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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控制“两少一宽”

2017-05-08胡利明

犯罪研究 2017年2期
关键词:法治

胡利明

内容摘要:法治控制两少一宽属于民族刑事政策的重大理论创新,既有宏观法治思维定位,又有微观具体技术的落实措施,形成以法治为核心标志的刑事法治控制系统。它既有自由、平等价值基础,又有直接性的理论实践根源,更有诸多以法治优位、法治控权、法治保权和法治护栏为代表的法治控制原则。法治控制方法重点集中于基础控制方法、升级控制方和程序控制方法,它们共同构建法治控制两少一宽的方法论系统。

关键词:两少一宽;法治控制;法治价值;刑事法治;法治

中国属于多民族的统一国家,民族众多是普通现象,国家的头等大事是维护民族地区的稳定。在“严打”时期的1984年,中央发布第5号文件提出适合民族地区的“两少一宽”(为了表述简便,以下一般不带引号)民族刑事政策,主要内容包括:针对少数民族的犯罪分子,既要追究刑事责任(刑法底线),又要坚持‘少捕少杀刑事政策立场(原则立场),还要一般从宽处理(刑罚处理方法)。经过30多年的实践运行表明,它在协调民族关系、化解民族问题和促进民族和谐方面的成绩显著,自带有诸多的自由裁量空间,如同自由裁量是法治社会中大量存在的普通现象, 事实上,两少一宽民族刑事政策在某些方面会给刑事法治和依法治国带来诸多弊端,甚至还受到刑事平等法治方面的学术批评,根本原因在于:权力有腐败的趋势,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转引)。 其实,两少一宽拥有可操作的自由裁量空间,为滋生权力滥用提供了可能性,甚至会制造不必要的“权力滥用”,既可能破坏刑事法律体系的科学状态,又明显区别(不公平)处理个体案件;既侵害一般公正的通用价值,又侵害具体个案的公正价值。为此,根据法治原理需要有效构建与之紧密配套的防控体系,尽可能地避免扩大滋生权力腐败,具体设置相对有效的法治控制路径,需要在基本尊重该政策的大前提下努力避免权力寻租空间,自我优化民族刑事政策的法治品质,重点集中构建法治控制两少一宽的科学体系。

一、法治控制“两少一宽”的价值基础

两少一宽属于适合中国具体实际的民族刑事政策,既有民族政策的宏观存在环境,又有刑事政策的特定化和民族化特征,还有两者的融合创新,存在的合理理由是基于民族团结、稳定和和谐的社会问题而给予特定的犯罪分子较多的法律机会,这是从法治视角控制可能滥用的法治价值基础。

1.平等价值基础

平等是所有事项的前提基础,平等价值既是起步价值,又是其他价值的价值基础,还是衡量事项的价值标准,所以法律事项基于平等起步,根源于平等的法治基础。从宏观视角来看,平等既是所有公平、公正的原始基础,又是反对特权的价值工具,还是规制权力的制度规则,也是主动追求正义的权利基础,原因在于:平等权利是正义的核心。 其实,平等主要指一种法律原则、法律程序或者法律权利。 据此分析,两少一宽基于特定的刑法利益考虑而为之,事实上可能松动平等价值基础,法治控制之不失为较为理想的选择方式之一,目的在于主动追求平等价值,重新夯实平等的价值根基,散发平等价值精神,形成特色平等型法治控制的创新路径,既为全面法治控制两少一宽奠定价值基础,又提供价值材料,还扩充控制的手段路径,全面完善法治控制的内涵。

2.公正价值基础

公正以平等为基础,继续向前发展平等价值,成为法律事项的重要追求目标。公正属于客观存在物,经常表达为应然通用性公正与现实客观存在的个体不公正之间的矛盾,彼此之间经常有比较大的法律距离。据此,法治控制两少一宽主动积极追求事实公正,既有公正的理论基础,又要有对不公正的反思或者纠正,还要有对个案不公正的救济。例如,现实社会中,法律所伸张的“一般公正”经常与现实所面对的“个体不公正”之间存在现实差距,通常制度性公正是美好的,但现实是个体性不公正常现于眼前,彼此之间存在矛盾在所难免。 可见,现实社会中的个体不公正是普通的客觀存在,理论中的公正是应然存在,但通常被个案不公正误解为全部不公正,这表明个案不公正将成为理论公正的“杀手”,既在不知不觉过程中直接破坏社会公正价值基础,又从外围影响应然公正价值环境。据此分析,法治控制两少一宽既有公正的总体价值基础,又有现实个体特殊性不公正与法治一般通用公正之间价值矛盾基础,还有时空公正类型的升级公正基础。例如,时间上的准时公正 和空间上的完整公正 共同构建现在时空公正观,既有传统公正基础价值,又有创新公正价值;既要相对准时追求公正目标,又要相对完整地完成公正价值任务,这些将全面构建法治控制两少一宽的公正价值基础,为后续的控制根据或者方法提供公正价值支持。

3.宪法价值基础

宪法是所有法律事项的宪政基础,为其提供宪法性基础根据,而法治控制两少一宽依赖于宪法价值基础,要求宪法既提供宏观指引精神,又确立基本规制原则,还散发宪法精神芳香,构建法治控制两少一宽的宪法法治根基。例如,宪法之治,首先要制定一部良好的宪法、正义的宪法,这要求宪法必须保障自由、平等、基本人权、体现人民主权原则,反映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维护和促进全体人民的综合利益。 从宪法视角分析,两少一宽属于民族宪政方面的公共政策,法治控制之同样需要公共政策根据。例如,刑事政策是指国家政治系统和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基于一定的社会公共价值目标(共性价值目标)并以防控犯罪为个性价值目标而有组织地采取的一系列方略。 据此分析,两少一宽属于民族刑事政策范畴,既有宪法精神指引,又有宪政理念支持,还需要以宪法为核心的其他价值提供外围性基础(例如自由、平等、人权等价值等),法治控制应当建立于此形成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因此,两少一宽作为国家的民族刑事政策,既要符合宪法宪政标准,又要满足公共政策的技术要求,还要符合国家公权力的权力价值系数,更要在法治控制方面落实公正的社会价值安排,形成以宪法为基础的国家公共政策体系,能够逐渐成为法治控制的重要理论基础。

由此可见,法治控制两少一宽属于面对现实困难不得已采取的临时应急措施,既有法治平等价值基础,又有公正价值的衡量标准,还有宪法价值基础的总体评价,甚至还要归类于国家公共政策领域作理论评析,诸多代表性的价值基础将成为法治控制的重要价值基础。

二、法治控制“两少一宽”的根源

法治是现代化国家的思想主线,既是实在法根据,又是价值的总体抽象,还可以成为权力滥用的重要控制手段,更可能成为控制国家权力和保障个体权利的指引向标。据此,法理控制两少一宽既有现实推动,又有理论动力,还有主动惯性作用,共同协调从理论与实践方面宏观法治控制两少一宽。

1.法治控制的理论根源

法治的最初目的不是限制私人权利,而是通过规制权力追求保障私权利,即公权力是私权利的保障措施,而不是运行相反的路径。两少一宽事实上运行公法性权力,只能采取法治控制手段规制权力任性运行。据此,从宏观角度来说,法治既是控制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技术规则,又是具体的路径方法,还是重要的衡量判断标准,这依赖于重要的现代法治原则。例如,法治原则是现代宪政国家的基本政治原则,也是现代刑事政策的基本原则,最集中、最核心的内涵表达是罪刑法定原则,这又是现代刑事政策的基本原则。 可知,法治原则在刑法领域表达为罪刑法定原则,原因在于其容易滋生权力滥用,容易侵害私人权益或权利,这是法治控制的重要理论前置。其实,在真正的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国家机器本身也是受法的统治,即受法制的制约与监督。 据此分析,两少一宽应定位于国家系统操作运行的民族刑事政策,事实上是司法机关公权力表现,外观表现为国家权力,极可能滋生“不按规矩出牌”权力滥用的非正态现象,这在理论上需要法治控制避免继续恶化滥用,最大程度地保护私权利的潜在圆满状态,同时促进公权力在法定轨道上合法前行。

2.法治控制的现实根源

事实上,两少一宽依托于宪政技术标准,法治上依托于现代法治原则,政治上属于国家的民族刑事规则,刑法上属于刑事国家罪刑法定的技术标准,宏观上属于现代国家公共政策,技术上却属于具体运用刑事政策,而这容易滋生任性滥用,直接恶果是重大影响相对人的权益,此时最有效的办法是法治控制其自由任性滥用。据此,两少一宽容易造成非常严重后果,主要原因在于:刑法涉及到对公民的生杀予夺,基于刑法的犯罪评价是对行为无价值的彻底性否定, 而法治控制两少一宽有充足的事实理由,实质上依赖于直接现实根源。据此分析,两少一宽名义上是民族刑事政策,事实上在特殊情况下可能决定剥夺生命权事宜,根据生命只有一次而且失而不可复得的原理,生命权属于不可恢复的一次性权利,造成生命权不可能恢复到被侵害之前的原状,这既要求自然生物上最严控制适用,又要求法治技术从严管控,还要求必须制定更为苛刻的规则规制之,以避免适用或者不适用造成事实上的“天壤之别”,进而影响法治的公正形象。所以,法治需要主动尊重生命,最基本的是敬畏生命权,只能顺势自然生命规律,这为法治控制两少一宽提供现实材料。

由此可见,法治控制两少一宽既有学理性理论根源,又有相对可操作性的现实根源;前者是法治控制的理论根据,后者是法治控制的现实型构;前者主要属于学术研究理由,后者主要是司法适用的“操作标准”要素,这些取决于更有可操作性的控制原则。

三、法治控制“两少一宽”的控制原则

法治控制两少一宽既有价值基础(前提根据),又有理论和现实根源(缘由根据),还要有相当精细的控制规则(技术根据)。其实,法治控制的技术指导构建其控制原则,以法治为核心特征,以法治为落实办法,以限制权力与保障权利为最终落脚点。

1.法治优位控制原则

“法律至上”既是现代法治的外观形象,又是内在价值追求精神,还是重要的规则衡量技术标准,更是优先适用的基本准则,反过来说能够成为重要的控制措施,能够成为法治控制的重要宏观原则。例如,法治的特质是“法律至上”,国家一切权力都要根源于法,包括主政者、立法者和司法者在内的任何人都在法律之下。 两少一宽事实上已经成为国家层面的刑事政策,体现特定的国家意志,付诸于民族刑事法律实践之后,司法者运行之裁判个案,犯罪者感知它为自己带来有益“效果”,实质上是权力滥用扩张的外观表现,而最有效的控制手段即为法治,法治能成为其最抽象的宏观控制原则,既规范国家司法权力,又可以控制权力任性滥用,还避免可能的权力扩张,最大限度地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法治控权原则

法治优位控制两少一宽确立法治控制的基本理念精神,实质上落实通过控制权力滥用完成控制任务,也就是说,法治控权是法治控制两少一宽的最重要、最紧迫和最有效的控制手段,目的在于追求权力公正,为保障相对人权利提供前置基础。其实,法治的基本理念是强调平等,反对特权,注重公民权利的保障,反对政府滥用权力。 据此,法治要求反对特权来保障权利,具体反馈到刑法领域即为:公民自由的保障也就意味着国家不能任意處罚公民,刑罚权的发动应当有社会事实依据(立法上)和严格的刑法根据(司法上),具体包括:保障犯罪公民受到合法追究和保障善良公民不受非法追究。 可知,权力容易滋生特权,特权是平等的反对对象,通过追求平等法治价值否定特权价值,既要有立法和司法根据,又要保证合法追究刑罚,更要避免不受非法追究刑罚,而平等是现代法治的重要价值追求要素,实质上说是法治通过平等目标反对特权,通过平等法治规制权力滥用,尤其是控制权力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滥用行为完成法治控权任务,这将成为法治控制两少一

宽确立重要的控权原则。

3.法治保权原则

通过控权路径法治控制两少一宽,既是现代法治的重要途径,又是积极努力发展的重要趋势,还是追求保障权利的重要抓手,努力将控权控制落实到保权的法治领域,真正落实现代法治步伐。其实,法治国家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现实保证,人权是法治国家的精髓,也是社会整体发展的重要因素。 可知,法治保权控制两少一宽的任性行为,既是落实国家宏观法治任务的重要举措,又是追求落实个人权利的重要措施,还是保障基本人权的重中之重,促进社会整体健康发展,完善权利健康发展理念,将会成为法治控制两少一宽的特色性保权原则。

4.法治护栏原则

法治控制两少一宽原则将发挥重要的规制功能,通过法治规范权力运行,保障维护权利的良性状态,实质上在于法治护栏发挥核心作用,原因在于:法治思维需要“安全防护”,法治规则类似于道路的安全护栏,属于物理性的防护措施。 可知,法治控制两少一宽的根本原因在于其作为司法权力运行时,容易产生违背法治规则的非正常行为,容易侵害(无)利害关系人的权益,而法治护栏原则将最有效地控制权力滥用滥行,既规制运行司法权力,又确保正当行使权利,构建相对理想的权力权利法治状态。

由此可见,为优化法治控制两少一宽的科学品质,迫切需要提前确立控制的重要原则,既提供国家宏观抽象政策,又确立相对可操作的技术标准,还构建控制的具体路径,为形成中国特色的法治控制路径夯实法治基础。法治优位控制原则确立控制顺序规则,法治控权原则成为重要的控制手段,法治保权原则成为法治逐渐目的,法治护栏原则构建重要的物理规则。

四、法治控制“两少一宽”的基础控制方法

法治控制两少一宽有原则、有立场和有方向,既是宏观总体控制方法,又是具体微观控制途径,更有相对基础性的控制方法,尤其是从法治的自由、平等和民主方面控制适用之。据此,两少一宽的健康合理运行,既要依托于法治控制,又要从基础根源方面着手控制,还要共同协调多种基础价值共同控制,形成有价值内涵的“控制面板”,提升两少一宽的运行质量。

1.自由控制方法

自由既是法学性基础价值,又是法治价值内涵,还是其他相关社会科学的价值基础。其实,自由是法治的重要核心价值,也是其他法治价值的基因性价值。 另外,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者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所以,自由在现代法治中的重要地位,既是法治的核心价值灵魂,又是其他法治价值的价值。据此,法治(法律)目的不是直接限制自由,而是相反地扩张保障自由,促进主体自由地享有自由权利,间接表明自由的重要特殊价值,突显自由的特殊价值特征。因此,刑法社会也要有自由要素,随即表明刑法不以剥夺自由为直接目的,而保障增量自由为价值目标,具体到国家机构层面,司法机关既不能任性毫无原则剥夺公民的自由权利,又不能没有坚实的根据判处公民刑罚,更不能根据领导意志限制或剥夺他人自由;既要合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又要保证善良公民不受错误地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以自由为价值核心,反过来说,自由价值将可能控制国家机构任性剥夺自由的违法行为,更具体到控制两少一宽领域,自由价值控制既有物质根源,又有事实尝试可能性,还有法律的定力性,将成为基础性的控制方法。

2.平等控制方法。自由和平等是构筑法律的价值基础,反过来说,法律的追求目标是保障自由,而自由来源于法律,平等依存于自由,自由与平等共同构建法治价值,可以创新构建控制两少一宽的方法。其实,个人自由的原则必须永远与平等原则结合在一起,以使社会中的所有人都有平等的能力做自己想要做的事。 可知,平等离不开自由,建立于自由基础上才有法治价值;自由关联平等才能体现货真价实,才能平等地拥有平等资质处理法律事项,才能打造有自由基础的平等法治目标。据此,平等是制度规则的核心灵魂, 平等价值是建立于自由基础的独立的法治价值,拥有自由性质的平等价值追求,能够通过平等价值追求控制两少一宽政策自由运行,尤其是通过平等法治价值追求控制任性的两少一宽滥用行为,有助于全面提升其法治品质,全面构建其法治形象,全面优化其运行质量,努力追求在最小范围内运行两少一宽。

3.民主控制方法。民主有独立的法治价值追求,既有民主观念,又有民主的规则,还有民主制定治理规则的权力:民主的核心就是制定规则的权利,主要是立法权。 所以,程序性民主观念就是多数人之治观念,它具体表现为平等协商原则、自下而上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可知,民主价值追求既有民主立法权力,又有民主观念的环境意蕴,还有民主规则的程序支持,原因在于:民主是程序的“法定基础”,程序来源于民主,民主促进程序发展。 可知,民主根源于自由和平等,平等属于民主的前置价值,民主又是法治的原始价值,通过民主的方法形成法治控制力量,促进落实公正的司法目标,属于自由价值和平等价值追求控制的“继续发展”,有助于控制两少一宽的可能性滥用行为,进而表明民主价值可能成为另外的法治控制手段。

由此可见,法治控制两少一宽的基础方法属于前提性路径,实质上是依托法治的基础性价值控制可能的权力任性滥用,相对于其他控制方法处于核心基础位置。其中,自由控制是所有控制方法的基础之基础,平等控制属于规则观念性控制,民主控制相对于自由和平等价值控制有所“升级”,属于连接升级控制方法的中间型价值控制方法。

五、法治控制“两少一宽”的价值控制方法

法治控制两少一宽既有基础控制方法提供前置安排,还有相对高端手段提供价值升级的控制方法,共同形成理论体系完整的法治控制系统。据此,价值控制方法诸多,只能非常有限地选取以下“代表”重点论述,以突出阐释其法治控制方法。

1.效率衡量控制方法

效率原来属于经济学上的重要价值,实质上还能运行于法治价值领域,重点突出特征在于紧密关联公平价值。事实上,效率衡量作为控制方法,核心在于运用经济性成本与产出之间的比率来衡量效率高低,作为决策的判斷衡量标准,通常以最少的资源投入追求最大的收益产出表明高效率,否则将表现为低效率。例如,刑罚作为一种社会投资,不仅具有生产性,而且具有消费性,所以应当建立刑罚的经济性观念。 据此,两少一宽民族刑事政策作为具体适用领域,可以类比借鉴性参考使用,理论根据在于效率观念和经济衡量标准,用来评价适用的经济恰当性,即从效率价值方面增量法治控制方法,成为法治控制两少一宽的重要方法之一。

2.秩序控制方法

秩序既是社会正常运转的事实良性状态,又是法治价值的积极追求目标,还是刑法的价值目标,通过秩序价值能够尝试控制有关事项,能够体现独立的法治价值。从宏观视角来看,秩序对于人类来说是一种安全的需要,是一种价值追求,秩序是刑事政策的基础价值和直接的价值目标,但不是终极目标,以维护社会最低限度的社会秩序为必需。 从刑法视角来看,秩序之所以是刑法的最根本的价值追求,是因为秩序在人类社会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既是维持人类社会生活的最基本的现实需要,也是人类追求有序生活的心理需要。 据此分析,秩序的基础应为基础性价值追求,然后才是安全价值需要,再次才成为刑事政策的控制性措施,可以尝试成为法治控制手段。所以,秩序既有生活秩序的现实条件,又有法治价值的理论推动,还有刑法秩序价值的具体落实,这为法治控制两少一宽提供价值方法,终极追求目标在于促进更加公正,保障司法的公正廉明品质。

3.人权控制方法

法治的重要目标是促进人权保障,最大可能地实现人权法治价值,即人权构建法治价值的核心要素,反过来说,法治既是人权保障的手段,又是优化人权价值的助推力。据此,人权价值能够成为法治控制事项的方法之一,原因在于要保障人权价值,必须最大限度地主动控制滥用权力行为,通过各种手段保障促进人权权利发展,进而促进更优质的人权公正价值。例如,只有人权保障优先的刑事政策才在根本上有利于彻底实现人权保障和公正价值,才能够实现社会整体的全面健康发展。 据此可知,人权控制为具体方法,终极目标落脚于人权保障,通过人权保障法治控制两少一宽,既有人权保障的现实目标,又有公正价值的价值任务;既有人权价值技术标准,又有主动保障人权的意愿要素,还有公正司法的理念动力,共同融合为优化两少一宽运行提供控制性条件,有助于法治控制两少一宽的滥用情形,有助于主动缩减两少一宽的“自由裁量”幅度。

由此可见,在相互配合的过程中有效地法治控制之,尽可能地追求最优的控制效果,在基础性法治控制方法之后还需要继续寻求价值型控制方法,前者属于“义务道德”类型的控制方法,后者属于“追求道德”类型的控制方法。其中,效率衡量控制属于动态方法,秩序控制属于状态类型控制方法,人权控制属于目标型控制方法。

六、法治控制“两少一宽”的程序控制方法

法治控制两少一宽有基础、有原则,更有程序方向,而程序能够加入到法治控制方法范畴,增量其法治控制的创新通道,为优化两少一宽的法治结构和提升科学化水平夯实坚实的程序基础,能够创新构建程序控制路径,探寻法治控制的程序性难题。

1.程序价值控制方法

程序有独立的法治价值,在特殊情形下发挥价值效用,保持正当运行程序行为,主动遵循程序规则,追求程序公正状态,实现程序正义的宏观任务,原因在于:程序的设置目的在于追求正义,正义居于法律总价值的首位。 传统观点认为,程序法唯一正当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实体法, 此即表明程序直接目标是保障实现实体法价值,反衬出程序为实体服务,自我蕴藏程序价值。其实,程序既是法定化过程,又是法定规则的抽象概括,还是过程性的规则。 可知,程序法定化是发展方向,属于规则性程序和过程性规则,形成独立的程序价值追求,能够通过程序价值创新控制两少一宽的任性滥用行为,为将来的正义、正当和公正性法治控制提供程序基础。

2.程序正义控制方法

程序价值提供宏观整体性控制方法,程序正义更为抽象,能够比公正更抽象地控制两少一宽运行,既积极落实法治控制任务,又创新构建新层面的控制方法,原因在于:正义是对各种任务的平衡,追求一种和谐、合作的制度。 这表明正义能够发挥衡平调控功能,成为利益衡平工具,可以程序正义性控制两少一宽的任性运行。其实,正义还是其积极追求的目标,这也是刑罚的重要目标任务。例如,惩罚和预防违法犯罪来保障正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是对社会正义的背离和损害,通过对违法犯罪的惩罚和预防可以使社会正义得到修复和回归,即补偿受害损失以恢复正义。 据此可知,犯罪原則上应受到刑罚处罚,犯罪实质上背离社会正义,破坏程序正义价值,而刑罚惩罚是事后补救性修复被破坏的程序正义,追求间接保护正义价值目标,这又能成为法治价值衡量标准,进而能够成为法治控制方法,更具体来说能够法治控制两少一宽的任性滥用的不良行为。

3.程序正当控制方法

程序既有本位价值追求,又有程序正义目标,还有程序正当方法。事实上,程序正义继续发展为正当程序,成为可操作性的技术规则。 从宏观抽象视角分析,程序正当性既是对程序的定性和客观要求,又是程序的法律价值导向,更是合法价值的程序性判断标准。 从微观具体视角分析,程序正当的判断标准包括:裁判者要“正当”,当事人对法律程序的“正当”要求,程序及时和程序公开。 据此分析,程序正当是继续发展程序正义的结果,既有程序的客观定性要求,又有程序的价值导向作用,还有程序的具体技术要求,这些共同或者分别能够构成法治控制两少一宽的重要方法,既有程序宏观思维的法治控制方法,又有程序技术规范控制方法,还有共同融合出来的创新控制方法,共同汇集为程序正当的法治控制方法,增量控制两少一宽的法治控制路径。

4.程序公正控制方法

程序正当不是价值追求本身,而是要积极主动追求程序公正,原因在于:公正的法治秩序是正义的基本要求,而法治取决于一定形式的正当过程,正当过程又主要通过程序来体现(罗尔斯语)。 其实,公正从属于平等,是一种特殊的平等。 而平等属于法治类型的公正价值,公正是法治的追求目标价值,这又依赖于主动遵循法定程序,原因在于程序是公正的规则基础,而公正又属于法治的本来品质。具体到量刑程序,还有特殊化的程序公正。例如,崇尚程序公正是量刑程序应有的品质,程序公正是我国量刑程序的重要理论基础。 可知,程序公正既是法治的基本技术要求,又具有独立的程序价值,这为通过程序维护保持公正提供了创新通道,而法治控制两少一宽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正价值目标,既有实质公正价值追求,又有形式公正规则程序,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程序公正理念,能够主动缩减可自由裁量的非公正空间,在追求公正目标的过程中无意自觉运行法治控制,将来能够成为法治控制两少一宽的重要方法。

5.程序规则控制方法

规则的本质属于程序,程序原则上是公平的,公平要求公正的分配过程,追求公正的分配结果,原因在于:一个公平的程序要求对正在分配的物品具有自明的要求的每个人都应得到的平等的对待。 进而思考,公正程序实质属于程序规则,运行法治思维,追求公正价值目标,“依法”是最大的程序规则。例如,法治思维属于程序思路,程序是依法的规则,“依法”是程序的重要核心要领,程序属于形式规则。 所以,程序既是法治的追求状态,又是法治的行为规则,更是法治的价值取向。 据此可知,程序属于规则性法治思维,理应能够成为重要的法治控制方法,能够具体适用于控制两少一宽滥用的相关领域,即程序规则的法治控制可以成为传统控制方法之外的创新路径,为丰富法治控制方法增添了法治要素。

由此可见,法治控制两少一宽还有程序方法的紧密配套,继续丰富完善法治控制方法,有助于更进一步促进公正正当运行,有助于形成法治控制合力,有助于形成创新特色的法治手段,重点从上述诸方面构建程序方面的法治控制方法,总体上控制两少一宽的非正常秩序状态。

综上撰论,两少一宽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发挥了积极效用,而历史继续向前发展,法治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为法治控两少一宽提供现实根据。根据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紧随法治步伐创新发展法治思维,需要从多方面、多视角和多思维创建两少一宽的法治控制系统,形成体系严密、规律科学和法理深厚的控制体系,既能全面改善法治质量,又大幅提升民族刑事政策的法治政策水平。所以,法治控制两少一宽既有利于科学控制可能存在的滥用刑罚行为,又有助于促进刑罚公正,还有助于落实刑事法治公正目标,更有助于突显刑事法治正义形象,这些在于法治控制,有助于全面运行法治思维于民族刑事政策,全面升华刑事法治品质,全面优化两少一宽的法治结构,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法治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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