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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与解决对策研究

2017-05-06张玉帅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36期
关键词: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农村

张玉帅

摘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具有重要影响。本文主要分析了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现实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6-000087-01

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障农民在进入老年之后的基本生活,是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社会政策,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自从建立以来不断发展和完善,但是现阶段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一)农村经济落后,养老保障水平低

由于受到自然条件等原因的制约,我国农村经济落后,发展缓慢,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生产现代化程度低,大部分农民以土地为主要的收入来源,而农业生产又比较容易受到外界自然因素的影响,十分脆弱,使得农业产量和收益不稳定,由于上述条件的制约,有很多农民还在致力于解决温饱问题,缴纳养老保险金就无从谈起,以至于大部分农民在进入老年生活之后没有养老保险的支撑,因此自我保障能力相当有限,造成农村养老保障水平整体偏低,落后的农村经济制约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二)覆盖范围有限,缺乏共济性

由于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在一些经济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缓慢甚至停止了运行,没有实现原则上的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全覆盖。我国现在实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大多数都是以县为单位,但是在一个县之内,想要把养老保险的负担在不同的年龄层之中分摊开来确实有很大的难度,最终造成了农村的养老保险在实质上缺乏共济性。此外,农村中的大部分年轻人纷纷进入城市,使得农村剩余的老年人缺乏养老保障,如此下来,必将对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不利。

(三)政府投资不足,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由于农民收入普遍不高,养老保险中农民的投入比例就很低,这就会导致农民在他们老年的时候得到的养老保险补偿非常少,以至于老年人无法正常生活。现阶段我国养老保险资金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政府对农村的养老保险资金投资有限,更多的重点集中于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上,政府作为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主体,没有为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农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这就使得本来经济发展落后的农村地区养老问题变得更加严重。

(四)法制建设不健全,缺乏法律保障

由于我国各个农村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有很大差别,所以说很难形成统一有效的法律制度,法律的缺乏也成为制约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的一大阻碍。1992年,国家出台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自此之后就鲜有相关的法律政策出现。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所以使得农村养老保险从资金筹集、运行、监管到制度的规范实施都没有固定的条框,以至于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的推行屡屡出现问题,比如出现资金的挪用、养老金发放不及时等情况。

二、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针对我国现阶段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解决对策: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发展农村经济是解决养老问题的关键。首先,政府要出台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对广大农村地区和农民进行支持,比如说,政府要对农村企业进行资金扶持和税收减免,鼓励其发展,这样既能带动农村经济发展,还能解决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提高农民收入,一举多得。其次,农民是农村的主体,广大农民应该积极配合政府政策,充分发挥本地区优势,在农村进行自主创业,发展特色产业。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农民才有剩余的资金去缴纳养老保险,这样才能最终提高农村养老保险水平。

(二)扩大覆盖范围,增强共济性

对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针对中西部农村地区,政府要大力给予其支持,查漏补缺,争取使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达到全覆盖。此外,现有的农村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应该逐步提高,从现有的县级统筹,逐渐升级为市级统筹、省级统筹,提高统筹层次,扩大统筹范围,这样会更有利于地区内部的协调,增加地区内的互助共济性。还有,对于农村户口的人要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无论是否生活和工作在农村,都要按时履行缴纳农村养老保险的义务,争取做到每个农村地区内代际赡养,增强养老保险的共济性。

(三)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增加资金来源渠道

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养老保险制度,其运行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的工作,需要政府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集体的有力扶持和广大农民的积极缴费。农民本身经济力量十分薄弱,有时无法承担起养老保险的资金投入,所以政府要加大对农民养老保险缴纳的扶持,比如说,政府可以对农民进行分层次补贴,对不同经济状况的农民进行差别性补贴。另外,政府应该制定政策提高集体的扶持比例,只有做到多渠道筹资,才能真正减轻农民的负担,在总体上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障水平。

(四)建立法律法规,提高法制水平

首先,国家要根据我国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具体情况出台法律法规,对相关的问题进行总体上的规定,国家是各项制度实施的主体,其出台的法律政策具有绝对的稳定性和权威性,良好的制度运行需要强有力的法律来支撑。其次,因为每个农村地区的具体情况都不同,各个地区要以国家出台的法律为基础,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出符合当地农村养老保险实际情况的政策,各个地区要做到不与国家大政策相冲突而同时又具有地区特色,最终达到全国各地农村都有适合当地的法律政策。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任重而道远,在未來的道路建设上,我们需要结合历史和现实,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的经验,不断改革和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其在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发挥出良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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