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陕西农村新型治理体系研究
2017-05-30杜丹
杜丹
【摘 要】“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和发展使我国经济有了一定的进步,但由于受到地理位置、治理条件的限制,农村整体发展缓慢,农村新型治理体系还不完善。陕西省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内陆腹地,是古丝绸之路的起点,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对陕西农村新型治理体系的研究尤为重要。文章在分析陕西农村新型治理体系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的基础上,提出了陕西农村新型治理体系发展的新路径:以党和政府为领导,打造服务型政府;推行市场化战略,发挥其推动作用;培育新型农民,增强农民的主体能力;发挥地域优势,推动特色产业发展。
【关键词】农村新型治理;多元主体;“一带一路”
【中图分类号】D4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17)08-0137-03
0 引言
“一带一路”(OBAOR)是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提出的倡议,即“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1]。“一带一路”倡议旨在通过建设中国与中亚、西亚、中东等国家的交通基础设施来实现交通联动、能源合作,从而促进经济要素自由流动、资源有效配置和市场高度融合。
农村治理结构的改革是我国实现工业现代化过程中的一次重要组织重构,对我国农业发展乃至整个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随着农村治理结构的转型,农村多元治理这一新型的基层民主制度诞生。陕西省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内陆腹地,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区位优势。研究陕西农村新型多元治理体系的新路径,有利于實现当地农村治理的有效性,把握“一带一路”大潮流带来的机遇,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农村经济效益。
1 农村治理体系的演变过程
农村治理即一种“如何对中国的农村进行管理,或者中国的农村如何进行自主管理,从而实现农村社会有序发展”的探索[2]。我国农村治理体系的演变过程主要分为4个阶段(见表1):第一阶段(1949年以前),传统的自然村制,在农村治理模式上采用大同小异的“县政乡治”的模式;第二阶段(1949—1978年),人民公社制,党和政府是农村建设的单一主体,农村社会的自我组织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被削弱;第三阶段(1978—2005年),法律上确立了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这种新的模式以党和政府为领导,村民具有一定的民主性和自治性;第四阶段(2005—2015年),新时期为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多元主体共治的新型农村管理体系出现,这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整合多种资源、发挥多种力量的新型模式。
新时期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正经历划时代的转型,表现在不同地区治理体系和机制的高度趋同,农村治理从传统的计划时代向市场体系转变,并逐渐发展成一种以合作社发展农村经济、村两委供给公共服务的新型治理体系[3]。农村新型治理体系即农村基层政府多元主体共治,其中的多元主体包括政府、农民、市场、中间性组织等多方主体[4]。在农村多元合作治理中,各个主体有自己的角色定位和功能作用:政府是农村治理的主导者、引导者、组织者、策划者和投资主体,对农村负有统筹规划、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责任;农民是农村治理的主力军,在新型农村管理中处于主体地位,村民的自我管理是实现农村新型治理的内在影响因素;企业(市场)是农村治理的参与者与受益者,既要追求经营利润的最大化,也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建设,有利于造福村民;非营利组织是农村治理的推动者,社会组织整合人、才、物的资源优势,能够充分满足农民群众多元化的需求[5]。农村新型治理体系多元主体关系图如图1所示。
2 “一带一路”背景下陕西农村新型治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2.1 “一带一路”建设给陕西农村治理带来的机遇
陕西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担负着重大的使命和责任,新的机遇为陕西发展带来契机。“一带一路”建设给陕西农村建设带来了新动力,2015年陕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26 420元,比2014年增加2 054元,实际增长7.5%,由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普遍处于经济发展上升期,具有开展互惠合作的广阔前景。随着我国与西亚、中亚等地区更多国家的经贸合作日益增多,国外对中国农产品、交通建设、能源资源的需求逐渐增多,而陕西的煤炭、矿产等资源非常丰富,这样可以促进陕西省农产品和能源资源广销国外,而交通建设和能源开采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甚至是國外技术人员来陕西省就业,为农村带来新技术和新活力。陕西省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新起点,地理区位十分优越,是连接我国中东部和欧非亚的重要枢纽,也是国内西向货物的集散地和物流中心。传统全球化由海而起,先从海洋地区发展,从而形成了海洋与内陆贫富差距悬殊的局面,导致地区发展不平衡、内陆地区经济落后于海洋地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打破了以往以海洋运输为主的贸易方式,转而以陆地运输为纽带,其重点在于通过对西亚、中亚的经济开放,把国际贸易延伸至欧洲地区,拓宽陆地经济通道,加快发展陆地经济[6]。
2.2 “一带一路”背景下陕西农村治理面临的挑战
当前,陕西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缺乏足够的资源支持,农村新型治理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农村管理组织缺陷大,人口空心化严重。在陕西新型农村治理过程中,由于农村经济落后、缺乏管理村民的经济基础,致使村党支部的经济领导能力和服务功能弱化,基层政府取代了农民的主体地位,村民对农村新型治理建设漠不关心。{2}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业企业落后。从陕西省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地形复杂,造成本地交通轨道事业发展落后,农村地区发展相对闭塞、缓慢。陕西农业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投资能力较弱,农产品销往国外的大多是初级产品,产品附加值较低。{3}农村市场不完善,生态环境压力大。陕西省深处我国内陆,没有沿海地区的便利交通和快捷资源,农村获取外界信息滞后且没有形成系统完备的市场体系,农民缺乏开发市场、发展农业的想法和能力。
3 “一带一路”背景下陕西农村新型治理体系的新路径
“一带一路”建设横贯我国东中西部、联通国内国外,对加强我国与中亚、西亚及欧亚等周边国家间的经贸联系,深化区域合作交流具有重大意义。陕西农村要抓住历史机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各方面的挑战。
3.1 以党和政府为领导,打造服务型政府
“一带一路”建设还处于重振发展的新时期,农村新型治理也处于初级阶段,必须由政府提供政策导向和资源保障。要促进农村治理主体多元化的发展,必须巩固党政的领导作用,政府是农村治理的组织者、策划者和投资主体,发挥党政的领导作用培育农村的自治组织,使其真正成为农村现代化的组织力量[7]。政府要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出利农惠农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通过贸易带动等形式开展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等投资业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要通过服务平台鼓励农民参与处理农村事务。要转变政府职能,各司其职,政府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协调农村经济发展,为新型农村治理提供制度性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3.2 推行市场化战略,发挥其推动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深入和发展,现代农业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市场化农业,市场作为“无形的手”与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是形影不离的。从发达国家和国际农业市场来看,无论是农业的中间产品,还是劳务、技术和最终产品等农业生产要素都已经实现了高度的市场化,然而,就目前国内的农业局势来看,陕西农业发展缺乏国际市场化的引导,“产供销”一体化的格局还未完全形成。要实现农村治理体系的多元合作来引入市场机制,就要求政府把部分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外包给私营部门,让各种营利组织承担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政府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不仅能够分化政府的部分职能,解决政府财政短缺的问题,还可以为私营经济提供发展空间,规范农业产业结构,扩大农业规模经营,促进农村良性发展[8]。
3.3 培育新型农民,增强农民的主体能力
传统农民存在教育程度较低、按部就班、缺乏冒險精神、民主参与意识薄弱和自我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与新型管理体系格格不入。这就需要政府对农民进行教育和培训,增强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能力。一方面,要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快农民的组织化进程[9],规范内部管理,增强组织的法制性,依法保障村民参与农村自治建设的权利。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制定实施有效的管理机制,通过完善教育体制提高村民文化水平和文化素质,加大农村教育支出,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制订科学的新型农民培育计划,同时也要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拓宽多元化参与渠道,开展各项学习兴趣活动以提高村民学习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农民的自身文化素质和自主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4 总结
随着农村新型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成熟,农村治理与“一带一路”倡议之间的契合度会越来越高。通过构建一个政府、农民、市场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平台,各个主体在农村建设中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多元主体参与农村建设的热情,必将推动工业和服务业及其他产业的大力发展,国家综合实力增强,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交流也会更加紧密。
参 考 文 献
[1]赵思琪,朱启才.“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的西部地区发展战略[J].時代金融,2016(5):70-71.
[2]徐敏.乡村治理转型视角下新农村社区治理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1(3).
[3]王进.中国农村新型治理体系转型与村社一体化融合发展研究[J].经济学家,2016(10):82-88.
[4]谭雪丽.城市化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多元主体合作研究[D].南宁:广西大学,2015(6).
[5]李飞艳.我国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多元主体合作研究[D].秦皇岛:燕山大学,2016(12).
[6]刘卫东.“一带一路”战略的科学内涵与科学问题[J].地理科学进展,2015(5):538-544.
[7]董进才.新型农村社区协同治理模式的构建[J].经济与管理,2014(11):34-37.
[8]周水仙.多元治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的必然选择[J].公共管理,2007(1):60-63.
[9]韩小凤.从一元到多元:建国以来我国村级治理模式的变迁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4(3):53-57.
[责任编辑:高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