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觞沃酹
2017-05-30林毅郑建明
林毅 郑建明
酒的起源可能远比我们想象得要早,早期社会对酒的管理和使用掌握在少数人手中。透过考古出土的酒器,我们可以窥视中国酒文化的滥觞,进而解读早期社会的发展进程与时代精神。
酒的起源与社会背景
农业文明时代,先民向天地献媚诚入情理,人与自然相处的知识皆来源于祖先,而对自然的崇拜导致对祖先的神化,这或许是崇神祭祀行为的最初动因。考古学家曾在河南舞阳贾湖遗址出土的约公元前了000年至前5000年的陶器沉淀物中鉴定出酒类残渍,这大概是最早关于酒的起源的考古学证据。江南地区从公元前5000年左右的河姆渡文化开始,可以明确有酒器的存在。河姆渡文化中有一种陶岙,呈乌形,器身两侧分别作喇叭口和管状嘴,一条宽扁提梁连结口与嘴,腹部下垂微鼓,圆形平底。此类器物陶质细腻,外施鲜艳的红色陶衣,不仅造型特殊,与同期大量夹砂、夹炭的釜类器物相比,烧制质量明显要高,应是该文化的精心之作。同时期环太湖地区的马家浜文化中,也有类似特殊的容器:两袋足与一宽扁足呈鼎立状着地,足侧有左手持的把,腹有流。河姆渡与马家浜文化的此两类器物的功用当为盛放与仪式活动相关的酒。此时期各地区墓葬等级差别不大,酒器作为随葬品和鼎、豆同时存在,只是酒具制作更为规整精良,是那个时代最高等级的陶器。从墓葬形式来看,统治阶层还不明确,对酒的控制相对松散,应该说这是一个巫觋文化的时代。
酒在早期中国是一种社会关系的润滑剂,其地位应该比果腹的食物更重要。参照民族学资料可知,在社会等级没有明确分层,尚未形成统治阶级时,“夸富宴”的制度确保了物品生产和分配的持续。社群的某些成员通过消耗大量酒等奢侈物品来举行竞争性宴飨,一方面用以显示力量与财富,另一方面也是向祖先神灵献祭。饮酒及其仪式在当时是一种社会权力的象征。举行“夸富宴”仪式时,主人故意在客人面前毁坏大量个人财产并且慷慨地馈赠礼物,目的是让那些受邀而来的宾客蒙羞,从而证明主人雄厚的财富和高贵的地位。获取尊敬是慷慨馈赠的动机,举办一次“夸富宴”会给主人带来一定的声望,这种声望是与慷慨的程度成正比。支撑这种行为的理念是荣誉概念,个人威望与他的氏族威望建立在他们消耗掉所有的一切物质基础之上,有地位的人必须在喜庆丰收等大型仪式性活动时,在部落中召开盛大的聚会或狂欢。弗雷泽曾在《金枝》一书中提到,在巫觋时代“是强迫或压制神灵,而不是像宗教那样去取悦或讨好它们……任何人只要懂得用适当的仪式和咒语来巧妙地操纵这种力量,他就能够继续利用它”。通过花费财富、显示力量,将其他人置于自己声名的影响下,以证明他得到神灵和财富的光顾,并且他有能力把握住它们,以此维持在本族之中或各族间首领中的崇高地位,社会的分层由此开始出现。现世的族群与祖先神灵的“相通”“关联”和“一体”,在远古时代有其非常具体、实在的实现途径,这就是有祭祀权的“巫”的出现。
到了崧泽文化时期,陶器器型更加丰富,装饰更加复杂,除沿用马家浜文化时期的外施红色陶衣作法外,还出现了彩绘及各种镂孔装饰,并有较为复杂的刻画,如有宗教意义的八角星纹。高等级的随葬品中有八角星纹刻画图案的陶酒器,应是专门的祭祀用器,此时期的巫、觋等用酒能让民众认为与神灵有很直接的关系,在大型活动时,以酒、香料等特定的方式行卜筮、占梦等神秘体验,进入通于神明的精神状态,可以显现出在精神、身体上与神灵有直接沟通的能力。
此时期先民不再寻求直接地、不受限制地支配外在神灵,而把神性看作强于自身的一种力量,而且这种力量不能以巫术的强制手段,而只能以祈祷和献祭的牺牲形式获得。早期成功的“夸富宴”主人,在社会复杂化过程中进一步成为权力的控制者,对酒、玉等奢侈品进行掌控与使用。自此開始,酒逐渐成为专人享用的特殊用品,民众在参与大型活动中与酒渐行渐远。由早期夸富行为逐渐造成的身份分化,这一时期不仅仅象征着权力和奢侈,更重要的是用来确定部落内部的等级秩序,这种等级反过来又能进一步控制奢侈物品的使用,以此成为各阶层地位的象征物。
进入良渚文化时期,由于有丰富、稳定的生态资源,巫觋和术土团体只需把与神沟通的过程制造成复杂的宗教仪式,就能占有剩余粮食。政治领袖在根本上掌握着沟通天人的最高神权。李泽厚在《由巫到礼释礼归仁》中认为,“巫君合一”(亦即政教合一)与“祖先一天神崇拜合一”(亦即神人合一)实际上是同一件事情。酋长被公认为神的化身,具有与神的沟通能力,这种地位和能力需要由明显的权威物品来象征,如复旦大学文博系陈淳教授在《文明与早期国家探源》中提到酋邦的贵族阶层非常重视权威物品的掌控和生产,这是他们实施统治和社会得以运转的命脉。
酒器在此时期开始成套、成组配置,包括饮酒的杯、盛酒的壶、酿酒的澄滤器等,形成了江南地区酒器发展的一个高峰。宽把杯与双鼻壶是良渚文化中最具特色的陶器,黑皮陶作胎,胎质细腻,火候高,外表色黑如漆,这是良渚文化中最精致的器物之一,远非一般日用器所能比。良渚文化的玉器和高等级陶器的生产、使用,成为维系酋邦社会等级制度和确立贵族权力地位的主要支柱。
当统治阶层将大量社会资源和能量投入毫无经济效益的祭祀和炫耀活动中时,这些“显赫消费”逐渐透支、耗竭自然资源和社会剩余产品,损害了支撑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酋长只是对神权的控制,但缺乏强制性的权力来掌握真正的经济基础,更没有后世那样发达的官僚体制能够推行政治经济策略。这使它在经济运转出现问题后,无法用军事、政治的管理方式解决,文明崩溃后无法继承早期的成果,只能从起步阶段再次开始。
伴随着良渚复杂社会的崩溃,酒器在钱山漾、马桥时期大幅度减少,而同时期中原文明的青铜重器中,却以酒器最为丰富、最具特色。
长期以来,中国西部的自然环境、生活条件相对而言不如东部,农业部落之间劫掠成为代价较低的解决食物短缺的选择方式,前者对武力的重视程度更高。随葬品中出现兵器说明战争成为经常性事件,“军人”逐渐成为职业,农民偶然的打仗应该是使用农具,此期专用兵器从发明到繁荣,说明军事力量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酋邦首领除有神权外,又有军权强制民众服从政治制度,对生产和剩余产品有了系统的控制,通过纳贡来积累财富,强有力的经济基础是国家形成的先决条件。早期的国家未产生于复杂程度较高的山东龙山文化或良渚文化的酋邦中,而出现在结构分散、复杂程度较低,但冲突对抗更为激烈的河南龙山文化酋邦中,应该就是军权的强制力远大于神权的证明。相对稳定的独立政治实体应运而生,军权的强制性渐渐具有了某些“国家”的职能,使得河南龙山文化势如破竹、大举南向,再以武力和文字传承延续至二里头文化的夏时期,军权使这支力量在短时间内赶超周边文化,成为华夏文化的主流。
战争对外能争取更多的生活资源,对内能威慑民众对制度的服从。夏代都城的分布区与早期铜锡矿的分布区几乎完全重合,二里头文化率先制造出一批青铜礼器,如爵、斝、岙、鼎和戈、钺等。祭祀是沟通天地的手段,掌握祭祀权也就掌握了政权的工具,政治、宗教的结合透过青铜器与动物纹样展现,祭祀时引人注目地使用壮观的奢侈品,在加强贵族之间协作的同时,又能将信息传递给各阶层民众,使等级制度合法化。奢侈品被用来维护集权对生产、展示和使用的独占,由此来展示权力的合法性,这时的青铜技术全部用于礼器和武器的生产,与史料中“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记载完全吻合。之后的商代都城迁徙应该也是为接近矿源,青铜是当时政治权力斗争的必要之物。整个商代仍是以觚、爵作为青铜礼器组合中的基本元素,商代中后期,兵器较之前在种类和数量上有明显增加,夏商时期青铜酒具、食器和礼制兵器是绝对重要的礼制器物。李亚农在《李亚农史论集》中说殷代铜器+之八九是酒器,“殷人的宗教崇拜,以酒器充斥的祭祀活动更近于酒神精神。”酒器及其所代表的饮酒仪式,成套成组的出现,是当时祭祀、礼仪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礼器。“商”字的含义即祖先崇拜,张光直在《中国青铜时代》中认为,“在商人的世界观里,神的世界与祖先的世界之间的差别,几乎到微不足道的程度。”巫师通天地时在酒带来的迷幻状态下与祖先沟通,酒一方面供祖先享用,一方面供巫师饮用。徐复观在《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中也认为,“殷人与天帝的关系,都是通过祖先作中介人。周人的情形,也同此。”商早期之前随葬品在高等级墓中以青铜酒器、陶酒器为主,有时有原始瓷器和印纹硬陶器,其器形以尊類为最多,亦属盛酒器,在上层社会,生活重心为“饮”。在平民阶层墓葬随葬陶器中,鬲、盆是常用组合,人们的生活重心为“食”。此时酒已完全是身份地位的象征物,一般民众几乎不能享用,贵族对酒器这种奢侈品的生产垄断和有效控制,也是对政权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尚书·多士》中有“惟我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的记载,说明中原地区在夏商时期已有成熟文字。许倬云在《我者与他者》中认为“文字垄断了书写历史的权力,南方遂始终落在次要的位置”。用文字传承的传统、规范使得军权对经济与神权的控制能力也呈现延续性。作为统治阶层(包括巫、觋)的重要道具,酒的应用也能用制度、规定加以掌控,使它保持着神圣性、神秘性不为普通民众使用。此后,酒随着神权的下放进入下层,到商中后期在安阳地区低等级墓中出现随葬觚、爵等陶酒器的墓葬,说明此时中原地区酒的使用开始向下层民众普及。商代中后期,王对军权的控制能力进一步下降,对国家的整体管理开始力不从心,于是酒脱掉了政治外衣,开始在中原泛滥,商中期,酒开始成为日常之物,以致社会经济运转出现危机。
原始瓷与酒的结合
新石器时代晚期,当时中国东、西部的酒文化区别不大,直到良渚崩溃后的钱山漾时期,环太湖地区对酒的使用等级不再界限分明。东、西部的酒文化在此处分野,成就了两地不同的文明特征,统治者对权力的不同控制方式,导致了文明不同的方向。
马桥文化重建,承袭了部分良渚文化传统,同时兼收周边多种文化的内容,觯、觚等陶制酒器有一定数量。瓢山窑址原始瓷早期产品中有长颈侈口罐等大型的集盛酒与贮酒等功能于一身的器物,可以看出,马桥文明的社会分层再次铺陈开来,从对酒器的使用形式与数量来看,此时期的“夸富宴”级别应该相对较小,贵族远不足以支撑起强大的神权统治,对奢侈物品的统辖权自然不能望良渚时期项背,与中原地区同时期的夏、商文明更是相去甚远。
存在年代相当于中原夏商时期的原始瓷,主要是短颈大口罐与豆两种器形,少量的长颈侈口罐则沿着印纹硬陶的一线发展。这类短颈大口罐作为酒器相比于长颈侈口罐在功能上有明显的改进,较大的口利于从器内舀出液体,至此作为贮酒的长颈侈口罐与作为盛酒的短颈大口罐分野。但这一时期总体上酒器数量仍旧较少,且器型单一,应是该阶段社会复杂化程度较低的一种反映,农业生产能力相对低下,其宗教活动的规模、形式可能远没早期庞大和繁杂,酒器在越地的分类大不如前。商代东西部文化的交流较钱山漾文化以来有所增加,礼仪性往来使原始瓷成为与中原交流的特色器物。成熟的原始瓷产品是东部特色,其中氤氲着越民族悠久的文化内涵,于是原始瓷豆、罐及印纹硬陶罐等成为东部输出的最重要产品。这应该是湖州、德清一带在商代原始瓷和印纹硬陶产品注重开发,产量大增的一个重要原因。
西周早期的原始瓷产品,从器型上看有一个明显的礼制化过程。除豆、罐、尊、盂、鼎等器物外,还出现了侧把岙、壶、杯等,酒器进一步丰富而复杂化。这与文献记载的“于越来宾”有关,两地交往更加频繁,江南地区受北方中原地区影响更深远。这一时期,越族原始瓷酒器虽数量不大,但从功能的分野可以看出,酒的使用较早期有所增加。越国是受中原地区的外界压力而出现的一个次生国家,其本质可能更多保留了酋邦的一些特性,酋长不仅是贵族出身,而且也是神职人员,这使他们获得了整个社群的支持和为其纳贡的权力。统治主要是靠其神性维持,因此,酋邦会投入大量的人力与资源来建造大型的祭祀建筑、陵墓及精美的显赫物品,举行大规模的宗教活动,酒以最显赫的必需品参与到所有大型活动中。此时期越族的酒器有一定的增加,说明这时统治阶层对社会的控制力较早期有了一个明显的提高。
从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东南部吴、越两族相继壮大,吴在这一时期对越边境地区的南侵,使吴越两地的文化交流更加频繁,此时期吴文化中带有中原特色的青铜礼器相当发达,而越文化虽然形成了自身特色的原始瓷酒器,同时仿制青铜礼器的原始瓷礼制用品成为时尚。原始瓷酒器中,沿袭了河姆渡岙的乌型岙,口、腹和底均呈椭圆形,整器犹如一只张口、翘尾的猛虎,造型颇为别致。除提梁壶外,西周早期的岙、壶、尊等器物,仍旧有少量存在,同时出现了大型的筒型卣,应该是贮酒器,大量浅坦腹碗类器物可能同时也兼具饮酒的功能。此时期越文化与周边文化开始有更多的摩擦,统治权力中军权的成分应该有明显增加,军权的介入会使这个次生小国的政治管理能力大为提高,从此,越文化开始一步步走向强大。
春秋中后期,吴、越战争升级,吴逐渐占领了环太湖地区,争夺生存空间成为越族的首要任务,因此造成越地原始瓷的一次明显衰落。原始瓷产品中的酒器在此时期基本不再出现,产品均为日常用品,但其原始瓷产品的日用器的工艺还是有所进步。由此时期吴越的常年战争情况看,越族向南不断的退却时,生产控制能力并没有出现明显衰退,窑场在这一时期明显向深山或南方迁移,有规避战争的印痕,可以想见其时统治者的军权对社会的控制管理能力,较前期还是有相当增长,虽与中原地区春秋时代的大国相比还相当弱小,但也绝不至于到酒具不能成套使用的地步。越族应该是对酒等奢侈品的使用相当自律,将国家政治、经济重心完全放在生存地域争夺的军事战事中。自此越族精神中的坚忍不拔、吃苦耐劳、追求俭朴实用的风格开始显现出来。
到了战国早期越灭吴,越开始与中原文化直接交流,此时期越国实力大增,成为可以与中原抗衡的地方政权,开始了对中原礼制的模仿。原始瓷出现了乐器、兵器、工具、农具等,几乎囊括了中原商周时期青铜器的所有门类。此时仪式活动日趋繁复,与之相应地,饮酒有了整套仪式,成套的酒具无论数量、种类还是器型均达到了整个原始瓷发展的顶峰。盛酒器有提梁岙、提梁壶。提梁岙一般肩与腹部满饰云雷纹等,造型端庄、纹饰华丽;提梁壶由春秋时期的双头提梁壶延续而来。酒盅逐渐从其他日用器中分化出来。除酒盅之外,为了适应夏、冬不同时期的使用,还出现了冰酒器与温酒器。越国照搬了大量中原地区成套的礼乐制度,同时加入地方特色,以维系复杂社会的运转,战国时期越族的宗教注意力不再专限于祭品内容,而更加着重于献祭形式,祭祀活动在此时获得新的意义,越来越突出,并且社会化,其主要功能为维系族群的团结,其信仰的意义逐渐淡化。在战国中期亡于楚前,越国一直保留着独立的文化系统。礼制酒器随着越国衰灭而消散,觞豆之欢,藐然梦寐,原始瓷器始终隐忍着古越族权力的更迭、起落的秘密,历千年等待,只为述说当时无法释怀的情缘。
如今,酒器早已在权力转换中流入寻常巷陌,印刻在器物背后的夸富记忆,却延续近万年,至今仍鲜活地发挥着它的亲和力,在政治权力中时隐时现,点缀着历史的星空。每当政局平稳,它便进溅进民众日常的琐碎中,刻划出丝丝缕缕的印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