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花鸟画的构图和设色谈形式美
2017-05-10陈之佛
□ 陈之佛
就花鸟画的构图和设色谈形式美
□ 陈之佛
花鸟画讲究形式美。一幅优秀的花鸟画,形式美是最符合人们欣赏需求的东西,而表达花鸟画的形式美,主要在构图和设色两个方面。
构图,也就是谢赫“六法论”中所谓的“经营位置”,只是谢赫仅仅提出了“经营位置”是“六法论”中的一法,而怎样来“经营位置”才能使画面产生美的效果,他没有加以阐述。谢赫以后,历代画家虽也很少系统地来谈“经营位置”的道理,但在许多有关中国画的著作中,涉及这一问题的则屡见不鲜,并且都认为是绘画上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在创作实践中也确实体会到,构图的好坏常常影响到画面的美丑,画面上的凌乱、散漫、单调、平凡、迫塞、空虚等等弊病,大都是由于构图处理不当、没有很好地表达它的形式美所致。这在花鸟画上尤其显著。花鸟画有一定的局限性,它终不如人物画那样丰富多样,更不如山水画那样山峦起伏,云烟出没,变幻无穷。虽然花有多种花,鸟有多种鸟,但终究仅仅是花和鸟。这也可能是容易导致花鸟画千篇一律的原因。所以,要使花鸟画有较多的变化和生气,就应该考虑它在构图形式法则上的妥善处理。
构图的关键,主要是研究部分与部分的关系,以及题材的主次关系。画面上的主要部分与次要部分必须分明。部分间的关系不清,就没有统一性;主要与次要不分,就没有重点。所以,在一幅画的构图上,必须考虑宾主、大小、多少、轻重、疏密、虚实、隐显、偃仰、层次、参差等等关系,即:要宾主有别,大小相称,多少适量,轻重得宜,有疏有密,有虚有实,或隐或显,或偃或仰,层次分明,参差互见。这等关系必须精心审度,也就是要我们很好地掌握对比、调和、节奏、均衡等有关于形式美的法则。中国画论中常见的所谓“疏密虚实,位置得宜”;所谓“多不嫌满,少不嫌稀”“密不杂乱,疏不空旷”“密不嫌迫塞,疏不嫌空松”;又所谓“疏处疏,密处密,整中乱,乱中整”;要我们不要“喧宾夺主”;要我们做到“增之不得,减之不能”;又要我们避免“平铺直叙,千篇一律”。诸如此类的论述,不胜枚举,足见古代画家也都重视构图的形式美。花鸟画的构图,美与不美,特别明显,如果一枝一叶处理得不当,或者一只鸟的位置不当,就会影响全画面,从而引起观者的不愉快。所以在构图时,必须精细考虑,有所取舍,要割爱处就得割爱,要夸张处就应夸张。花与花的关系,花与鸟的关系,要相协调,有呼应。而春夏秋冬不同的季节,飞鸣宿食不同的姿态,如何“夺造化之妙”,就需要借形式美的妥善处理来助长其神情。
设色,同样是花鸟画的重要环节。花鸟画必借色而益彰,不仅着色技法需要精练,配色方法更应理解。虽说“设色妙者无定法,合色妙者无定方”,色彩的运用,确是极其微妙的。但是,“随类敷彩”绝不是依样画葫芦,要“妙起自然”才能近于“神似”的境地。同是青、红、黄、绿,运用得当与否,相差会很悬殊。过去中国画家曾说:“设色忌枯,忌火,忌俗;忌主辅不分,交错凌乱;忌深浅模糊,平淡无味。”又说要“艳而不失之俗,淡而不失之枯”“用重色要不致恶俗,用轻色要不致浅薄”“淡逸而不入于轻浮,沉厚而不流于郁滞”。像这类论画之设色者,也常见于画论。但到底如何能够使一幅画取得完美的设色效果?我想,除了我们对于设色的实践经验之外,还必须掌握色彩学上的色相、光度、纯度的相互关系,以及调和、对比等形式法则。
就过去画家的论说来讲:什么叫作“枯”?枯,是色彩干枯失神,黯淡而无生气,主要是由于用淡色而不显彩色,自然神气全无。所以说,要“淡而不失之枯”。淡而仍见有彩,就会产生柔和的美感。什么叫作“火”?火是色彩对比过于强烈,产生强烈的刺激性,令人产生不愉快的感觉。什么叫作“俗”?俗的原因,大半也是由于对比处理不当所致,不研究色彩本身的纯度,任意配合,往往产生恶俗的色调,如浓艳的色彩,在处理不当时更为显著。要“艳而不失之俗”,就必须降低色彩的饱和度,特别是用重色时尤应注意。什么叫作“主辅不分,交错凌乱”?这是色彩的主次关系问题。一幅画必须有它的中心色,以一色为主,使其它一切色彩倾向于主色而取得协调时,才生美感,如果主次不分,任意着色,必然造成画面上色彩的混乱现象。什么叫作“深浅模糊,平淡无味”?若画面上色调过于统一,缺乏变化,尤其取用同浓度色的配色而起同化作用时,必然会平淡乏味,有色等于无色了。
由以上一些设色上的问题来看,色彩的浓淡、深浅关系,配色的主次关系、统调关系、对比关系、比例关系等等,就说明,对色彩的运用必须很好地掌握形式原理,才能发挥它的美感作用。
总之,构图和设色的变化是无穷尽的。花鸟画由于自身的需要,特别重视构图和设色的丰富与多样,这就要求花鸟画画家对构图的处理、色彩的运用了如指掌,深入研究形式美的原理和法则。同时,古代画家在长期的创作实践中取得的可贵经验、著作画论、对构图和设色两方面的片段记述,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山茶梅花图》陈之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