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危”与“机”
2017-05-23郑秀亮
郑秀亮
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可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议取消监测机构资质,对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近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就《广东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数据弄虚作假调查处理工作程序(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对社会监测机构数据造假问题祭出又一记重拳。
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数据造假问题此前备受社会关注,尽管主管部门的监管不断升级,但与之伴生的是环保数据造假者的花样翻新。不久前,环保部通报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进展,污染企业在环保数据造假问题上仍旧不收手。“明明排水口排着脏水,烟囱上也冒着黑烟,在线检测设备却显示达标排放,部分企业的环保数据不免有点‘睁着眼睛说瞎话。”执法人员表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数据造假问题亟待破解。
数据造假现象五花八门
3月26日,肇庆市环保局组织了监测站、社会化监测机构以及在线监控运营机构,通过交叉监测、交叉检查的方式,对鼎湖区贝水镇陶瓷园区开展大型联合执法行动。
肇庆近年大力推进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包括陶瓷企业等污染物排放监测由社会化机构进行。同时,肇庆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社会化运营工作已实行多年,在陶瓷行业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进行统一监管。此次活动监测站与在线监控机构以及社会化监测机构的三方比对监测,在检查陶瓷企业的同时,环保部门还可以对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现场采样监测过程和在线监控社会化运营机构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比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监测站及社会化监测机构同一时间对园区在产陶瓷企业主要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另一种则是由社会在线监控机构和环保部门的监督组联合开展多方位多角度檢查,双方联合对陶瓷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和各生产环节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记录并现场责令企业整改。
行动中,环保部门发现部分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采样过程不规范,连续采样时间未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部分企业在线监控系统流速与现场实测偏差较大、流速量程设置不合理,还存在视频录像记录不完善、未安装数据采集仪、技术人员操作不熟练、现场工作记录不完善、站房保洁工作不到位等问题;部分企业废气排放口设置不规范。这些问题均会导致监测结果有所误差或者执法监管漏洞,从而给违法企业有机可乘,加重大气污染。
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肇庆市环保局要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加强现场采样人员业务培训,规范开展采样,提供准确检测数据;要求在线监控社会化运营机构规范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并举一反三,对公司自身运营的在线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排查,按照统一的标准整改到位。
为了防止检测机构串通企业造假,环保管理部门也是煞费苦心。从全国各地媒体的报道可以看到,尽管政府三令五申,并且制定了各种条例、法规,严厉打击环保数据造假行为,但是造假者却总是挖空心思钻空子,一些第三方检测机构为了抢业务,更是成为数据造假的主要参与者。
“不少数据造假是由于检测机构为争取市场、获取经济利益而主动配合排污企业进行的。”业内人士表示,检测机构主动造假的可能性并不大,通常是排污企业或环评机构要求造假,或以最低价形式导致第三方检测机构主动造假以降低监测成本、增加利润。检测机构本应主动保证数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但是,造假可以抢到业务,一些小型检测机构就会铤而走险。”
强化监管杜绝假数据
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的广东,一方面积极顺应市场发展趋势,扎实开展监测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另一方面,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对社会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2015年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出台《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入围标准》,从基本标准、能力标准和服务标准三部分,择优确定并公布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单。“标准的出台,有助于规范、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领域的环境监测服务供给。”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监测科技处相关负责人提到。
2016年,按照入围标准,经过专家封闭评审,广东省政府购买环境检测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正式公示,共有53家检测机构进入名单。深圳、佛山、东莞、惠州和肇庆5个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试点城市也按名录制推行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并且通过开展比对监测、质量抽查、环境监测监理、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等措施,强化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管,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一经发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存在自发或是委托方授意编造、篡改数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都将予以法律的严惩。”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监测科技处有关领导介绍,在推动监测社会化的同时,广东不断强化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的监管处罚。
广东还着力推进全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使得监测机构的信息、接受委托任务后的每一步,都需要在网上留痕,实时跟踪实施动态,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与此同时,编制完成《广东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现场质量核查办法(试行)》、《广东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调查处理工作程序(试行)》等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当中,可望给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工作将带来新局面。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今年3月发布的《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中,也提出要建立严格有效的质控机制,提出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监测机构,将依法撤销其计量认证证书。
政府对环保数据造假行为的层层打压,市场表现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对于一些正规监测机构来说,这无疑是利好消息,“可以有效解决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源检测)总经理许锐杰提到。
贝源检测目前是广东省内知名检测机构,为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该公司努力打造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环境检测服务全过程可信监控。“在我们的系统当中,从拿到采样瓶开始,整个检测流程都实行网络监管。”许锐杰表示,检测人员每完成一个步骤,都要拍照上传到系统,相关的数据也会录入系统当中,不仅方便委托方了解工作流程,而且有助于内部进行质量控制。
在人员管理上,贝源检测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提高人员的工作素养。“我们的采样委托单上面都留有监督电话、邮箱,企业如果发现工作人员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可以直接打电话投诉到总经理。”许锐杰说,公司还定时对客户进行回访,及时發现问题解决问题。
诚信让企业走得更远
环保部对监测数据造假行为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处罚办法,对监测机构提出严格要求。例如《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从事环境监测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等其他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如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以及涉及弄虚作假的人员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
2015年11月,环保部与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环境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实守信,对其所提供的监(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环境信用良好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对失信主体予以约束和惩戒,包括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从严贷款条件甚至压缩贷款金额等,以促进企业环境诚信意识的提升。
“政府监测数据,是政府作出政策报告,对企业开展治理的重要依据,一定要精准。这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许锐杰介绍说,“检测不是一个挣快钱的行业,必须作为一个事业来经营,一定要舍得去投入。”目前,其公司建立的实验室,光设备已经达到了千万元的级别,“其实,从一个企业的设备投入就可以看出他们的发展理念,守着这么大的家业,谁愿意为了一点小利把自己的发展前途都搭进去。”
2013年,佛山南海区开展社会检测机构入库工作,贝源检测成为六家入库机构之一。“从2013年以来,南海区入库机构经过几次变更,但是我们的实力跟技术一直都得到当地政府的肯定,始终是入库机构。”贝源检测工程师蓝文林提到,依托专业的技术团队、先进的检测设备和丰富的污染源监测服务经验,贝源检测收获了市场口碑,获得了快速发展。
“我们非常注重品牌和公司形象。”许锐杰说,虽然市场有逐利的本性,但是贝源检测也有自己的坚守。
“数据就是企业的生命线。”这句话用在环境监测第三方机构上,再合适不过。在当前国家打击环保数据造假层层加码的情况下,第三方监测机构唯有确保监测质量,提供真实准确数据,真正反映污染物排放状况,才能够在市场上获得认可,企业也才能够走得远。“我们也看过很多原来实力不错的企业,为了接单,开展恶性竞争,甚至不顾法律的规定,联合企业一起造假,最后都被市场淘汰了。”许锐杰说,企业的发展理念,决定了它的发展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