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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培训方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17-05-17罗振华

新农业 2017年3期
关键词:山丹县经营主体

罗振华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探索培育以家庭农场、专業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企业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政策带动、资金推动、科技促进,使其真正成为带动农业规模化经营、新品种、新技术、新规模示范推广和保障全国粮食有效供给的主力军和排头兵,已成为当务之急。

1 山丹县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现状

山丹县位于河西走廊中段,共辖8个乡镇,110个行政村,756个农民小组,总人口2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5.3万人(农村户数3.8796万户),现有劳动力9.86万人。耕地60.38万亩,其中塬地占15.2%,山旱地占1.8%,川地占83%。年均降水200毫米,年均气温6.5℃,全年无霜期165天。昼夜温差大,光热资源丰富,土地广袤,土壤肥沃,种植的主要农作物有小麦、大麦、玉米、春油菜、豌豆、马铃薯等。土地经营主要以农民单家独户条块经营为主。全县现有新型职业农民1200人、家庭农场1101个、市级以上产业化农头企业12个、合作社1086个。这些经营主体共经营耕地9.1万亩,仅占全县耕地面积15%。近年来,随着全县外出务工人员的逐年增多,全县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逐年减少,文化素质逐年下降,给农业生产带来了较大冲击,农村出现了耕地撂荒、弃耕、广种薄收、有人种无人管等现象,“谁来种地”和保障粮食安全已成为农业工作者和各级政府必须认真思考和严肃面对的问题。

2 存在的问题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除政策推动和项目资金扶持外,开展有效的科技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已成为创办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土地规模经营的核心内容,当前山丹县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农业生产的职业农民科技素质逐年下降。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的不断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农业生产的职业农民中年轻人特别是有文化、懂技术的年轻人越来越少,农业生产人员老龄化,农业生产后继乏人问题日益严重。与此同时,农业从业人员女性化和低文化程度化与全县农业转型跨越发展的形式极不适应,现已建办起来的新型经营主体中农业农民素质低下,经营方式单一,甚至未能走出传统的经营模式。经营效益徘徊不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其快速发展,影响了经营主体创办人积极性,降低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速度和耕地的经营效益。

开展职业农民培训的宣传工作还不到位。由于受地域、文化素质等因素的制约,再加上广大农户居住较为分散,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根深蒂固,认识新鲜事物的能力较差,不愿意接受新知识、新理论;工作人员宣传意识不强,在深层次的,多方位宣传动员上还有欠缺,致使宣传工作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宣传途径狭窄,导致农民教育培训宣传跟不上,除一部分在培训中受益的农户对参加农业科技培训显得比较积极外,绝大部分农民还处在被动的“要我培训”阶段。

培训机构师资力量薄弱。目前,山丹县现有的农业培训教师的知识老化,不能满足培训的需求,制约着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效果;随着农业生产市场化、规模化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大户、龙头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不断涌现,这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管理者已不局限于农业生产技术的需求,包括经营管理、市场运作和企业策划等多方面的知识和理念。

培训方式单一。作为多年来一直承担农民科技培训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来说,师资力量多来自于农业院校,知识面过窄,知识老化,所学知识仅仅能适应传统农业时代农民科技培训的需要,与现在农业发展极不适应,缺乏用电子商务思维去武装职业农民;培训方式单一枯燥乏味,培训没有说服性、缺乏感染力,大多采取集中办班、发放技术资料、播放科技资料等形式进行,科技人员和农民走出去学一学、看一看、听一听的机会太少,缺少看得见、摸得着的活教材。

3 对策建议

依托高智力“邀请式”培训。邀请市农业局、河西学院等专家教授授课。依托基地“实践式”培训。以农村实训示范基地为依托,利用当地生产经验丰富、影响力大的农民进行实践授课,分期分批组织学员深入到各类特色基地,采取集中讲授、发放资料等形式,加强对农民职业技能的培训。示范点“观摩式”培训。组织培训学员到示范点培训,以示范点的成果现场指导培训,现场解答问题,增强培训的说服性、感染力,调动学员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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