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为民扬正气
2017-05-27
袁嘉何曾担任过人民教师、乡团委书记,从事过党务工作和政法工作,自1998年任永平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以来,他在纪检、监察战线上一干就是8年多。“对违纪违法分子的放纵,就是对人民的犯罪”,这是袁嘉何的人生格言。正是这种信念促成了他执着于纪检监察工作,永做党的忠诚卫士的不悔情结。8年间,他参与查办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7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万元。在查办案件中,他做到身先士卒、以身作则,特别是在查办一些重大案件,都做到亲临一线指挥,并具体担任调查组负责人,确保案件顺利查办。在他参与和指挥查办的案件中,都能做到坚持原则,依法依纪处理。
在群众利益和自己的得失之间,他总是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1998年,为查办县烟草公司26名职工在收购烟叶中利用微机作弊套取公款贪污私分案,他两个多月没能回家,连日奔波在全县各烟站点之间调查取证。当时,他爱人在农村老家务农,两个小孩跟他在县城读书。因长时间下乡给两个小孩的生活带来了不便,在这段时间里,两个小孩只能靠方便面充饥。一天,上小学的小孩突然生病,当他接到电话赶回县城时,小孩已被老师送到了医院。
2001年6月,当他带领调查组查办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施某某贪污受贿案时,家里来电话说,父亲摔伤了身体,生活需要有人照顾。此时,组织上正对施某某采取“两规”措施,他是该案的负责人,工作上实在离不开。他只好请在外地打工的外甥赶回来护理了父亲两个多月。当此案办结移送了,他才赶回家探望父亲。
袁嘉何曾说:“我是農民的儿子,刚参加工作仅是一名山区民办教师,今天走到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的岗位上,是组织多年教育和培养的结果,自己很有知足感,无论干什么工作都会尽职尽责,全身心投入,决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人民的希望。”
2004年,在他负责组织查办县扶贫办原主任杨某某贪污受贿案时,有很多朋友带着善意的愿望劝他回避此案,因杨某某关系广,搞不好这种案子会影响到自己的前程。袁嘉何接到任务后,义无反顾,凭着多年查案工作的经验,毅然担负起该案的负责人。在对杨某某进行“两规”时,通过他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以人为本的办案方法,使杨某某尽快稳定了思想情绪,主动交待了错误,最终使案件圆满办结。这个案件既受到州、县领导的充分肯定,也赢得涉案人的尊重和信服。
多年来,袁嘉何带领他的同事们查处过烟草、土地、供销、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扶贫办以及各乡(镇)、村等单位上百个案件,也处理了上百人,无论是查处经济案件,还是其他方面的案件;无论是查办乡村干部的案子,还是处理部委办局长的问题,他都身先士卒,亲临一线。他常要求自己: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司其职尽好责,做到既不冤枉一个好同志,也不放过一个有违纪问题的人。
“群众的困难就是我们的困难,维护群众的利益就是要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这是袁嘉何经常说的一句话。他连续7年深入到本单位的挂钩帮扶村,帮助群众办实事、办好事。2000年,他为本单位所挂钩的杉阳镇东庄村牵头协调资金9万多元,修通了村社公路12.8公里,争取水泥等物资修通水泥路1.5公里。在为困难户及公益事业捐款捐物中,袁嘉何总是积极响应,带头捐献。2002年,他还捐资5000元购买水泥,帮助下寨村民小组修河堤83米。2005年,又为该村争取资金5万多元,建盖学校用房一幢。2008年带头组织药监系统干部职工捐款1万元,购买大米等物品慰问普棚村困难户;2009年以来,先后帮助松坡村协调停车场、进村组路等项目2个,资金30多万元。
工作30多年来,袁嘉何始终对自己的事业赤胆忠诚,自觉践行“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踏踏实实办事”的誓言,2007年1月被中纪委、人事部、监察部表彰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