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何为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与完善方案
2017-05-16张恩练
摘 要:本文对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应用模型进行了简要分析,并集中阐释了其应用困境以及完善方案,旨在为研究人员提供更加有价值的参考建议。
关键词:民商法;诚实守信;运行原则;完善措施
在实际管理体系建立过程中,只有积极建构诚实信用的管理原则,才能进一步实现管理模型和管理渠道的全面化的完善,确保民商法中诚实信用这一原则能够得到有效应用。
一、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的应用
在民商法中,针对相关概念要积极践行更加系统化的处理原则,以保证应用渠道符合实际标准[1]。
第一,要积极践行和落实扩张合同义务层面的原则,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背景下,要对合同义务以及基本内容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性升级,积极建立扩张结构,并且保证处理策略和管理体系的完整度。
第二,要积极践行事情变更原则,在实际贸易交易过程中,由于合同会出现变问题,在变更操作和解除后,贸易行为会出现不良因素,这就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维护,正是基于此,情事变更原则应运而生。并且,情事变更原则能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有效将合同中不确定和不公平的因素解决掉,确保管理体系和管控措施的有效性,提高合同运行过程中的公平性。
第三,要积极践行三元并立原则,主要包括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原则以及过错归责原则,需要将三者结合在一起,形成平衡模型和管理结构,并且对公共秩序进行系统化分析,以推动整体公平分配过程的有序性开展,提高相关工作的管理效果和运行秩序性,真正实现高效率、高程度的管理目标。
第四,要积极践行承诺要约原则,确保相关工作得以全面开展和综合性管理,主要是在合同双方签署合同后,若是出现无缘由的合同更改以及解除,就要对相关问题进行分类处理。一方面,一方更改合同完全没有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对本应该履行的责任缺乏实际表现,则需要对其给予责任追究。另一方面,法律效应产生后,双方出现违约现象也要对其进行追责。
二、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的应用困境
在我国,人们对于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都有所了解,但是,人们却在实际的贸易行为中忽视其实际价值,对其应用缺乏重视程度。第一,相关理念较为模糊化和抽象化,没有具体的界定和管理,整体运行机制还较为传统和落后,准确程度和发展运行程度存在缺失。第二,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应用地位得不到重视,诚实信用原则长期处于序位极不利的程度范围,行为主责的关系和角色定位存在严重的落差。第三,国内信用系统的管理效果和制度较为落后,整体管理模型无法发挥其实际作用和有效性,经济发展和项目运行结构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均衡现象,体系也出现了不健全的问题,这也是导致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得不到优化应用和落实的主要原因。
三、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的应用完善方案
在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需要相关研究人员对其进行综合审定和认真分析,并且积极建立更加系统化的处理机制,确保管控模型符合实际需求,为研究价值和研究意义升级系统符合标准,提高运行管理体系的完整度。正是基于经济的高速发展,在商务贸易交往中,人们对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在逐渐加深,对于实际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明晰诚实信用原则内容
在法律法规中,其主要的构建要素需要结合实际管理要求,借助管控体系的实际效率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性治理,确保管理体系运行的完整度。而法律概念则是占据基础性地位的重要因素,在实行相关司法实践以及法律法规过程时,要结合实际管理渠道,对诚实守信原则的具体内容进行综合性分析。针对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以及内涵等进行充分解读和处理,结合实际管理模型和控制要求,确保学术领域口径统一[2]。在其运行结构建立过程中,只有满足实际管理维度,才能达到具体性要求,使得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能在法律法规中诚得到准确利用,確保其积极意义得以全面发挥和落实,并且建构更加系统化的管理渠道,真正实现公平性原则的相关要求。
(二)巩固诚实信用原则的序位
要从根本上巩固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地位,建立健全稳定的管理体系,确保控制机制和管理结构的有效性,也为管理模型的升级奠定坚实基础。民众要深刻认知民事相关活动的实际价值和管理要求,并且保证管理体系符合实际标准,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同时,提高其实际序位,确保管理结构的有效性。
(三)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过程中,要结合处理机制和管控措施,对社会方面的信用体系的关注程度进行提升,确保民众能积极践行相关原则和管控尺度,切实维护管理模型的实效性,并且保证管理结构和管控措施的实际应用价值,提高整体处理结构的稳定性,对社会信用体系进行最大程度的改善。特别是在新制度中,义务性管理维度十分关键,要真正认知到合同义务的重要性,并且保证民商法中城市守信得以有效落实,真正契合公平性社会需求以及权益均衡的管理实际需求。另外,要充分强化诚实信用原则的执行力度,提高社会大众对其关注程度。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建立健全和优化的过程中,要积极践行更加有效的处理机制和控制措施,确保管理模型得以有效落实,进一步贯彻社会信用体系方面管理要求,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 张航.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J].法制博览,2016,25(18):299-299.
[2] 王斐民.民法、商法、经济法视野中的诚实信用原则[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4(04):59-62.
作者简介:张恩练(1985-), 珠海市,暨南大学 ,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