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
2017-05-16公丕祥
公丕祥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这是一个内涵深刻、底蕴深广、意义重大的法治命题,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丰富与深化,深刻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内在机理。
鲜明表达了治国理政方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布局,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加以谋划和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四个全面是当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主要矛盾”,“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中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理政的方略”。作为治国理政的方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又有战略举措,是一个相互融通、相互促进、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把党和国家以及社会生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之中,实施有效的规则之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法治化制度化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党把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内在地统一起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协调衔接。因此,坚持依法治国和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无疑体现了构筑“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治国理政方略制度基础的必然要求。
更加突出了发挥制度优势的时代主题。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中,我们党始终把加强制度建设、发挥制度优势作为关乎全局的大事摆上重要位置,使之成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所进行的制度文明的伟大创造,深深植根于中国社会的土壤之中,是中国在“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因而具有蓬勃的生机与活力。在当代中国的社会变革进程中,坚持不懈地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成为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性选择。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并且把“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的制度建设成效显著,在我们党治国理政、执政兴国的伟大实践中起到了基础性、保障性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因之,在促进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的时代进程中,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统筹推进、一体建设的重大法治命题,把“制度治党”的要求加以特别的强化,突出制度保障的时代主题,无疑可以充分发挥制度立国和制度治党的政治优势,鲜明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
集中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的内在融合。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党领导人民依据法律有效治理国家与社会,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然要求党改革和完善自己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依法执政,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而坚持依法执政的基本要求,就是“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的统一,不仅要求把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使之成为国家法律,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党对国家与社会生活的领导,“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而且要求党要善于运用规范化、制度化的机制与方式实现管党治党的政治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尊崇党章,依規治党”,为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提供制度保障。因此,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的重大法治命题,把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有机统一起来,无疑是我们党执政方式的重大创新。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第一,这是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制度根基的必然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重大战略任务的提出,旨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是一个极为宏大的社会工程,需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把国家治理现代化构筑在坚实的制度基础之上。因此,突出制度建设的主线,加大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的力度,能够有效促进国家治理“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从而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第二,这是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伟大斗争胜利的重大抉择。当代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急剧变革与转型过程之中,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这是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一句话。‘新的历史特点这个概念,含义是很深刻的,是全面审视和判断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大势得出的重要判断。”能否赢得这一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这是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有助于为党和国家有效解决一系列错综复杂的问题、妥善应对面临的各种严峻挑战提供制度化方案,不仅为治国理政立好法律这个“最大最重要的规矩”,而且为全面从严治党创制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为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三,这是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内在需要。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庞大、民族众多、国情复杂的发展中东方大国,中国共产党要跳出“历史周期律”、实现长期执政,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就必须做好为民族复兴筹、为子孙后代计、为长远发展谋的战略谋划,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实现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因此,必须以高度的历史主动性,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深刻把握治国理政的中国规律,对统筹推进依法治党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一体建设提出顶层设计方案,形成更加完整、更加系统、更加具体的思路、框架、措施和重点任务,从而展现出一幅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内在结合、有机协调的路线图。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彰显法治力量,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坚定地走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的国家现代化之路,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坚韧奋斗。
(作者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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