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律实务微信公众平台建设问题研究*
2017-05-18李晓霖孙树书
李晓霖 孙树书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大学生法律实务微信公众平台建设问题研究*
李晓霖 孙树书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大学生法律实务微信公众平台立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大学生是使用微信的主要群体这两个方面。它借鉴吸收了法律实务界对“互联网+“的回应,创设性地从法科大学生的独特视角出发,及时解读法律时事热点、分析典型案例,同时介绍实务权威的做法。大学生法律实务微信公众平台促进了法学专业大学生在专业领域进行深度的互动交流,提升了他们的法学素养,更加强了非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力。
大学生;微信平台;法律实务;实践创新
一、大学生法律实务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的必要性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和重要讲话。其中最为核心的是:提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标,指明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路径,确立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针,规定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法,可见习近平总书记的治国理政思路,“依法治国”贯穿其中。随着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愈来愈高,作为与时代接轨的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便更是趋之若鹜。如今,大学生校园暴力,大学生贷款诈骗等一系列问题时时出现在我们身边,而这大多是因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所致。在这样的情势下,怎样以一种大学生群体能够并且愿意接受的手段,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已经成为当务之急。而就在此时,微信公众号每天在不断积累信息,优质资源层出不穷,现已成为相当数量的互联网用户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而在这其中大学生用户占绝大部分,而且比例仍在不断攀升,这就为大学生法律实务微信公众平台提供了建设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二、大学生法律实务微信公众平台的特色与创新点
(一)建设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推送、更新热点和典型案例
“青鸟读判例”法律实务微信公众平台有效利用了其传播的及时性、便捷性和覆盖性并且综合运用文字、图片、语音等多种方式,及时推送、更新法律时事热点,跟踪法律事件。当打开公众平台时,小编会帮助你理解分析典型案例和近期备受关注的法律热点,使你在第一时间不仅能了解到案情的结果,更能理顺案情的过程和原因,并进一步加强你的法律学习技能。
(二)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促进法学专业大学生在专业领域进行深度的互动交流
微信传播更具人性化、更贴近生活,极大满足了大学生的通讯需求。公众平台发布法律时事后,大学生们可以摆脱空间上的束缚,随时随地地参与讨论、发散思维,这样不仅可以在碎片化的时间充电学习,深化自己的法律常识和案例分析能力,还了解了校外的司法实务信息。这必然会使其法律专业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三)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提升大学生群体的法律意识,加强自我教育和自我保护
微信平台上传播的内容源于生活,具有真实性。学生们在讨论思考的同时必然会将理论联系实际,从案件中得到的教训也必然会在自己的现实生活中得以运用和警示,有了前例,对于大学生而言,他们的防患意识、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必然是不断加强。
三、大学生法律实务微信公众平台的功能定位及成果展示
“青鸟读判例”法律实务微信公众平台利用微信平台人性化、快捷化、覆盖面广的特点及时推送并更新法律时事热点、分析典型案例、介绍实务权威的做法。它提升了大学生群体的法律意识、加强了自我保护能力;它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促进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在专业领域进行深度的互动交流,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在“互联网+”的新时代,使大学生充分利用最新的信息化手段,将法学知识的学习和理解运用于生活之中,传播了新一代大学生的思想。
下图,即为该微信公众平台的效果展示:
解析周云露案的部分截图 对赡养义务探讨的部分截图
四、结语
大学的学业负担并不轻松,特别是对于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而言,如何能够在学习书本之余步入实践走进生活举足轻重,而大学生法律实务微信公众平台便可以提供给大学生一个这样的舞台,让他们摆脱时间和空间的束缚,锻炼自我的能力、拓宽视野和研究空间,从而对法律知识和法治社会产生更深刻的理解。
2016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青鸟读判例’大学生法律实务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w2016183);2016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大学生法律实务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研究”(w201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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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2017)13-0061-02 作者简介:李晓霖(1971-),女,法学博士,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孙树书,女,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