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诚信成为“硬通货”
2017-05-23李跃
◎文/李跃
让诚信成为“硬通货”
◎文/李跃
前不久,深圳宝安区宣布今年将发布企业“红黑榜”,即根据2016年度12315系统、315消费通公共服务平台的投诉数据,筛选出部分消费者投诉较集中的热点行业里严重失信的企业向大众公布,同时筛选出部分消费者满意的优秀企业进行正面报道。
一个正常的社会就该奖惩分明。可以想见,这样的“红与黑”一方面会对守信企业形成激励,另一方面会让失信企业压力山大。虽然从常理上说,守信其实是一种底线,是一个企业的天然义务,但给予守信者正面肯定,提升其美誉度,既能为消费者提供一种选择指南,也有助于催化守信经营的正向循环,可谓一举多得。
而对于失信企业来说,这样一份榜单,将让它们更真切地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失信的代价往往比收益要高得多。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尤其在移动互联网时代,“黑榜”会以更快的速度传播,被更多人口口相传、“立此存照”,从而对失信企业用脚投票。这种市场层面的惩罚通常比想像中更严厉。
建设信用社会,就是要让守信者获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德国经济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人在社会上有无信用不是靠刻在脑门上的“我诚信”几个字,而是靠一枚“制度化的印章”,它是以利益合作、信用为基础的。在信用体系发达的国家,一个人一旦有失信记录,持卡人的社会生活将难以正常运转。对我们来说,每个企业、每个人,也都需要一枚“韦伯的印章”。反过来也可以这么认为,在我们这里,正是由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违法失信成本较低,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失信现象和失信行为的发生和蔓延。
当然,建立“红黑榜”只是第一步,还应通过一系列配套联动措施,使刚性的失信惩戒能够落到实处。此外,还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红榜”名单如若诚信度下降,应及时进行调整;“黑榜”企业若整改有力、信誉回升,也要予以正名。总之,要确保“红黑榜”本身的信用度,使之成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一种“硬通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