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研究
2017-05-13黄蓝
黄蓝
摘 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织载体。采用实地调研的方法对梧州市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以合作社规范发展为切入点,从政府、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等层面提出对策。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梧州市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4-0019-03
目前梧州市有1 36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其涉及行业之广、参与人数与注册资本之多的不断提升可以看出农民组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其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然而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特别是在规范管理方面,如政策扶持、合作水平、运行体系等不够标准,与相关规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所有的这些问题都必须采取措施解决才能使之得到发展。所以,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管理问题,提出相关举措来加强其体系建设、提高各方面水准是必不可少的。
一、梧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分析
梧州市辖三县一市三城区,59个乡镇(含一个有农村经济的办事处),939个村委会(社区), 19 213个村民小组。总面积13 23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67.73万亩,水面12.63万亩,山林2 265.88万亩。全市总人口332.88万,其中,农村人口273.45万。全市二轮延包农户数为53.24万户,延包人口数225.93万,延包农户户均耕地3.15亩,延包人口人均耕地0.74亩。2014农业总产值171.3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 397元,同比增长13.8%。
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 368家。其中:合作社数1 365个,联合社数3个。合作社出资总额20.2亿元,其中:货币出资16.5亿元。合作社成员数21 376人,其中农民成员数21 058人,占92%,带动农户数8万户以上。农民合作社按行业划分,其中:全市种植业类及加工流通类合作社686个,占50%,有成员12 000多人。已涵盖六堡茶产业、砂糖橘产业种植销售加工、粮食类、品牌蔬菜等经济作物、中草药等本市的优势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全市涉林类农民合作社96个,占7%,其成员共八千多人,已涵盖林木种苗、植树造林、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销售加工以及林地流转、森林生态观光旅游等林业生产、培育、保护和综合利用等多方面,联结林业基地面积二十多万亩,合作社成员年均增收一千二百多元。全市养殖类农民合作社439个,占32%,社员5 366人。全市农机合作社101个,占7%,社员738人,从业人员1 040人;入社机具1 393台(套),固定资产总额3 086.5万元。
据调查统计,全市严格执行章程规定的合作社有533家,占总农民合作社数的39%。有必要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等齐全的合作社是570家,占总数的42%。建立民主管理机构,如成员(代表)大会并正常运作的合作社有503家,占总数的37%。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239家,占总农民合作社的17%。建立成员账户和档案管理,准确记录成员所贡献的资金与农民合作社交易量(额)等的合作社有101家,占总数的7%。按照法律和章程制定盈余分配方案,按比例进行分配的合作社88家,占总数的6%。建立社务公开制度,如实公开年度业务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处理方案的合作社有88家,占总数的6%。明确所有权资产管理机制的农民合作社只有三个。
二、梧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面临的困境及其原因分析
尽管当前梧州市合作社已有了较快发展,但总体上,处于初期,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程度还处于较低水平。其主要在以下三个层面存在一些问题。
1.政府层面
首先,政策扶持有待加强。当前,梧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政策扶持方面需要进行探索和改进。政府对龙头企业、合作社在农产品生产、深加工没有建设用地指标。如藤县友强淮山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淮山、粉葛等六千多亩,带动农户种植达三万多亩,合作社2013年7月申报农产品加工储运项目用地50亩到目前还没有到得落实;自治区级龙头企业岑溪市外贸鸡场有限公司为梧州市养鸡行业的标杆,带动能力极强。2013年经营收入一亿七千多万元,利润总额达2100万元,雇用农民360人,每年支付农民工资九百多万元。该企业为扩大生产向政府部门申报种鸡产业化基地用地指标也一直没有得到落实。其次,贷款融资比较困难。如当碰到种鸡交易兴旺的季节,而由于市场的不稳定性,特殊情况需要大量流动资金输入,可是大多数主体的经营场所、土地一般都是租用的,不能用来抵押,因此会出现由于有效抵押物不足而难以筹集到资金,进而影响了生产的发展。如藤县荣达原鸡专业合作社,由于受广东禽流感影响,因生产资金周转困难向民间融资机构高息借款,导致生产成本增加。地方政府的扶持力度还不够。税务部门在向龙头企业、合作社征收所得税方面没有优惠政策。如溪市的一些油茶专业合作社希望组织申报油茶地理标志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协助;藤县喻福强家庭农场申报试验粉葛新品种项目当地政府没有做好配合上报工作,为此,以后梧州市应在税收、用地、金融等扶持优惠政策和做好服务方面加以研究和制定可行的办法。同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地位、政治待遇有待提高,投入保障有待探索和改进。
2.专业合作社层面
第一,合作水平有待提升。首先,合作社规模较小。据相关数据显示,梧州市全市农村人口达273.45万,而入社成员21 376人,仅占总农民数的0.78%,数量还是太少;从规模范围看,2013年獲自治区示范社的合作社中,成员人数100人以上的只有13家,多数都在100人以下。其次,合作社带动力不强。梧州市农户数约为64.83万户,入社的有8万户,带动农户占全市总农户数的12.3%,合作组织数量相对较少,整体水平较低,辐射带动作用不大。最后,合作社实力不强。目前,梧州市的合作社还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处在初期发展阶段的大多数专业合作社只是在单纯地进行初级产品的销售。同时,其中只有21家合作社的产品注册了商标,虽然有了自己的品牌但是由于知名度不高,盈利有限。除此之外,服务水平也较低。由于种种原因,如资金、技术、知识等因素,目前的合作社所能提供的服务主要体现在为成员购买生产资料、培训生产技术、提供市场信息,帮助进行农产品销售获取利润等,而很少有合作社能在提供融资、高技术、先进设备、大型销售网络、全方位信息等高度现代化水平服务方面有所成就。
第二,运行机制有待健全。组织运作机制不规范,合作社管理者缺乏专业管理知识。虽然从目前来看大多数专业合作社制定了相关章程来保证组织运行的有序,并设立了如理事会等必要监督管理机构,然而这些机构只是一种形式,并没有发挥其真正的作用,该有的组织、会议等活动都没有正常开展。其中包括民主决策机制不完善,有的制度不健全或不严格执行。作为一个健全的组织机构,合作社在自愿联合的基础上由其成员控制并在内部实行民主管理机制。合作社成员自愿主动参与合作社的决策事项与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服务于农户。然而在真正的运行中,由于存在出资的不均衡,往往会出现少数出资份额高的领办人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社内民主权利的行使。尤其成员的知情权,如果成员连社内运行决策等的基本事务信息都无法知晓,那么民主就是一张空头支票,根本无法保障农户的利益。民主程度低的合作社不仅不利于对事物做出正确的判断与决策,还严重影响了农民成员的经济利益与民主权利。最终严重影响合作社的开展。协调联合机制不规范。目前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不少,但没有形成相互合作的机制,孤军奋战,有时会在市场上造成不必要的甚至会损害自身利益的低级竞争。同时在调研中发现,某一个镇内就成立了几十家同类的合作社,如筋竹镇的水果专业合作社就有55家,这样的合作社在市场上并不能获得较好的规模效益。并且一定程度上不仅浪费了资源,还增加了成本。分配机制不完善也会引起很大问题,部分合作社的发起人只顾及自身的经济利益,忽略合作社成立的主要性质,即服务于农户的公益性。收益分配只局限少数几个出资人之间,普通社员没有按交易量比例二次返还盈余,利益关系不紧密。据统计,全市1 368个农民合作社,按照法律和章程制定盈余分配方案,按比例进行分配的合作社只有88个,占6%。
3.农民层面
第一,素质水平有待提高。根据相关调查资料显示,梧州市农民的受教育水平大部分在中小学水平,有一小部分甚至是文盲。受教育的程度在很多方面都对农民产生影响。首先是思想观念上,由于农民的受教育水平有限,素质水平不高,有些还停留在封建的思想观念上,固执守旧,抗拒接受新事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需要政府支持、企业等牵头,更重要的是农户的支持与参与。如果农民对合作社无法真正理解甚至是误解,认为按照原来的耕作、生产模式就好,那么,其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就不高,就算政府做出再大的努力也不会达到预期效果。
第二,民主意识与权利意识也相对较弱。民主意识同时关乎农民的切实利益,由于长期以来,农民的经济与政治地位都处于劣势加上农民自身知识水平不高,对民主的理解也比较模糊。对自己拥有什么样的权利也不是很了解。有些农民认为民主就是自己的事情自己说了算,有些甚至认为自己离民主很远,反正就是领导来决定。当自身权利被侵犯的时候有些农民还一无所知,更谈不上采取措施捍卫权利。因此,由于主客观的影响个人参与社内事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较低,同时也在合作社的管理中就会缺乏话语权。进而合作社的凝聚力不强,不能真正实行民主管理。
三、梧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的路径
在组织化的现代社会中,专业合作社已逐渐成为农村生存发展的基本方式。这样的方式作用在于利用组织的力量克服自身的不足,改善农民因文化素质低、生产规模小、经济实力弱等而处于弱势地位。进一步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
1.政府层面
加强政策扶持,实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合支农项目资金,形成扶持合力。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农民合作社开展信息交流,培训生产管理与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除此之外,为有效整合,在国家农业建设项目中可适当分配一些给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扶贫项目,农田基本建设项目,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基地建设,“一村一产”项目或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土地,信贷优惠政策,发展专业农民合作社。国土部门应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所需用地优先安排,简化手续,适当减轻成本。金融业应进一步完善信贷服务,简化审批程序,每年安排一定量信贷,解决合作社发展的资金需求。还有加强农业部门工作职能,既要结合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农机、科技等各自的行业特点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又要积极贯彻国家政策充分发挥国家资金、项目、技术服务和农民培训等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作用。重点发挥农业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农业科技专家人才库,把科技服务的重点放在基层。首先,农业部门要制定统一的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追溯与检验监督等制度。其次,注重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引进专家为合作社农业提供科技服务。发挥政府的协调职能。在农民已经组建好专业合作社联合组织的基础上,完善好这些合作社联社合作与自律等行为规范,结合市场手段引导良性竞争,降低盲目竞争的风险。同时,建立土地流转交易平台,为农民土地流转提供服务,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有序流转。
2.专业合作社层面
第一,扩大合作社规模,产业与科技优化升级。加大对合作社的鼓励宣传,积极引导相关联的合作社组建成一个更大的大家庭,即合作社联社。通过合作社联社可以逐步实现在不同区域、行业,大规模地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这样的合作有利于加强抵御自然风险,更好地应对市场风险,推进资源达到优化配置,提高市场竞争力。其次产业优化升级。我们应该立足于梧州市的区域特点和市场需求,加大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力度,特别是加快主导产业的培育在优势产业和主导产品方面不断做大做强。努力培育一批较为专业的产业能人并带动农户加入合作社进行技术指导、统一管理与共同发展。与此同时,引导品牌升级。品牌建设是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的主要举措。品牌是一个产品的生命,不仅能带来市场经济效益同时意味着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因此,我们要以农民合作示范社为标尺,推行品牌化建设、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梧州市沙糖橘、龙眼、茶叶、荔枝等优势特色产品的知名度、市场竞争力和加大宣传力度。依托这样的资源优势,申请注册商标与开展无公害绿色产品等相关质量认证,真正降低消费者购买风险,获得较大的消费价值。最后,实施科技升级。加强当地农业合作社的合作,多与其他地区的合作社交流,多向发展好的合作社学习引进经验技术。为应用所引进的新技术,采用试点效应,先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和示范基地,进行适应性消化、吸收与结合当地产业试验,成功试验后再对新技术培训推广。引进技术的同时注重人才引进,充分发挥梧州市高等院校与专科学校人才辐射本地农业产业的作用,有效缓解合作社人才稀缺的状况。以科技进步为支撑,深化农业基地建设,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
第二,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建立并完善组织章程,从建立合作社环节开始要审核资格,严格依法成立、登记入册。杜绝一些不符合要求、甚至为了获取国家资助而成立的合作社。其次要在农户入社环节进行把关,完善手续。关于合作社权力机构的设置,按照要求的同时要从梧州市实际出发,按照规定、坚持民主选举的原则,设立合作社的理事会、成员代表大会等,避免合作社被少数人控制。所成立的大会、选举出的成员要明确合作社的服务宗旨、社员权利与义务等,保障社员的合法权益,逐步提高合作社管理水平。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与利益联结机制,提高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之间的利益互补机制的稳定性,兼顾效率与公平。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在动力,促进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交流与联系。根据实际经營情况,制定合理的盈余分配方式,以生产者为主体和以股份为根本的分配机制来调动生产者和管理者的热情和创造力。
3.农民层面
第一,解放观念,积极发展农村教育事业。随着国家不断发展,农村教育水平也逐渐提高。教育水平提高的前提是生活水平的提高,当农民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应当抛开以往旧的思想观念,开始关注自身的发展问题。除了国家要加大农村教育软硬件的建设外,农民也要积极参与国家的建设中。眼光要放得长远一点,不能局限、依靠于政府所给予的短期暂时的扶持,自己要明白想要致富必须先使自身发展。同时认识到政府所实施的相关政策都是在为农民利益着想,为其谋取利益。所以作为受益者的农民要积极参与专业合作社。
第二,当家做主,正确行使自身的民主权利。政府在民主权利方面会有相关的宣传,广大农民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等渠道去理解什么是真正的民主,如何参与民主中去。在实际民主管理中,要积极运用自己所具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监督权等维护自己的权利。鉴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与组成,参与其中进行监督、管理才能真正保护自身的利益,同时为合作社发展贡献一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