也”,是当时奢靡风俗的一个表现。在对松江地区一系列浮侈相竞的生活实例的列举中,这段史料只是其间的一条。

三十年来,大量的历史学成果完全可以清晰地呈现晚明时期的社会面貌,整个学界对明晚期风气的面目认定是一致的,其表述的词汇纷繁,又令人瞠目:奢侈、侈糜、华糜、浮侈、奢观、华奢、侈丽等等。在明代弘治、正德、嘉靖、万历年间的奏疏、笔记、方志中,这些概念是非议指责“以奢靡争雄长”、“鹜华糜以相夸耀”风气的常用词汇。

《四库全书总目》论及明代士风变化时也说:“正(德)、嘉(靖)以上,淳朴未漓。隆(庆)、万(历)以后,运趋末造,风气日偷。”

晚明、清中期、当代,三个时代人们的观察惊人的一致。

明代崇尚侈丽浮糜的盛宴,各地发展并不均衡,时间大致分别始于弘治、正德、嘉靖,狂欢于万历至崇祯。晚明的奢靡,主要表现在盛宴酒会、住宅园林、珠宝美器、纳妾宿妓、婚丧嫁娶、古玩字画、陈设家具等的过度耗费上。这些主要表现在上层贵族、官僚、新兴商人身上,波及社会各界。

晚明糜丽相竞、轻财重奢的相关史料,浩瀚纷复,多不胜数。明式家具生产重镇的江南地区:“吴下号为繁盛,四郊无旷土,其俗多奢少俭,有陆海之饶,商贾并凑,精饮馔,鲜衣服,丽栋宇,婚丧嫁娶,下至燕集,务以华缛相高,女工织作,雕镂涂添,心殚精巧,信鬼神,好淫祀,此其所谓轻心者乎?”

“江南诸郡县,……俗好婉靡,美衣鲜食,嫁娶葬埋,时节馈遗,饮酒燕会,竭力以饰美观。富家豪民,兼百室之产,役财骄淫,妇女、玉帛、甲第、田园、音乐,拟于王侯。”

“婚丧宴会,竞以华缛相高,歌舞燕游,每与岁时相逐。”

“按《旧志》:‘人有恒产,多奢少俭。则知人情之易流于奢也,在昔已然,而今非昔比矣。邸第从御之美,服饰珍馐之盛,古或无之。甚至储隶卖佣,亦泰然以奢靡相雄长,往往有僭礼逾分焉。”

生活器用的骄奢,在历史上一直存在,起码从战国两汉、魏晋南北朝、唐宋元均是如此,但其主人主要是皇室宗亲和世家大族。我们引以为豪的历代大墓、窖藏中的考古发现,基本是此类,它们构成了我们回顾民族辉煌历史的物证,是各大博物馆的主流展品。

晚明奢靡的新特点是新兴富有阶层的闪亮登场,经商成为社会风尚,财富精英们热衷奢侈消费,炫财耀富潮流汹涌。

综观上述,海量的“侈靡”的行为描述,表述了黄花梨家具使用的大背景。在浮华日隆,竞事华侈风尚之中,天涯海角的木材,不远千万里而来,明式家具适逢其时,快步登临。

四、“动费万钱”,价格几何

《明史·志第五十七·食货五》记载:“每钞一贯,准钱千文,银一两;四贯准黄金一两。”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八年正式发行了纸币“大明宝钞”,规定大明宝钞每贯纸币折合铜钱一千文,值银一两,四贯宝钞合黄金一两,即四两白银合一两黄金。但是这个规定难以维持,银钱比价一直有所起伏调整,白银与铜钱的合算,大体上整个明朝一两银子都只能换六七百文钱(有时低到三四百文)。到晚明时,“花梨、乌木”家具,“动费万钱”,“万钱”大致为十两至十四两铜钱,为当时最便宜的一件黄花梨家具的单价。

顺便谈一下,清朝初期也规定一千文铜钱合一两白银,乾隆以前大体上一两银子只能换七八百文。而乾隆以后,因民间私铸小钱的增多,日本、越南等国轻钱的流入,以及白银外流,一两银子增值,可以换到一千到两千文。

据《明神宗实录》载:“神宗尚食,御前有成化斗彩鸡缸杯一对,值钱十万。”铜钱十万大致为百两银子。这说明在明代神宗时,成化斗彩鸡缸杯的价格。

明万历沈德符说:“城隍庙开市在贯城以西,每月亦三日,陈设甚多……至于窑器最贵成化,次则宣德。成窑酒杯每对至博银百金。”这里说万历时成化斗彩杯存世还较多,每对值银百两。

清初朱彝尊《曝书亭集》载:“万历器索金数两,宣德、成化者倍蓰之,至鸡缸非白金五镒市之不可,有力者不少惜。”古代二十两为一镒,五镒为百两。

这些文字说明,从明万历直至清初,一只成化斗彩鸡缸杯价值基本是一百两银子。“动费万钱”、“值钱十万”、“博银百金”、“白金五镒”,这些数字都是确指,而且是白银,而非黄金。以2014年香港拍卖的明成化鸡缸杯的成交天价,当时黄花梨家具和鸡缸杯的价格十倍之比似乎不可信。但文献文字确凿如此。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一是成化鸡缸杯在几百年的流传过程中,象征性的“符号”意义几何性放大,价格直线上升。商品不仅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而且具有符号价值。第一,它通过设计、造型、口号、品牌与形象等等,显示商品的独特性;第二,它是社会地位、生活品位和社会权势的象征。这样的商品便成了一种“符號消费”。不管二点八亿的拍卖价有多少虚火,鸡缸杯无疑是以最彪悍的符号意义而赢得市场的巨无霸。

二是黄花梨家具当时的价格在整个价格体系中的位置精准的描绘,可能有待我们对其他史料作更深入的梳理。

相关家具价值的记载还有清初张岱《陶庵梦忆·仲叔古董》记载:“癸卯,道淮上,有铁梨木天然几,长丈六、阔三尺,滑泽坚润,非常理。淮抚李三才百五十金不能得,仲叔以二百金得之,解维遽去。淮抚大恚怒,差兵蹑之,不及而返。”说的是李三才,万历癸卯年,巡视淮阳时,见到一个铁力的天然几(大案),长一丈六(大约五米),宽三尺(大约一米),质地光滑润泽,纹理漂亮异常,李三才出价一百五十两白银没有买到,仲叔花二百两白银买下,马上离去。这铁梨木天然几尺寸大得离奇,价格也奇葩,胜过当时成化鸡缸杯两倍。

“至于器用,先年俱尚朴素坚状,贵其坚久。近则一趋脆薄,苟炫目前,侈者必求花梨、瘿柏,嵌石填金,一屏之费几直中产。”崇祯年,嘉靖县富侈人家家具必求黄花梨、瘿柏,镶嵌大理石和铜饰,一件屏风的费用几乎价值中产之家的全部家产。

五、“嫁妆杂器”的制作

“而徽之小木匠,争列肆于郡治中,即嫁妆杂器,俱属之矣。”这里有两个含义:

1.小木匠们争着在松江府治开店,此地成为木器造作的聚集之地。这种职业的工匠们,扎堆成为行业人力,这是明式家具生产商业化、专业化的表现。明式家具是传统匠作与晚明社会近代工业化萌芽结合的产物。它的发生和发展存在于最开放的沿海地区和经济最发达的太湖流域地区。

2.所制多为“嫁妆杂器”

黄花梨家具中,镜台、镜架、闷户橱(“嫁底”)等是约定俗成的陪嫁家具,此外,其他大量的各类黄花梨家具重器上,有象征意义明确的凤纹、“子母螭”纹、麒麟送子、麒麟吐书、麒麟葫芦纹、喜鹊登枝等图案,它们无不是婚庆用具的标识。

婚嫁家具是明式家具中极为重要的构成。“妆奁”,本是指古代妇女专用的梳妆盒或镜台、梳妆台的古称。“妆”,修饰、打扮之意;“奁”为古代盛放梳妆用铜镜的器具。奁中放有一面铜镜,所以梳妆匣又称“镜匣”,亦称“镜奁”。作为女子梳妆用镜匣的“奁”,是陪嫁时的必备物,故成为嫁妆的同义词。所以,嫁妆又称嫁奁,“奁资”、“妆资”,为新娘陪嫁财物,“奁田”为陪嫁的田产。

明清婚俗中,我国许多地方,女方嫁妆中含有家具,这是约定俗成的规定动作。最起码含有梳妆家具,诸如镜台,闷户橱(梳妆台)。家境厚足者,陪送衣架、床等,富有的人家,嫁妆中包含厅堂家具在内的所有家具。这些在明清文献中多有记载,大富大贵家族,可陪送奁田数千亩,送全堂家具当然不在话下。

明嘉靖河北《广平府志》记载,贫富不同的上、中、下三种人家的陪嫁:“上户则有阁床、帐幔铺陈,厢橱器皿用彩漆、罗叚;中户油画、绫绢;下户无床、有厢笼铺盖,九县皆同。有先一日送者,亦有过日者。”这表明了在河北县乡一级,上等、中等的家庭,嫁女奁品中,须备有阁床,下等户不送奁床,但要有箱子(厢笼)等家具。

明崇祯年《松江府志》记载,当地:“婚前一日送奁于男家,今为迎妆,以奁饰帏帐、卧具、枕席,迎于通衢,鼓乐拥导,妇女乘舆杂迟,曰:‘送嫁妆。金珠璀璨,±大夫家亦然,以夸奁具之盛。……此俗礼不知始于何日,沿不可废,知礼者并宜议革者也。”

康熙年间,山西地区:“嫁女,富户倍加衣饰、铺陈、桌椅、橱箱、杂用铜锡器皿。递减至贫家,则随身奁竹爽而已。”

清初思想家陈确在《丛桂堂家约》中开列一份奁品清单,作为不失礼节,又节约办喜事的家约倡导,内容如下:“衣柜一口、衣箱两口、火箱一只、梳桌一张、琴凳二条、杌头二条、衣架一座、百架一座、梳匣一个、镜箱一只、铜镜二面、面盆一个、台灯一个、烛千一对、脚炉一个、布衣二袭、铺陈一副、床帐一条、床幔一条、门帘一条、面桶一只、脚桶一只。”陈确认为,嫁女妆奁按照此单办理,既体面,又减轻了女方家庭的经济负担,不失为节约简便的方法,“则主人虽极贫,可免外贷。此一家血脉常通之道也”。这是一个低标准的送奁约定,其间尚有如此多的家具,“衣柜、衣箱、火箱、梳桌、琴凳、杌头、衣架、梳匣、镜箱”,以卧室家具为主体。另外,请注意,这里特意要求有“门帘”。帘子在民俗中有“连生贵子”之意,体现祈子愿望。

明清婚嫁风俗在这段文字中便反映为:“而徽之小木匠,争列肆于郡治中,即嫁妆杂器,俱属之矣。”笔者认为,明式家具中一般在婚嫁时置办的卧室家具,是社会含义最深厚的品类,是明式家具中炫耀性消费的代表,同时又是推动明式家具发展的动力之一。

六、各种家具的价值比较

文中字里行间,体现了三种家具的价值:(1)少年时,民间仅用“银杏金漆”方桌类家具;(2)后来见到品质更好的(包括椐木等木质)细木家具;(3)豪奢富贵之家,以椐木等细木家具不足显示富贵,开始使用(黄)花梨、乌木、瘿木、相思木(鸡翅木)与黄杨木。这也可证《天水冰山录》中“花梨凉床”折合一两银价,不抵中等柴木家具之值说法的可疑。

每张黄花梨凉床价值“一两”白银之原因,可以如此解读:其一,历代“查抄”赃物的价格折算不乏当局操柄者营私肥己的勾当,是权利行为,不是市场行为,历代都有发生。清嘉庆皇帝下令抄查新的贪官地标和坤家产时,便有此类感触,指责变卖价格为实际价值的十之二三;其二,当时黄花梨家具刚刚问世,价格不透明。其二亦助其一奸道可行。

以上几点可以得出这样的脉络,明代隆庆、万历以来,奢靡风盛,表现之一是“动费万钱”的硬木家具被“纨绔豪奢之家”购置使用。小木匠们,争相打制花梨、乌木、瘿木、相思木(鸡翅木)与黄杨木的“嫁妆杂器”。这里的关键词为隆万时期、奢糜风俗、黄花梨木、纨绔富奢、嫁妆杂器。

七、细木家伙的产地

“亦从吴门购之”,吴门苏州,为晚明“细木家具”和硬木家具的重要产地,亦领风气之先。八、“皂快”也使用了“细桌拂尘,号称书房”

旧时州县衙役通称为“皂快”,他们基本属于社会下层的上端,也仿效着富家公子,养鱼种花,使用细木桌子,建造“书房”,这尤其令作者奇怪。其实史上还有两间“书房”更要令人不解了。

大致稍早于《云间据目抄》成书的《金瓶梅词话》,在第三十四回写到西门庆的书房:“转过大厅,由鹿顶钻山进去,就是花园角门。抹过木香棚,两边松墙,松墙里面三间小卷棚,名唤翡翠轩,乃西门庆夏月纳凉之所。前后帘栊掩映,四面花竹阴森,周围摆设珍禽异兽,瑶草琪花,各极其盛。里面一明两暗书房,……进入明间内……上下放着六把云南玛瑙、漆减金钉藤丝旬矮矮东坡椅儿,两边挂四轴天青衢花绫裱白绫边名人的山水,一边一张螳螂蜻蜒脚一封书大理石心璧画的帮桌儿,桌儿上安放古铜炉流金仙鹤。正面悬着‘翡翠轩三字。左右粉笺吊屏上写着一联:‘风静槐阴清院宇,日长香篆散帘栊。……里边书房内,里面地平上安着一张大理石黑漆缕金凉床,挂着青纱帐幔。两边彩漆描金书橱,盛的都是送礼的书帕、尺头,几席文具,书籍堆满。绿纱窗下,安放一只黑漆琴桌,独独放着一张螺钿交椅。书箧内都是往来书柬拜帖,并送中秋礼物账簿。”

此乃西门庆大官人的“书房”。另一间“书房”是其当时江南一名妓所用,见诸明代冯梦龙所著《喻世明言》:“……明窗净几,竹榻茶垆。床间挂一张名琴,壁上悬一幅古画。香风不散,宝炉中常熟沉檀;清风逼人,花瓶内频添新水。万卷图书供赏玩,一枰棋局佐欢娱。”名琴、古画、宝炉、沉檀、万卷图书、一枰棋局,何等斯文的书房。

张岱《琅嬛文集》卷一《石匮书自序》:“有明一代,国史失诬,家史失谀,野史失臆,故以二百八十二年总成一诬妄之世界。”有明一代正史、家史、野史已成“诬妄”,产于民间的《金瓶梅》和“三言二拍”就难能可贵了,其作者不吃皇粮,无官俸之累,创作有限自由。那种敏感、细致面对现实的艺术虚构,常常胜过篡改衍夺的正统“信史”。

《云间据目抄》中这一条史料的可爱,在于其包含广博的信息量外,还提出了书房之问一类问题,它实际是文化消费问题、文化与经济的关系问题。同时期的明式家具、私家园林、发达的工艺品制作都触及这个论题。

衙役有书房,西門庆和妓女有书房,我们一直以为书房是画家、文学家们的专属。还有更颠覆大家惯常思维的故事?这种奇葩的文化现象更促使我们打开思路,广泛深入地思考明清时期物质文化的消费。

晚明的世界就是如此神奇,包括黄花梨家具、园林、古物、时玩乃至“书房”的流行,实际缘于这种神奇。经济发达,社会富有,消费提高,奢侈风行,文化、工艺和艺术前所未有的充满活力,这绝非是附庸风雅一句话可以简化定论,也不是简单的文人引导即能概括。这是一个复杂的格局中互相的触动激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的古语可能是其中的一种解读逻辑。石涛曾说,绘画是富人闲时的消遣,绘画作为极高的文化修养,扬州富有的商人不但是其作品的主要购买者,而且他们的子弟,往往还向石涛学画。

黄花梨家具、园林、古物、时玩乃至“书房”,表明这个晚明时期奢侈品的符号象征性的消费已经十分火热。奢侈品使用不仅仅是实物的、物质的和感官的享受,当然也不排除有些是为了表明个人的个性、品位,但更多的是以此显示自己的地位身份。“竞事华侈”与财富、身份的证明息息相关。由于奢侈品超出实用和生存所必需的消费特性,往往让人感到“尤可怪者”。

黄花梨家具在明清之际,乃至今天,都是少数财富精英的消费品,黄花梨、紫檀家具当时已具有现代奢侈品理论中奢侈品四大特征:非必需性、稀缺性、昂贵性、财富精英性。同时具备奢侈品三大购买动机:保值增值、象征权力和财富、享受物质生活。

在现代经济学上,奢侈品是价值与品质关系比值最高的产品,又是无形价值与有形价值关系比值最高的产品。其无形价值已远远大于其使用价值了。所谓无形价值,即奢侈品的密码,就是底蕴深厚的富贵文化。

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在其名著《有闲阶级论》中,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观点,即“炫耀性消费”。它是指富裕的上层阶级通过购买非生存必需的奢饰品,向他人炫耀和展示自己的金钱财产和社会地位,以及由此而来的名誉和荣耀。凡勃伦还有一句名言:“炫耀性消费,表明在奢华而无用的产品和服务上花钱是‘财富的证明,而无能力购买足够数量的高质产品被视为身份不够高的劣等人。”

传统娶嫁不是孤立的活动,其器物置办和使用就是向各路人群直接炫示其家庭财富、社会地位的过程,这个过程在成婚以后还一直无形地存在。婚娶庆典本身又是向社会炫耀、自我证明的最好平台。这种消费,除感官和生理享受外,社会意义是还有一个阻止他人的社会地位的流动,将已上升到社会上层人士群体制度化的含义。

波德里亚的“符号消费”理论认为,商品在进行消费时,是按照其所代表的社会地位和权力等计价,而不是根据该物的成本或劳动价值来计价的。如此这个商品就有了“符号价值”,其使用属性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隐含于其中的某种文化意义和社会价值。后者使它也具有社会意义和文化生命,成为身份和个人价值的象征。黄花梨家具等高档材质家具的使用,从来就不仅是一般用具的消费,而是其所代表的社会地位和权力的象征意义的消费,是“符号消费”。

黄花梨家具按照富贵文化的特点塑造了自己。明代交通史研究表明,明代海外贸易,由于对利润的追逐,从海外购回的都是奢侈品,而不是生活必需品,黄花梨木材也属于此。其制作的家具则带有更强烈的奢侈性,匠人们遵守以质量取胜的奢侈品制作法则(大众消费品的生产法则是降低成本,扩大产量),精益求精,在一代代的苦心经营中,明式家具成为代表一个时代的名片。“至于器用,先年俱尚朴素坚状,贵其坚久。近则一趋脆薄,苟炫目前,侈者必求花梨、瘿柏,嵌石填金,……风之靡也,非一日矣。”明人对“花梨、瘿柏,嵌石填金”家具的抨击,反映了黄花梨家具“侈者必求”的社会观念和现实。

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将资本分为四种类型: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和象征资本。政治资本和经济资本的拥有者,自然要掌控文化资本,而且其文化资本拥有的层级与其政治、经济资本的层级是成正比的。三位相携而行,文化资本永远是一个不会被忘掉的猎物。明清时期,政界受宠得意、生意场游刃有佘者,以其能力和阅历,可以轻易地认同各类物质文化成果乃至精神文化产品,而且把握着他们的命运。明代私家园林如此,书画古董如此,黄花梨家具亦如此。文化从来不是“读书人”说了算。

晚明,社会财富精英人群占据着广大的社会财富,是奢糜风气的主要推手,是当时包括紫檀、黄花梨家具在内的奢侈用品的主要消费人群。财富精英包括了多种身份群体的上层人士,或者说是富贵人群,这个群体包括官僚、士绅、商人、上层文人等等,他们的身份常常又不是单一的,往往一身二任或数任。明代中期以后,官僚、商人、地主、文人多身份合一的社会形象日益鲜明,一体多面的“缙绅士大夫”构成了明清社会的政治和经济权力阶层。

明确明式家具的消费人群,可以更准确明了明式家具的商品属性。传统的社会伦理在这里不应是家具价值评判的障碍。工艺史研究中,道德化、情感化的矫饰和美化已经左右人们太久。在已往的明式家具史研究中,人们很早就注意了物与社会意义的关联,即家具不仅是商品性的物,它还有文化和社会的象征性。但是在探讨时,存在把工艺品人为地“道德化”、“优雅化”、“文人化”的倾向。现代经济学对“奢侈”的意义和社会影响的评价,有一个艰苦的“去道德化”的过程。在明式家具的评价中,这个过程可能还未走出第一步。

欲望和“奢侈”,固然缺少人类“高大上”理想主义的光亮,但它无疑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也实实在在地存在于历史和现实之中。“花梨木、鸡翅木、土苏木皆产于黎山中,取之必由黎人,外人不识路径,不能寻取,黎众亦不相容耳。”如果没有欲望和“奢侈”,至今,高高的黄花梨树仍然未走出深深的黎山。

笔者在明式家具的研究中形成这样的观点:明式家具是承继宋明传统匠学、匠术文化,在明清奢侈风潮中,由官贵富有阶层消费的奢侈品,其中多有婚嫁家具。這个观点是建立在大量文献和实物基础上的。但它“离经叛道”的意味,让人踌躇并反问再三。蓦然回首,详审和研读万历年间的范濂《云间据目抄》,它似乎早已提供了注脚。它是当地风俗的白描,又是一篇晚明史大文章的简单提要。你反反复复的多方论述,其核心精神,其实早被几百年前一条短小史料一语道破。

范濂,字叔子,生于嘉靖十九年(1540年),卒年不详。明松江府华亭县人。所著《云间据目抄》,成书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分人物、风俗、祥异、赋役、土木五类,各为一卷。主要记载其家乡云间(松江)地区万历年间风土人情。对手工业、商业及城镇繁荣生活有较多反映。所记必据目亲睹,故名《云间据目抄》。对于晚明世风之变,该书观察细致,记载尤为明清史学界重视。

书中记载松江地区风俗:“自淳而趋于薄也,犹江河之走下,而不可返也,自古慨之矣。”“素称奢淫黠傲之俗,已无还淳挽朴之机。兼以嘉隆以来,豪门贵室,导奢导淫,博带儒冠,长奸长傲,日有奇闻叠出,岁多新事百端,……伦敦荡然,纲纪已矣。”

上海松江地区风俗素来“奢淫黠傲”,“已无还淳挽朴之机”,“嘉隆以来”,民风更加是江河日下,“伦教荡然,纲纪已矣。”在此风气下,云间地区的器用、服饰等,变化剧烈,在服饰鞋帽方面:“万历以来,始有男人制鞋。后渐轻俏精美,遂广设诸肆于郡治东,而轿夫营鞋始为松之敝帚矣。”

又如:“松江旧无暑袜店,暑月间穿毡袜者甚众。万历以来,用尤墩布为单暑袜,极轻美,远方争来购之。故郡治西郊广开暑袜店百余家,合郡男妇皆以做袜为生,从店中给筹取值,亦便民新务。”“从店中给筹取值”,这是明晚期手工业中出现了雇佣关系的经典史料。

在《记土木》中,记述了松江地区自嘉靖以后,“士宦富民竞为兴作,朱门华屋,峻宇雕墙,下逮桥梁、禅观、牌坊,悉甲他郡。”这清晰地表述了松江官宦富有人家大兴土木之态,朱门华屋,峻宇雕墙,乃至桥梁、庙宇、牌坊,豪华富丽,超越其他地区。

范濂,一介布衣,在一个华丽纷繁的世界中,睁大眼睛,细致而敏感,观察和思考着风俗的此消彼长,在纷乱中,有迷茫,但也有判断。他无功利地一条条记写当地一丝一缕的变化,这种史料每多一条,后世史家的福利便增加几分。那等鲜活的文字,让后世的治史者多么的喜欢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