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推动公用公房管理事业发展
2017-05-12杨光
杨光
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在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巨大变化下,为了进一步优化国内产业结构,实现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更大成就的新常态背景下提出的,集中体现了“十三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具有高度的战略性、纲领性和引领性。公用公房管理部门要当好五大发展理念的践行者,深入学习领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其作为引领和推动公用公房管理工作的灵魂和主线,指导工作的开展,破解公用公房发展中的难题。
一、以创新发展为动力,全面提升公用公房管理服务水平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让创新贯穿在公用公房管理事业的各个环节。
第一,实现创新发展,根本是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建立有利于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和创新潜能充分释放的体制环境。要立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继续深化公用公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2016年7月天津市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公用公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该方案的出台实施,标志着估值为700多亿元的2000余处区县级公用公房的资产和管理权限实现了从市政府到区政府的下放,标志着延续了十几年的天津市公用公房从体制上发生了根本的改变。通过此次管理体制的改革,可以解决区级公用公房权利、义务和责任不统一的问题,但对于真正形成“资产清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公用公房管理新体系还有一定的距离,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从创新体制机制方面,提升公用公房管理。
第二,创新登记政策,解决公用公房不动产登记问题。由于公用公房大部分建设年代久远,部分房屋存在土地界限不清、权源文件和规划、建设手续缺失等历史遗留问题,造成权属登记情况较为复杂。这急需创新思路招法,研究提出破解制约公用公房不动产登记的政策瓶颈,全面开展补登补测工作,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实现凭证管房,完善房屋的基础管理工作,筑牢管理根基。
第三,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根本标准,积极推动实施科技创新,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一方面,要根据公用公房管理体制改革后的新情况,完善办事程序,再造服务流程,创新审核方式,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打造“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结”的服务品牌。另一方面,公用公房的服务工作要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跟上技术发展的脚步,创新服务载体和方式,打造“互联网+”公用公房管理服务模式,建立起集窗口服务、网上服务、手机智能客户端、政务微信等全方位的智能服务体系,以互联网为依托,全面拓展公用公房服务渠道,打造“指尖上的管房服务”。
二、坚持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公用公房事业发展的整体性
协调,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提升发展整体效能,推进事业全面进步的有力保障。在公用公房事业的发展中,要坚持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促进市、区两级公用公房的协调联动发展,促进房屋管理和基础性建设工作同步协调发展。
第一,在创新公用公房管理体制,做好区级公用公房资产下放、权利下放的同时,要研究建立区级公用公房的规范管理模式,以适应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市级公用公房管理部门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加强对区级公用公房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重点围绕机构设置、职能职责、经营管理、维修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规范区级的管理行为,并且建立检查、讲评、考核等制度,确保业务指导到位,跟踪服务到位,实现无缝对接,确保区级公用公房管理权限下放后,资产和权利能够“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通过规范区级管理,形成市区两级公用公房均衡、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第二,坚持业务工作和基础性工作同步协调发展。在推进公用公房经租管理、修缮管理、资产管理、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的同时,要积极推进公用公房管理法制化建设的进程。目前国家有关公用公房方面的法律法规还较少,天津市现行的《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4〕55号)、《天津市公用公房管理办法》(津国土房管〔2014〕216号)等文件规格较低,欠缺强制执行力,且内容也不适应公用公房管理体制改革后的变化情况,亟需加大立法的力度,健全公用公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制度建设与时俱进。要突出政策的分类制定和落实,按照“管理与服务并重”原则,指导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相关的公用公房管理政策,并针对经租和保管自修两种不同方式管理的公用公房,围绕加强公用公房资产管理、使用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分类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和工作程序。运用政策手段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量化产权人和承租人在房屋安全方面的具体责任,发挥政策的管理服务作用,确保制度执行到位、监管有力。
第三,加强基础信息建设,完善公用公房基础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聚焦绿色发展,提高公用公房房屋修缮的科技含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公用公房的管理要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将工作中涉及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工作做实。
在公用公房修缮工作中,注重绿色环保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一方面,要认真总结历年来房屋修缮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形成修缮的工艺和标准,加大对历史风貌建筑的研究,深挖历史风貌建筑元素,注重对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工艺的总结提炼。另一方面,在传统的修缮工艺中加强远红外探测等新技术的应用,更精准地排查安全隐患,更精确地掌握工程细节,更精细地实施工程管理。在公用公房修缮工程中倡导采用绿色环保建筑材料,提升建筑的绿色化建造水平,通过多措并举的绿色办公环境建设,全力服务于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天津建设的决策部署。同时加强与科研院所的沟通联系,研发房屋修缮的新材料和新工艺,形成科研引领、典型带动、便于推广的新模式。
四、注重开放发展,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公用公房的性质决定了房屋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行使公共管理职能、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大局。因此,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城市定位出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第一,要更新观念,注重学习,加大与全国同行业的交流,借鉴外省市直管公房的管理经验做法,联系天津实际,为我所用。研究具体措施,释放优质公用房产资源的活力,发挥好这部分房产的经济效益,主动适应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探讨、研究整合公用公房资源,通过合理规划,资源整合,形成各具特色、功能互补、整体协调的整体布局和经济发展的新的物质载体,通过积极引进一批区域总部、物流中心、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科技研发中心、金融创新机构等高端项目,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使之成为助力经济发展、服务全市发展的新动力。
第二,建立信息公开服务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服务新模式,发挥网络信息技术高效、便捷、公开的优势,着力推进公用公房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平台、手机APP、电子公告等方式,实现管理单位与使用单位就政策宣传、办件预审、服务评价、智能客服等方面的實时互动。
五、提倡共享发展,解决公用公房使用单位关心的难点问题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党的根本宗旨的体现。要切实贯彻共享发展的理念,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解决使用单位的实际需要。第一,要通过不断加强公用房屋安全管理,提高修缮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延长房屋使用年限、提高房屋使用价值,满足使用单位日益提高的修缮需求,使广大的使用单位享受到更加安全适用的办公环境。第二,要深化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建设“微笑窗口”“阳光窗口”“贴心窗口”为目标,使服务对象能够共享到更加优质的窗口服务。
公用公房的使用对象都是承担着重要职能任务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为他们的发展做好服务,就是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公用公房的管理工作中要紧扣五大发展理念,将其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任务中,为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再作新贡献。
王春敏/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