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课教师的归途
2017-05-15卫佳铭
卫佳铭
1977年,全国民办教师数量达491万人,后经“民转公”、“逐步清退”等,到1990年时数量减少到280万人。当年被清退的民办教师服从大局,在补偿问题上“没有二话,听组织安排”;如今,他们有的已经步入老年,面临生活困难和养老的问题。尤其是代课教师,更是苦不堪言,经过多年清退,2007年全国代课教师的数量已经下降到37.9万人。
代课教师与在编公办教师干着完全相同的工作,且大部分工作生活在条件艰苦、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薪水却不及公办教师的三分之一,至于社保,更是无从谈起。即便如此,代课教师的身影遍布中国乡村,他们在最基层保障着一代又一代农村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到2016年7月,這个底层群体“多年未解决的补偿和养老问题终于盼到头了”。
今年51岁的何子林,在30年前加入了民办教师和代课老师的行列。1986年,21岁的何子林结束了打工生涯,在云南大理州云龙县贫瘠的山村站上三尺讲台。直到2004年8月,何子林在全国清退民办教师的大潮中,拿着县教育局下发的10500元一次性补偿款,被迫离开他挚爱的讲台。18载光阴,村里的两代人都是何子林的学生。
30年间,经历了数次政策变换,何子林的身份也发生着转变。他曾在离开讲台后当选村委会主任,也曾有机会重回教师队伍,却最终三度在代课教师招考中失利。命运曲折,何子林说,自己如今最留恋的依旧是那方三尺讲台。
在全国,与何子林有着相似命运的民办教师曾约有400多万人,如何安置这些被清退的前民办教师成了新的问题。2016年7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政策自查工作的通知》,将“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置于首位。
从教之始:身为代课教师的一丝不安
云龙县地处云南省西部澜沧江纵谷区,崇山、盘山和清水朗三座山脉从西到东依次排列,构成了其独特的山地地形。从漕涧镇出发,沿山路盘旋而上行驶约20公里进入鹿山村,车在半山腰处停下,只见一间规模不大的养殖场。
2016年10月末的大山里,云雾缭绕寒气逼人,何子林穿着一件薄外套迎了出来。何子林说,“一个地区的发展,还是要靠教育。如果有机会,我希望还能再回到讲台给学生们上课。”这是何子林在采访中数度提起的话。
1982年,何子林18岁。从云龙县第二中学毕业,因家境贫寒,他放弃参加高考,独自到县里的矿上打工。1986年3月的一天,时任漕涧镇校办主任何学文突然找到何子林,希望他能到村里代课教书。
当时,全国各地正在抓紧推进普及小学6年制义务教育工作,2.2平方公里的鹿山村共开设15个“一师一校”的小学校点,教师资源亟待补充。但因鹿山村地处偏远,距离漕涧镇足有24公里,平均海拔逾1800米,步行往返一次大约需要8个小时,泥泞的山路阻隔了多数老师代课的步伐。与此同时,国家层面也已开始酝酿整顿教师队伍的工作,要求各地逐年减少民办教师的数量。何学文对何子林说,他可以用顶编民办教师的身份回去代课,每月领取县里下发的50.5元补助(注:当时云龙县一般民办老师每月补助为27.5元)。
一想到寨子里的娃娃们没人教,何子林心软了。此后,他先后在李回山和白草坡校点任教,带过24-40人不等的二级复式班。山路难行,代课的头两年里,为了节省往返时间,何子林住在没有电灯的校舍里;农忙时分,为两头兼顾,只能课后匆忙往家里赶,第二天一早赶在学生们到校之前再回到学校。
每到雨季,只有油毛毡盖顶的校点课堂饱受雨水侵袭,“屋外下大雨,屋内下小雨”是家常便饭。看不过去的何子林跑到镇校办反映情况,申请下一笔钱,自己既当老师又当泥瓦匠,和几个工人一起把新校舍修起来了。
即便是退下来的这些年,何子林也记挂着山里孩子们的上学路。2014年4月,从漕涧镇通往鹿山村的盘山水泥路建成,去镇里上学的路好走多了,这是他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时拉到的项目。
现任鹿山完小教导主任何永春说,当年村里一些困难家庭的孩子交不起学费,何子林常常自掏腰包,为六年级的学生垫付学费。“有的甚至到儿子辈都上学了,上一辈的学费还未还清。”
艰苦的自然环境和繁重的教学任务,未曾影响何子林对教学质量的追求。曾与何子林同在白草坡校点任教的何德贵至今记得,每次考试何子林任教班级的平均分都比自己带的班级要高。面对来自部分公办教师的不屑,何子林曾硬气地说:“代课老师不代表教书能力比别人差,谁不信,我们出来比一比?”只是,代课教师这一身份的不确定性,总让何子林感到不安。
1992年8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在何子林身边,一部分于上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从教的民办教师,也在这段时间陆续经过进修得到转正。
何子林说,看到同事们陆续得到转正的机会,自己曾经天真的以为:“我是顶编的代课教师,哪天可以转正也说不定”。
1997年,第一次转机出现了。当年7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提出要有计划地将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通知还指出,在“九五”期间,国家每年将安排20万人左右的专项指标。但何子林很快被告知,只有1983年前开始从教的民办教师,才有资格参加“民转公”考试,而他属于1983年后从教的顶替民办教师,实为代课老师。一纸规定,将何子林和与他一样的顶替民办教师们拒之门外。
多年后再次谈起,何子林也微露懊丧:倘若1997年前就修读中等师范,也许在“民转公”考试之前,就能经推荐转正为公办教师了。但修读中师,一年有4-5个月时间要去县里,对于一师一校的校点来说,这意味着学生们将无人照看,这让何子林放心不下。
进入新千年后,像何子林一样的顶替民办教师也被要求与教育局重新签订合同,以“合同代课教师”的身份重新上岗,每月工资涨到99元。何子林的小儿子何伟文,至今忘不了那段艰苦的日子:母亲一人在家务农,父亲教书辛苦,却收入微薄,只有靠每年暑假下山倒卖牲畜挣钱,供他和哥哥上学。
戛然而终:告别讲台,代课老师何处去
200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文件明确要求“坚决辞退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逐步清退代课人员”。
2004年8月,云龙县的代课教师清退工作进入了倒计时。依照县里的文件,因不在1983年之前从教的民办教师行列,且学历要求达不到小学阶段教师中等师专以上学历的何子林,只能带着县里给的10500元补偿款(每月补贴50元,按18.5年教龄计算),无奈地告别了讲台。
2005年,时任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曾公开表示,不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合格数量不足和专业素质有待极大提高,中央已经作出决定,逐步取消代课老师。2006年3月,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提出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余下的44.8万中小学代课人员全部清退。消息一经传播,引发舆论哗然。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科首席专家劳凯声认为,“全面清退”的说法过于简单,损害了部分代课老师的利益。“固然这部分老师不再满足新的师资要求,可以采取安排进修、转岗的方式,而不是简单清退。即便是清退,也应该妥善安置,为他们安排合适的岗位。”
彼时,教育部内部也曾有关于“安置原民办教师和代课老师”问题的讨论,但对此一直未有正式文件出台。实际上,2000年初清退刚开始时,多個国家层面的文件中都明确提出“坚决辞退代课教师”,但是对于具体的清退办法以及清退后的保障措施,并未作出详细部署。
从21世纪初开始的这场覆盖全国、以提高中小学教师质量为出发点的清退工作,在执行时还带来了让人未曾想到的变化。上个世纪90年代末,大部分农村地区县级中等师范学校解散,仅靠师范院校毕业生资源,已远远满足不了边远农村学校的师资缺口,同时大批的民办教师和代课老师被“一刀切”清退,致使一些地方出现了师资供应短缺的状况。
劳凯声告诉记者,对教师学历要求的提升,应该考虑各地的实际差异,对部分地区留出一定的过渡期。“简单化地提出统一的学历要求,就迫使一些地方不得不再到社会上聘用代课老师。”
以何子林曾经任教的鹿山完小为例,该校目前共有在校学生235名,加上幼儿园孩童,共计270名,仅有12名老师,师生比高达1∶23。1978年开始从教的李富光老师坦言,十多年来,很多年轻教师来了一两年就离开了,这里“实在太偏僻了,很少有人愿意留下”。就在一两年前,鹿山完小仍有中心校帮忙招聘的代课老师。
在全国范围内,和鹿山完小有着类似情况的山村学校并不在少数。云南大理州教育局人事科负责人对记者说,2004年以后,对于教师资源短缺的地区,允许地方财政支持一年一聘签订劳务合同的临时代课教师。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辉则在研究中发现,清退代课老师政策执行后的多年时间里,在东部沿海人口流入地如广东、福建等地,以及一些省会和县城周边地区,又陆续招聘了一批合同制代课老师。这部分代课老师的收入由地方财政支出,少有实现同工同酬,也不享有评优资格。基本工作保障的缺失,加剧了代课教师群体的流动性,“有的学校一年招了几批,很多代课老师干了一段时间就走了,因为薪水太低。”储朝辉说。
清退之后:生存压力,从当下延续到未来
经过多年清退,2007年,全国代课教师的数量已经下降到37.9万人。被清退后的生活该如何继续,是摆在何子林等被清退代课教师面前的难题。除了维持生计的压力,对未来养老的担忧,也同样是压在被清退代课老师心上的一块大石头。
2004年7月,29岁的云龙县代课教师吴力争,离开了从教10年的关坪乡新荣完小。当时,县里师资依旧紧缺,县里的政策规定被清退老师如有意愿,可继续以代课老师的身份返聘回校教书,由县里财政补助,每月工资仅150元,没有“五险一金”的保障。吴力争无法接受过低的薪水,只好去了大理打工。
教了十多年书,一朝离开校园,吴力争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也碰了不少壁。“身无所长,只能去给别人打工,卖苦力。”目前,他在大理一家发电厂工作,单位在两年前刚给交了“五险一金”。
同年离开教师岗位的云龙县漕涧镇大坪完小女教师杨建云,则拿着县里下发的6000余元补偿款自己尝试创业。她在学校门口租了个铺子,卖起了早点,后因经营不善关了门,“钱没挣多少,本几乎都赔进去了”。2010年,已外出打工两年的杨建云因为家中老人需要照顾,又重新回到村里代课。是年,县里公办教师的月薪已近两千元,但杨建云每月只有800元的工资,不到公办教师的一半。
其实,在2010年1月,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朱永新,以个人的名义写了一封“关于代课教师问题解决的建议书”。随后,教育部成立6个调研小组,开始了全国范围的调研。那一年“两会”期间,朱永新项目组撰写的《关于“代课教师问题”解决方案的建议》和《关于尽快出台中小学离岗代课教师经济补偿及养老保险补缴管理办法的建议》两份提案,均获教育部回复。
2011年,教育部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央编办,共同发布《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教人[2011]8号),提出了“妥善安置”的要求,并试图通过“择优录取、转岗聘用、辞退补偿、纳入社保、再就业培训”5种路径,来解决代课教师的历史遗留问题。
针对这份指导意见,云南省于2013年3月出台实施细则,补偿款发放和社保补缴的办法终于有了明确的规定:像何子林这样的“超龄人员”,可以在2013年12月底前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基数按照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何子林告诉记者,虽然按规定自己在那时已经能够参加社保,可是就算按照最少40%的比例进行补缴,也需要4万多块钱。因为家庭经济无力承受,何子林最终选择了放弃。
除了补缴社保,云南省的实施细则还规定,在指定期限内仍然在岗且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将可以通过考试的方式,在2013-2015年间择优招聘為公办教师。
作为已经离岗的原代课教师何子林,还是拿到了参加考试的准考证。云龙县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那时县里共分到52个转正名额,也确实曾经“放开考试资格”,允许已经离岗的教师参加考试。
对于何子林而言,这是他重回讲台的最后机会。他找到昔日的学生帮忙借来语文、数学、心理学等教材,挤时间看书备考,“教材的变化很大,且多年不接触了,确实是有些吃力的”。
遗憾的是,连续考了3年,何子林最终还是没能成功转正。“前两年是我没把握好机会,失误了。”说起这些,他很是懊悔。
2015年8月,就在何子林第3次备战“代转公”考试、角逐最后17个转正名额前夕,却突发幽门梗阻。一场手术,打乱了原本的复习计划,但他还是坚持赴考。从考场出来,监考的工作人员问他:“今年感觉如何?”何子林自我调侃道:“我大概能考第18名吧。”没想到,考试成绩公布,何子林真的位列18名,与第17名考分仅差0.6分。这样的结果让何子林哭笑不得,只能感慨自己不是没有教书的能力,而是没有教书的命。现在,何子林一有空就会回鹿山完小看看。他站在教学楼前,指着底楼西侧的第二间教室说道,那里曾是他18年代课教师生涯的最后一站。
相比之下,目前任教于漕涧镇中心小学的原代课老师杨建云,似乎更幸运一些。在云南省出台补助细则后的第一次转正考试中,她最终以第17名的成绩“压线”通过了考试。然而,县里却一边让她补缴3年共计1万余元的社保,一边要求她退回2004年被清退时收到的6000元补偿款。对于“收回补偿款”,云龙县教育局和大理白族自治州教育局均表示,“收回补偿款”是依据上一级文件的规定,并且最终还会以工资和社保的形式回到老师们手里。“如果考上了,往后下发一年的工资也就抵上了。”
解决之道:中央与地方共担
2016年7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文,要求各地“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随后,广东等地先后转发该文件,并组织开展在岗以及被辞退原民办代课教师基本情况和解决其养老保障问题的具体措施及进展的自查工作。
在部分地区的老师们看来,多年未解决的补偿和养老问题似乎终于盼到头了。不过,储朝辉认为,此次的督导通知并非新政的信号,而是对原来指导意见的进一步落实和细化。他呼吁,各地在落实的过程中不应当把部分民办教师排除在外,同时补偿额度可以适当加大。
储朝辉还指出,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取决于政府是否有意愿采取更为强有力的措施。其实,早在2007年,重庆市政府就出台了政策,决定由市财政出资、公开从全市1万多名代课人员中招考近9000名正式教师。重庆市的做法一次性解决了遗留已久的代课人员问题,开创国内先例。之后,类似的做法在广东等地也有施行,且效果尚佳。
实际上,2011年教育部等部门共同发布的指导意见相比之前虽有了进步,但在关键的经费问题上,并没有明确界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到底谁该负担这笔钱,由此也埋下了地域差异的隐患。一些地方政府希望中央财政能转移部分支出,用于解决民办教师的安置问题,但由于代课教师、民办教师过去主要服务于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以县财政支出为主,所以在解决代课教师、民办教师妥善安置问题的经费上,指导意见虽未明确表态,但也更倾向于让县一级的财政负担这笔开销。
2012年年底,教育部就曾要求各地开展自查,检查落实指导意见的情况。然而,各地的落实情况却参差不齐。
除此之外,指导意见中还难寻对代课教师身份的定论,并未充分满足“同工同酬”的诉求。朱永新团队认为,身份的不确定性会给补缴社保时的标准制定带来困难,社保待遇一旦形成落差,就会造成新的分配不公平。
劳凯声呼吁,通过采取一些特殊的照顾性政策,来为被清退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解决养老、医保等问题。“民办代课老师辛辛苦苦一辈子,给予一定的生活保障,让他们的晚年活得有尊严,这是政府应该且必须要做的事。”
(据《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