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做环保“看客”
2017-05-23熊孟清
熊孟清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消息一出,让“垃圾分类”这个老话题再次引发人们关注。
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億多人的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一政策实施多年却不尽人意。自2000年北京、上海、南京、广州等8城市被确定为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以来,该项工作始终进展缓慢。除广州、南京等少数城市外,目前很少有城市对居民垃圾不分类进行处罚的法规。即使设立了法规,但在进行实际处罚时,往往也因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而不了了之。
垃圾分类推行为何如此艰难?笔者认为,除了相关配套政策、工作、设施亟待完善外,公众的环境素养也是一块短板。近期调查结果显示,广州市垃圾分类公众知晓率高达90%以上,但公众参与率不足30%,公众分类投放率仅为10%左右。公众不是不知道要求分类,也不是不赞成施行分类,但大部分人就是不付诸行动,且抛出诸多理由,如垃圾桶分类标志不清晰、无奖惩措施、前分后混使分类失效、仅是自己做也无济于事等等。
垃圾分类不是一个什么复杂活,也不是一个什么辛苦活,其实就是个举手抬足的善小之为,只要有心便能做好。但多数人深受“囚徒心理”困扰,在垃圾分类面前沦为“看客”。尽管人人都产生和排放垃圾,人人都能从垃圾处理中受益,但大部分人却都试图与他人和社会分割,不仅不合作,反而回避、推卸并自我解脱责任,导致垃圾处理行业形成集体冷漠的局面。这正是导致垃圾处理困局的重要社会原因。在这种集体冷漠的局面下,失去社会合适参与,连垃圾处理和管理都不可能做好,又谈何实现从垃圾处理、管理到垃圾治理的转型,更谈何实现垃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由此可见,推行垃圾分类难就难在需要理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这不仅需要采用合同或契约模式来加以规范,也需要建立健全道德文化层面的行为规范,并基于社会普遍信任,让每个人都相信他人会按规定分类,真正做到从我做起、人人动手。
环保责任勇担当,勿以善小而不为。此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并由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执行,是立足现状的现实之举。让我们摒弃“看客”心态,抛弃一切托辞,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身体力行践行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