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吸入疗法应贯穿哮喘治疗全过程
2017-05-27陆基宗
陆基宗
由中华医学会近年发布的《哮喘治疗规范》强调,在哮喘治疗中要采用“吸入疗法”。哮喘早期治疗首选吸入激素疗法,一是可以有效地“抗炎”,二是可以预防气道的不可逆病变。吸入药物以激素为主,辅以β2受体激动剂、氨茶碱及预防性用药(如色甘酸钠、酮替芬)及新药孟鲁司特(顺尔宁)、扎鲁司特(安可来)等。在治疗中应按照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级的“阶梯治疗”,吸入疗法应贯穿于哮喘治疗的全过程。
激素治疗大多采用吸入疗法(气雾剂),优点是雾滴极其微小,可进入气道深部和細支气管内而立即起效应;人体气道内有多种激素感受器和激素受体,吸入的激素几乎不吸收入血液,故全身副作用极小;吸入疗法的药物剂量仅为口服和静滴给药的1%~5%;而且气雾剂都带“定量吸入器”(每揿大多0.2~0.4毫克),可防止过量中毒。因此,激素吸入治疗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药物作用,同时最大限度的减少激素类药物的副作用。
最新版GINA(《全球哮喘防治创议》)明确指出,在治疗哮喘急性发作时,β2受体激动剂联合使用吸入激素,比单用β2受体激动剂更能有效地控制急性症状;对于所有疗效参数,使用吸入激素比加用全身激素更好;小剂量吸入激素可以减少哮喘反复发作,疗效与大剂量口服激素相当,而副作用极小。
急性中重度发作时,必须联合应用β2受体激动剂(扩气管、止痉)和糖皮质激素(抗炎)进行吸入治疗。前者可迅速缓解支气管平滑肌痉挛(治标),后者抗炎症、抗过敏,消除气道炎症(治本),两者标本兼治,相辅相成,能迅速有效地控制急性发作症状,防止病情进一步加重。具体操作为先吸入β2受体激动剂,15分钟后再吸入激素,因为支气管的扩张有利于激素气雾剂深入到细小支气管中,直达病灶,故见效迅速,作用持久。
众所周知,激素类药物的主要作用是抗炎,抑制血管壁通透性及渗出,减少痰液分泌和消除气道黏膜水肿,且可加强β2受体激动剂的兴奋性,加强后者松弛平滑肌的作用。这就是两者联用具有协同作用和标本兼治的道理。
吸入疗法的药械有压力定量气雾剂(pMDI)吸入、定量气雾剂+储雾罐(Spacer)吸入、干粉吸入剂(DPI)吸入、雾化溶液吸入剂持续雾化吸入等,可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选用。吸入给药的副作用有口咽炎、口咽念珠菌病、声音嘶哑等,都较轻微,用药后应用清水彻底漱口,可以减轻副作用。
在哮喘缓解期间,仍要坚持“规范化”用药2年以上,目的是减少和消除气道慢性“炎症”,争取彻底治愈哮喘。缓解期用药仍以吸入疗法为主,所用药物有激素类,再加预防性药物(又称“介质阻释剂”)。在长达数年的缓解期规范化治疗中,大多数患者只要使用相对低的剂量即有疗效,故副作用极小,安全性高。
循证医学资料表明,哮喘患儿可适当多采用吸入激素疗法。激素类气雾剂对小儿哮喘的疗效较成人为佳,而且对过敏性哮喘的疗效优于感染性哮喘;吸入激素疗法对哮喘其他各期均有效(仅在急性发作期需要静脉用药),其中长效药物福莫特罗、沙美特罗等对哮喘患儿的效果尤为明显,有利于哮喘患儿缓解期的长期应用。如用作缓解期预防性治疗,则可单独应用吸入激素疗法;为免除药物依赖,应选择两种气雾剂交替应用,长期坚持应用2年以上。临床实践证明,众多哮喘患儿经过规范化用药,安全度过青春发育期后,大多数人能完全终止哮喘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