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土地纠纷及调处对策
2017-05-11李莉
李莉
摘 要:土地资源是自然资源的一种形态,其具有多渠道的使用价值和多种增值或受损的可能,由于土地经济利益的不同诉求与矛盾以及混乱的土地制度设计和管理,激化了农村土地纠纷,文章针对农村土地纠纷的现状进行分析,根据农村土地纠纷的类型及调处对策进行探讨,更好的解决当代中国农村土地纠纷难以化解的困境。
关键词:农村土地纠纷;类型;调处对策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民经济不断提高,我国落实了各种惠农政策,不仅提高了农民种田的热情,也引发了土地纠纷,不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违背了人们追求和谐共生的期盼,增加了社会矛盾和冲突,不利于中国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要重视农村土地纠纷,积极探索化解对策,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当前农村土地纠纷情况及主要类型
1.减人不减地,增人要增地引发的纠纷。减人不减地,增人要增地,使农户之间的土地分配不均,部分农户没有可耕种的土地,因迁出、出嫁、死亡等因素造成人员减少,土地却未进行相应的调整,使农户之间土地面积不均匀,人地矛盾突出。
2.村集体机动地管理不规范引发的纠纷。承包地和机动地是农村家庭在土地承包经营初期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两种形式,农村土地大部分作为承包地分给农户耕种,小部分土地是由村集体统一发包的机动地,这些机动地的租赁期比较长,分别发包给了种植大户、村干部、村干部亲友或者是以抵债的形式交给债权户耕种,在国家实行惠农政策“一免两补”后,少地或者是无地耕种的农户要求收回机动地,把机动地分给他们耕种,但是承包机动地的农户拒绝退还机动地,引发土地纠纷。
3.农户私下转包土地引发的纠纷。在国家没有落实惠农政策之前,农户因为种地负担重、利润低,种地热情不高,倾向于外出务工,私下将承包田转给无地耕种或者是少地的农户,避免承担土地税费,但是实施惠农政策“一免两补”后,激发了这些外出务工农户的种地热情,纷纷返乡要求代耕户返还承包田,由于代耕户承担了各项税费,对土地投入了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了土地的生产力,再加上惠农政策的落实,代耕户不愿意归还土地,农户私下转包土地没有转包协议和转包限期,只是口头协议,如今发生纠纷,很难断定事实,增加了调解纠纷的难度。
4.村干部转包闲置土地引发的纠纷。在税费改革前,种田收入低,有些农户举家外出务工使其所有的承包田土地无人耕种,无人承担税费,村干部为了完成税费任务,将这些撂荒的土地转包出去,并与转包户签订了合同,转包户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时间和精力来改造土地,还承担了沉重的税费,如今国家政策改变了,种地不需要交税反而享受补贴,这时村干部强行终止转包合同,不仅违反了合同法,而且对于转包户来说有失公平,即使终止了合同,转包户改造土地的资金由谁来承担是个问题,因此,从转包户那里拿回土地是个难题,原承包户不断找村干部理论,引发土地纠纷。
5.农村公益事业占地引发的纠纷。农村公益事业占地起初是村干部与被占耕种田的农户进行协商,并减免一部分提留款作为补偿,如今种地没有负担了,这些被占用耕种田的农户不仅得不到村里的补偿,也享受不到粮食补贴的惠农政策,这些被占耕种田的农户纷纷找村干部纠缠不休,引发土地纠纷。
6.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未按照法律或政策要求提出土地權属,其是诱发土地纠纷的主要原因。在农村所发生的土地纠纷中,由于当事人缺乏法律常识,未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来签署承包合同,甚至还有一些农民只做了口头交易,根本就未签订合同,从而为土地纠纷买下了较大的隐患。同时,村民及村委会法律意识淡薄,虽然签订了合同,但是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够明确,造成对合同权利义务存在不同的理解,从而导致农民的经济利益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二、调处农村土地纠纷的对策
1.坚持三项原则。第一,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保护农户对土地长期的使用权、经营自主权和流转选择权以及收益分配权;第二,要稳定现有的承包关系。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稳中求进,避免引发新的土地纠纷,并以村、组为单位,依法依规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禁止跨组调整农户土地承包权,使每个农户都有耕种田,不浪费每一块土地资源;第三,坚持以人为本的解决方案,通过民主协商,调节土地纠纷,在乡村两级组织的协助下,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愿,解决土地纠纷,争取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2.理清工作思路。乡镇政府、财政和农经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要不怕吃苦,任劳任怨,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高效开展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理清工作思路,科学合理分配工作,实事求是,稳中求进,制定高效的工作步骤,逐个击破工作困境,完善农村土地第二轮延包工作。
3.妥善调解纠纷。第一,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妥善解决减人不减地、增人不增地的问题,进而解决土地纠纷,要依法保护已签订承包合同的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可以使用依法开垦土地的方法等,解决增人没增地的土地问题;第二,针对村集体机动地管理不规范引发的土地纠纷,需要全面理清机动地发包情况,比如说,机动地的存量、发包去向和承包费用收缴使用情况,并将机动地的发包情况公布于众,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多留的机动地,且不能再增加机动地,保证农户的合法权益,对于违规发包的承包合同严肃处理,予以废止,把田地留给无耕种地或是人多地少的农户;第三,对于农户私下转包土地引发的纠纷,要对代耕户在改造土地时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予以补偿,通过协调让代耕户把代耕土地退还给原承包户;第四,针对村干部转包闲置土地引发的纠纷,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视情况进行调处。举家外出务工的农户在二轮土地承包中获得了承包权,就应获得承包地,村组织将原承包地发包给其他农户耕种,承包收益要归还给原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并依据合同期限,将土地归还原承包户,对于小部分没有参加土地二轮承包的外出务工农户,应根据其意愿批准其参加土地二轮承包,对于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现在想要承包地的农户,予以拒绝;第五,从村级预留的机动地、依法开垦方法、村级依法收回的土地中解决农村公益事业占地引发的土地纠纷,如果没有土地可供调剂,村级组织要依情况给农户相应的土地补偿。
4.加大农村法制宣传力度。为了更好的解决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就需要从源头上加大农村法制宣传力度,以更好的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首先,各级主管部门要做好农村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的力度,使每一个人都对与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和掌握。其次,提高乡村干部和农民的法律意识,以确保他们能够自觉守法、护法,学会借助法律武器来对自身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从而有效降低农村土地纠纷的发生,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最后,乡镇政府还需要加大对农村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与管理的监督和服务工作,以更好的保护每一位农民的合法权利。
三、结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日益提高,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使人们对土地产生多种多样的需求,针对农村土地纠纷,要从多方面进行研究和探讨,从实质上把握农村土地纠纷的源流变迁,妥善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给予高效的调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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