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体育中考评价的科学性、公平性真正落到实处
2017-05-09孙裕祥
孙裕祥
摘 要:体育中考涉及千家万户,本文针对目前全国各城市体育中考方案中,采用的分数结构、同类项目中各项目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公平性等问题提出笔者的一些看法与建议,希望以后促进我们体育中考方案的科学性、公平性真正落到实处。
关键词:体育中考;评分标准;科学;公平
中图分类号:G633.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410(2017)04-0007-03
自从1997年11月,教育部发布《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已20年。这期间各地体育中考实施方案,随着我国教育形势的发展与变化,并根据当地体育中考工作反映出来的情况做了多次修订,使各自的体育中考项目设置、评分标准的制定逐步趋向科学、合理,适应本地区的开展。在当下体育中考分数占整个中考分值越来越高,受到学生和家长更加关注的情况下,对各地区正在操作的体育中考方案,我们有必要再进行审视,让体育中考方案朝着科学与公平原则方向更趋完善。
一、体育中考日常考核的评分
为了比较全面地了解各地体育中考现状,笔者查看了在网络上公布的2016年体育中考方案。被查阅的30个省会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结构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学生集中统一考试的成绩来计算分数,这类城市20个,占被调查城市的66.7%;另一类是以集中统一考试+日常考核两部分成绩来计算分数,采用这种方法的城市10个,占到33.3%。
从理论上讲,把学生日常体育课考试成绩和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纳入体育中考分数,有利于将体育中考贯穿在学生整个初中阶段的学习、生活过程中,以此促进学生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养成主动锻炼的习惯。然而,从上海市近几年体育中考日常考核满分15分的执行情况看,效果不甚满意。据对上海市某些区了解所得到的数据看,在体育日常考核15分中,各区平均分数基本在14.5分上下。上海市教委体育中考实施方案,对体育中考学生日常考核分数计算办法有明确规定(表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价满分为9分,体育学科考试成绩满分为6分,目的就是促进初中生认真上好三年体育课、积极主动参加体育锻炼。假如按照体育日常考核评分规定,学校的平均分要达到14.5分的话,那么初中生在校三年期间,他们体育课考试成绩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综合评定成绩,绝大部分都应该获得全优或基本优秀。实际情况是否如此?从官方公布的上海市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数据看,2013年初中生的综合评价及格率为94.3%,优良率为35.1%;2014年综合评价及格率为94.8%,优良率为35.7%;2015年综合评价及格率为96.1%,优良率为41.1%。笔者调查了上海市部分学校2015年这届初三毕业生的日常考核分数,以及他们在初二、初三时的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表2)。我们从表2的数据中看到,学校给出的平均分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综合评价成绩存在较大差距,普遍高于学生实际能得到的分数。我们以表2中的“学校5”为例,学生体育日常考核平均为14.48分,按照该校体质健康测试综合评价获得“优、良、及格和不及格”成绩的百分比推算,初二的平均分应在2.2~2.3分,初三2.3~2.4分。根据历年来初中生体质测试达标的实际情况分析,由于初一学生受到测试项目的变动,特别是耐力项目由400米,变为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达标的难度大幅提高。因此初一学生无论及格率,还是优、良率都是初中阶段最低的。由此推断,“学校5”这届学生初中三年的体质健康平均分不超过7分。即使初中三年体育课成绩人人是优秀,平均分也达不到14.48分;更何况学校一届学生有几十人到几百人,可能体育课成绩全获优秀吗?因此,通过对该校的案例剖析,我们认为学校如果严格执行上海市教委的规定,那通常情况下,学校体育日常考核平均分数应在11~13分,远低于现在各学校上报的学生平均分。
学校上报的体育日常考核分数,为什么会出现分数与学生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现象?虽然牵涉的因素很多,但据笔者了解,学校不想因为是自己给出的“日常考核分数”低,造成学生失去进入好的高中学校的机会,影响学生的前途,影响本校在地区的排名声譽是其较主要的原因。体育低能高分现象,在一些文化课学习成绩好的学生中反映较为突出,学校会加以特别关照,他们得到的体育日常考核分数,要远远高出凭他们自己的运动能力和付出的努力所能获得的分数。这反映出体育中考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公平性。
上海市体育中考成绩由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两部分组成,自2008年实施之初,对推动学生体育课的学习和主动参与体育锻炼起到了积极效果。但目前影响这种积极效果最大化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与学校给出的“体育日常考核分数”不公平,好坏一个样有关。一位学生体育课认真学习,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刻苦锻炼,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好成绩;另一位学生体育能力差,也很少主动锻炼,只是因为文化课成绩好,最终学校给这两位学生的体育“日常考核分数”是一样的,这种不按规定执行的不公平做法,目前在初中学校是很普遍的。如果这种不公平现象继续存在并发展下去,想利用体育“日常考核分数”来调动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可能只是方案设计者的愿望。
学生体育“日常考核分数”的决定权在校方,虽然在体育中考实施方案中有明确的规定与要求,由于缺乏严格的监督机制,当学校给出“日常考核分数”后,基本就没有部门去监督审核这个分数的真实性。在中考录取分数线上,往往因为相差1分或0.5分而影响学生升入不同学校的命运,而学校提高体育日常分数的做法,既没有人追查,也没有风险,更不用承担责任,还可以提高学校中考排位的声誉,何乐而不为。但这对认真参加体育锻炼,用自己付出的努力才取得收获的学生,是不公平的。更让大家不能接受的是,校与校之间存在的差异带来的负面影响。如两位学生是邻居,因为在不同学校上学,结果体育能力差,又不努力的那位学生体育“日常考核分数”反而高于另一位体育能力比他强,锻炼又努力的学生,并且他们的“日常考核分数”最终都进入自己中考总分。
为什么要进行统一考试?目的是让每个学生在统一标准与要求下,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现在学校在操作体育日常考核分数时,不按规定与要求,而是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在做,是不是已经失去了公正、公平原则?任何一个好的制度或方案,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督机制做保障,就不可能得到好的结果。所以,在目前我们社会诚信度还达不到这个要求的时候,类似于体育中考“日常考核分数”的规定应当取消,或者降低分数在方案中的比例。为什么我国高中阶段对学生的综合评价,还不能像欧美国家那样把它作为高考录取的主要依据(2017年开始作为参考),原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宋尽贤在谈有关考试制度改革时曾说过,“以目前我们国家现阶段高中学业评定状况及社会诚信度水平,短时间内难以效法”。一个好的制度推广执行,是要有社会基础作保障的,为了体育中考方案在实施中尽可能做到真正的公平,减少人为操作对公平性的负面影响,上级部门应在方案修订中关注这些问题。
二、体育中考学生自主选择项目与评分标准
体育是一门以身体练习为主的学科,无论是学习内容与方式都有别于其他学科。因此,体育中考方式(表3)也不同于文化课统一内容、一份试卷的做法,可以让学生在规定的体育项目内,选择自己的运动特长或喜爱项目进行测试。从表3中可以看到,我国大多数城市,在制定体育中考方案时,考虑到不同运动项目对学生不同身体的影响是有区别的,体现了制度的人性化。
体育中考方案不仅要有人性化,同时也不能失去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别是各项目的评分标准,直接关系到学生中考分数和利益,必须是科学、公平的。由于体育中考统一测试,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都采用学生自主选择测试项目方式,因此,制定同一类选择项目的评分标准必须科学、合理,这样才能使项目之间的难度基本一致,体现评分标准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从笔者目前收集到的体育中考项目评分标准看,在同一类选择项目中,项目之间的成绩评分标准普遍存在难度不一的不公平现象,尤其是跑步和同类的游泳项目之间更为突出。以上海市体育中考第一类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与200米游泳的评分标准为例。笔者从2013年起,连续三年收集部分学校初三考生的耐力跑和200米游泳考试成绩,以及他们初三体育课测试成绩,按学生在体育中考时选择跑步与游泳两个项目进行分组比较(表4、表5)。
从表4统计出来的数据我们看到,学校体育课的耐力跑成绩分数,中考选择耐力跑项目的学生,他们的平均分明显高于选200米游泳学生10分左右,而且连续三年差异均非常显著。说明选择跑步的学生耐力素质明显好于选游泳学生。
表5统计的是在中考时,学生选择耐力跑和200米游泳统一测试的分数。虽然在学校体育课耐力跑测试中,选游泳学生的平均分低于选跑步学生10分左右。然而,从表5统计出来的结果看,三年体育中考选游泳学生的平均分都在93分以上,与他们的体育课测试分数相比,提高了30分左右,同时也全部超过选耐力跑学生的平均分7分左右。虽然选耐力跑学生的中考平均分比体育课平均分提高10分左右,但提高的幅度远不如游泳学生。
选择游泳学生的分数提高如此神速,是他们自己不懈努力的结果?据笔者长期从事中学体育教学工作的经验和在学校了解到的情况分析,这并不是选游泳学生刻苦锻炼的结果,而是200米游泳和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项目评分标准的难度差异所导致。体育中考选择200米游泳的学生,相当一部分是因为自己身体肥胖、超重或怕吃苦,对耐力跑项目难以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而选。除少数学生拥有良好的游泳技能之外,多数学生还只是处于会游泳的程度,在中考游泳测试现场甚至发生少数学生不能连续游完全程的现象。游泳因为受场地的局限和个人投入费用的制约,选游泳的学生,无论锻炼时间、努力程度都不如选跑步的学生。既然选游泳的学生身体素质条件和参加锻炼的努力程度,均明显不如跑步学生,但他们体育中考的游泳平均分数还能反超7分左右,这说明项目之间评分标准存在难度差异。
我国为什么要实行集中统一的中考、高考制度,目的就是体现社会的公平性,但这必须要以科学合理的考试方案为基础。自从1988年上海市高考实行“3+1”,或以后改为“3+综合+1”方案至今的29年中,在每年学生高考分数正式公布前,高考主管部门都要向社会发布当年高考+1科目的调整分。上海高考+1科目的调整分是依据教育测量学与统计学的原理,经过对全市考生成绩统计,按照最佳数学模型拟合成单科成绩曲线,然后分文科、理科两类来确定。之所以采用調整分,是因为学生所选的各科目之间的试卷难易程度存在差异,如果把难易程度不一样的学科分数放在一起比较,那是没有可比性的,也是不科学和不公平的。调整分的目的就是让选择不同科目考试学生的分数具有可比性,使同一次考试中的相关学科或项目的成绩,可以在相对一致、可比的标准下进行比较,这体现了考试评价的公平性,必须引起重视和遵行。
因此,在可供学生项目选择的考试时,对同类选择项目评分标准的制定不能只考虑项目本身因素,用统计学中的平均数方法来做。如果体育中考学生没有选择项目的机会,所有考生统一测试规定的项目,那么评分标准对全体考生用的是同一把尺子,就不用考虑项目之间评分标准的难易程度。但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体育中考采用的是学生自主选择测试项目的方式。所以,供学生选择的同类项目中,必须依照科学方法,统筹考虑各项目之间评分标准难度的基本一致,这样的体育中考评分标准才会科学、公平、公正,被社会所认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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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3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公告[N].文汇报,2014-12-20.
[6]2014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N].解放日报,2015-11-21.
[7]2015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N].解放日报,2016-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