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折不扣抓好《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的贯彻落实
2017-05-09王立新
不折不扣抓好《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的贯彻落实
党的工作机关是党实施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政治机关,是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执行机关,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更好地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的工作机关工作。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对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领导机构、议事决策形式等作出系统规定,是规范党的工作机关设立、职责和运行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对夯实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党的工作机关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利器』
□王立新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对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领导机构和决策形式、工作规则等进行明确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各级党委和党的各级工作机关要对照《条例》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条例》的执行落实,对于规范党的工作机关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项有力举措。
《条例》包括六章、三十条细则,对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职责,党的工作机关决策与执行,以及监督与追责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从各个方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的工作机关工作。《条例》是规范党的工作机关设立、职责和运行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继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之后,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又一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调思想建党、制度管党,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业已形成了“一个党章、三个准则、三十个条例、一百二十多个规则办法”的比较完整系统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实现制度管党打下了基础。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工作机关是党实施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政治机关,是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执行机关。”党的工作机关中的综合部门负责推动党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按照党委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工作,承担党委运行保障具体任务。党委职能部门是负责党委某一方面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行使相对独立的管理职能,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工作。党委办事机构是协助党委办理某一方面重要事务的机构,承担议事协调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工作,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履行特定管理职责。党委派出机关是党委为加强对特定领域、行业、系统领导而派出的工作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代表党委领导该领域、行业、系统的工作。党的工作机关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传达、执行的关键所在,也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点所在。贯彻落实好《条例》,就会大大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条例》彰显出依法依规治党。《条例》对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领导机构和决策形式、工作规则等作了明确规定。长期以来,有些地方和部门党的工作机关设置不规范,有的设置可有可无,对党的工作机关的职责不明确,甚至存在边缘化现象,有的职能部门工作不固定,存在随机乱拉、错位越位的现象,有的工作机关没有履行对党员的管理职责,失之于宽、松、软。《条例》明确规定,坚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党的各项工作协调一致,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依照党章党规履行职责,坚持在宪法法律内活动,支持同级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条例》使党的工作机关职责明确,各负其责,依法执行党务工作,依规行使权力。
《条例》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党的工作机关具有党员比例高、文化素质高、领导职务高等特点,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对党性锻炼不重视、党建工作落实不好、政治理论学习不及时等问题。王岐山同志讲:“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巡视发现有的中央部委司局级干部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都答不全,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入党年份。还有的党员说,如果补交党费就要退党,党的观念淡漠到何种地步!现在不少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淡漠、麻木不仁,认为违反政治纪律无所谓,只要不拿不贪就是好同志。有的嘴上喊‘四个意识’,在会议上对中央大政方针表示‘坚决拥护’,但在饭桌上、私底下说的却是另外一套;有的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找官托、搭天线。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领导干部,几乎都存在对抗组织审查的问题,有的还与不正当利益关系人订立攻守同盟,销毁有关证物证据,转移赃款赃物,对党忠诚何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
党的工作机关要切实履行教育党员的职责,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机关工作。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即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市场经济的考验、外部环境的考验,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大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对党中央的绝对忠诚。
《条例》规定,党的工作机关应当履行“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对本单位群团工作的领导”的职责。党要管党首先从党的工作机关开始,从严治党首先从党的工作机关开始。党的工作机关要切实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把党要管党的责任层层压紧,逐级落实。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的工作机关的党员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作出表率。
《条例》强调发扬党内民主,指出:“党的工作机关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条例》的贯彻落实不仅要强调一个“管”字,而且要坚持民主管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发挥和保障党员参与党务管理的权利,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遵照执行,要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掌握《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条例》做好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条例》的执行有利于加强党组织的制度建设,有利于为党执政治国打下坚实的政治基础,有利于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统一和机关工作的活力,也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作者为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教授)
党的工作机关必须遵循的基础法规
《条例》是规范党的工作机关设立、职责和运行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对促进党的工作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适用于党的具体工作执行机关
《条例》适用于哪些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办公厅等,是党委下面的具体工作机关。”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希贤介绍,《条例》主要涉及的对象是具体的执行机关,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对这些机关的领导。
“党的工作机关和党委、党组不是同一个级别,条例也不是一个层级。此次出台的《条例》是党的具体工作部门如何加强机关党建,是从二级层面加强党建的一个部署。”张希贤指出,“这些机关负责执行党委做出的决策,贯彻决策内容,负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具体工作。”
按照《条例》的规定,所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党的工作机关,主要涵盖了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关。此外,党委直属事业单位、设在党的工作机关或者由党的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参照本条例执行,法律法规和中央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制度条例规范机关运行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建制度、明法制,推动党内法规“立柱架梁”工作,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一个鲜明特征。《条例》正式为党的工作机关“立规定矩”,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可以说,《条例》的出台,在党内法规中起到主干性、基础性作用,全面从严治党又添重要“梁柱”。
“《条例》用制度、法规以及具体的条文规范了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和运行,为的是更好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地贯彻和执行。”张希贤认为,《条例》的出台可以更好地提高具体工作部门的工作能力和战斗力。同时,也可以防止具体工作部门利用职权产生一些腐败问题,让工作更加规范。
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领导职数实行从严控制
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看,《条例》的许多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其中,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应当适应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此外,第七条在“党的工作机关的领导职数”上也规定,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从严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避免了有些地方部门搞对策,设置多余编制,导致党的机关过于膨胀,人浮于事。”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李民认为,《条例》的发布,对于保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条例》规定,党的工作机关的领导机构和决策形式是部(厅、室)务会或者委员会,一般由正职、副职、派驻纪检组组长或者纪工委书记及其他成员组成。党的工作机关正职由上级机构领导成员兼任的,可以设常务副职,协助其处理日常工作。此外,党的工作机关不设正职领导助理,一般不设秘书长。确有必要时,经党中央批准,党中央职能部门可以设秘书长。
精准科学的操作性与示范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项好的制度,必定是符合实际、遵循规律、便于理解和执行的制度。唯其如此,才能成为约束权力的刚性铁笼。实践证明,越是强调从严的时候,越是要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努力使制度文本具备精准科学的特点,这样才能做到真正严、持久严、严出好效果。比如《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三条就明确规定:“党的工作机关接受党委的全面监督,每年至少向党委做一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如此这般精准科学的量化要求,使《条例》具备了较强的可操作性,便于各级党的工作机关学习掌握,也为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提供了有力抓手。
此外,《条例》的出台,把党的工作机关定位校准了、职责厘清了、关系理顺了,其他机关单位就有了可参照、可看齐的标杆。对于加强党的领导、切实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可以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
党的工作机关『自身硬』才能『带好队』
“打铁还需自身硬。”党的工作机关作为强化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命令、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排头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需要不断严肃和规范党的各项工作要求,对照《条例》强化自身建设,将党的工作机关这支队伍全面打造成坚强的政治堡垒、理论堡垒、道路堡垒、文化堡垒。
党性要“硬”,功底要“深”。党的工作机关作为建设党的事业的重要部门,更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争做讲政治的标杆。时下,我们党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道路上面临着各种干扰和挑战,即便是在党的工作机关,也有一些同志思想理论水平不够高,缺乏对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认识,甚至个别同志仍有否定自我、质疑理论、妄议道路的行为表现,长此以往,很容易受到错误思想的误导、敌对势力的诱骗,逐步走入歧途。这就要求我们党的工作机关的同志,始终紧紧围绕在党中央的周围,将强化“四个自信”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好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更新、更实、更全面的党性教育武装自己的头脑,形成抵御不良思潮的“挡箭牌”。
业务要“精”,能力要“强”。党的工作机关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当好发展党的事业的参谋,将“大脑”和“经络”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我们党始终坚定不移地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面对各种未知,只能在“摸着石头过河”中不断完善理论、积累经验、转变思路、创新方法。所以,我们党的工作机关的同志要始终将学习和探索放在首位,深入掌握各项业务知识,将工作涉及的方方面面学深学透、融会贯通,确保不留“死角”、补齐“短板”,并对业务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强化交流、勇于创新,从“实干家”成长为“领路人”。更要不断扩充知识面,汲取有用的信息、思想和理论,实现系统性思维、宏观性思维、逻辑性思维等硬性综合能力的全面提升。
品行要“正”,作风要“实”。党的工作机关担负着确保政令畅通、抓好规范落实、选优配强干部、强化作风纪律等“重担”,所以容不得“歪门邪道”,其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更要做品行作风的表率,讲究公道正派。然而,党的工作机关内部还存在个别“灯下黑”的现象,有的党员干部知法犯法、懂纪违纪,觉得自己是管党员、管干部、管作风的干部,没人敢对自己怎么样,拿了“鸡毛”当令箭、有了权力就“任性”,殊不知自己早已背离正途、走向深渊,空有爱党之名、却无为党之实。我们党的工作机关的同志更要将讲规矩、守纪律、重作风入脑入心,对自己的思想状态进行经常性查摆剖析,在“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中确保个人的作风不腐化、德行有“底线”、行为有约束。
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
□宋希民
中共中央印发的《条例》,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的工作机关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作为党的工作机关,组织部门是党委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确保在服务大局中明确政治站位,在聚焦主业中把握职责定位,在稳中求进中积极作为,真正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大局大势中把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必须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赵乐际部长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强调:“组织部门是党的政治部门,任何一项工作,说到底都是政治工作,都要讲政治。”如果政治站位不高,对大局大势把握不深、了解不透,在帮助党委谋划工作时就容易偏离“轨道”、迷失方向,甚至得不偿失。因此,对组织部门而言,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组工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组工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培养组工干部善于把握大局的智慧和视野,清醒地认识所处的“时”与“势”,做到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推动党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充分发挥出来,真正做到从大局层面为党委决策出正招、当高参。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基层一线摸清实情。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条例》中明确指出:“当好党委参谋助手,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服务。”问题在哪,怎么找问题,关键还是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眼睛向下看、身子往下沉”的教诲。只有找准问题、摸清实情,党委的决策和部署才能出实效、见真章。反言之,基层的实情如果摸不清、察不实,工作就很难“对路子”,谋划工作、研究政策就是纸上谈兵,落实上面的政策也容易打了“水漂”。组织部门作为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力量,必须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和精准思维,聚焦“老大难”、选准“突破口”,引导组工干部经常性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摸清基层的需要、掌握基层的实底,为党委提供“接地气”的建设性意见建议,确保党委的决策和部署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真正推动组织工作既为一域增光,更为全局添彩。
三要做到令行禁止,在推进落实中强化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有了好的制度如果不抓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对党委的决策和部署,坚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去抓落实,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是党的工作机关高效运转的重要保障。怎么抓落实,关键要看决策部署能不能落地见效。组织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基层的组织部门又处在与党员、群众直接接触的基层一线,是党的决策部署的一线执行者,更需要深刻认识抓落实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抓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每名组工干部都要坚持一以贯之、一抓到底,对工作全程过问、全程负责,不达目的不罢休、不见成效不收兵,切实扛起选干部、抓基层、育人才的核心职责,确保组织工作脚踏实地,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件件落地。
(作者为中共胶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架起党的工作机关的四梁八柱推动各项工作提档升级
□聂鹏飞
《条例》的施行为规范党的工作机关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只有坚持对《条例》的学习和遵守,在思想上不断深入、能力上不断提高、管理上不断完善,才能切实提升工作机关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推动各项工作提档升级。
把稳党的工作机关政治意识的“总开关”。《条例》中指出:“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意识决定行为,提升党的工作机关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必须把稳政治意识这个“总开关”。要突出党性,从严从实抓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坚定不移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头,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真切切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强调法治,以提高法治意识为切入点,着力提升工作机关干部懂法、守法、用法水平,对己强化规矩意识,不越政治红线、筑牢思想防线、坚守道德底线,对外提高依法履职办事的能力。
找准党的工作机关履职尽责的“支撑点”。支撑党的工作机关为人民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要从学习与实践中不断提高。“学所以益才也,砺所以致刃也。”熟练而专业的业务能力是履职尽责的前提,要着力打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职业化、专业化的学习型工作队伍,为提升党的工作机关履职水平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说到底,党的工作机关就是要为群众服务,要敢于把自己的干部赶下“神坛”,只有真正接触群众、融入基层,与群众真诚交流,换位思考,才能了解到群众的诉求、接收到群众的反馈、深挖出当下工作机关工作的短板,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关工作找准方向。“学而不化,非学也。”掌握了知识不等于有了智慧和才华,不等于提高了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在实践中打磨,做到知行合一,增强思妥而后行的谋断力、遵规守纪但不落窠臼的创新力、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承受力、拒腐防贪的免疫力。
激发党的工作机关焕发活力的“助推器”。严谨、规范的管理是推动党的工作机关运行高效、有序的一剂良药。强化机关的执行力,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制,明确工作分工、岗位职责,坚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注重正向激励,以正面典型“引路明灯”为主,充分发挥优秀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沈因洛、廖俊波等优秀共产党员为党为民的先进事迹,无私奉献、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逐步完善考核办法,树立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良好工作氛围。严格选人用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对党的工作机关干部选拔任用环节的监督,牢固树立重德才、重实干、重业绩的良好用人导向,真正让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留在党的机关。同时,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干事者担当,以规范化的管理使党的工作机关焕发活力,推动各项工作提档升级。
(作者单位:中共夏津县委组织部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