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础”课教学探析
2017-05-19邵璀菊
摘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础”课教学,需要遵循“融入”原则,优化教学过程;把握“融入”契合点,精化教学内容;拓展“融入”方式,强化教学实效,发挥好“基础”课教学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础”课教学;融入
DOI:10.15938/j.cnki.iper.2017.02.012
中图分类号:G4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17)02-0056-0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整个教学的全过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大一新生入学后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础”课教学,夯实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基礎,是课程本身承载重任的使然,也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需要。
一、遵循“融入”原则,优化教学过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础”课教学过程,实质是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过程,也是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认知、认同到内化、外化的过程。这就要求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础”课教学过程中,必须坚持正确的原则,以大学生的切实利益和发展诉求作为教学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重视大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遵循其知情行的认知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础”课教学,需遵循以下原则:
1.理论灌输和实践认同相结合的原则
理论要掌握大学生,不可避免地要实行理论灌输。列宁对此做过深刻阐释,他指出:“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部灌输进去”。[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础”课教学,就是要通过灌输的形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输进学生的耳朵和头脑,形成大学生的价值认知。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础”课教学,既要通过理论灌输的方法,还要通过学生的实践体验来强化、固化理论灌输的效果。理论与实践是彼此联系、不可分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础”课教学的过程,实际就是一个大学生不断参与实践体验,在实践中不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行为规范的过程。只有在实践中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感悟和体验,才能提升大学生的价值认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是从教育功能划分出的两种形式,两者是思想政治教育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教育模式。所谓显性思想政治教育,是“指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者充分利用各种公开手段、公共场所,有领导、有组织、有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2]。与显性教育相比,隐性教育则是一种无讲台教育,让受教育者感觉不到在接受教育者的“灌输”,是在不知不觉中受到环境的浸润、活动的熏陶。在当下价值观多元化发展背景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础”课教学更需在坚持显性教育的同时,通过强化隐性教育来弥补显性教育的不足和缺陷,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为此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要“动之以情”。列宁说:“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3]。在对大学生进行显性教育时,应讲究以情动人、以情感人、以情育人,用感人的故事打动学生,用学生身边的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学生,做到情理相融,相得益彰。二要提高教师的人格魅力和语言魅力。教师的人格和学识,是赢得学生尊重,提升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基础”课教师要提高自身人格修养和学识素养,不断把知识转化为学识,把学识转化为人品,用学识唤起学生对核心价值观的信服,用人品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用爱心开启学生心灵之窗,进而提升教学的亲和力和吸引力。三要创设融洽的课堂教学氛围。良好的课堂氛围有利于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和接受。在课堂教学中,要营造理解、尊重、真诚、关爱、平等、民主的课堂接受氛围,使大学生在参与教学活动中受到润物细无声的感染熏陶,进而实现从“知”到“情”、到“信”、再到“行”的转化。
3.社会需要与个体需要相结合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础”课教学的目标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以满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社会需要。一直以来,我们的思想教育都比较突出国家意志、社会需要。这种“高、大、上”教育往往不易为大学生所接受。事实上,无论是对他人或自己的意义都必须源自于个体内心的需要和真切的感受,这种源自于个体自身的意义,才是撼动人心的力量源泉。没有对社会需要的满足,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会失去其存在的现实依据;但如果没有对个体需要的满足,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需要也会无法得到很好地实现。尤其是95后的大学生更加务实,虽然他们关心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关心改革开放和反腐倡廉,但是他们往往将这种关心与个人的发展前途和切身利益联系在一起。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础”课教学,应当把握学生的内在需求,将他们关注的话题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联系,比如成长成才、求职就业、社会交往和人生价值等等,让他们真正认识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和意义所在,引导大学生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回应处理个人与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选择既适合社会发展需要,又适合自身特点的价值目标,以实现中国梦与个人梦想的和谐统一、相互促进。
第2期邵璀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础”课教学探析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7年
二、把握“融入”契合点,精化教学内容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础”课教学,需把握教学核心、教学重点以及基本点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逻辑契合,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恰如其分、生动鲜活地融合到“基础”课各章节教学中,让学生真正领略它的思想精髓,使其变为“彻底的理论”。
1.把握“基础”课教学核心与核心价值观的契合
习近平总书记把理想信念形象比喻为精神上的“钙”,他反复强调“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4]。对大学生而言,理想信念是人生前进的灯塔,是成长成才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没有理想信念,就会精神萎靡,无所事事,虚度一生,甚至走上邪路。所以,教材中明确指出,要牢牢把握理想信念这个核心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倡导”既反映了国家、社会、个人层面的价值要求,也体现了人们对未来美好社会的憧憬和向往,为人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价值支撑。因此,“基础”课教学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中心任务,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个人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现阶段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关系。用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其精神品格,激励青年学子立为国富强建功立业之志,用建国60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來的中国成就,强化青年学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用“中国高铁发展速度”、“神舟号”系列载人飞船发射成功等一个又一个的中国奇迹,坚定青年学子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同时,也要针对当前大学生普遍存在着个体理想主体性、多样性、务实性、功利性等特点,把理想教育和解答学生在理想选择和理想实现过程中的困惑结合起来,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纠正他们在理想信念形成过程中产生的错误认识,引导学生深刻认识理想与现实的辩证关系,增强抗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
2.把握“基础”课教学重点与核心价值观的契合
人无精神不立,国无精神不强。中国精神是贯穿于中华民族历史长河、积蕴于中华民族复兴历程中具有极强凝聚力和感召力的精神品格。它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脊梁,是强国兴邦的力量源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血脉。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5]。作为“基础”课教学,应将教学重点放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精神的关系上,丰富和深化新时期爱国主义的精神诠释,创新教育载体,坚持把爱国与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把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与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相统一,把弘扬中国精神与发展中国精神相统一,把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统一,提升大学生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让中国精神成为大学生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而建功立业的精神支柱。
3.把握“基础”课教学基本点与核心价值观的契合
道德是国家“兴国”之策,是社会“有序”之基,是个人“立人”之本,是大学生全面发展之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五四”青年节与北京大学师生座谈时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 [6]。核心价值观与道德在含义和特征上具有一致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倡导”,实际上也是人们的道德诉求和道德准则。因此,“基础”课教学应牢牢把握“以德立人”这个教学根本点,把道德教育和品格塑造作为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根基,教育学生养大德、修公德、严私德,懂得感恩,乐于助人,学会宽容,学会自律,从小节起步,从小事做起,踏踏实实践履社会主义道德,积善成德,养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道德习惯。
三、拓展“融入”方式,强化教学实效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不同于一般课程的地方就在于它强调思想性和价值性、突出思想指导和价值引导、注重学生的价值观塑造和人格培养”。[7]这意味着思想政治理论课更需要探索并运用新的教学方式。尤其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大学生获取知识信息的方式呈现出海量与碎片、去中心化与多中心化的特点,这种信息传递方式的变化以及大学生自主意识的增强,要求“基础”课教学必须摒弃至今仍然常见的“一言堂”、“满堂灌”、“权威式”、“高压式”等单一低效的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模式,以提高教学效果,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于大学生内心深处。
1.开展探究式教学,深化理论认知
探究式教学是教师根据教学目的和内容,设定一个主题或问题,让学生通过思考、查阅资料、讨论交流、辩论等活动,获得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这种教学方式不再把大学生看成是传统意义上的教育对象、思想的被动接受者,而是视为参与教学活动的主体、思想的主动建构者。大学生是具有一定知识储备和价值判断能力的青年群体,他们已不再满足于“是什么”的单纯理论灌输,更喜欢“为什么”的自主探究。同时大学生处于互联网、信息化时代,价值观呈现多样性、选择性、自主性、变动性等特点。因此,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础”课的教学中,有必要采取探究式的教学模式,把“答案”变成“问题”,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激发学生学习的自主性、独立性和创造性,培养和提高学生收集和利用资料能力、理性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合作创新能力。
采用探究式教学,确立主题十分关键。主题选择的好坏直接关系着该教学方式的成败。因此,教师在遴选主题时一定要精准考量,体现时代特征,切合学生思想实际,针对思想困惑。例如在第四章“注重道德传承 加强道德实践”、第五章“遵守道德规范 锤炼高尚品格”,可以选择诸如“老人跌倒该不该扶”或以“大学生课堂上玩手机”等校园现象为主题,激发学生从多角度进行探讨,发挥自我教育的功能。再者,教师的点评提升也至关重要,若教师对学生研讨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和不足不给予分析归纳,特别是对学生受各种社会思潮影响产生的迷茫甚至是一些错误的观点或看法不予以纠正疏导,这种教学方式就可能使“基础”课失去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因此,教师一定要发挥主导作用,牢牢树立阵地意识,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分析引导,帮助大学生在思考中明辨是非,在探究中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进而升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理解。
2.开展案例式教学,强化理论认同
案例式教学是“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围绕着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得出结论或解决问题的方案,使学生通过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在内心形成一种积极的情感体验,深化对相关原理的认知的一种教学方式。”[8]案例式教学把抽象性、概括性的理论感性化、具体化,使得枯燥乏味的教学变得生动活泼。大学生处于以感性思维为主的青年时期,从大学生的感性思维特点出发,精心选择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要求的经典案例,推动学生积极思考,继而阐明相关的理论,有助于大学生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认同。
采用案例教学,对案例选取需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合目的性,内容要符合教学目的,力戒偏离教学内容,一味取悦学生。二是代表性和典型性,依托典型案例,增强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直观感受。三是启示性,案例要能激发学生独立自主地思考、探索,能从中带给学生一些重要启迪。比如,结合第三章、第五章的内容,教师可以用“感动中国人物”、“大国工匠”等典型案例,引发学生的情感共鸣,进而增进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在第七章和第八章教学中,用诸如“呼格吉勒图案”、“陈满案”等,与学生互动探讨,说明“平等”、“公正 ”、“法治 ”等价值信仰在当代社会的重要性、迫切性,印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性和科学性,增强学生对依法治国的信心。
3.開展社会实践,推进知行合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书斋里的观点和学说,它植根于社会实践。现实生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根的土壤。习近平总书记在强调社会实践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履作用时指出:“道不可坐论,德不能空谈。于实处用力,从知行合一上下功夫,核心价值观才能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9]。社会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在要求,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原理告诉我们,大学生价值观的最终形成源于实践,大学生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验证,只有经过多次的社会实践锻炼,才能强化自己的情感、信念和意志,逐渐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础”课教学,也应该以社会实践为载体,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具体化。积极组织引导大学生走向社会,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寓于丰富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之中,从而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验和认同,并内化为大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的习惯和信念。
在组织社会实践活动中,需把握好以下几点:首先教育性。要体现“基础”课教学目标,确保大学生通过此次社会实践,达到在思想上受到教育,收获有益启迪的作用。其次适用性。组织社会实践活动要因地制宜,结合学校的历史传统和办学特色,充分利用学校、学校所在地和周边地区的实践教学资源。再次规范性。要把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基础”课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对社会实践的具体方案、实施要求、实践结果、考核标准以及注意事项进行细化。在社会实践活动前,教师要认真准备,精心安排,在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要组织学生认真总结概括,并对学生给予考核评价。这样,才能有助于达到社会实践活动的教育效果,促使学生在情感上理解并接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自觉地外化为良好的行为规范。
参考文献
[1]列宁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17.
[2]刘金如.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研究[M].北京:团结出版社,2007:224.
[3]列宁全集(第二十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117.
[4]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159.
[5]习近平对全国道德模范表彰活动作出重要批示[N].人民日报,2015-10-14(1) .
[6][9]习近平.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5-05(2).
[7]宇文利.再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内在关系[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6(1):63-67.
[8]杨慧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法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8.
[责任编辑:刘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