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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思考

2017-05-22全义学

新农村 2017年5期
关键词:职务犯罪基层干部待遇

全义学

摘要: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要政治任务,其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凝聚力量抓住机遇、战胜挑战,对全党团结一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对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践行全会精神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1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

农村干部官小权小,一直以来未被作为职务犯罪高发群体予以重视。但是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干部掌握、经手的资金量逐渐增加,生活观念、价值取向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会计等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明显增多,犯罪主体有向农村基层纵深发展且成上升的趋势。

1.1 犯罪主体集中化。农村的各项权利基本上都掌握在支部书记、村主任等农村基层干部手中,只有他们才具有职务犯罪的客观条件,因此,犯罪主体相对集中,大多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两委主要负责人。

1.2 犯罪形式单一化。农村基层干部权力有限,少有人事安排、工程发包、项目审批等决策性权力,只有利用手中掌握的“财权”,把国家、集体的财产非法转变为私有财产,犯罪形式比较单一,主要表现为贪污和挪用公款等。

1.3 犯罪手段多样化。村级财务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职务犯罪手段多种多样。

1.4 犯罪渠道广泛化。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深入,在农村的发展项目和投入的资金也越来越多,职务犯罪的侵犯对象也越来越广泛。

1.5 犯罪现象共同化。农村的事务由村委会集体领导,具有一定的透明度,若仅凭个人职权要单独实施职务犯罪难度较大。

2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

近几年来,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现象频频发生,不但损害了人们群众的切实利益,影响了社会稳定,还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对此,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就引发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归纳为以下几点:

2.1 干部文化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大部分农村基层干部的文化水平偏低,平时又疏于学习,造成政治思想意识差,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加之农村宗族势力、黑恶势力、社会关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致使选出的基层干部并不完全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2.2 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必要监督。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干部的权限迅速增大,很多生产要素、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权和建设资金、补偿款项等的管理使用权掌握在少数农村干部手中,有的甚至集党、政大权于一身,一切事务由一个人说了算,真正成了当地的“土皇帝”。

2.3 财务制度不健全,制约机制不到位。据调查了解,大多数村都没有系统的、健全的财务收支审批和经办制度,并且普遍存在三个“不到位”现象:一是村级财务管理不到位。二是村级财务公开不到位。三是账目审查力度不到位。

2.4 资金投入量增加,金钱诱惑力增强。随着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深入,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多,国家对农村的各项专项投入越来越大,相应的从农村基层干部手中“过路”的资金也越来越多。

2.5 农村群众素质较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随着经济的大发展和社会的大开放,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农村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下来的多是老人、小孩和妇女,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法律保护意识不强,对政策了解不透,甚至弄不清楚哪些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利益受到侵害时不能正确维护自身权益,给违法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2.6 农村基层干部待遇低,利益驱动力大。据调查,到2014年11 月前,村支部书记每月补助1150元,村主任每月补助1150元,计生专干、文书补助800元,待遇与付出悬殊巨大,农村基层干部在工作上吃尽苦头、待遇上尝尽辛酸,导致心理失衡,很容易受利益的驱动,一不留神就做出些违法犯罪之事,以致某些地方歪风邪气盛行,以权谋私尤为突出。

3 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措施

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工作在“三农”第一线,是党和政府联系基层群众的纽带,因此,在惩治新农村建设中职务犯罪的同时,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也是一项极为重要和刻不容缓的工作。如何做到预防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3.1 强化思想建设,筑牢职务犯罪防火墻。思想是行动的总枢纽,“没有思想上的清白,也就不能够有金钱的廉洁”。农村基层干部要杜绝职务犯罪,必须首先从思想认识上着手。

3.2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基层干部法制意识。文化程度低、法律观念淡薄是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要预防职务犯罪,就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教育。

3.3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民主监督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混乱是滋生职务犯罪的温床。只有规范了管理制度,才能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一要抓好建章立制。二要科学配置权力。三要做好监督管理。

3.4 加大打击力度,切实防范于未然。针对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职务犯罪手段多样化的特点,进一步加大对侵害“三农”利益职务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

3.5 改善农村基层干部的待遇,减少职务犯罪诱因。目前,我区农村基层干部待遇普遍较低,区委、区政府应根据我区实地情况,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逐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待遇,或者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总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开展的今天,我们要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以“老百姓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为出发点,以提高基层干部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为目标,立足当前实际,着眼长远发展,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而和谐的社会环境。

(作者单位: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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