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信用武汉”助推“三化”大武汉建设
2017-05-17湖北省武汉市常务副市长陈瑞峰
湖北省武汉市常务副市长 陈瑞峰
湖北武汉处在全国经济地理的“天元”位置,古来就属钟灵毓秀的荆楚之地,《史记》所载“得黄金百,不如得季布一诺”,记述的楚人季布,是荆楚一诺千金的代表。如今涌现信义兄弟孙东林、“良心秤”等诚信代表,是一座具有诚信文化底蕴的城市。近年来,武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署和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为目标,以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制度、建立归集信用记录、披露应用信息、信用联合奖惩为主线,积极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是社会治理、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优化信用环境,激发城市活力,增强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经济拼搏赶超发展。
抓基础,构建全市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以武汉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主导,建立健全多种平台相互支撑的信用服务系统。2015年委托第三方征信机构武汉资信公司,建成独立运行的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同年“信用武汉”网上线,成为市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信用记录查询的主窗口,访问量已达1169万人次,特别是今年以来呈井喷式增长,日访问量为6.7万人次,单日访问量最高达29万人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武汉地区小微金融信用信息系统”“光谷信用网”相继建成运行。
抓规范,制定信用规划和规章制度。
完善顶层设计,相继出台信用规划和制度。印发《武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制定《武汉市信用信息目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发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发布《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拟出台《武汉市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信用信息应用事项清单》,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抓重点,加强信用记录建立归集披露。开发市信用信息汇集系统,组织系统应用培训,为信用记录建立、汇集和归集提供技术支撑,打通信用信息自动化汇集、归集通道。按照《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方案》,有序推进信用信息常态化归集,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归集信用信息2.76亿条。完成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代码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45.87万个。“信用武汉”网发布各类信用信息255万条。
抓实效,推动信用信息应用和联合奖惩。全市经人民银行备案的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的有9家,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在招标投标、工商登记、企业荣誉认定、等级评定等方面得到使用。组织武汉市发改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41个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7597名老赖主动偿还债务2.1亿元,782人在法人任职、2409户企业在荣誉认定和等级评定等方面受到限制。“信用武汉”网发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案例61个,发布各类红黑名单27批次,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
抓引领,着力推进信用建设试点示范。为加快推进武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印发《武汉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工作任务清单》。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成为全国首批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并在江岸、新洲区和全市工商、食药品安全等11个行业领域启动区域综合性试点和行业信用建设试点。武汉市江汉、青山区推进“标杆信用社区”创建试点,建立以居民(小微企业)信用记录为核心信用约束机制,信用社区达到314个。
抓氛围,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宣传。创办《武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简报》,通过报刊、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300多次。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表彰等多种形式信用主题活动。4月11日,武汉市会同长沙、合肥、南昌在汉共同举办主题为“共建、共享、共赢”的“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论坛”,共同签署区域信用合作协议,启动区域信用一体化建设。
武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
积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
信用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大力推进信用信息建立归集全覆盖。信用信息的全面、真实、有效,是准确评判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基础。武汉市正在健全完善《武汉市信用信息目录》,督促各行业、领域全面建立信用记录。依托信用信息汇集系统,实现信息归集常态化。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将与行业协会、信用机构、金融机构对接,实现信用信息建立、归集全覆盖。
大力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的服务和支撑。武汉市鼓励有实力、有资质的社会机构参与信用服务行业,支持国内外知名信用服务机构在武汉设立总部和区域总部。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产品,为社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高质量的信用产品和服务。
大力推进信用信息披露和应用。信用信息的应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武汉市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公开公示、授权查询、政务共享信息披露机制,拓展信用信息披露渠道。全面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广泛应用,政府带头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应用事项清单。
大力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研究制定自然人、法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办法,编制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的范围清单、目录清单、对象清单和措施清单,建立健全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管理,进一步落实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推进各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失信认定和惩戒标准,以及信用分类监管办法,优化市场环境。
大力推进诚信宣传和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报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动政府、市场、社会、个人共同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诚信理念和信用意识,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氛围。褒扬选树诚信典型,披露惩戒失信典型,普及信用文化知识,加强诚信教育,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提升武汉综合信用指数,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过程中,武汉市将加强对市场主体失信行为认定、不同程度的失信行为分级限制和惩戒、信用信息修复等问题的研究,探索对个人和企业诚信度的评判工作。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努力构建“事前使用信息、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的市场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