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树立好风气 用制度选出好干部
2017-05-22张丹
摘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对原来2002年《干部任用条例》做出的重要修改,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它的制定和实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符合干部工作的实际需要。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用制度树立好风气 用制度选出好干部。
关键词:条例;制度;选拔任用;好风气;好干部
一、新条例制定的现实依据
原《干部任用条例》在干部选拔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一些干部政策有了新变化和新调整,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出现很多复杂的情况,《干部任用条例》修订势在必行。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选拔干部新标准,提供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支撑。它的颁布和实施,确保领导干部全心全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做出贡献,意义重大。
二、用制度树立好风气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好的制度才能形成好的机制,有了运行好的机制才能创造好的社会风气。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树立的积极导向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既坚持好干部标准 又强调以德为先
《干部任用条例》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为重要依据,在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时突出了理想信念的要求。
德是为官之道,立身之本,是一个官员基本素养的重要方面。纵观历史,为官者,德都是非常重要的。“不患无位,而患德之不修,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此次修改的新条例在坚持好干部标准的前提下强调“以德为先”的原则,为我们党当前选拔任用干部树立了重品德的用人导向。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才能赢得尊重与拥护,才能共创事业谋发展。
坚持好干部标准,将树立科学发展、以德为先的要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把好干部选拔出来,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重要保障。
(二)既强调党管干部 又坚持发扬民主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中央精神,把首要原则“党管干部”提高到重要位置,保证党管干部这一重要原则的落实和落地。
在强调党管干部的原则的同时,又强调发扬民主。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各种宝贵意见,加大选拔干部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保障普通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权利。
(三)既重视民主推荐结果 又给予合理定位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但在这些年的实践中,民主环节出现了各种不正之风现象,导致选票不能真实反映实际情况。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就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使民主推荐回归到了其应有的合理地位。这有利于形党政领导干部和党委积极工作心无旁骛的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用制度选出好干部
新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既有继承又有创新,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实践的发展,总结成为加强制度建设的最新成果。
(一)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减少提拔随意性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在坚持少量修改原文的基础上新增加了“动议”一章。强调动议、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存在的暗箱操作、人情因素、临时动议、突击提拔等等不规范之处 “动议”这一章节地位的提升并且作为初始环节,使得干部任用的程序链条更为完备,透明,既为党组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和把关提供抓手,也增强化了组织的选任责任,提供责任追究的法规依据。
(二)提高考察對象的门槛 纯洁干部队伍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六种情形,设置了六种“高压线”表明谁要是触犯就会受到惩罚。“高压线”的震慑作用大大凸显,使得一些贪官不敢触碰,心中有所戒律,为净化党政干部队伍做了组织上第一道防线思想防线。
此次《干部任用条例》坚持把民主推荐和群众公认度同时作为干部考察的两条标准,将很好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又切实保护了群众公认可的权利。“裸官”被列为禁止列为考察对象,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对裸官的治理,有效减少官员各种腐化堕落的甚至触犯法律的腐败案件的发生,有利于党政领导干部一心扑在工作上,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
(三)改变干部上岗模式 抵制凡提必竞倾向
这些年来,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一种新的干部任用模式,在拓宽选人视野,打破论资排辈等方面积极作用很明显。但是,在实际的干部选拔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各种不公平现象严重影响了官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影响了个人甚至是单位的事业发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修订既坚持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加强这方面的规定。这些新规定能有效解决这些表现突出的问题,防止简单以考试成绩取人,围绕分数决定人的去留,还真正干事的干部一个健康、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给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树立了积极向上的风气,用制度树立好风气,为选拔出好干部提供了制度保证,用制度选出好干部。相信在这一条例的制约下,党和人民期望的好干部会被选拔出来,为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简介:(姓名:张丹1989-01性别:女 民族:满族 籍贯: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
工作单位:中共敖汉旗委党校 职称:助理讲师 学历:在职研究生,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