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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实践:清水江下游民间风水文化研究

2017-05-25李鹏飞肖丽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17年1期
关键词:民间

李鹏飞+肖丽

摘要:清水江下游所见碑刻、契约文书、族谱等资料,从不同方面,不同程度地反映了清民国时期该地区民间风水文化的基本形态与内涵。对“水口”“后龙”“龙脉”“阴地”之风水严加看管,如有残缺及时修补,对损坏他人风水之行为者严加惩治。反映了人们对“风水”的认知与理解,并积极地运用到实践当中。

关键词:清水江下游;民间;风水文化

中图分类号:K8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21X(2017)01-0043-07

聚居在清水江下游的苗侗等族人民在建房立寨之时都有一定的讲究或禁忌,有些则已成为一种习俗。从地理位置的选择,到建筑材料的甄别,再到良辰吉时的推算等方面都体现了苗侗人民的风水意识,对自然万物的崇拜,人与自然的完美融合。对“水口”“后龙”“龙脉”等具有一定风水意象的专业术语的理论认识与亲身实践则非常确切地反应了清水江下游民间风水文化的基本内容。

目前,学界关于清水江流域民间风水文化之研究已有一定成果。①① 程泽时通过对清、民国时期锦屏阴地风水契约文书的分析研究,认为阴地风水契约文书的大量出现反映出人们已普遍接受风水观念,且形成了一定的风水习惯法现象。参见程泽时:《锦屏阴地风水契约文书与风水习惯法》,载《民间法》,2011年,第257-271页。王振忠把清水江文书与徽州文书中清、民国时期的风水先生进行比较,认为清水江文书中有关风水先生活动的部分契约文书,反映了清、民国时期风水观念在清水江流域已深入人心,葬地堪舆,阴地买卖在当地已较为盛行,与徽州相比,清水江流域风水先生的社会地位较高。这与两地人文传统及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参见王振忠:《清水江文书所见清、民国时期的风水先生——兼与徽州文书的比较》,载《徽学》,2013年,第1-21页。此外,另有本人拙著:《风水争讼之“遵批立碑 万代不朽”碑研究》,《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从碑刻看清水江流域民间生态行为》,《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6年第3期。但以往之研究所用材料以契约文书为主,对清水江下游地区发现的碑刻、族谱资料鲜有涉及。本文旨在运用锦屏、天柱发掘的碑刻资料辅以契约文书、族谱等材料,从人们对“水口” “后龙” “龙脉” “阴地”等地之风水理论与实践着手,对清民国时期清水江下游民间风水文化作进一步的补充研究。一方面可与已有的研究成果互证;另一方面亦可丰富相关研究成果,为学界探究我国传统社会民间风水文化抛砖引玉。

一、“水口”风水之理论与实践

水口,是风水相地的重要内容,风水学说上比较常见的专业术语。简而言之,即是某风水宝地范围内水流之去处。明缪希雍《葬经翼》载:“水口乃地之门户,水口者,一方众水所总出处也。” 一般在两山夹峙狭窄处,随着山势的曲折蜿蜒,茂密的林木以及一些建筑物的遮掩,形成一个狭小的入口,容一条小路及溪水弯曲而过,从水入至水出,水所流经的地区即是水口的范围。因此,水口往往被看成是村落的门户、灵魂,水口之紧闭关乎村寨之财运与安康[1]。在一些侗乡,人们认为村口也即水口之处河水源源不断地流去,很容易把村中的财源带走。所以一些村寨水口处往往建有风雨桥或培植水口林把水口封住[2]。

乾隆四十七年(1783年),锦屏县平略镇平鳌村立有一通营造风水的《功德流芳碑》。碑文载:当地风水欠佳,“水口空虚”,人们自感不祥,认为“若不预为经营,难免财资耗散”,后经众人多方资助,共同努力,风水得以培植,“无几,龙首回还”。①①王宗勋,杨秀廷:《锦屏林业碑文选辑》(内部资料),2005年,第2-3页。

嘉庆十四年(1809年),天柱县石洞镇冷水小场村立有一通《水口封禁》碑。②②台江县林业局退休干部龙家凡先生藏,天柱《龙氏族谱·建榜公卷》,2013年,第243页。碑文载:“一冲左右水口,不许挖岩,”“水口坡栽木,不许砍伐。”

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锦屏县敦寨镇九南村,因水口“放荡无阻,古木凋残”。村民担心“财爻有缺”,主动地捐水口山植树造林,修补水口[3]。

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天柱县坌处镇孔安村孔阜寨水口桥立有一通碑。碑文记述了40年前村民修桥的缘由及目的。在孔阜古寨“正南峰回间,有溪之玄而出者,村之水口也”。独特的自然环境形成一道“鲤鱼跳龙门”之胜景,但不知何时竟有人以改水造田为由,“将腰而斩之”,水口受到破坏。嘉庆十二年(1807年)众族人建桥而修补之。水口经修补之后,“龙脉已续,水口紧而内气聚,亿万年之景运宏开,人物康阜,可为全村预也”[4]。

光绪六年(1880年),锦屏县平略镇平鳌村村民为培植风水所立的一通《功同日月》碑,③③王宗勋,杨秀廷:《锦屏林业碑文选辑》(内部资料),2005年,第4-5页。则讲述了村民为培护水口风水而积极植树造林的故事。受资金限制人们大胆地抛弃了重修“水口之阁”的想法,积极的捐钱、出力培育风水林,以保水口风水。

通过对以上几通立于不同年代,不同地点的碑刻的解读不难发现:平鳌村、九南村、孔安村、冷水小场村等村民在水口、水口风水的培护,水口与村寨的财运,人之安康等方面有着共同的看法。体现了他们的风水意识及对风水理论的理解与运用,细而分之:

1.水口不能“空虚”,不能“放荡无阻,古木凋残”,要有护风水之建筑,或水口林。

2.水口風水可以“修补”或“培植”,一旦有损要尽快弥补,具体措施则表现为植树造林、架桥、建凉亭等。亦有受资金限制而放弃重修阁楼,改为营造水口林,达到培护风水之目的的作法。

3.认为水口之紧闭,风水之好坏关系到村寨之命脉,之财运,之安康。如水口空虚则村寨可能“财爻有缺”“难免财资耗散”,甚至发生瘟疫;如加以修补、培护则又是另外一翻景象,可谓是“龙首回环”“亿万年之景运宏开,人物康阜”。

4.水口应受到保护,水口山周围不准“挖岩”,水口之木“不许砍伐”。甚至“生干土石”等都不准“伤残”,违者要受惩罚。

二、“后龙”风水之理论与实践④④清水江文书中有“后龙”风水纠纷调节文书,反映了人们对后龙风水理论的掌握与实践,以至于产生诸多纠纷。这里不再详述,可参见程泽时:《锦屏阴地风水契约文书与风水习惯法》,载《民间法》,2011年,第262-263页。

后龙,顾名思义就是来龙村后之意,凡是有一定历史的村落,都有明显的来龙和水口,并栽种、培育林木,可起到防涝、防旱、美化环境、防风、和谐生态之功效。也有学者称后龙即是屋后的山脉,后龙山要求树木茂盛,郁郁葱葱[5]。锦屏县九寨侗族风水师认为龙脉顺山脊背到坝区或溪流戛然而止,所止之处称为“龙头”,龙头之后是蜿蜒起伏的山脉,若在此处建房就为“坐龙嘴”[2]44。

同样,由于“后龙”之风水意象非同一般,与一村、一族、一户之福禄,之兴旺,之安康密切相关。后龙山上的一草一木,甚至土石都被封禁,备受呵护。如侗族信奉“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认为有些山岭,特别是村寨的后龙山不能动土挖掘,古树不能砍伐,巨石不能开凿和爆炸。如果谁侵犯了它们,则被认为是损伤地脉龙神,败坏风水和侵犯神灵,会受到惩罚[6]。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锦屏县文斗村立有《文斗六禁碑》,其中就有禁“本后龙之阶,不许放六畜践踏,如违罚艮(银)三两修补”之条款[7]。至今,这通碑仍存于文斗村后龙坡路旁。

光绪十四年(1888年),锦屏县启蒙镇甘塘村九江寨立有山场《永远封禁》碑,其封禁的是黄光全所买地名“架学屋”的一个后山坡,不许杨本洪“再行添葬”,而已葬之冢也是“只许拜扫”。⑤⑤王宗勋,杨秀廷:《锦屏林业碑文选辑》(内部资料),2005年,第66页。

光绪十九年(1893年),锦屏县归故村立有后龙禁葬《禁条告白》碑。碑文载:“今我龙过峡之处,先人历来不许阴号”“不料有丧良之徒,胆敢将我后龙咽喉之地忽立阴堆数冢,须图富己,不顾损人。”立碑之后不许“复行阴号者”,否则“必有不测巨祸”。⑥⑥王宗勋,杨秀廷:《锦屏林业碑文选辑》(内部资料),2005年,第15页。认为在他人“龙过峡”⑦⑦“相地之法,固妙于观龙,观龙之术,尤切于审峡。峡者,龙之真情发现处也。未有龙真而无美峡,未有峡美而不结吉地。审峡之美恶,则龙脉之吉凶、融结真伪,皆可预知,真地理家不刊之秘诀也”。其中龙,即指龙脉。峡,即指龙脉经两山相夹(交接),或地势跌断处通过。堪舆家认为其作用在于脱卸龙脉的凶、邪诸气。因此,“龙过峡”之处则是风水之宝地,具体可分为阳峡、阴峡、曲峡、直峡、长峡、短峡、阔峡、高峡、远峡、穿田峡、渡水峡等。详见“论龙过峡”,载:(明)徐善继,(明)徐善述著,郑同编校:《绘图地理人子须知(上)》,华龄出版社,2012年,第47-49页。之处进葬是一种损他人之命脉,图一己富贵之行为。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锦屏县启蒙镇归故村立有一风水林《告禁碑》。①①风水林《告禁碑》现存于启蒙镇归故村上寨坡脚,详见锦屏县志地方志编委会编:《锦屏县志(1991-2009)下》,方志出版社,2011年,第1521页。记述了村里一座玄武山,非同一般,只见山上“荣荣秀蕊,茂茂奇枝。远观如招福之旗,近看似罗盖之伞”,“可保一枝人人清泰,户户安康”,但后来却被开山者破坏,村民立碑禁止。“后龍命脉之山,不准进葬,倘有横行进葬者,众等齐挖丢”;“后龙不准放火烧山,如犯者,罚银钱三千三百文”;“后龙不准砍杂树、割秧草两项,如犯者,每项众等罚钱壹千三百文”。

1935年,“国府通令城乡市镇,各选适中地点,培林木号曰‘中山,以为纪念”。锦屏河口乡裕和村因“吾寨后龙,久经缺陷,每欲整顿而不能得”,借此机会,后龙得以“陆续修培”。“试年看林木耸翠,地势崔巍,景象自是不同,山川之所钟亦异,将来人豪蔚起,文物维新,悉有关系,而可预焉”[8]。

20世纪80年代,锦屏县启蒙镇寨母、寨楼两寨共立的《寨母寨楼公约》仍有一条提到“后龙”:“每年正月十五日,全寨户首集中观赏、检查后龙山,风景古迹。”立碑之目的则是“为了承先启后,继往开来,兴旺发达”[9]。

以上几通后龙山保护碑是当地村民受风水文化影响而形成的“后龙”之风水意象,是某一时期村民们生活场景的真实写照。具体说来可从以下几点加以剖析:

1.后龙山风水如有残缺,要修补。如锦屏县河口乡裕和村村民借纪念孙中山植树造林之机“整顿”风水,修补之后,风水便会回转。

2.后龙山之禁忌。“后龙之阶”,“禁六畜践踏”;“后龙山一草一木”,“禁砍”;“后龙命脉之山”,“禁放火烧山、砍杂树、割秧”“禁葬”“禁垦”。由此可见,后龙山之禁忌可谓严格。

3.后龙山之风水关系到“子孙福禄,六畜兴旺,五谷丰登”。如后龙风水好,且得到精心呵护,可“保一枝人人清泰,户户安康”,亦可使地方“人豪蔚起,文物维新”,甚至“永远保障合寨风水”。

4.后龙山风水受到保护,山上树木受到保护,“不许砍伐”。如有人不顾禁令,有强行“进葬”“放火烧山”“伐木、割草”之行为即受惩罚。

三、“龙脉”风水之理论与实践②②清水江文书中亦有“龙脉”风水纠纷调节文书。这里不再详述,参见程泽时:《锦屏阴地风水契约文书与风水习惯法》,载《民间法》,2011年,第265页。

所谓“龙脉”,即山脉,是风水理论中最为重要的概念之一,为风水师所经常念叨。古代风水理论常借龙的名称来代表山川的走向、起伏、转折及变化,认为龙脉能给人带来幸福吉祥。因此,被选作龙脉之山必须山势高大绵长,且不能有过山、石山、断山,山上须林草郁茂,能阻挡寒风、恶气,具有“藏风”“得水”“乘生气”之功效[1]46-73。

在清水江下游,苗侗民族人民建房立寨选址时都要看“龙脉”,占“龙脉”。一些苗族村寨也都祭祀龙脉,甚至认为村寨附近大树上所缠绕的木藤是本寨龙脉之所在,忌砍伐。谁破坏或惊动了龙脉,必将招致灾难,轻则被雷劈、蛇咬、火烧、斧砍等,重则会得大病,老人、小孩都有可能丧命;挖土、平地基挖出大洞或寨子发生瘟疫,也认为触犯了龙脉,须杀猪宰羊请巫师“招谢安龙”消灾[10]。

木材贸易兴盛之时,清水江流域不少地方是重要的木材集散地。往来商人在杉木拖运过程中或损坏道路,或毁坏农田,或冲击农田水利措施,产生不少矛盾与纠纷,更有被认为破坏他人“风水”者。

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锦屏县三江镇卦治村即有一《禁拖木损风水碑记》。③③碑文由锦屏县文物局提供,特表感谢。该碑位于卦治村屋背阿对牛坳,记述了卦治村村民禁止木商从后坡拖运木材下山,怕毁坏道路,影响龙脉风水一事。从碑文来看,卦治村村民禁止木商从后坡拖运木材,一方面是因为拖木过程中有毁坏道路之前嫌,“缘先路径来往踏成槽”,结果“六畜多损,人丁多咎”;另一方面是因为后坡是全村“阴阳两宅”,所“全赖来龙命脉也”,“山水钟灵”会因拖木而受损。但仍需指出的是其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在于木商之行径“有伤阴阳命脉”,对初犯者即“兴讼”,最后也是郑重地举行“招谢”④④“招谢”即为“招龙谢土”,是黔东南州的台江、雷山、榕江、从江、剑河和凯里等地特有的苗族宗教习俗。由此可推断该村为苗族聚居地。招龙活动的规模有大小,由家庭举行的小规模招龙活动,没有固定的时间。大规模的招龙活动以自然村寨为单位进行,由寨老选定吉日,寨老也就是仪式活动的主持人。此处,举行“招谢”之目的即是安抚地脉龙神。上文提及的“招谢安龙”亦有此意,旨在安抚“龙脉”。此外,风水学上亦有“安龙谢土”之说。可参见严奇岩师文,《从碑刻看清水江流域苗族、侗族招龙谢土的生态意蕴》,《宗教学研究》,2016年第2期,第176-182页。活动才解决此事。

光绪十八年(1892年),天柱县竹林乡刘家寨立有《龙脉封禁碑》。碑文载:“尝思龙脉,最关性命”。又说“今阿婆坳一边地方,本是潘姓阴地阳宅”,但有一刘氏却在他人龙脉之处开岩厂,“有犯阴阳”,特立碑以示永禁。①①姚敦屏:《天柱碑刻集》(内部资料),2013年,第193页。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锦屏县大同乡章山村立有蓄禁古木的《万古碑记》。从碑文来看村民很早就懂得“蓄禁古木,以培风水”。因为“我等其居兹境是在冲口”,且“左边龙脉稍差,人民家业难以盛息”。道光年间,蓄禁古木成林,但被他人“概将此木砍尽”,导致风水受损。至咸同年间,“人民欠安,诸般不顺”。于是到了光绪七、八年间,全村又决定“将此木栽植成林”,不料又被破坏。村民“目觏心伤,殊属痛憾”,特立碑禁止,对再有侵犯者,“合团一起鸣锣,公罚赔禁栽植,(按)章程另外罚钱拾三千文,违者禀官究治,预为警戒”[8]461-462。

此碑可谓是苗侗等族人民风水理论与实践的典型代表。从碑文可以看出,章山村村民至少在道光以前就受到风水文化的影响或熏陶。首先知道其村所处地位为“冲口”,风水学上所讲的地理位置不佳。并且能认识到“左边龙脉稍差”,认为这些不利因素使得人民家业不盛。先人为改良风水而蓄禁古木,林成之时却被他人砍伐殆尽。咸同时期,受战乱影响,社会动荡是特定历史事件之原因,但该村人民则认为是风水受损的缘故。至光绪时期又栽植树木,培植风水,但又被破坏。整个事件,你蓄他伐,你栽他扯,持续多年,影响了章山村的“风水”和人们判断事物的能力,甚至认为培风水之木难以成林是“起嫉姤歹心之人故意犯者”,便立禁碑严惩。而偷砍,乱扯章山村之风水林者,或出于經济目的,或许也是迷信风水而故意为之,这点只能猜测,无从得知。如果只是出于经济目的,亦在情理之中,反之,则更加说明人们受风水文化影响之深,风水意识之强烈,以至于产生风水纠纷。

通过对以上几通“龙脉”相关碑刻的解读,可以看出人们关于龙脉风水的理论与实践主要表现在:

1.龙脉,关乎“阴阳命脉”,“最关性命”,不能受损。

2.龙脉稍差,可蓄禁林木以培之。

3.对破坏龙脉之行为,立碑严禁,严肃处理,直至送官惩治。

四、阴地风水之理论及实践

与“水口”“后龙”“龙脉”等地风水相比,“阴地”风水则更为特殊,影响也更为深远。风水说最富神秘的地方即在于祖先墓穴之风水可以决定子孙祸福,即所谓“生者气之聚,凝结成骨,死而独留,故葬者反气纳骨,以阴所生之法也”(《葬书》)。给父母选择合适的地点下葬,就如同建房择地基,都是为了“乘生气”而“福禄永贞”[11]。阳宅有阳宅风水堪舆,阴宅亦有阴宅风水堪舆,且更为兴盛。

这种为死者寻找和建造坟墓的风水知识体系即是阴宅堪舆术。几千年来,在民间有着十分广泛的群众基础,并逐渐发展成为一整套理论,茶余饭后总能听到一些引人入胜,真假难辨的传说故事或经典案例[12]。因此,有学者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阳宅风水理论尚有可改造利用之处,而阴宅学说则是基本一无是处,有着浓郁的迷信色彩,极大地毒害着民众,相关案例亦不在少数[13]。

在清水江下游,苗侗等族之阴地风水理论与实践,在一些日常生产、生活,尤其是丧葬习俗与禁忌里亦有反映。

侗族坟墓场地被视为是与祖先直接相关联的宝地,周围禁止各种伐木、采集、狩猎等活动。在坟边遇见蛇,以为祖先显现,不可惊吓,听其自然,并烧香纸,祝之平安,任其来往[6]51。丧葬之时,讲究风水龙脉。成年人死后,一般都要安葬到祖坟墓地,没有祖坟墓地的则安葬到风水较好的山岭。有的地方称墓地左山为“青龙”,右山为“白虎”,白虎不能高过青龙,否则对子孙后代不利。有的地方在挖好墓坑后,先由地理先生杀一雄鸡抛入坑内,让其扑腾,作“跳井”,若鸡死于坑内,表示死者找到了好宅,如鸡扑了出来,则要另挖墓坑,或在坑内放一层纸钱,方能下葬[14]。

苗族对墓地的选择,地区性差异较为明显。如湘黔边界的苗族,讲究风水,丧葬之时要请地理先生选择吉地安葬。但黔东南及其他地区苗族,有的请风水师选择“风水宝地”,有的则根本不相信风水[15]。可以说,苗族丧葬习俗,早期比较简单,不讲究椁棺殓尸,不择吉日,不测风水地势,人死即葬,甚至不积土为坟,不树标记。清“改土归流”以后逐渐发展成讲风水、地势、礼制、葬式等独特的丧葬习俗[16]。但并不排除有些地区苗族丧葬之时,不讲风水,保持自身文化特色的个例。

道光六年(1826年),天柱县蓝田镇贡溪村立有《坟山保护碑》。立碑之目的在于封禁祖先安厝之地,即“坟山”。“来龙命脉不许开挖”“穴内不得新行道路”“禁世代延葬,不许压棺”。②②压棺即把自家棺材放在他家棺材上。风水学上讲,压棺对所压棺材之子孙后代运势极其不利。甚至坟碑都“禁止牧童缺毁以及推粪厩秽”。①①姚敦屏:《天柱碑刻集》(内部资料),2013年,第36页。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锦屏县启蒙镇八瓢村立有《封禁碑》。所封之地为“我处对门山有油山一块”“系是我处朝山”。②②“朝山”,指墓穴前远方高大秀丽之山,如宾主相对,成天然朝拱的形状,则主大富大贵。“夫朝山者,朝对之山也”,朝山可以定穴,“朝山高,穴宜高;朝山低,穴宜低……”。详见,“论朝山”,(明)徐善继、徐善述著,郑同编校:《绘图地理人子须知(下)》,华龄出版社,2012年,第226页。“论朝山证穴”, (明)徐善繼、徐善述著,郑同编校:《绘图地理人子须知(上)》,华龄出版社,2012年,第149页。认为“若有内外人等进葬,必惊地方”,于是三村人捐田、捐银立碑封禁。③③王宗勋,杨秀廷:《锦屏林业碑文选辑》(内部资料),2005年,第10页。

光绪七年(1881年),锦屏县三江镇乌坡立有《禁封碑记》。④④碑文由锦屏县文物局提供,特表感谢。碑文讲述了吴、龙、黄、徐、朱、唐、刘、杨、邹等9姓之“风水宝地”——“才富坡”是“龙神过脉之区,阴阳相关之地”。所以“岭以下一带山场内有老阴地廿余形”“祖坟数百冢”。历来人们积极呵护这一“风水宝地”,如“才富公”迁葬一事。康熙年间,有一“才富公安葬此山”“因其名曰才富,龙气尽归斯穴”,“而下岭一带阴地,气脉渐衰”,“人物有损”。经风水师堪察,发现“才富公”所葬之处为“龙神咽喉之所”,“咽喉一寨而下气俱闭”。于是族人决定把“才富公”之“尸骸重葬于烈鸡岭下”,历经200余年不准进葬。如今,却有“不良之徒竟欲开地此山”,众人再一次团结起来保护此山,特立碑封禁,永远不许进葬。

1917年,锦屏县启蒙乡归故村高增寨立有《亘古昭垂》禁砍阴木碑。碑文为县知事邓焯汉就高增团首龙盛荣等为“培植风水,禁砍荫木”呈文而下的批示。邓对砍伐风水林,或伐木而作柴薪、开园圃、开荒种杂粮等行为表示痛心,遂动之以情,言之以理。“纵未培补,宜当蓄禁”,“似此强砍,诚不体先人蓄植之苦衷,损后人之德业乎”。提出“栽植禁伐”,复归原貌,并“拟定至新正月,每户栽风水木二十株,勒石禁砍”。“凡关于地方风水,无论何种木料”,“均不得砍伐损伤”,有谁不遵从,一旦发现“定即提究”。⑤⑤王宗勋,杨秀廷:《锦屏林业碑文选辑》(内部资料),2005年,第21页。

通过对以上几通“坟山”保护碑的简单梳理与解读不难发现,人们对阴地风水的一些理论认识与具体实践。

1.阴地风水理论上所讲的一些专业术语与禁忌,虽晦涩难懂,但却为人们所熟练掌握,并得以实践。如“朝山”不能进葬,不许开挖“来龙命脉”“穴内不得新行道路”,不能“压棺”“龙神过脉”“龙神咽喉之所”不能下葬,“迁葬”等。龙脉之咽喉如蛇之七寸,虽是“风水宝地”,但不能进葬或建房子。如在湖南湘西古丈县坪坝乡窝飘村有一大山,因其外形如蛇,当地人称之为“蛇形山”。唯独在“蛇头”与“蛇腹”交接处的大片地势平缓,有泉水流出,比较适宜建房子的地方没人居住,因为这是“蛇”的“颈部”,要害之部位,在这里动土会伤及“蛇”的性命[17]。

最典型的事例莫过于三江镇乌坡“才富公”迁葬一事。此“迁葬”并不是传统丧葬习俗上的“安厝”“停柩待葬”或“二次葬”,而是阴地风水学说上的“迁葬”。这种现象虽不多,但也是很有可能发生的事。一般某某祖先在下葬之时,如果风水先生“法术”不高,没有选好地址,占到“龙穴”,或其他种种原因导致其子孙后代屡有不顺,祸害不断。这种情况下,族人一般会再请风水先生⑥⑥有关清水江流域“风水先生”之研究可参见王振忠:《清水江文书所见清、民国时期的风水先生——兼与徽州文书的比较》,载《徽学》,2013年,第1-21页。在清水江流域,风水先生的社会地位和所起的作用表现在诸多方面。可谓是阴地分配的见证人,风水文化的传播者,风水纠纷的催生者。堪察一番,指出其问题所在,如何破解,或另迁他处。也正因此,才有一些所谓的风水“大师”,蛊惑那些迷信风水之人迁葬而从中谋利,祸害他人。“才富公”之所以迁葬,在村民看来,是因为“下岭一带阴地,气脉渐衰”“人物有损”;在风水师看来,其墓穴是在“龙脉之咽喉”,为风水之大忌,两者共同作用促成这次迁葬。

此外,清水江文书也有不少迁葬的例子。在一份“迁葬课册”中,风水先生对所迁阴地之风水格局,下葬时日等均有详细说明,并在最后写有“贺词”,预祝迁葬之后“永作佳城,阴阳两利,百子千孙”,等等[18]。亦有为祖先有一个好的归宿而不惜迁葬,用5担谷田与他人换阴地安葬的现象。兹摘录如下:

立换阴地字人陆相仕、陆相富、陆相仁弟兄三人,为因祖父先年安葬他山未妥,同心计议。相请地师观看旧屋领大田内阴地壹冢,安葬祖父。自愿将到归界溪右边田大小拾坵,又将左边边桥头长田壹坵,共记约谷伍担,与叔父相换,安葬祖父壹棺。二比不得翻悔异言,其田自换之后,任凭叔父陆春吉父子耕种管业,内外开坎增补团圆。恐后无凭,立此换字,子孙远远发达存照。

凭中:陆春辉 陆春国 陆相义

代笔:陆春秀

光绪二拾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换字

外批内添二字[18]第3册192

关于祖坟的迁葬问题,笔者在隆里华寨《龙氏宗谱》发现不同的看法。道光十年(1830年)撰写的“谱规三”有一条“戒移坟”:

生有时,死有日,葬有地。人不能以私见,移易其生死之时日。又乌能以私见,移易其既葬之坟乎。今人多信风水,谓移其祖考可以富贵,而不知吉地发祥本由心地。今人不务积德,而好迁坟,以图富贵,实其可必乎。况祖父既葬,血肉皆销于一穴。而乃移之,是使其骨肉易处也,其罪尚可言乎。①①锦屏县隆里华寨《龙氏宗谱》,卷一,民国年间编修。

与其他材料相比,这条“戒移坟”不仅反映了当时风水文化的盛行,也很鲜明地表达了龙氏祖先对迁坟的看法,可谓中肯,有很大的启发意义。但实际操作中,想必很少有人能够达到这种“境界”。

2.阴地之风水与人之祸福的关系。阴地风水是风水理论中最神秘且最具有影响力的部分,也是一直以来风水学说被当作“封建迷信”“糟粕”的关键所在。从碑文来看,人们认为朝山进葬“必惊地方”“压棺”对子孙运势极其不利,“富贵必曰乎风水”,风水之地“气脉渐衰,人物有损”,砍伐阴木有“损后人之德业乎”“伤坟阴阳两害”,等等。字里行间,皆是人们对阴地风水的理解与认识。

3.阴地风水受到严格保护。如锦屏县启蒙镇八瓢村封禁朝山;天柱县蓝田镇贡溪村对坟山的保护,“来龙命脉”不许开挖,不许压棺,不许迁葬,穴内不准开路,甚至坟碑不许毁坏、玷污;锦屏县三江镇乌坡村封禁“才富坡”;锦屏县启蒙乡归故村高增寨禁砍阴木。其中锦屏邓知事对坟山的保护反映了官府对坟山风水保护行为的一些看法和态度,对民间保护坟山风水之行为也是默认的支持和赞同。一方面,一些官员本身就十分相信风水,重视坟山风水的保护,如邓知事;另一方面,官员们也害怕民间因坟山风水而争讼,纠缠不清,立碑封禁,可尽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综上所述,清水江下游发掘的碑刻、契约文书、族谱等资料在不同方面,不同程度地反映了清民国时期清水江下游民间风水文化的基本内容,一通通碑刻,一个个鲜活的案例都体现了该时期人们对风水理论的认知与理解,并积极地运用到實践当中。可以肯定地说民间“风水”文化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直至今日。林木在风水培植与保护中起着重要作用,无论是在水口山,还是后龙山,龙脉所在地,甚至是寺庙周围的林木、“神树”都有培植风水的作用,是看得见,摸得着的风水载体。人们培植风水用林木,保护风水也是通过保护林木来实现,间接地起到生态保护的作用[19]。人们对“水口”“后龙”“龙脉”“阴地”之风水宝地严加看管,如有残缺及时修补。对损坏他人风水之行为者,其惩罚手段较为严厉,直接送官究治,不讲情面,毫不宽恕。

致谢:拙文引用碑刻资料由贵州师范大学严奇岩师辛苦搜集,族谱资料由凯里学院李斌教授、龙泽江副研究员、姜明副教授、吴才茂副教授等搜集而来。同时,拙文由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而成,得到严奇岩教授的悉心指导。在此,谨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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