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专题调研推动落实“两个责任”
2017-05-09国纪宣
国纪宣
为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重要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强调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要求,近期,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陈超英带队先后赴教育部、民委、体育总局、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国家行政学院、国管局等部门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以及机关纪检组织履责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标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推动解决机关纪委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机关纪检组织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
抓主体责任落实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每到一个部门,陈超英同志首先与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沟通情况、交换意见。陈超英同志指出,中央反复强调主体责任是“牛鼻子”,《党章》规定纪委协助党组(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党组(党委)书记不重视、不下气力抓,纪委本事再大也没用。实行派驻机构全覆盖后,机关纪委重点监督机关处及处以下党员干部,占机关干部的90%以上,但与承担的监督执纪问责任务相比,机关纪委存在机构缺失、编制不足,纪委书记身兼多职,难以专司纪检工作的问题。机关纪委履职面临很大困难,监督执纪问责未有效开展,希望党组(党委)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健全机构、增加编制,配齐配强纪检干部,为机关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提供有力保障,筑牢“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根基。
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作出积极回应,有的谈到,支持纪委履职是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应尽之责,党组将专题研究,加快推动解决。有的表示,落实“两个为主”,为解决机关纪委执纪力量薄弱、工作方式和手段有限提供了很好路径,要积极想办法,加强纪检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机关纪委干部。
明晰派驻纪检组、纪工委和机关纪委职责
调研期间,陈超英同志还与各部门派驻纪检组组长进行会谈,推动理顺关系、厘清责任。进一步明确:从关系上,纪检组是中央纪委派驻机构,纪工委是中央纪委派出机构,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和直属单位、省级垂直管理单位的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纪工委对各部门机关纪委工作进行领导,二者之间要加强相互沟通、协调和配合。从责任上,派驻纪检组主要查处司局级干部违纪案件,机关纪委主要查处处级以下干部违纪案件,纪工委重点负责查处处级干部和所涉及到的司局级干部违纪案件,各个方面应职责明确、各负其责。为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和实效,派驻纪检组对需要由纪工委审理的司局级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直接與纪工委提前沟通。
提出纪工委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
调研时,陈超英同志先后主持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及部分直属单位纪检组织负责同志情况汇报,指导工作、回应问题,提出纪工委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明确提出:下一步,纪工委要按照《党章》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关于“两个为主”的要求,履行领导中央国家机关纪检工作的职责,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是推动从制度机制层面解决机关纪检组织建设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充实执纪力量,配备与监督执纪工作量相适应的专职纪检干部,确保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专干、专司纪检工作,不分管所在单位其他业务工作,不兼任所在单位与纪检工作无关的职务。二是强化执纪工作力量统筹,按照“以上为主”的要求,抓好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的选任,配齐配强干部,统筹调度使用各部门机关纪检干部,把部门不足的力量壮大起来,把各部门三三两两的人员整合起来,把公安、审计等部门优势调动起来,形成有规模、有手段、有力量的中央国家机关执纪队伍。三是强化问题线索统一管理,纪工委对涉及中央国家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线索统一管理,统一提出分办意见,统一转办、交办、联办、自办、督办,改变机关纪委囿于执纪力量不足而无法开展纪律审查的困境,变“各自为战”为“集团作战”。四是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存量,以最果断的措施遏制增量。贯彻执行《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依纪依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确保经得起历史、实践和法纪的检验。
部门工作成效已初步显现
通过这段时间的调研推动,在一些部门工作成效已初步显现。部门党组(党委)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强机关纪检组织建设,审计署独立设置机关纪委,由过去机关党委内设1个纪检办调整为下设3个处,共15个编制,有力夯实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基础;住建部、卫生计生委、统计局、证监会等部门配备了专职机关纪委书记或副书记,确保了专职专干、专司纪检。派驻纪检组主动沟通,加强与纪工委积极协调配合,近期,驻国办、发改委、农业部、税务总局等10余个部门派驻纪检组直接与纪工委提前沟通司局级干部违纪案件,纪工委直接就定性量纪、条规适用等提出具体意见,报批案件审理的规范性和时效性明显增强。为切实加强对执纪工作的领导,纪工委制定出台了《纪工委办理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试行)》《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组织谈话函询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规范监督执纪工作程序;部署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对尚未处置或尚未办结的处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集体排查,按照4种处置方式,提出处置意见;部署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检查,进一步推动部门机关纪委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和“两个为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