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状况及对策研究
2017-05-17张倩霞万正晓
张倩霞+万正晓
【摘要】通过对北京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的状况进行研究,发现在北京的融资结构中,股权投资发展稳定并一直处于向上发展的趋势。经过多年摸索,北京科技金融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包括科研经费与国际水准差距明显、企业作用弱化、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科技金融 科技金融模式 金融创新
一、北京市科技金融发展概述
2010年我国确定了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上海市、江苏省等地作为科技金融试点,而北京市中关村是我国第一个国家自主示范区,是我国科技金融的风向标,多年的努力终于让中关村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科技金融发展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北京市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第一,高层次人才加速集聚。随着我国科技的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北京的人才比例在全国位于第一,逐渐成为了我国高层次人才的集聚地。在2009年至2014年期间,北京市的科技人员数量呈大幅度提升,在一万人中就有着338名的科技人员,近年来北京科技人员的平均增长率达到了2.37%,超过了上海、江苏等地。
第二,研发投入不断加大,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近年来我国研发投入不断提升,2015年研究投入就达到了8.9%的增长速度,研发投入强度为2%,其中北京市的科研投入强度远远超过了上海等地区,是我国平均水平的三倍,同时中关村内股权投资的机构也超过了上一年。从此以外,中关村还形成了各种互联网金融机构,这些互联网金融机构也成了北京股权投资的重点,比如大数据金融、P2P等,同时还成立了北京市科技创新板。
第三,股权投资发展稳定。股权融资主要包括上市、代办股份转让和股权投资等[1],2015年一季度,北京市海淀区股权投资机构增加了49家,其中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新增21家,占了将近全市的一半,2014年海淀区的被投金额为409.13亿元,远远超过了前几年的水平,而2015年的海淀被投金融实现新高,达到了645.34亿元,比上年高出了200多亿元,可见其发展速度之快。
(二)北京科技金融体系形成
北京市中关村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初步建成了“一个基础、六项机制、十条渠道”的科技金融体系,其中“一个基础”是指将企业信用体系看做是整个科技金融的基础;“六项机制”是指技术和资本高效对接机制,其中包括了风险补偿机制、信用激励机制、以股权投资为核心的投保贷联动的机制、银政企多方合作机制、分阶段连续支持机制以及市场选择聚焦重点机制;“十条渠道”只要是指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需要的不同融资渠道,包括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贸易融资等十项融资渠道。中关村还组建了多个服务联盟,比如中关村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服务联盟等[2]。
二、北京市科技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第一,科研经费投入与国际水准差距很明显。2015年北京研究与试验发展内部支出虽然比上年有了一定的提高,与国内其他地区的科研经费投入相比也远远高于国内其他地区,但是和国外水平相比仍然有着明显的差距。一个地区如果科研经费投入增加,那么这个地区的发展会有很大的提高[3]。同时从科研经费的活动类型来看也很容易发现北京科研经费的问题,2015年北京科研经费用于基础研究的金额为1909930万元,用于应用研究的金额为1594874万元,用于试验发展的金额为8747665万元,按照国际通用的方法算下来北京市的科研经费投入结构是有问题的,应有研究实际投入与应该投入的差距较大,实验发展也同样太少,北京市应该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促进我国科技金融的发展。
第二,企业的作用弱化,政府的作用强化。企业的作用被政府的过分参与所掩盖,科技金融要求发挥企业的作用,而不是让政府越俎代庖,不断用政府的资源去实现经济发展,这样只会使得企业失去竞争力,在社会中无法立足最后惨遭残酷的社会所淘汰,政府在整个科技金融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也不能一味靠政府,企业也要发挥自己的主体地位。
第三,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完善。北京市信息共享机制还不够完善,科技金融主体和科技创新主体之间的信息应该做到适当披露,以防一些企业心存侥幸,在没有披露信息的情况下搭便车,北京市中关村先行先试的优势令北京市成为国内科技金融的佼佼者,但是也要注意加强信息的共享和联通,促进科技金融更好的融合。
三、北京科技金融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第一,加强风险控制,减少政府干预。建立企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共担风险的机制对科技金融发展来说很重要,政府管理部门的主要责任并不是直接去干预,北京应该确定适当的担保比例,并将风险控制与中小企业咨询服务进行结合,同时要设立一些中介机构进行监督。
第二,建立社会性科技金融机制。所谓社会性科技金融机制是指通过一些科技金融中介来促进科技金融,目前北京的科技金融中介还不够完善,尤其是科技金融中介的数量以及种类,如今拥有的科技金融中介机构也不能独当一面。建立社会性科技金融机制对促进科技金融发展有很大的作用,北京市需要完善科技金融中介机构,从而起到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目的。
第三,加强股权投资。一个地区的股权投资是整个金融链的核心,进一步的完善股权投资对科技金融的融合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我国的股权投资种类并不是很多,很多时候无法满足企业在不同阶段的需求[4],当企业处于不同阶段时,对金融服务的要求也不同,作為我国科技创新的中心,北京需要加强股权投资,同时也应该鼓励多元化投资的聚集,从而促进股权投资业的成熟和推动了北京市科技金融的发展。
第四,建立市场性科技金融机制。市场性科技金融机制是科技金融体系形成的基础,如今国内很多地区都会出现市场失灵等情况,北京也应该注意完善本地区的市场性科技金融机制,北京市政府还可以设立一些政府担保机构或者其他能够进行风险转移的机构,完善市场性科技金融机制。
参考文献
[1]王广宏.推动北京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对策措施研究[J]. 决策咨询,2014,(01):40-42+58.
[2]李兴伟.中关村科技金融创新的举措、问题及对策[J].证券市场导报,2011,(01):56-60.
[3]傅正华,张耘.中关村区域创新体系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J]. 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18):42-45.
[4]赵轶.北京市科技金融的现状及其发展[J].中国国情国力,2016,(06):68-70.
基金项目: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资助项目“欧债危机和美国极度宽松货币政策背景下的人民币国际化路径研究”(12YJA790129)。
作者简介:张倩霞,女,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金融管理与金融工程研究;万正晓,男,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汇率理论、资产定价和货币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