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兑录(三)他在死亡之后归来
——关于霍桑的《威克菲尔德》
2017-05-15任晓雯
⊙ 文 / 任晓雯 木 叶
商兑录(三)他在死亡之后归来——关于霍桑的《威克菲尔德》
⊙ 文 / 任晓雯 木 叶
任晓雯:小说家,著有长篇小说《她们》《岛上》,短篇小说集《阳台上》《飞毯》等。部分作品被翻译成瑞典文、英文、法文、意大利文等。
木 叶:评论家,生于北京,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历史系。曾获中国时报文学奖(诗歌评审奖)。出版有评论文集《一星如月看多时》。
木 叶:我是大学毕业前后读到《威克菲尔德》的,充满了一种湮没感。这种触动就跟读到博尔赫斯关于“麦克白”的名句一样:“我杀死了我的君主,为了让莎士比亚构思他的悲剧。”后来我还为此做了一件有些疯狂的事。如今回想起来,当初直接震撼自己的可能是小说中人物的“失踪”“归来”以及“狡黠的微笑”。
任晓雯:谢谢推荐《威克菲尔德》。我以前只读过《红字》和霍桑的其他若干短篇。没想到这部作品曾激起你的猛烈情感,甚至影响到你的生活。回想起来,我的阅读与写作,始终是与我自己疏离的。至今没有哪部作品“湮没”我,或催发我去做疯狂的事。早年看到残雪老师说:“如果没有小说,我便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小市民。”印象深刻,但不理解。现在理解了,却不完全认同。因为无法假设,如果没有小说,我们会是什么样子。小说家安于在生活中做个小市民,是因为已经有了小说。如果没有呢?也许就要去成为一个威克菲尔德。写作者通过写作,使自己从“最普通不过的小市民”的表壳中脱离出来。威克菲尔德却用一场“纯属别出心裁”的出走,实现对“最普通不过的小市民”身份的叛变。所以,阅读威克菲尔德时,我仿佛在阅读一个可能世界中的自己。而我也猜测,你此时阅读《威克菲尔德》,会和大学毕业前后感触不同吧?
木 叶:那时主要是来自本能以及无以名状的东西,是这个人物的行动、心理以及他和命运相周旋抓住了我,现在这些东西还在生效,不过我更多关注的是叙事问题。我还感兴趣于你说你的阅读疏离于自己,我倒不完全这么看,总觉得你是小说家中理论思维很凸显的一个,而且你的阅读应该也深度参与了你的观念与创作,譬如小说集《飞毯》以及较早的一些短篇是直接或间接地受到魔幻、迷离的作品的影响,说干脆些就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等;《她们》中有了中国古典小说的白描,而且能感觉到来自福楼拜的教诲,在近几年的长篇和短篇中这种影响更明显,同时叙事和具体文字上又有了些许新变化。不过你说“疏离”,有另一层意思,指的是文字的浸染与书写和自身生活的间离。其实,你的气质和我早年所见已有不同,阅读与书写也在悄悄塑造着一个作家。
任晓雯:你说的“另一层意思”,比较符合我的本意,虽然我也可能是当局者迷。你开头提到了,人物的“失踪”及“归来”震撼了你。还说若是卡夫卡,就不会写“回家”了。我个人更喜欢主角“归来”。一个中年男人永久地离家出走,听着未免太过寻常,也太容易被解释。毕竟,世界上挤满了厌倦生活,渴望抛却一切从头来过的中年男人。而威克菲尔德不一样。他没有走远。他只是偏离出去,成为旁观者。他目睹自己的不在场,目睹自己的“死亡”,又目睹了一个在自己“死”后,照样运行不紊的世界。如是二十年,他又决定讨回身份,重新去做自己。在此意义上,威克菲尔德从未“失踪”,他只是选择在漫长岁月里,成为一个他者,窥探“我”之为“我”的奥秘。当然,这是我的个人理解。我会一边阅读,一边想象自己如何写。如果你是霍桑,你会让威克菲尔德回家,还是永远不回家?
木 叶:好像是博尔赫斯说的,如果让卡夫卡来写这个故事,威克菲尔德就“永远不可能回家”。你说他并未“失踪”,而是成为“他者”“旁观者”,甚或“死亡”,这样的视角很特别。小说中写到人人“以为”他死了,遗产安排妥当,名字被忘记,没了他,一切似乎照常。而在我看来,某种意义上,失踪并乔装后的威克菲尔德把他的妻子变成了“楚门”,他自己借此拥有了某种意义上的“全知视角”,妻子的一切都在他的偷窥、观察和悬想之中。这也使得后来,也就是二十年后,他选择回到家中,重新成为被那个高于自己的“全知视角”注视下的一员,“从此成为温存体贴的丈夫,直到去世”。曾经逃离,“死亡”,又归来,岁月静好,却也泯然众人。你问如果我来写,会不会让威克菲尔德回家,不用犹豫,会的。不过,可能还存在一个“革命后第二天”的问题。小说末尾有一句话,黄建人译为:“这件愉快的事情——就算它愉快”。陈平建译为:“这个愉快的事件——假定它是这样的。”林之鹤译得最隆重:“这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就权当它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原作中的关键词是happy event。霍桑对结局的处理给人一种感觉:他回来了,仿佛此前什么事都不曾发生。我说的“第二天”指向古老的话题,即,生活如何继续。譬如我可能会写道:他过了一段太平日子之后,毫无缘由地再度不告而别,最终不知所踪。也许只是几笔,处理不好,就会狗尾续貂,但我确确实实感觉生活中有人历经辗转“归来”,终究,再度离去。
任晓雯:你构思了一个有意思的结尾。事实上,出走与归来,确实是巨大的文学母题。
木 叶:我不知道你是否留意了威克菲尔德为何出走,这是过去看、现今看都魅惑着我的疑问。这个出走的缘由,可能是这个小说的根子,也极能彰显它跟现代人以及现代小说创作的一种关系。
任晓雯:霍桑没有直接给出缘由。他从对威克菲尔德的性格描写,直接跳跃到与妻告别的场景。也许霍桑做过暗示,他说威克菲尔德的懒散心灵中,有“一种悄悄的自私,一种特殊的虚荣心”。这里或许能发现出走的端倪。
木 叶:确实有暗示和分析,而它们之间又不无干扰与抵消。所以这是一个很漂亮的心理文本,夹缠着叙事的实验。这种似乎说了又似乎没说的感觉,很迷人。可能我们一具体说是什么缘由,就给说小了。总之,生命中总会有某种莫名的洪水来犯。
任晓雯:是的,阅读《威克菲尔德》时,常有似是而非之感。不少人将其解读为真人真事,而我宁愿相信,这里存在“职业撒谎者”的小骗术。霍桑声称是在新闻中读到这则故事。他煞有介事地说,姑且让我们称主人公为“威克菲尔德”吧。我查考了这个名字,想看看是否蕴藏深意。Wakefield,英格兰人姓氏,在古英语中有“守夜、旷野”之意。同时也是一座城市的名字。该城位于英格兰西约克郡,当时以煤矿、纺织和玉米贸易闻名。探究下来,果然是“姑且称之”,漫不经心,随手拈来——哦,威克菲尔德啊,他是随便什么人,他的行为随你怎么评判。“咱们尽可自由想象,随意称呼。”这位威克菲尔德的事迹,是“在人类一切怪行中也堪称了不起的任性举动”。关于真实性的所有线索,则是模棱两可的记忆,“记得哪份旧杂志还是报纸上登过一篇故事”,道听途说的记录,“据说是真人真事”。这仿佛在挑弄读者的判断力。当真是新闻报道吗?果然确有其人吗?当霍桑想象到读者的困惑,会不会也像他笔下的威克菲尔德那样,露出一个“平静而狡黠的微笑”?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威克菲尔德最初的打算,是“整整一星期不回来”。他带走了大衣、帽子、雨伞、长筒靴,和一只小旅行袋,里面或是太太备下的日用品。现金呢?应该带了一些,但并非鼓鼓囊囊的巨款,毕竟只是一星期的预算。
木 叶:这里可见出你的敏感,以及作为创作者的着眼点。你继续。
任晓雯:好的,我们继续。“整整一星期”过去了,又一星期过去了。随着时间流逝,这个玩笑,“或不论管它叫什么吧”,变成了颠覆人生的事件。“人人以为他必死无疑,遗产安排妥当”。一个大活人,就这样在法律上被宣判死亡了。在十九世纪的伦敦,在彼时的全球经贸之都,这意味着威克菲尔德失去了所有社会关系,失去了工作、房产、银行账户,失去了一切获取和支配个人财产的通道。威克菲尔德不是拥有豪华乡村别墅的贵族,也不是挖掘到深山宝藏的方外之人。他是都市里的普通中产阶级,养着一位“体面的太太”,雇了几名“伶俐的女仆”和“邋遢的小听差”,仅此而已。在错综的人际网络中,在严密的邻舍眼目间,如何维系二十年隐形生活,又拿什么来支付房租和购买面包?霍桑没有对此花费笔墨。显然,他本人并不关心,也希望读者别把注意力扩散到无关紧要的枝蔓上。总之,不管怎样,我们读者最好相信这是真人真事。霍桑的后辈作家马克·吐温说过这么句话:“小说需要逻辑,生活有时毫无逻辑可言。”每个立志于向逻辑不通的拙劣情节开战的小说作者,或多或少认同这句话。而霍桑呢,却创造了一种反其道而行的叙述策略,通过强调荒诞事件的真实性,在现实与虚构的边界撕开豁口,将生活的毫无逻辑置入小说的逻辑之中。你说你最初阅读《威克菲尔德》时,感觉自己被湮没了,你是被它的真实性湮没吗?最打动你的力量,来自于虚构还是真实?
木 叶:这个故事可能是有所依据的,记得有研究者说是出自某本书,但我一时找不到原文了。这样也好,索性回到文本自身,来龙去脉以及所谓的意义已经在其中了。而且,时间这个巨大的变量会不断为之带来新的情感体验和阐释空间。即便是真事,也需要发现它的眼睛,和书写它的巨笔;是作者谎托新闻,那可能更见出虚构的超拔。你所提到的经济来源、逻辑性,等等,都很重要。同时,霍桑还没有写妻子、亲友的苦苦找寻,警察的作为,以及邻人、陌生人的“见义勇为”和“人肉搜索”,也没有让这事件走上报端……我揣度,作者是有意为之。“故事是生活的比喻。”虚构本身就包含了两种真实,源自现实的真实,以及文学的真实。小说往往是冒险的,卓绝的小说更是要面对卓绝的路途。借用一句诗:“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有的人可能关心“两岸”的面貌如何,猿声又怎么会“啼不住”,尤其是舟子与乘舟人如何度日、轻舟又如何乘风破浪,而作者更想告诉我们的是:“已过万重山。”作者通过情境的创设以及细节的提点让我们信任了他。
任晓雯:我认同你对“有意为之”的判断,这是很“霍桑”的一面。霍桑从来不是一位现实主义的短篇作家。但与其他作品相比,《威克菲尔德》还是略有不同。大多数时候,霍桑是清晰的。比如《胎记》一篇,讲了人之为人,盖因他们不完美,任何想要变得完美的企图,都是人类的僭越。又比如《唯美的艺术家》,霍桑在文末点评:“当艺术家达到足够高深的境界,能够追寻到美的时候,他使世人眼中能感受到的美的象征在他自己眼中就微不足道了,而他的精神,在现实的快乐中已经拥有了自我。”在《羽毛头》中,作者更是忍不住将讽刺的谜底和盘托出:“这世上有成千上万个花花公子和冒充体面的骗子,都只不过是一堆破烂,百无一用的垃圾!可他们顶着好名声过日子,从来不曾看见自己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到了《威克菲尔德》这里,明确感消失了。霍桑也要“点明中心思想”,但又不那么确定。他写道:“相信这件事中必有深刻的思想或寓意,就算咱们没找到,也会干净利落地浓缩成最后一句话。思想总有功效,任何引人注目的事件也自有其深意。”一位强意志力的作家,似乎向他的小说屈服了。他承认:就算咱们(作者拉上读者,形成了一个“咱们”共同体)没有找到故事的深意,深意还是存在的。我喜欢作者示弱,不试图掌控所有的寓意。
木 叶:这就又触及了几个有意思的东西,咱们一一说说。短篇小说《小伙子古德曼·布朗》虽有些“暗黑”、魅惑,故事也透出一种清晰,《拉帕契尼的女儿》有几分科幻小说的意味,而指向并不晦涩,即便长篇《红字》亦具有一种明晰。《威克菲尔德》就五六千字,却有一种摇曳、幻美。你所说的喜欢“点明中心思想”,也是我想谈的,就是作家的介入,在本篇中突出的是议论。“在这个神秘世界表面的混乱当中,其实咱们每个人都被十分恰当地置于一套体系里。体系之间,它们各自与整体之间,也都各得其所。“一个人只要离开自己的位置一步,哪怕一刹那,都会面临永远失去自己位置的危险,就像这位威克菲尔德,他可能被、事实上也的确被这个世界所抛弃。”这是作者最后所说的话。如果小说的真义就在作者的这些话中,那么这个作者就矮了下去。我当初读这部小说根本没注意作者的这个“总结陈词”,近日再读,也不以为此语高妙。那么作者为什么这么写呢?我觉得,这包含了一种叙事上的“暧昧性”。即,这话有所指,却又未必是作者最真实最深刻的思考——能用叙述语言表达的内容何必还要以议论直陈呢?考虑到时代因素、小说发展阶段,以及作者的习惯,我认为,霍桑之所以要这么写,就像是在河流之中丢进一块岩石,这确实是作者的一部分声音,但并不意味着意义的终止或唯一性,而是一种分流、激发或醒示……有作家和研究者(譬如格非)提出“文本意图”和“作者初衷”,有道理。很多时候,文本的意志,会大于作者的意志。这也体现了时间和空间的有情与无情。
任晓雯:我觉得小说家发表议论要谨慎。人类的知识,总体处于不断细分的过程中。尤其在当下,深刻来自于专业性,专业性的体现就在于细分。有些古典主义大师喜欢在小说里发表关于政治、经济、历史等方方面面的看法,现在看来并非所有看法都高明。而对于小说人物和情节的自我点评,在多数情况下也不见得是必须的,有时甚至如你所说,会让作者“矮了下去”。
木 叶:你前面对Wakefield这个名字有过考察,似乎有深意,又可能较为朴素随意,我临时想到,也许可以拆解成两个单词,wake,field,前者有唤醒、激发的意思,后者有田地、领域等含义,不知是否是过度阐释,它们合在一起也许有探究人类的潜意识、集体无意识的意思。暂且打住。就这个文本中的这个人物而言,有人解读出孤独,有人说异化,有人看到庸平生活中的荒诞与疯狂,有人辨认出现代人的自我放逐……小说创作者的想法可能不太一样,你从威克菲尔德身上看到了什么呢?毛姆曾说“霍桑没有塑造生动的人物形象的天赋”,不太清楚他是否谈过威克菲尔德,我倒是觉得无论是这个形象本身还是对这个形象的塑造过程,都是杰出的。
任晓雯:我已提及过我的理解。霍桑自己的评论,不妨总结为,威克菲尔德是人类身份脆弱性的证明。你说的解释也都挺好,孤独、死亡、自我放逐、迷失与回家……总之,威克菲尔德是寓意非凡的,仿佛一个幽深的缺口,打开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你论到毛姆的评价,——如果用衡量契诃夫笔下人物的标准来衡量威克菲尔德,确实不算太“生动”。契诃夫的人物是生动的,我甚至能闻见他们鼻腔里喷出的大蒜味和隔夜伏特加的渥臊气。威克菲尔德不一样,他是有寓言色彩的,他的美恰恰在于他的抽象。“平静,略有自负,自私,喜欢不近情理的神秘,喜欢保守无关紧要的秘密的人;是个不热心的人,富有想象力,但能长时间地胡思乱想,一事无成。”——这是博尔赫斯将原文中霍桑描述他的威克菲尔德的形容词摘录出来,连缀而成的句子。若从技巧层面看,用形容词堆起来的描述,未免失之笼统,缺乏细节感,当然也就不够生动。但我的想象也因此被激活:到底是怎么样的怪家伙,居然做出这种事。我倒要看透他的面目,掰开他的脑壳,剖析他的内心,认清他究竟如何想。
木 叶:这个很有同感,他很好地激发了读者的想象力。
任晓雯:我可以将威克菲尔德想象成一名在办公桌后面不停走神的机关人员,一名不爱参加同事聚会且被老板叫错名字的公司职工,或者一名不那么成功但也能养家糊口的律师、医生、商人。总之,霍桑描述的威克菲尔德,是十九世纪伦敦街头的任意一个“已届中年”的男人,也是一切时代所有都市里的任意一个男人。霍桑的人物,大多有这么一股气息。他们是抽象的人类,被作者的意念所笼罩。毛姆说他们不生动,当然有他的道理。小说家本身是趋向固执的,不固执就没有风格。比如我们看到,福克纳讽刺海明威:“人们不知道他使用过一个需要读者去查词典的字。”海明威又讽刺福克纳:“可怜的福克纳。他真的以为巨大的感情需要巨大的字?”这不仅是文人相轻,更是写作者趣味不兼容。我就没见过一位有风格的小说家,对简洁与繁复、生动与抽象、克制与夸张……给予同等喜爱。所以,毛姆有道理,不意味着霍桑不美妙。
木 叶:我虽援引了毛姆的话,不过并不很同意,威克菲尔德和《红字》中的海丝特·白兰都是独特而动人的形象。我还觉得,可能不完全是你说的写作者趣味问题(部分如此)。查阅资料,威克菲尔德这一文学形象诞生于一八三五年,如此说来已经快二百年了,那还是浪漫主义时期,波德莱尔划时代的《恶之花》二十多年后横空出世。而在我看来,威克菲尔德可以说是颇具现代性的人物,至少是先驱之一,隐隐感到加缪的《局外人》的主人公默尔索等很多现代文学形象闪烁着他的影子。简单而言,就是体现了现代人漠然、莫名而又暗流汹涌的那部分情感与状态。
任晓雯:的确如此。在阅读《威克菲尔德》时,我能够想象它出自十九世纪作家之手,也能够想象它是一位同代作家写出来的。
木 叶:其中还有几分“分裂”,或者用不自知的“分身术”来形容也好,这几乎是现代人很独特而又较为普遍的一种人格与情感方式。我无意夸大现代人和更早的人有多少不同,但确乎有一些东西在悄然袭来。
任晓雯:十九世纪上半叶的伦敦,已经是个大都市。你说的“漠然、莫名而又暗流汹涌”的情感状态,也许与都市化的“悄然袭来”有关?
木 叶:哈哈,早有小说家感慨,自某年某月起,人性改变了;诗人则说,一种可怕的美已经诞生。《威克菲尔德》最初收录于短篇集《重讲一遍的故事》(Twice-Told Tales,讲了两遍的故事)。近年一个中文版的霍桑短篇精选集就以“重讲一遍的故事”为名。我注意到也有人将这几个字迻译为《故事新编》,这就有意思了,因为鲁迅的“故事新编”大多取材古远,且这个词已然拥有了“解构”的意味(至少我这么看),已不仅仅是“讲述两遍”或“重讲一遍”的意思。《威克菲尔德》更像对一个真实文本的演绎,但是作者的口吻又令人感到不可靠。小说家重写一个新闻故事(已经被记者讲述过),这是“重讲一遍”,也是“故事新编”,而在这部作品里Twice-Told Tales还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作者在小说文本中将这个故事讲了两遍:第一遍就是第一段,是一个故事情节的概述,接下去作者又讲了第二遍,掺入了大量的猜测、推想与细节还原,直至结尾。记得希区柯克的《夺魂索》还是哪部影片,一开篇就清清楚楚交代了死者是如何被杀的,然后导演继续引你一步步跟随他重走这条路,解开所谓的谜团。这颇见真功夫,是一种历险,兼具巨大势能的释放和演绎的愉悦。《威克菲尔德》里,作者自己“剧透”(不是局部而是整体),然后开始叙事,有一种表演性,还让读者看得津津有味,好奇的读者很可能会思考作者为什么会这么写?这一详一略两次讲述又有何不同与张力?
任晓雯:我恰好想过这个问题。霍桑第一遍简要叙述,故意搞了“剧透”,为要挑拨读者情绪。一位婚姻幸福的男士,突然莫名离家,大家以为他死了,二十年后又若无其事归来。这里没有解答谜团,而是引出谜团——不合常理啊,怎么可能呢,居然会有人这样做,目的是什么呀,于是读者满腹疑惑地往下读,跌入了霍桑的圈套。第二遍叙述中,霍桑的视角仿佛电影摄像镜头,旁白声音不停揣测着、评价着、指引着。我们看到威克菲尔德如何吻别妻子,逃进预订的邻街小公寓,度过了孤独一晚,熬住回家的冲动;看到他如何乔装改扮,年复一年游走在家宅附近,窥探他的妻子;看到他因与妻子偶遇而痛苦,终于在一个风雨夜回了家。幕落时,我作为读者,仍觉不满意。因为作者没有描述,威克菲尔德是在怎样的时刻想出离家计划的。他透过门缝朝妻子临别一笑时,是怀着如释重负的轻松,还是恶作剧般的兴奋;当他决定用孤独折磨自己和无辜的妻子时,是否已经做好承受代价的准备;这究竟是厌倦、无聊、对身后世界的好奇、对自我存在的否定或者确认,还是一位勇士对庸常生活发起的自杀式袭击。不满足的读者啊,随便怎么想。最重要的是,这个故事终于让人从日常的钝感中惊醒,想上那么一想。这也许就是你刚才说的“作者初衷”和“文本意图”的区分。我在作者的初衷之外,获得了更多的浮想与震撼。《威克菲尔德》,是好故事,好小说。姑且让我们忘记人物是否生动,形容词是否太多,总结陈词是否高妙之类的问题吧。
木 叶:有道理,我还想加一句,有时“议论”推动故事情节,它本身也是一种叙事,霍桑在《威克菲尔德》中做了多方位的展示,这种议论还和心理描写巧妙结合。自第二段(其实第一段就有了)直至结尾的议论,如揣测他的品性、描摹装束、评判妻子健康状况,以及分析种种心理等。小说中有一句叙述者的议论:“要是本人在写一本巨著而不是一篇区区十来页的文章该多好!”据我所知,你是举手反对的——无论此话出于真心还是修辞。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虽说都叫小说,但是它们的区别不算小。短篇更接近于诗歌,长篇有些像具体过日子、建一座博物馆抑或打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这里有着复杂而微妙的叙事伦理问题。
任晓雯:在阅读当代作品时,我意识到一个微妙问题。长篇小说家似乎已经不再像过去的雨果、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那样,关注终极和整全的人类命题了。当代的长篇小说家,更多关注具体的现实性问题,种族、家庭、战争、性别、权力、成长、孤独、恐惧、性压抑……他们中的一些,是标签鲜明的,移民作家、女权作家、小镇作家、乡土作家,等等。哈罗德·布鲁姆痛心疾首地说:“很多长篇小说都因其社会用途而受到过分赞誉,一些只应称为超市小说的东西,被大学当成正典来研究。”他认为重要的长篇小说“往往会触及关键性的谜团,或思考决定性的问题”。这种指责是有洞见的,也是令人为难的。古典主义时代业已终结,未来千年的文学,当真属于卡尔维诺所说的“轻盈”吗?相比之下,短篇小说反而承续了对本质发问的能力。你可以想象一位当代短篇小说家写出了《威克菲尔德》,却无法想象一位当代长篇小说家写出《卡拉马佐夫兄弟》。或因长篇小说让作者产生“创造一个完整世界”的感觉?世界的细节和局部纠葛让人迷失。现实成为长篇小说家的资源,也成为长篇小说家的局限。而短篇小说家却愿意承认,短篇本身是有时空局限的。它们不过是世界的碎片、时间的片段。短篇小说享有抽空现实的特权,享有超拔于现实的特权。《威克菲尔德》的作者,可以拒绝解释主人公的经济来源,可以罔顾十九世纪伦敦的街景描写,甚至可以不给主人公的太太派一个名字。因为短篇不被要求呈现一个完整世界。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伦敦,十六世纪的伊斯坦布尔,或者本世纪的中国山东高密,一点不重要。我们只需关注核心问题,关注威克菲尔德悖谬的境况。在此种意义上,短篇小说反倒呈现出更为高迈的气息来。
木 叶:有了你这段话,我们似乎可以收束了,因为它既隐含着一种紧张与追问,又拥有一种敞开。也许不能一概而论,当代短篇越来越趋近于“诗与思”,“承续了对本质发问的能力”。至于长篇是否有所退守,我不悲观,我觉得今天还是会有人写《金瓶梅》或《红楼梦》这样的作品,如果真写出来,那也真是伟大,只不过,这个时代的创作,轻盈也好,厚重也罢,注定要有这个时代(和作者自身)的基因,无论是叫“金瓶梅”还是“卡拉马佐夫兄弟”,都少不了这个时代的骨与血。换个角度而言,也许,长篇和短篇小说之间并没有那么大的差异,譬如门罗的短篇或中篇,我有时会当成一部长篇来看,甚至比有的长篇更深邃、宏阔而富于张力。新世纪以来,新科技、新媒体狂飙突进,几乎改写了我们的生活,当人们越来越注重或者说不得不阅读各种各样的文字和图像之时,小说有理由奉上满足这一切而又超越这一切的创与造。特别是当AI的智慧迅猛发展,越来越具生命性和生长性,有抱负的小说家可能更需要发明自己的独特的当下性,以及不可替代性。或许,《威克菲尔德》在开篇和尾声那“狡黠的微笑”,永远在质询着什么,关乎人性之为人性,叙事之为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