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的传承不能遗忘“写”
2017-05-18李兴旺
李兴旺
央视的“中国诗词大会”点燃了许多人对古典诗歌和传统文化的热情。但我觉得美中不足的是这项活动基本停留在“读”上而没有涉及到“写”。
其实,参加“中国诗词大会”的不少选手都谈到了自己对诗歌创作的爱好和追求。就以那位内蒙古的农民大叔为例,他把自己创作的诗歌挂在门口,谁能帮他改一个字就送一瓶啤酒;他还现场为“诗词大会”吟了一首诗。
有不少人喜欢古体诗歌的写作,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现象。现在要全面提高写作者的写作水平,就需要做好下面几方面的工作。
其一,学一学诗词格律。所有的诗词爱好者都应该学一学诗词的基本格律知识,而不应该以任何借口来怀疑遵守格律的合理性。一种语言文字可以创作出好多种不同的文学样式,而格律诗之所以是格律诗,决定性的因素正在于它的格律。目前的中学语文教学从教材编写开始就忽视了这方面的内容,以至于中学语文的古诗詞课堂充斥着内容的解读、主题的阐发、不着边际的探究等,很少有语文教师能指导学生从句式对仗声韵平仄等格律的角度去品读。要传承中国诗词文化,中小学语文教学就必须改变这种现状。即使只是为了阅读、欣赏古典诗词,掌握了基本的诗词格律知识,也就能得到更深更好的审美感受,而且背诵起来也更会容易得多。
其二,加强交流指导,创造和谐的诗歌传承与发展环境。一方面专业工作者要主动热情地做好写诗词的普及与指导工作,另一方面诗词爱好者要虚心学习、潜心研究,不断提高自己的欣赏水平和写作水平。另外,有关媒体和机构可以将各种诗词读写活动常态化,让诗词写作成为人们日常文化生活的一项基本内容。
其三,追求格律不能僵化,要注重诗意。合律是格律诗的基本形式要求,但能被人们传诵的好诗词主要是因为它的内容,是因为它道别人所不能道,是因为它有言说不尽的无穷意蕴。写诗,就要力求写出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诗意来。自然,评诗也要以有没有诗意为最重要的标准,而不能只以合不合律为标准,让合乎格律却了无诗意的伪诗泛滥。
(作者单位:甘肃会宁县党岘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