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2014-06-10
印刷技术·数字印艺 2014年3期
2014年2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的《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原新闻出版署于2001年1月6日发布的《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新《办法》规定,新闻出版领域行业标准制定、修订实行年度立项制度。根据新《办法》,新闻出版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立项建议进行论证通过后,于每年5月31日前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标准化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标准立项申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标准化主管部门于每年7月31日前完成年度立项申请的审查,并形成下一年度的新闻出版领域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技术归口的新闻出版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标准立项建议。此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标准化主管部门对列入新闻出版领域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中的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给予适当经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