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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谨防“暖心”套路
——老人保健品诈骗风险预警指南

2017-05-28吴限

中国信用 2017年12期
关键词:暖心保健食品保健品

◎文/本刊记者 吴限

在位于上海市徐汇区百色路的川恒五好生活体验馆里,不到五十平米的屋内挤满了前来体验保健项目的消费者。“我每天来,一个月只要三十元,可以体验这么多保健项目,体验项目价格又不贵,比在家打麻将好。”不少消费者表示出对这种保健品销售模式的欢迎,纷纷“现身说法”。

这是上海市人大财经委11月30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就老年保健品市场开展突击暗访的现场。“为了应对执法部门,保健品营销的商业模式也在不断演变、升级。”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表示,保健品产销链已演变出了环环相扣的产业分工。

保健品骗局是一个时常登上新闻头条的“老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一项监测数据显示,保健食品广告90%以上属于虚假违法广告。与此同时,制作销售假保健品、夸大保健品的功效等问题造成的市场乱象层出不穷。老年保健品骗局屡屡曝光,原因何在?老人该如何防范保健品“陷阱”?我们应该如何关爱老年人,让其远离伤害呢?本文通过梳理相关资料,总结出近年来保健品诈骗的手段、形式、防范措施等,旨在为老年人防范保健品风险提供指引,更为全社会关爱老人提供一份暖心指南。

“坑老”保健品骗局迷雾重重

“为了不让她买保健品,我们都没收她8部手机了。”家住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某小区的冯女士对于自己的母亲深陷受保健品的漩涡中,无奈至极。冯女士的母亲王大妈今年82岁,从教师岗位上退休多年来,一直一个人居住。她发现母亲经常向亲戚借钱。“她有退休工资,我们平时也给她钱,不知道她为啥还借钱?”经过追问才知道,从去年6月开始,母亲通过电话销售购买了大量保健品和药品,经初步统计,竟然已经花了16万元。

经调查,冯女士的母亲通过一本非法刊物上的广告联系上一家保健品销售公司,而该公司销售人员以“关爱老年人”为噱头,用嘘寒问暖、甜言蜜语、小恩小惠等手段,通过电话向老人销售保健品、药品。每次销售保健品,该公司都是通过快递公司送来保健品和药品,并代收货款。冯女士母亲家中发现了大量各式各样的保健品和药品。15平方米的房子里,各种保健品堆得像小山一样。不仅有丰乳片、眼睛按摩治疗仪等根本不适合老人使用的产品,而且还都是“三无”产品。

保健品“真”与“假”

如何鉴别保健品“真”与“假”?

看“小蓝帽”标志。“小蓝帽”标志是国家为消费者辨认真假保健品的特制标志。

看包装。检查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可到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查询。

看GMP认证标志。GMP是国际通行的食品医药企业良好生产流程和管理规范,是我国药品和保健品生产的强制项目。

看成分表。仔细看产品成分说明。

看标签。正规的进口保健食品,应有标准的中文、外文对照标签,且中文字体必须大于外文字体。应标明产品的原产国家或地区、代理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也必须有商标、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有效日期等国产保健品标准要求。

看合格证书。正规的进口保健食品,须能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有效卫生合格证书,并贴有防伪标志。

我国保健食品有哪几类?

多糖类:如膳食纤维、香菇多糖等。

功能性甜味料(剂):如单糖、低聚糖、多元醇糖等。

功能性油脂(脂肪酸类):如多不饱和脂肪酸、磷脂、胆碱等。

自由基清除剂类:如超氧化物歧化酶(SOD)、谷光甘酞过氧化酶等。

维生素类:如维生素A,维生素C,维生素E等。

酞与蛋白质类:如谷光甘酞、免疫球蛋白等。

活性菌类:如聚乳酸菌、双歧杆菌等。

微量元素类:如硒、锌等。

其他类;二十八醇、植物甾醇,皂苷等。

像冯女士的母亲这样深陷保健品“套路”的并非个案。如今,一款成本价三、四元的进口营养片,经过“温情营销”,可以卖到五、六百元,老年保健品骗局屡屡曝光,让人防不胜防。记者注意到,2017年央视315晚会就曝光了一批将“黑手”伸向老人的企业,包括武汉乐百龄生物科技公司、湖北国创伟业生物技术公司、安徽润九生物技术公司、威海艾维尔生物科技公司、江西南昌嘉仁生物科技公司等保健品推销公司。

在央视曝光的画面中,陕西白河县的一个会议现场,安徽润九生物技术公司将一款名为蜂胶胶囊的保健品,一次向80名老年人销售23万元产品。该公司一名讲师现场宣称,服用此药,“糖尿病的人,两个半月血糖正常,百分之百正常。”而每盒对外售价3980元的蜂胶胶囊,进货价只有65元,利润高达60倍。现场邀请的来自于中国老年保健协会的重量级专家,几年前不过是在辽宁丹东卖保健品的一个店主。

老年人缘何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对此,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朱毅认为,“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老年人数量越来越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都比较注重自己的健康,手里也有一些闲钱,不少老人既有意愿又有能力去购买保健品,由此撑起了保健品市场。除此之外,有些老人比较寂寞,有些老人知识更新换代没有跟上,容易成为保健品营销的主要目标。”

据天津市消协委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的2000老年人中,有406人表示有过受骗经历,占到总体的20.3%。其中,购买保健品遭遇消费陷阱的比例位列首位。调查中,超两成的老年人有过保健产品消费,而绝大多数老人购买保健品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或本身无法辨别产品效果。

“很多保健品营销固定的套路是,先打亲情牌,让老年人在心理、情感上产生依赖。之后再打优惠牌,老年人都愿意得到一些实惠,诸如买一送一、免费旅游等。最后打疗效牌,一边吓唬一边吹嘘,让老年人心甘情愿为保健品买单。”朱毅指出,在保健品针对老年人的营销可以称之为欺负式营销、诈骗式营销、洗劫式营销,现在一个新的趋势就是,这种营销方式已经不再满足于仅仅面向城市老人,而是开始向农村老人渗透,保健品营销下乡,这是需要引起高度警惕的。

如何正确选购营养保健品?

保健食品是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既不是药品,也不是普普通通用于充饥的食品,而是含天然营养成分和特殊活性物质、对人体具有某种特定功能的食品。

看是否对症,防止盲目。

有人因受某些广告的诱导,或受他人的影响,盲目服用保健食品。其实,每种保健品都有相应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中又有最适宜的症状。要根据自身的健康情况,选最适合自己的,缺什么,补什么。已患某种疾病的人使用保健品,应咨询医生后再用。

要仔细阅读保健品说明书,根据其主要有效成分及其功效来选择。

要了解保健产品的可信度。

所有的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标明下列内容:

1)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

2)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

3)储藏方法;

4)功效成分的名称及含量;

5)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卫食健字()第 号”;

6)保健食品标志:标有保健食品字样的天蓝色帽状标志。不要轻信所标百分比,如吸收率、有效率、治愈率、使用率等。

同时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网站查询,兼顾几方面综合考虑,辨别真伪。

选择天然制品。

不仅以纯天然制品为佳,更应注意其成分中所含的添加剂越少越好,不要随意用含激素的保健品。

(来源:人民网)

骗老“温情营销”层层涌动

53岁的山西朔州市工商局副局长郝如翔一头白发,看上去是一个普通老头。这一年来,他多次出入当地各个保健品营销现场,“卧底”调查取证,成功端掉涉案团伙近10个,并因此走红网络。如今的郝如翔成了“网红”,他“卧底”的视频,在网上点击量超过了1000万。他觉得自己的“卧底生涯”恐怕要结束了,“只能让局里其他有白头发的同事去了。”

对于我国的保健品行业,已经遍及千家万户,但是有些不法份子,借着老年人想要身体硬朗的心理,将一些保健品的功效夸大其词,骗及老年人的退休工资或血汗钱。 据了解,在郝如翔卧底的骗局中,诈骗分子谎称自己毕业于北京医科大学,企业拥有员工近千人,通过免费发放鸡蛋,诱骗老人进入圈套。

记者在百度百科上搜索“保健品”发现,《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所以在产品的宣传上,也不能出现有效率、成功率等相关的词语。

业内人士表示,保健食品要经批准,保健食品有专门的“保健食品标识”(蓝色草帽形状)、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的批准文号,批准文号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的数据库内查询。没有“蓝帽子”的普通食品是不能声称保健功能的。

明确的定义、清晰的流程、专业的标志……这些都是正规保健品的“标配”,为何老人还会在保健品骗局漩涡中越来越深,这些所谓的“销售员”是如何让老人一步步掏空钱包的?

以“免费”为噱头,开始“拓荒”。“拓荒”就是要建立起一家新的“养生馆”。“养生馆”往往会挑在老小区,老小区的老年人多,这就全都成为了目标客户。以某某公司的名义,在超市门口、菜市场周边等老人较多的地方发传单,并称“为回馈社会,举办健康知识(或产品宣传)讲座,参加还能获得一份小礼品。”在讲座会上,所谓的“专家”口若悬河地介绍公司某种产品的神奇功效,而且非常讲义气地免费赠送一些礼品回馈给参加讲座的老人。

以关爱老人健康名义,博取信任。当一个老人成为顾客的时候,诈骗分子每天有8个小时陪在老人身边,陪老人买菜、帮老人做饭、老人病了,陪老人去医院看病。有时,诈骗分子会组织120元杭州三日游,“养生馆”包下食宿费、交通费以及景点门票,实际成本远高于120元。在这样的旅游项目中,白天陪老人划船、唱歌;爬山时帮老人背包。三日游之后,80%以上的老人会买保健品。有老人说:“买产品不是真的觉得好,而是对我好。”

以不再退款只能换购,直接消失。过了一段时间,陆续有老人发现,他们花几千上万购买的保健品礼盒中,所谓的灵丹妙药在保健品市场同类产品只需几百元;赠品也不值钱,没有价值。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被忽悠,但这时候,“养生馆”多半人去楼空了。

助老远离陷阱良计多多

16年前,赵本山的小品《卖拐》把东北方言“忽悠”,说成了全国人民熟悉的流行语。16年后,四川成都人陈杰因为父母深陷“忽悠”陷阱,愤而成立“防忽悠”公司,帮老年人做起了咨询和代理投诉服务。今年6月,陈杰在工商部门注册了“成都保护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公司成立后,他又花1万元,请人开发了一个名为“保护伞乌托邦”的微信公众号。点击这个公号内发起投诉一栏,便可根据投诉类型,填写自身或者家人的信息,以及投诉对象的信息,并描述遇到的问题。一旦接到有人上传自己的诉求,陈杰可通过电脑上的后台系统接收。

谈起为何愤然创办“防忽悠”公司,陈杰表示,“我没办法了,没能帮到父母,希望能帮到其他老年人。”原来,在过去6年里,陈杰的母亲共花了80万元投资了6个项目,结果发现这6个项目全是忽悠人的。现在母亲半身不遂卧病在床,父亲陈光荣(化名)却开始在上当受骗的路上越走越远。陈光荣不让妻子去正规的医院治疗,而是从自己参加的一个“老战士俱乐部”里请“中医专家”到家中看诊,吃从俱乐部带回的“保健品”。

除了“防忽悠”公司来帮助老年人远离这些陷阱,老年人自己如何防止掉入陷阱当中呢?主要有以下四点:

相信科学,理性消费。首先,一定要对保健品有所了解,保健品并不是药品,千万不要受到商家营销的误导,就花大价钱去购买。

警惕“专家”捧场。有的商家通过开“健康讲堂”之类的讲座,打着专家的名头,甚至租用医院的场地,造成一种专业的假象,忽悠老年人购买。

免费体验别上钩。将一些普通的食品(仪器)冠以新鲜的高科技名词之后,就成了可以治疗十几种甚至包治百病的食品(仪器),多次体验或试吃之后,一些消费者由于心理作用觉得有效,于是买回家,或者多次试用感觉不买难为情,但是买回家之后才发现有很多问题。

警惕“打游击战”的经销商。这类经销商,通常是对老年人一番忽悠,老年人会毫无戒心地把自己的家庭住址和电话告诉对方,一旦售后遇到问题想退货,往往遭到商家的恐吓而不敢投诉。由于经销商打“游击战”,甚至有些都找不到商家投诉,这个时候维权难度可想而知。

扶老专项整治层层落实

“这是我的养老钱啊!”68岁的徐老太从执法人员手中接过两万元现金,老泪纵横。今年4月,湖北十堰市竹溪县食药监局在端掉某保健品欺诈营销点后,现场退还货款25万元,百余名受骗老人拍手称快。

“取证难,难也要一查到底!”竹溪县食药监局食品稽查大队长吴娇坦言,会销往往趁早进行,执法人员必须半夜蹲守,清晨突击收网;会销组织异常严密,凭传单、手机号码验证身份,方可入场。

查一个,打一串,端一窝……这是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一个缩影。今年7月初,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门联合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这也是近年来参与部门最多、时间跨度最长、涉及范围最广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专项行动。

对此,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表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要把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到实处。

第一,要把最严谨的标准落到实处。有机食品必须名实相符,产自良好生态环境,不得检出农药、兽药,不能让虚假的有机认证贻误中国有机农业。绿色食品必须按照生产规程要求,按规定限量使用限定的化肥、农药、兽药,或者不使用化学物质。无公害食品中,允许使用的农药、兽药残留不得超标,重金属不得超标。所有工业化生产的食品标签说明书必须清晰准确,如实标示,不得有任何虚假标示。保健食品所标功能声称,应当有科学依据。所有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的内容,都不得偏离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第二,要把最严格的监管落到实处。企业是产品的法律责任主体,必须保证其产品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必须保证其所用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真实;必须保证其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的内容真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过程的检查监督,加强对市场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抽样检验,公开生产过程的检查结果,公开不合格食品、保健食品检验结果,并根据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风险。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广告市场的监督。广电部门要加强对广告播出单位的监督。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把“最严格监管”的要求落到实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的责任,落实总书记“党政同责”的要求。

第三,要把最严厉的处罚落到实处。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必须充分运用法律的武器,对生产经营者未能履行主体责任进行惩戒,严厉惩处各类违法犯罪分子。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以及其他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明知他人从事非药品冒充药品生产、销售假药,而提供广告宣传等帮助行为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的共同犯罪论处。各地在专项整治中,对有证据证明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方式生产、销售假药,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尚未构成犯罪的,按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第四,要把最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守土有责、失责必问。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既要查办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又要调查案件发生的原因,包括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监督部门的监督责任以及地方政府和上级机关领导责任落实情况,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和监督措施,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

今年10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这场被媒体喻为“保健品大整治风暴”的专项行动在启动4个月后就取得了积极进展。11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数据显示,各级食药监部门联合公安机关破获各类食品案件29起,刑事拘留33人。各级工商部门共监测食品、保健食品广告8.68万余条,发现并处理涉嫌违法线索367条。

广东清远警方在“飓风2017”专项行动中破获一起“冒充名医、专家高价推荐销售虚假保健品”诈骗案,该犯罪团伙窝点涉及广东多市及江西、湖南、湖北等全国多个省份,涉案金额达2700余万元人民币 中新社 发

11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这也是今年7月初针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专项整治启动以来,相关部门第三次发布相关文件。该方案进一步明确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针对网络和第三方平台经营销售食品、保健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其违反经营许可要求的行为进行重点治理。治理内容包括:未依法取得许可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未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保健食品经营;通过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者,未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护老全方位整治环环联动

6月23日凌晨5点,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部门,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进行“收网”,分成6个行动小组,集中对辖区内6家非法会销老年用品的体验店进行突击执法检查,现场查获玉石床垫、蜂胶、钙片4个种类近300余件产品,暂扣电脑5台、U盘2个及各种宣传单等,劝离受蒙蔽的中老年人400余人。

据执法人员介绍,这些店的经营者或员工在体验现场冒充总公司人员给老年人进行健康知识宣讲,还打出“亲情牌”,与老年人做一些小游戏互动。体验现场的墙壁上还张贴有“不做虚假、夸大宣传”的标语来麻痹老年人,但是经营者在体验中却宣称他们的产品有“疗效”。因涉嫌虚假宣传,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成都工商、食药监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100天的“晚霞消费维权”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期间,各级执法人员快查严惩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共取缔无证照经营202户,查处违法案件163件,案值2102.45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651件,为老年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97.61万元。

今年6月,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等10部门联合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全力以赴,统一行动,抓好食品、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从2017年9月起,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省公安厅、商务厅等9部门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针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内容,开展针对性的抽检监测。目前已完成省级食品保健食品抽检8856批次,其中食品8796批次、保健食品60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304批次,全部依法进行了查处。

11月6日,甘肃省食药监局通报了为期3个月的全省“陇原护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全省各地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累计约5万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店2.53万家(户),立案处理27起。

……

据了解,全国各省市目前都积极采取行动,采取“三步走”的方式打击保健品诈骗活动,以此来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深入开展宣传。通过开设专项整治专栏,向手机用户推送整治工作信息和科普知识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共治氛围。组织开展社区主题宣传活动,深入酒店、养生保健会所、老人集中活动区域等,开展保健食品知识讲座,接受群众咨询,引导群众科学、理性消费。

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加大对可疑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在惩治欺诈和虚假宣传的同时,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

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级食品行政执法部门深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会议营销场所和电视购物单位等,对购销台账、制度建设、产品标签说明书、店内宣传等情况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医疗养生类节目以及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等各类广告。严厉打击门户网站、客户端、微博、微信等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讯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了互联网基础管理专项行动,加强对网站备案管理,加大对互联网接入企业的监管力度。

据悉,整治行动即将进入全覆盖、无死角的“升级版”。据湖北省食药监局总工程师朱与杰介绍,根据国家有关方面最新要求,未来整治重点将涵盖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宣传、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等,坚决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零容忍”。

爱老监管护航温情暖暖

在一场场“坑老”骗局中,老人为何屡屡受伤,抑或心甘情愿被忽悠?与保健品推销员之间拉锯式的战争,仍在许多家庭持续上演。其陷入骗局中的老人并不自知,往往是儿女苦苦相劝,老人不仅一意孤行,反而责怪儿女不孝顺……

毫无疑问,治理保健品营销乱象,需要监管部门及时出手。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监管部门往往只能在问题发生之后介入,只是治标之策,要在问题发生之前就保护好老人,就必须从源头分析为何老年人易受骗,釜底抽薪才可治本。

“保健品销售乱象频发的背后,是中国日益加深的老龄化现状。”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王素清表示,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给健康产业创造了机遇,也让不少人看到了谋财的机会。因此,全社会必须切实爱老,关注老人的健康与情感需求,并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养老体系,从体制机制、规范市场、硬件设施等方面多措并举,让“社会保健”代替食品保健,根治这一痼疾。

社会养老院是助推剂。进一步看,保健品销售的“假温情”,击中了当前中国老年人生活的深层次问题——中国在逐步走入老龄化社会。空巢老人,也就是子女离家后的老年人,占到老年人总数的一半。对于现在的政府,可以多建设一些标准化的社会养老院,让更多的空巢老人感受到社会的温度,政府体贴入微的爱护。

社区花样活动是强心剂。在社区,老人的心理健康能被管理起来,获得面对面的情感交流和社交活动,还可以组织益智游戏活动,如象棋、围棋、书法、绘画、手工、健康舞蹈、合唱团、京剧等,老人的孤独感就能得到显著缓解,让老人晚年生活变得丰富多彩。

医疗帮助和健康宣教是镇静剂。正确的健康教育和宣传犹如一针镇静剂,向居民传播科学保健知识。正确的健康教育,学习科学搭配膳食,多运动,强身健体,。医疗帮助和健康宣教其实就是老人们的“把门人”,为生活“守门”,让老人平静地生活。

子女陪伴和电话是暖心剂。老人就是“老小孩”,他们会更依赖孩子。有关专家表示,如果一个患病老人的家庭支持系统较好,他的预后就会很好。如果子女的关爱到位,老人甚至不会得病。因此,建议子女每周给父母打2次~3次电话,一个问候的电话犹如暖心剂,会让父母感受到爱的温暖,能缓解因孤独带来的抑郁感,也让老年人有了精神寄托。

我国正步入老龄化社会,人们越来越迫切地需要一个健康、清爽的保健品市场,为此尤须完善相关法治建设,与执法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及家庭形成合力,除了呼吁老人及其家人配合,更须从源头整治保健品行业,加大对违法行为及主体的打击力度,查封无资质企业,清理“三无”保健品,尽快完善保健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让企业不敢违法,促推销员把聪明才智用上正道,还老人安祥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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