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走出去”面临的税务风险及应对策略探究
2017-05-20裴广升陈惠江
裴广升+陈惠江
摘要:“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面对200多个国家的税务制度和征管办法,每个国家的税收立法情况,征管水平参差不齐,各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与管理不尽相同,国有企业“走出去”将面临新的挑战。对税收管理的深入研究,将有利于国有企业对税务风险的控制,同时也将更好地促使国有企业稳定并健康的发展。本文主要对国有企业在“走出去”战略实施过程中,可能面对的税务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希望为我国的国有企业提供更多可靠的帮助。
关键词:国有企业 “走出去” 税务风险 对策
2018年底,我国的税务管理机构将掌握我国居民企业和个人全球的所得信息,同时也可以掌握非居民企业和个人的全球所得信息,居民企业和个人的全球所得信息透明化的时代即将到来。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发展提升,很多国有企业开始投身于海外的投资和并购等商业活动当中。在这个过程中会存在着一定的税务风险问题,并且导致国有企业的经营受到严重的威胁。因此,当前阶段对此进行研究将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将对国有企业“走出去”所面临的税务风险和应对策略进行详细的讨论和分析。
一、税务风险的概述
所谓税务风险主要指的是企业因为涉税行为没有正确地按照法律规定而导致在未来发展和经济上受到损失的可能性。而税收的风险管理则指的是企业对于一些已知的风险问题积极地采取对策进行控制,从而达到减少风险影响的目的。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的纳税意识逐渐得到了提升和完善,这给国家的税收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帮助,促使国家财政收入得到了提升。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相应的问题,国有企业虽然根据法律规定及时地进行税费缴纳,但在客观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少缴或者受罚等风险问题,从而导致在进行税收检查的过程中很多的企业會如临大敌一般的担心,总是害怕在哪个环节出现问题。从根本上来讲,这种问题的发生主要是因为国有企业在税收管理上仍然采取较为传统的方式,不重视风险防范,导致发生问题时难以采取措施进行补救。随着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参与到了“走出去”战略当中,逐渐融入到国际市场当中。那么在这样的背景下国有企业所面临的税务风险问题将更加严峻,因此需要及时地采取措施进行控制,从而减少风险问题所带来的影响。
二、国有企业采取“走出去”的主要原因
(一)国家经济发展需要
我国是一个处于发展中的大国,但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的人均资源拥有量在国际上仍然是一个比较低的状态,这种能源上的缺失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安全。因此,近年来我国十分看重对于外部的能源收购问题。例如中海油在2013年对加拿大的尼克森石油公司进行了收购,金额为151亿美元。之所以国有企业要采取“走出去”战略,主要就是为了适应国家的经济发展,满足市场的发展需求,从而为我国的综合国力提升创造条件。
(二)国际化发展需要
随着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大型企业都已经融入到国际化市场当中。以金融机构为例,在2012年的上半年,我国的中国建设银行等五大银行在海外的投资总额就已经比上一年增长了29.09%。我国的海外金融机构对外的业务十分丰富多样,发展速度也比较快,这样的现象之所以会出现主要是因为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了国际化的市场当中,需要为其提供海外的金融服务。同时在经济危机的影响下,很多欧美银行的融资能力已经逐渐下降,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却呈现出了上升的趋势。因此,可以说国有企业的发展与国际化之间的联系是十分密切的,只有不断地融入到国际市场中去,才能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并适应新的发展环境。
(三)缓解国内产能剩余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的经济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很多国有企业都出现了产能过剩的问题,这就需要及时地将内需转换为外需,从而帮助企业逐渐缓解这部分剩余产能所带来的压力。例如钢铁生产企业在产能过剩的情况下就可以积极地采取“走出去”政策,将剩余产能积极进行转换。此外,我国近年来在经济的推动下很多基础设施也逐渐得到完善,建筑行业也需要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那么在这样的环境下企业就可以积极利用“走出去”战略,既能有效地缓解国内产能过剩问题,同时也能为企业的进一步市场拓展做出贡献。
三、国有企业“走出去”面临的税务风险及应对策略
在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势必会面临着一定的风险问题,例如法律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首先我国对于境外的市场交易已经做了一定的工作,但当前阶段并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税收政策,这导致在税务管理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影响企业的利益。同时,东道国的政策不稳定也是影响国有企业税收的一项重要原因。很多国家在政治上不够稳定,这种不稳定因素将给“走出去”的国有企业带来税收风险,例如利比亚战争就会直接影响到我国国有企业在外的经营和税收状态。此外,很多国有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缺少完善的准备工作,对于所出现的风险不能及时采取措施规避,导致在税务上遭受严重的风险。具体来讲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协定管理与风险应对
税收协定的主要作用是防止双重征税,降低企业在东道国的税负,通过相互协商解决境外的税务争议。如没有享受税收协定或协定应用不当就可能存在重复征税,或被东道国指定为滥用协定的税务风险。“走出去”企业要提前做好风险防范,需要合理安排跨境经营模式,对现有的投资,融资架构进行复核分析,根据双边税收协定进行必要性的调整和安排。其次要按照东道国税务管理的要求履行必要的申请程序,一般会要求开具中国居民纳税证明及提交相关资料。此外,如果在执行中与东道国税局存在相关争议无法协调,也可以向我国税务机关申请启动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由国家税务总局与东道国税局进行磋商,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二)信息报告管理与风险应对
G20改革的另一个成果就是国与国之间通过国际税收合作,依靠自动的情报交换让全球的税收更加透明,我国承诺将实施由G20委托OECD制定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通过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提高税收透明度,打击利用海外账户逃避税行为。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联方交易和同期资料申报的有关要求,对于国别报告和本地文档的申报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定期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相互交换信息。这些行动,必然使跨国企业的生产工业链、无形资产、人员调动等各类经营信息都将比较透明的展现在各国税务机关面前,如果企业信息申报有问题,就会导致其在税务机关检查时出现被动的局面。需要特别注意即将开始的第一次申报,一定要慎重客观分析并按照要求填报,必要时建议通过中介机构进行指导和咨询。
(三)关联交易管理与风险应对
“走出去”企业通常会与境外的关联公司在货物买卖、劳务、特许权使用费、技术支持、股权、成本分摊协议等方面频繁发生交易,在许多国家都会不同程度面临企业关联交易避税与反避税的问题。由于取得的所得在不同税收管辖间的分配将会影响到各相关国的税收管辖权的认定,因此可能会遭遇涉税风险。企业应当对集团各个法律实体真实的功能,经营范围、资产情况、人员情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完整的梳理,结合各国对转让定价的不同规定确定目前采取的关联方定价是否符合各国的要求。在一国有固定定价外,要与交易另一国相关主管税局事前进行关联交易定价方法的备案,免除事后调查调整的行为。
(四)境外所得管理與风险应对
各国在行使税收管辖权时会造成“走出去”企业一笔所得重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为缓解由于国家间对所得来源地判定标准的重叠而产生的国际重复征税,我国采用的是抵免法消除重复征税的问题,也就是企业取得的境外所得在中国可以进行抵免,抵免限额是根据我国税法计算,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目前对于抵免法的计算存在计算步骤繁复、方法复杂、不易理解和操作等问题。所以“走出去”企业应在汇算清缴时准备好扣除资料,如实申报,避免重复征税的损失。
(五)出口退免税管理与风险应对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根据“营改增”政策,国际运输服务、设计服务、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等享受零税率政策。而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咨询、鉴证等服务享受免税政策。在这里企业一定要区分免税和零税率政策,免税是不能退税,而适用零税率不但不征税而且可以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对于可以退税的业务财务人员一定要提前介入,在出口报关及下游发票开具环节要按照出口退免税的规定进行,一定要注意资料的收集和整理,避免因资料不全而造成不能退税的风险,凡是申请退税不成功的业务,税局会认定为没有出口视同内销并需要补交流转税。
四、国有企业“走出去”税务风险防范的基础
(一)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
为了能避免在战略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税务风险问题,一定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对于一些日常经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风险问题可以通过制度流程进行规范,强化制度流程的合理性。对于一些突发问题和非常规性的问题,则应当建立预防和应急机制,在过程中加强管控,在风险发生时及时应对防止企业承担巨额的税收成本。
(二)加强专业人才培训
在现代社会中人才是社会的核心竞争力,但我国的国有企业中却严重缺乏国际性的税收管理人才,因此在这方面一定要积极加强培训。税收国际化的专业人才不仅要在公共英语能力上有着基本技能,同时也要懂得我国的税收政策和东道国的税收准则,并且要懂得海外的相关经营政策和知识,以便能为企业提供更加稳定的服务。
(三)协调国际税收差异
每个国家在税收的政策上都有所不同,因此在国有企业采取“走出去”战略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我国与东道国之间的税收差异问题,并且要充分利用好有利于我国的税收政策,从而有效地为企业降低税负。
(四)和谐税企关系
企业与国际间的税务机关应当保持良好的联系与沟通,加强二者之间的业务往来以及交流,促使税务机关的工作程序能得到有效的改善。同时,企业要做到不能误解“和谐税企关系”这种说法,并不是说要将二者的关系尽量和谐,达到少罚或者不罚的目的,而是要将两者关系进行良好的协调,减少企业在“走出去”战略实施过程中的税务风险。
五、结语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柱,近年来随着国际市场的逐渐完善,我国的国有企业也逐渐参与到国际市场当中。在国有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过程中,一方面应当积极地做好前瞻性的预防措施,另一方面也要对国际市场的税收政策有所了解,从而帮助企业尽量规避税务风险,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和海外市场的拓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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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