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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智库透明度报告

2017-05-16中国智库透明度研究课题组

社会观察 2017年4期
关键词:社会科学院透明度课题组

文/“中国智库透明度研究”课题组

中国智库透明度报告

文/“中国智库透明度研究”课题组

中国智库亟待重视透明度建设

1.智库透明度的提出

智库理论界和实践界普遍认为智库的独立性和影响力是两个相辅相成的发展要素,但是独立性和影响力之间的机制并不明确。更为关键的是,在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提出相关建议时,学界仅仅呼吁“保障、提升智库的独立性”,极易将“独立性”视为智库建设领域“政治上正确”的口号。本报告认同智库独立性的重要性,但更为关注“如何实现智库独立性”,也就是说,通过何种具有可操作性的机制保障智库的独立性,进而提升智库的政策研究质量,发挥出智库应有的社会功能。因此本报告提出“智库透明度”的概念,将“提升智库透明度”视为保障智库独立性的关键因素,通过探索智库透明度的准则和行动指南,为中国智库透明度的提升提供参考。

2.智库独立性与透明度

学界对智库独立性的概念界定存在较大争议,尤其是对于中国智库缺乏独立性的质疑更是层出不穷:从官方智库的角度,中国智库往往被视为政府的喉舌,缺少独立性;从智库经费来源的角度,中国智库并不存在成熟的基金会运作环境,智库接受基金会资助、企业等利益集团捐赠的信息不易获取,也被视为智库缺少独立性。本课题组将智库独立性的丧失界定为:接受某方资助并公开为其代言,做出有违政策研究客观性、有损公共利益的政策建议或倡导行为。简单地说,“拿谁的钱,替谁说话”是智库独立性丧失的表现。

这一概念界定本身说明了智库的独立性受智库运行体系中多元主体的可能影响。由此,智库运行体系中多元主体间的制衡问责机制成为保障智库独立性的关键因素。多元主体间的制衡问责机制,有助于处于边界的智库选择保持独立性,以规避其他主体的质疑,进而使得其他主体能够为智库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功能,提供必需的经费资助、信息共享、观点传播、成果鉴定等支持。制衡问责机制是智库运行体系各主体遵循各自应有规范运行的重要保障。而彼此间活动的公开透明则是发挥制衡问责机制的前提。

本报告将智库透明度视为智库体系良性运行、保障智库独立性的关键因素。以透明度为基础的制衡问责机制,表现为智库及相关主体遵循信息公开透明的行为规范,进一步转化为智库运行体系的目标——提升政策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更有效地解决社会关注的政策问题。

3.智库透明度及其现实意义

智库透明度指有关智库基本机构、智库活动、智库成果、智库资助经费及开支等智库研究活动信息的公开程度及可被公众获取的程度。智库透明度既包括智库的信息公开程度,也包括智库公开信息的可获取的便利程度。智库运行中的信息包括智库活动中与其他主体发生关联所形成的各类信息,也可以说是前述“政策流、知识流、资金流、传播流”等以数据、信息为形式的记录。提升智库透明度是中国智库建设亟待加强的重要问题。

提升中国智库透明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智库透明度有助于提升智库的影响力。(2)智库透明度有助于保障智库的独立性。(3)智库透明度有助于增强政府支持智库建设的针对性。(4)智库透明度有助于深化智库评价和理论研究的科学性。

中国智库透明度的指标体系

课题组试图提出中国智库透明度的基本维度,并以此为基础确立中国智库透明度建设的行动指南。智库透明度行动指南将成为中国智库提升透明度的指导手册。课题组尝试通过行动指南构建评价指标,通过评价跟踪中国智库透明度的发展,激励中国智库提升总体透明度,使智库透明度成为促进智库体系良性运转的重要抓手。

本课题组将智库透明度的基本维度分为以下4个方面:一是智库组织机构信息;二是智库研究活动信息;三是智库财务信息;四是智库信息公开平台。严格意义上,信息公开平台并非信息内容层面的智库透明度,而是智库信息公开的载体。

中国智库透明度评价

(一)方法论

1.样本选取。本次选取的智库来自中国网“智库中国”栏目2016年5月登记的智库名录中的100所智库,其中包括中央党政智库23所(主要为中央直属或党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智库)、地方党政智库40所(主要为省级政府社会科学院和发展研究中心)、社会智库20所、高校智库17所。这些智库涵盖国家高端智库建设首批试点的25家智库,也包括宾夕法尼亚大学《全球智库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全球智库报告》、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智库报告》等多家智库评价机构公布出来的上榜智库。(具体智库名录见附录)

2.数据搜集。此次智库透明度评估以查询官方网站信息的方式进行。智库官方网站网址通过网络检索获得。为了考察不同信息平台上智库的信息公开情况,本文对智库的微博和微信进行检索,并关注微博、微信获得动态信息。为保证数据搜集的可靠性,课题组采取“背对背”的数据信息检索和整理方式,同一智库的信息公开数据查询,安排2个工作人员同时进行并彼此保密,然后对2位工作人员查询的信息进行核对,对有误的条目进行复核。

3.评价标准。课题组对智库透明度的评估采取审慎的态度,选择的指标和评测标准以客观数据为准。为了避免不同类型智库在特定指标方面存在的差异,本次评估并未对具体的指标进行权重赋值,而是将特定指标的“信息是否公开”进行(0,1)赋值,最终对这些得分进行简单加总,满分为22分。然后,我们再将绝对分值换算成百分制分值。按照上述评价标准,本报告从3个方面给出排名榜单:首先是中国智库透明度总体排名榜单;其次是中国智库财务透明度排名榜单;最后是不同类型智库的排名榜单。同时,为了整体把握中国智库透明度的整体情况,课题组对智库透明度评价进行分析,考察智库透明度的影响机制,并提出推进中国智库信息公开透明的政策建议。

(二)中国智库透明度总体排名榜单

详见表2。

(三)中国智库财务透明度排名

表1:智库透明度指标体系

中国智库财务透明度(满分为27.27)前15名依次为: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22.73)、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22.73)、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22.73)、中国社会科学院(18.18)、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18.18)、国家行政学院(18.18)、中共中央党校(18.18)、国家信息中心(18.18)、北京社会科学院(18.18)、上海社会科学院(18.18)、广东省社会科学院(18.18)、安徽省社会科学院(18.18)、湖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18.18)、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18.18)、福建社会科学院(18.18)。

(四)中国不同类型智库透明度排名

表2:中国智库透明度总体排名榜单(Top30)

1.中国中央党政智库透明度排名前15名依次为:中国社会科学院(90.9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86.36)、国家行政学院(86.36)、中共中央党校(77.27)、国家信息中心(77.27)、中央编译局(77.27)、中国科学技术协会(77.27)、外交部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72.73)、当代世界研究中心(68.18)、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68.18)、新华社瞭望智库(59.09)、赛迪智库(59.09)、中国工程院(54.50)、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54.50)。

2.中国高校智库透明度排名前15名依次为: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77.27)、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77.27)、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77.27)、清华大学布鲁金斯公共政策研究中心(72.73)、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68.18)、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68.18)、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63.64)、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63.64)、复旦大学发展研究院(63.64)、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63.64)、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59.09)、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50.00)、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50.00)、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50.00)、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45.45)。

3.中国社会智库透明度排名前15名依次为: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95.45)、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95.45)、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90.91)、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81.82)、察哈尔学会(77.27)、盘古智库(72.73)、中国金融40人论坛(72.73)、中国经济50人论坛(72.73)、公众环境中心(72.73)、21世纪教育研究院(72.73)、一带一路百人论坛(68.14)、中国与全球化智库(63.64)、零点咨询(63.64)、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63.64)、中国指数研究院(63.64)。

4.中国地方党政智库透明度排名前15名依次为:上海社会科学院(90.91)、安徽省社会科学院(86.36)、广东省社会科学院(81.82)、贵州省社会科学院(77.27)、北京社会科学院(72.73)、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72.73)、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72.73)、湖南省社会科学院(72.73)、江苏省社会科学院(72.73)、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68.18)、云南省社会科学院(63.64)、甘肃省社会科学院(63.64)、青海省社会科学院(63.64)、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63.64)、福建省社会科学院(63.64)、河北省社会科学院(63.64)、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63.64)。

政策建议

结合中国智库透明度报告,智库透明度的概念来自智库运行体系。课题组据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以求对推动中国智库透明度的提升提供有益参考。

1.对于智库界及智库自身,建议建立智库透明度规范。智库界应形成有关智库透明度的认知、认同,并通过联合声明、行动宣言、行业规范等形式,引起智库界的广泛重视。智库自身对智库透明度的重视,来自智库界的规范倡导,也来自智库自身切实感受到智库透明度对其知名度、影响力、独立性支撑的公信力的提升。课题组建议各家智库聘请专人或专设内部机制发布智库产品和信息;建议各家智库建立“智库年报制度”,向社会报告智库活动和财务信息。

2.对于智库上级管理机关,加强智库的透明度管理。课题组建议党政智库的直属、挂靠单位能够从智库透明度的角度,对主管智库的发展予以引导、协调。建议民政部切实推动社会智库的社会团体身份的申报工作,同税务部门就社会智库、企业智库的免税资格开展研讨,并将智库信息的透明公开作为获得免税资格的核心。建议国家高端智库理事会能够率先在25家高端智库推进智库透明度行动计划,并对其他智库发展起到示范作用。高校智库透明度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建议作为管理方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能够在高校智库建设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增加对高校智库透明度建设的考核。对高校智库财务信息的重视,是提升高校智库透明度的关键维度。

3.对于智库经费资助方,完善各类基金资助制度。建议智库政策研究相关的各类基金资助机构能够在资助经费的申报、立项、结项的要求中,增加智库透明度相关的指标,增加对资助成果研究的经费来源、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等要求。在资助立项前根据智库已公开的资金和活动信息审核智库资格,在资助立项后规范资助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发布、上报等流程。

4.对于智库评价和研究者,建议将智库透明度作为重点考察范围。建议智库理论研究关注智库透明度与其影响力、独立性的关系这一理论问题,通过对这一理论问题的研究,增强各类智库评价机构对智库透明度的认知,并进一步在评价指标体系中予以体现。由此形成推动智库信息公开透明的合力,构成智库透明度提升的外部压力机制。

5.对于政府决策部门,提高政府决策和咨询活动信息的透明度。通过提升智库透明度建设提升政府政策咨询活动的透明公开。社会对智库的政策研究、咨询、观点报道等活动的关注,本质上是社会各界对政府决策咨询和决策过程的关注和期待。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部署。在此背景下,通过提升智库透明度,推动政府决策的透明公开,有助于社会各界对政府决策的认知、认可和信任,以此为基础的社会多元主体参与,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指标。

(“中国智库透明度研究”课题组负责人:朱旭峰,成员:韩万渠、史冬波、赵慧、何明帅、贾杨、张克、谢瑞翔,执笔人:朱旭峰、韩万渠;摘自《智库理论与实践》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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