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欠薪顽疾须有常态化利器
2017-05-27伊一芳
伊一芳
年终岁末即将来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如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有何良策?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春节前,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将在全国联合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临近年终,又到讨薪高峰时,不少辛劳了一年的农民工又一次陷入工钱被拖欠的困境。亿万农民工是国家建设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用工单位按时、足额向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良知的要求。然而,拖欠农民工工资顽疾多年来久治不愈,究其原因,就在于监管惩处的“拳头”不够硬、力度不够大,缺乏常态化机制,这就导致一方面中央和地方密集出台政策要求严查工资拖欠问题,另一方面工资拖欠的案件依然不断,“年年干活年年欠,年年欠薪年年讨”的怪圈仍没有打破,社会公平正义还没有得到有效彰显。
治理欠薪顽疾,从小处讲,关乎广大农肛的合法权益,从大处讲,关乎一个文明社会的公平正義。能否解决好这一问题,考验着各级政府的责任担当,同时也在考量着现代社会的世道人心。笔者以为,要彻底铲除欠薪顽疾,三大常态化利器不可或缺。
利器之一,在于强化法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顽疾,必须强化法律威慑力度,将清欠工资纳入依法治理轨道。要加强立法建设,进一步完善“欠薪入罪”操作细则,出台“欠薪入罪”的具体解释和操作办法,提高处罚标准,强化执法力度,破除案件移送障碍,对以身试法、恶意欠薪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从重惩处,用法律制度保障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只有全社会都树立法制权威,加大违法成本,让一切恶意欠薪行为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让“风暴式”的“年终清欠”能够转为常态化的依法清欠,才能把恶意欠薪关进笼子。
利器之二,在于关口前移。在一些地方,建筑企业在开工前要在指定账户存入保证金,如果发生拖欠工资的情况,职能部门将用这笔保证金来发放工人工资。通过设立欠薪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农民7-I-资保证金制度、工资卡按月支付制度,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权益得到常态化的有效保护,从源头上堵住欠薪漏洞,避免欠薪成为既成事实。
利器之三,在于监管有力。要切实规范企业行为,强化劳动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规范工程承包、劳动用工等行为,把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日常化。尤其是要健全完善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以及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特别是对于无视法律和道义而恶意欠薪的企业,不仅应纳入“黑名单”,而目应限制其进入相关行业。唯有通过常态化利器形成治理欠薪的长效机制,才能不至于让农民工临近春节时还在奔波于讨薪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