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2017-05-12
入选理由 深化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在探索职业院校股份制及混合所有制办学工作方面先行先试。
亮 点 山东省在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先后制定多个政策文件,如《山東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60号文件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1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体系的意见》《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增强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能力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形成了支持和推动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支持及指导体系。
2015年9月~10月,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在全省职业教育领域征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学模式典型案例的通知》《关于报送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17所院校提报了20个典型案例,最终有10个项目确定为报送试点工作方案,并要求试点工作方案要突出现代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产权结构、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项目主要特征等重点内容。2016年1月,山东省教育厅公布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混合所有制办学实践项目等9个项目为山东省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项目,并要求试点项目单位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法人产权制度,引导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境内外非公有资本等与职业院校双向进入、相互融合,整合汇聚优质资源,以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明确职业院校法人财产权;加强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建立以学校章程为办学基础、与多元化办学产权结构相适应的现代职业学校治理结构,健全由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教职工代表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或董事会,全面推动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规范混合所有制办学,同时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根据山东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体系的意见》中的“构建校企深度融合办学机制”“落实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校企合作推进办法”等政策要求,2016年10月,山东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认定20个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并对合作企业条件作出了明确要求。同年12月,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的通知》,山东省遴选曲阜中医药学校和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等10个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中职学校和企业以及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和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5个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高职院校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