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贸流通区域协调发展趋势及路径选择
2017-05-13路红艳
路红艳
内容摘要:长期以来,受资源禀赋、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等因素影响,我国流通区域间、地区间、城乡间发展差距较大,不协调、不平衡问题突出。近年来,在互联网+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推动下,流通区域发展呈现出农村市场及中西部地区市场快速发展、区域市场一体化等新趋势。“十三五”时期,应顺应流通创新趋势,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方向,积极探索推动流通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新路径、新模式,着力补齐短板。
关键词:内贸流通 区域协调 区域市场一体化 互联网+
内贸流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长期以来,与我国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相对应,内贸流通区域间、城乡间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东部地区流通网络布局完善,设施先进,业态丰富,部分城市流通现代化水平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而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流通发展基础较差,流通设施建设存在短板,流通现代化水平较为落后(李超、祝合良,2014)。例如,全国零售百强中,东部地区零售百强企业数量是中西部地区的4倍多;电子商务百强县主要集中在浙江、福建、江苏等东部地区,占电商百强县总数的70%以上。这既与各区域的自身资源禀赋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和城镇化水平有关,也与区域间、地区间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因素密切相关。2016年11月,商务部、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的《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发展规划》,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明确把“统筹流通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作为重点任务之一,提出构建区域协调、城乡一体的内贸流通发展格局。因此,“十三五”时期,应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方向,积极探索推动流通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新路径、新模式,着力补齐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流通发展短板,优化内贸流通区域网络布局,提高内贸流通发展的协调性和平衡性。
当前流通区域发展新特征与新趋势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以及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应用,特别是區域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流通区域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特征、新趋势。
(一)中西部地区市场及农村市场呈现较快增长态势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区域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内外部条件出现了显著变化,我国东部和中西部地区流通发展呈现出明显不同的发展格局,而且各个地区内部各省市之间流通发展分化也较为明显。尽管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来看,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市场仍然远低于城镇和东部地区。但近年来,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以及“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推进,中西部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发展速度和结构发生较大变化。2011-2015年,东、中、西部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分别为13.1%、14.6%和15.3%,中、西部地区分别比东部地区高出1.4和2.2个百分点(见表1);2015年,中西部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国比重比“十一五”末期提高1.7个百分点。与此同时,随着电子商务进农村等工程的开展,2013年以来,农村市场呈现出快于城镇市场发展的态势。2015年,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了258999亿元,比2010年的136123亿元增长90.3%;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932亿元,比2010年的20875亿元增长100.9%。2016年前三季度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9%,高出城镇市场0.6个百分点。
(二)互联网+电子商务逐步推动国内贸易市场统一
地方保护和国内市场分割一直是我国内贸流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尽管多年来我国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都在着力从体制和机制上打破市场壁垒,但都未能有效破除这一顽疾。而近年来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广泛应用,以及“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在线下各省市、区域市场分割严重的局面短时间无法改变的情况下,互联网凭借其“距离无关”的天然属性,通过统一的准入条件、交易规则、信用制度、IT服务、金融及物流体系等,打破了区域市场之间的藩篱,形成了事实上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关利欣等,2015)。这表现在:一方面,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发展从技术上打破了实体零售连锁企业面临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改变了以往实体零售连锁企业局限在某个特定区域发展的局面,促进了中西部地区流通业发展。另一方面,天猫、苏宁、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已经渗透到全国的乡镇区域,建设了全国性的物流网络,促进了商品和要素的跨区域自由流动。
(三)区域合作与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稳步推进
区域市场一体化是与区域市场分割相对的概念,描述的是不同区域间的市场主体行为受到统一的供求关系调节的状态和不同区域间的“经济边界(Economic Frontier)”逐步消失的过程。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有利于促进区域内与区域间的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化,消除行政区划的分割与壁垒,实现优势互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缩小区域发展差距。近年来,以长三角地区“三互三共”的实践探索为牵引,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成为我国流通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特征。2014年底,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发起建立推进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合作机制,苏浙皖沪商务部门共同签署了《推进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明确由苏浙皖沪三省一市商务部门牵头建立推进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按照“统筹兼顾、优化配置,互利共赢、协同发展,信息共享、统一规范”的原则,商讨三省一市共同关心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问题,关注和指导区域一体化大市场建设,尝试以“三共三互”的六个方面加强区域合作,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推动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和城市群建设,启动区域合作发展机制。“三共三互”具体包括规则体系共建、创新模式共推、市场监管共治、流通设施互联、市场信息互通和信用体系互认,分别从区域市场流通规则体系建设、流通技术应用、流通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入手,推动长三角区域交通网络体系、市场信息共享体系和流通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一体化建设,促进长三角区域内流通业协调发展。这是对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的有益探索。
推动流通区域协调发展的路径选择
“十三五”时期,顺应流通区域发展的新趋势,应按照“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战略部署,以城市间合作、同城化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完善流通区域规划、政策和协作机制,通过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推动区域间流通协调发展,实现资源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形成区域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
(一)分类实施流通区域协调引导政策
从理论上看,增长极理论认为,一个国家要实现平衡发展只是一种理想,在现实中其实是不可能的,要想推动经济的迅速发展,就应选择适当的增长极。该理论实质是强调对于那些发展潜力大、投资效益明显的行业或地区,应尽可能地把有限的稀缺资源集中地、大规模地投入进去,这样在促进区域自身迅速增长的同时,又能带动相邻地区的共同发展。因此,应根据不同区域和板块经济发展水平、地理区位条件、民族特色等实际情况,坚持分类指导,发挥各个地区的特色和优势,鼓励各地探索具有当地特色、符合当地资源环境条件的流通业态和模式。例如,与其他地区相比,东部地区流通基础设施较为完备,流通业发展水平较高,在全国流通发展中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创新更为注重区域间协同效应的区域政策,促进流通从注重区域内发展向区域间协同、从追求差异化发展向一体化发展转变。如可鼓励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区域建立区域流通发展基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区域流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投资建设,促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同时,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各省市流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要以城市群、城市圈为载体,积极引导多元经济主体参与流通发展,制定完善政策措施。一是鼓励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相邻区域加强合作,采取共同投资、联合融资等多种手段,支持具有跨区域的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园区、物流通道等设施建设,推进跨区域流通产业集聚区建设,促进东北、西北和中部、成渝地区流通协调发展。二是配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制定区域流通人才引进和交流政策,对在区域内工作的物流、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以及相关服务业人才给予减免个人所得税、子女落户等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建立区域流通人才信息平台,促进不同城市流通人才加强交流和合作。
(二)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
在以城市群为重点、全面推动流通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下,区域间的互动发展和同城化发展需求将更加强劲。由单一省份或城市走向区域融合,是流通产业协调发展的表现。要发挥京津冀、长三角地区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快推动城市间、区域间合作,建设区域一体化市场,进而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一是推进京津冀市场一体化建设。着眼于区域大市场、大流通建设,推动北京非首都流通功能疏解,建立京津冀三地统一开放的内贸流通市场。鼓励北京大型工业消费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向河北、天津转移,打造区域开放型商品市场交易体系。支持建设区域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商贸物流信息共享及领域合作。搭建电子商务交流平台,推进三地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加强三地市场监管协作,联合互助维持市场秩序。建立多层次对接机制和交流沟通机制,形成市场一体化工作合力。二是推动区域流通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着力打破行政区域界限,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协同推进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铁路、公路、水运、航空、交通枢纽等交通网络,推动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综合性加工配合中心和产地集配中心。支持跨区域的公益性一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促进农产品顺畅流通。推动跨区域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区域流通信息有序流动、资源共享。三是加强区域内城市间流通分工协作。根据区域市场定位,结合各城市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明确流通发展重点和方向,突出特色化、协同化,推动城市特别是流通节点城市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协调机制,优化城市间流通分工,逐步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增强区域流通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三)推动老少边穷地区流通跨越发展
推动老少边穷地区的跨越发展是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路径。长期以来,由于受到自然资源、地理区位和地域文化因素的限制,老少边穷地区呈现出经济发展缓慢、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物流成本高、人力资本匮乏和产业结构单一等基本特征。要实现流通区域协调发展,老少边穷地区发展既是最为棘手的难题,又是不容忽视的重要议题。因此,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要大力推进老少边穷地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搭建扶贫流通平台,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内贸流通发展。一是以农产品流通为切入点,重点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服务公司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内贸流通领域延伸,培育一批新型农产品流通市场主体,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农民增收。二是以提升生活品质为目标,加快对老少边穷地区现有单一商业功能的流通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调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民族手工艺品街区、特色餐饮街区以及综合性商贸中心等,繁荣消费市场,提升居民生活水平。三是以“互联网+”为抓手,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进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快递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商人才培训,推进电商扶贫融合发展。四是以商旅文融合为方向,鼓励具有少数民族文化底蕴和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整合旅游、文化和商业资源,开发商旅文一体化的体验性消费设施,促进流通业提质升级。五是以沿边开放为突破口,推动沿边地区边贸市场建设,提升边贸市场档次和发展水平,培育发展一批边民互市贸易综合市场,推动沿边地区内外贸一体化和投资贸易一体化发展。
(四)完善流通区域协调发展规划体系
流通区域协调发展既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也要求发挥政府在规划编制、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的独特作用。目前,在促进流通区域协调发展方面,我国已出台《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2015-2O2O年)》,尽管该规划涉及了相关流通区域布局的内容,但由于主要关注流通节点城市和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对区域间流通协调发展的引领性不强。“十三五”期间,要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及“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等战略部署,加强顶层设计,坚持系统规划、协同规划和精细规划,加快启动重大区域流通规划编制工作。鼓励各区域板块编制跨省行政区、次区域的区域流通发展规划,通过规划引导区域流通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资源要素自由流动,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如编制京津冀区域市场一体化规划、长江中游商业功能区规划、重点城市群流通发展规划等等。对跨區域的重大流通项目,由商务部牵头,编制跨行政区的流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流通资源,合理分工布局。
(五)健全流通区域协调发展机制
完善的体制机制是推动流通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十三五”期间,要把健全协调发展机制作为流通区域发展的重要抓手,推动建立多层次的流通区际合作协调机制,着力协商解决流通区域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和重大问题。
1.建立区域流通组织协调机制。积极发挥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多元主体的作用,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区域流通合作机制。一是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权威流通领域专家成立咨询委员会,对区域内流通发展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和咨询,科学推动区域流通发展。同时,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协调作用,鼓励物流、电子商务等行业建立区域性行业协会,推动区域内流通企业合作和融合发展。二是鼓励京津冀、长江中上游、东北地区等重点区域签署跨省流通合作框架协议,协调跨省重大项目建设,探索跨省市共建机制下的流通合作开发建设模式,防止各地盲目投资、重复建设。三是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流通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合作,创新区域物流、电子商务合作方式。四是完善流通区域合作的服务体系,以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大数据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为依托,搭建各类合作平台,促进区域流通资源和信息共享,推动区域流通协调发展。
2.完善区域流通协同治理机制。区域协同共治已成为当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推动流通区域协调发展,必须加快跨区域流通协同治理机制。一是探索建立区域市场协同监管机制,加快推进跨区域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市场监管部门信息系统对接、共享,实行互信畅通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二是依托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区域流通信用体系建设联动合作,鼓励各地信用信息平台互联,建立区域信用信息档案和交换共享机制,完善失信惩戒机制。三是健全跨区域市场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完善部门间、地区间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制度,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四是针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加快建立跨区域突发事件协同治理机制,加强跨区域政府储备和市场化储备,完善区域调拨、储运机制,提升区域共同面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建立区域流通利益分享机制。区域利益分享机制是推动流通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由于各地往往以追求本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与周边地区争夺项目和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区域内流通设施重复建设、效益低下。因此,要在推动区域流通合作的同时,探索建立区域流通利益分享机制,制定合理的成本分摊、利益共享制度,在流通分工协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形成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促进区际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一是建立跨行政区流通设施投资、产业转移等重大事项利益分享机制,促进区际间流通设施共建共享和协同发展。二是建立跨区域物流园区合作共建财税利益分配机制,促进地区间加强合作,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提升物流园区的承载能力和集聚效应。三是建立流通连锁企业跨区域发展财税利益分配机制,将增值税及附加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等在企业总部和分支机构进行合理分配,建立企业总部与分支机构所在地政府间财税利益转移机制,促进流通企业跨区域发展。
4.健全区域流通对口帮扶机制。积极完善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对口支援制度和措施,探索区际流通对口协作机制。一是加强中央相关部委对口支援力度,统筹协调、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在流通项目审核和政策措施方面向欠发达地区倾斜。二是鼓励东部地区以及中西部地区的发达省市采取多种方式,帮扶欠发达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欠发达地区流通业发展。三是鼓励区域内结对共建。以缩小区域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结对共建机制,在流通人才培训、招商引资、产业培育、资金投入等方面对口支持,促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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