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影视著作专家鉴定委员会成立
2017-05-13祝媛莉
祝媛莉
3月20日,北京影视著作专家鉴定委员会(简称专家鉴定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
北京影视著作专家鉴定委员会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市民政局、市文联批准于2017年1月11日正式成立。7家上级指导单位为:中国法学会行为法研究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广联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中华律师协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和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广联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新一届会长刘和平,也是专家鉴定委员会首任会长,公布了首批26名鉴定专家名单,包括14位法学专家、12位文学艺术界专家。专家鉴定委员会下设四個常设处室:法务室、鉴定室、疑难案件研究室以及复核室。
“影视作品著作权遭到侵害的事时有发生,对创作者造成极大伤害,借这个机会,我希望新成立的专家鉴定委员会,能够为著作权人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也为影视发展创造良好的空间和氛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司长毛羽表示,电视剧司愿意和鉴定委员会建立更加密切的关系,增强信息互通,也会从政府的角度为鉴定委员会提供更多服务。
据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为编剧委员会提供专项基金,中国法学会也将提供资金支持。
编剧汪海林建议专家鉴定委员会按时间和专家级别实行收费制度,这一诉讼成本应由败诉方承担。“这几年不仅有人维权,也有人‘碰瓷,只要一部戏火了,就去告对方。有偿进行专家鉴定,对碰瓷的人也是警示,他会首先考虑自己的诉讼成本。此外,我们还在考虑救助机制,为一些著作权人的维权提供法律和经济援助。”
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苏泽林也表示,影视著作权案件审理,会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鉴定工作委托给专业鉴定机构。
鉴定工作的高难度大家都有共识。一方面比对规则、比对方法混乱,无规可依;另一方面,影视类文学艺术创作的抄袭侵权形式多,有些并非一眼就能看出。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影视传播研究中心主任尹鸿表示,知识产权案件的判定在全世界都是难题,未来专家鉴定委员会可以把学术性活动和鉴定工作结合在一起。通过学术活动找共识,再用行业共识作为案例参考解决类似问题。此外,他建议专家鉴定委员会可以采取投票制度来判定抄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