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
2017-05-12
职业技术教育 2017年3期
入选理由 《规定》是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促进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的重要制度设计,是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切实举措,对于促进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和实践价值。
主要内容 《规定》由总则、内容和形式、组织与管理、保障措施、考核与奖惩、附则六部分组成,对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的重要意义、实践内容和形式、组织管理与实施、保障条件与机制、考核奖惩措施、适用范围和对象等方面进行具体明确的规定,细化为28个条目。为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教师企业实践的积极性,《规定》提出4项切实举措。一是明确法律赋予企业参与教师企业实践的责任和义务,强调企业依法应接纳职业学校教師进行实践。二是对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指导企业接收教师进行实践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明确要求地方政府部门要研究制定税收优惠、经费投入、表彰奖励等支持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参与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四是要求遴选建立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规定》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教师企业实践体系。一方面,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遴选一批共享开放的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引导职业学校建设具备生产能力的校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另一方面,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央企、国企等大中型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企业常设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岗位。为进一步提高教师企业实践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规定》提出5方面具体要求。一是加强统筹管理,二是强化校企合作,三是倡导多种形式,四是拓展投入渠道,五是开展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