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问题探究
2017-05-27李书萍
李书萍
摘要:在就业这一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内,高校毕业生这一群体尤其重要。近些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趋于稳定,就业工作的重点转向毕业生能否高质量就业这一问题。文章对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进行了必要的分析探究,
关键词:就业质量:高校毕业生:职业期待
就业质量(employment quality)是对就业情况的总体性指称,学者刘素华认为,从个体劳动者的角度看,就业质量包括了一切与劳动者个人工作状况相关的要素,如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社会保障等均应包含其中。就业质量水平有高低之分,我们就业质量工作最终追求的目标是高质量就业。Schroeder Fredric K,在2007年定义了什么是高质量就业。他认为所谓的高质量就业是指个人在其认为具有挑战性和满意感工作的综合环境中获得谋生所需工资的能力。并且他强调,收入并非高质量就业的唯一衡量标准。
纵观世界范围内的高等教育发展,未来一定是一个由注重数量向最终注重质量的时代,而其中的就业工作以就业质量为核心也会成为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而我国政府也明确提出将就业质量的提高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目前我国高校就业质量指标体系虽然对高质量就业没有单独提出,但是毫无疑问,单纯追求高效毕业生首次就业率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高质量就业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就业率的稳定和提高。同时,高校就业工作本身一定要求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水平。
国内首部以就业质量为主要关注点的劳动力市场报告——《2011中国劳动力市场报告》在京发布。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当前中国就业质量綜合水平仍然不高,这一因素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发展。如何提高就业质量就成为我国目前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国家应当在意识层面对就业质量更加予以注重。当前我国就业质量的客观指标有所提高,反映出就业质量有一定的改善,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工作环境都有所改善,但是就业质量的主观指标却表现不佳,收入差距不断加大,普通劳动者无法分享改革红利,内心不公平感受加剧。尤其是高校这一特殊群体的就业问题日渐成为全社会最为关注的对象。
教育部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数据显示,高校毕业生对其所从事的工作不满意或不太满意者占毕业生总数的35%~40%。也就是说,大学生就业面临的问题不单单是就业岗位的数量减少,更重要的是就业质量降低。据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来自毕业生就业意愿的调查分析显示:高校毕业生在就业时对于个人职业发展、工资福利、就业地点和就业单位更为看重。这反映出大学生对就业质量的高度关注。因此,探究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基本状况以及背后原因显得尤为关键,也很有现实意义。现阶段我国经济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强就业质量尤其是高素质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对我国政府在判断就业形势和进行科学决策方面将提供比较可靠的依据。作为高校教师,笔者也希望通过研究揭示出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基本情况,并对背后原因进行分析,从而为提高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提供一些借鉴。
一、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校毕业生实际起薪没有实质性大幅上升
学者袁晖光在对1991~2009年历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及起薪进行了相关分析,结果表明:以2003年高校扩招的第四年为分水岭,高校毕业生实际起薪的变化趋势分为两个阶段即在2003年以前毕业生的实际起薪以约年均17.1%的速度平稳增长;2003年这一年却是大幅下降;2003年之后高校毕业生的实际起薪围绕下降趋势呈上下波动态势,虽然2011~2016年间高校毕业生的起薪呈现了上升趋势,但69%的高校毕业生低于农民工的月均收入。
麦可思——2015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就业蓝皮书》显示:从2013~2015年的趋势可以看出,高校毕业生半年后月收入有一定增长,但增长幅度不大。2015届高校毕业生月收入(3726元)比2014届(3487元)增长了239元,比2013届(3250元)增长了476元,三届增幅为14.6%。但考虑从2003~2014年的十多年来,GDP的增长为4倍多,然而大学生的起薪增加并不算太多。
(二)毕业生的就业意愿与实际结果的反差较大
中国教育报调查显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是62%的高校毕业生的首选,主动选择民营和乡镇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只有6%。根据上海市人才中介协会的抽样调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是高校毕业生选择工作单位的意愿顺序。然而,近三年的调查显示,越来越少的高校毕业生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而非国有单位和非正规就业已经成为大量毕业生不得已的选择。中小民营企业成为了大学生主要的就业渠道,2013~2015年这一比例从54%上升到59%,也就是说一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选择民营企业就业。而同时国有企业和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就业比例呈下降趋势。在我国现有的制度背景中,这是在大学生面对毕业即失业这个巨大压力下的无奈选择。
(三)毕业生就业与职业期待吻合度在低位波动
根据麦可思的相关调查数据,2011届高校毕业生中只有47%在就业半年后对自己的工作现状满意。在这其中,本科院校毕业生半年后的就业满意度仅为一半,而高职高专院毕业生满意度甚至低于一半;2012年这一数字上升为55%:而2013届毕业生中56%对就业现状满意,其中高职毕业生就业满意度明显上升,而本科毕业生就业满意度无上升。2015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半年内离职率为34%。而且主动离职的人数占离职总数的98%,这也进一步说明目前高校毕业生越来越重视就业质量。调查显示,10%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在从事与专业关系不大或者没有关系的工作,就业质量明显处于低水平。并且他们的收入水平在所在地区也处于较低层次。这其中,有些毕业生是没有办法找到与专业相关的岗位,因而造成非自愿的低就业。当然还有其他因素导致高校毕业生的实际就业与就业期待没法吻合,从而导致自愿低就业。
总体来看,我国在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问题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提高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
高校就业相关法律的建立健全对于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办事效率的提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保障了高校毕业生和招聘方的各项权利。我国在职业活动中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法律,但是目前主要的问题在于,各种法律法规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而我国现有的保障公民就业的相关法律基本上都是宪法性的、宣示性的,实际可操作性差,即使有违法的行为,也没有对违法责任的追究,造成目前就业领域的各种就业歧视现象仍然普遍存在。而且各种法律法规在现实执行中遇到各种阻碍,违法者法律意识淡薄,而被侵权者很少能够真正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相关部门要将相关法律具体化、明确化,建立对法律责任的追究制度,并明确规定劳动者具体的诉讼途径。
(二)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政府要在发挥自身优势基础上建立全面、细致、全国性的信息网络专门为大学生就业服务,毕业生信息、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就业咨询服务、职业交流会等都涵盖其中。此外在科学搜集数据的方法上,我国的信息搜集还只是初级阶段,在数据统计和分析中没有建立一个统一标准,也没有形成具有权威性的媒体平台或出版物。我国政府应当取消以往单一各行其是的就业率统计的办法,而着重建立全国统一的能够科学反映就业质量的统计方法:或者政府也可以委托权威的第三方统计机构进行统计,以保障统计数据本身的真实有效。只有这样,高校毕业生在就业时才能依据这些完备而科学的就业数据以及社会不同行业的人才需求来指导自己的就业。
也只有在科学有效的信息支撑下,政府部门才能真正以经济发展的需求作为高等教育发展的导向,科学控制各类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积极研究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高校毕业生数量和人才类型,从而使高校专业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际与职业期待吻合度低的问题。
(三)继续完善劳动力市场
目前我国的就业工作是以“市场导向、政府调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選择”的方式为主,总体来说就业理念更多是以管理为主。而不是以服务为主。高校毕业生已经推向市场,但是目前中国人事管理制度仍然有计划体制色彩。劳动者对于市场更多地是被动适应,缺少适应市场的主动性和承受力。当前用行政命令来配置劳动资源还是我国绝大多数劳动力市场采用的基本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劳动力资源不能得到科学的开发和使用,反而容易造成体制内外就业差距过大问题,以至于高校毕业生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就业满意度较低。因此,改革就业制度和与之相关的制度体系迫在眉睫。健康科学的劳动力市场必然要求国家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而个人有选择就业岗位的自由,企业则能够自行决定人才的使用,只有这样的劳动力市场才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需求的。
(四)建设系统的高校就业工作指导体系
目前我国高校的就业指导只是某个职能部门的一部分工作,从业人员大多是非专业人士,且职业规划没有自己的基本理念,而是各自为是。所谓就业指导只在高校毕业生即将离开学校时才临时组织一些讲座或培训,只是教给学生一些求职技巧。没有完整的教学计划,没有专业的教师,也没有总体上的设置和香港的监督机制。就业工作普遍缺乏对大学生个体的专门咨询和个性化指导。就业工作总体呈现短期性,且流于表面化、形式化和简单化,自然无法帮助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高校应该首先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形成中国特色的就业理念,为就业工作提供方向;其次,建立专业的指导队伍,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研判、调整专业设置及学生的培养方案:最后,将就业工作贯穿于高校学生整个培养过程,建立跟踪调查机制。使就业工作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进行研究总结,以此来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
(五)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调动企业参与的主动性
我国用工制度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用工依然有很大的随意性,造成人员流动性很大,就业质量不高。企业在招聘过程中主要考虑节约招聘和用工成本,导致用人单位不愿意投入人力、物力和高校合作培养。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不够,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缺乏主动性,比较短视。从长远来讲,企业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承担的责任越多,就越能够有效地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也就能更好地引导高校培养自己企业发展所需的人才。如果任由目前就业领域长期存在大量的低就业状态,不仅会导致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不高,频繁跳槽成为常态,而且对于企业来说劳动力的不稳定也会大大影响工作效率的提高。
综上所述,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中的各方在相互衔接、协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效率较低。还未能真正让政府、高校和社会协同形成合力,尽快明确不同主体在就业机制中相关职责和边界。同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中国特色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才是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的根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